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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同品、因同品为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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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传因明译著《因明入正理论》,解释三相、时说:
  1. 此中因者,有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
  2. 云何同品,即与所立法平等义品,如立声无常,瓶亦无常,故云同品。
  3. ......
  4. 此中喻者,分二种,一者同法,二者异法。
  5. 同法者,显同品定有性。如云,若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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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这里解释因的相、喻的分类中,同品的举例,是不一致的。因三相中,用的是所立法同品,喻中所举例子,用的是因法的同品。
正如窥基法师说,同品,有宗同品因同品
这有必要吗?有矛盾吗?有多余或重复吗?

后来
看了一些解释,自己也想想,听讲一些,也就慢慢明白了一些。

需要注意的是,佛法不是机械的理论,是为有情成佛之用。
因明似乎比较机械,很多地方还是要从心认识事物的规律,心的改变规律去观察,才能了解祖师大德们的深意。

不是在证明形式上的需要,而是在修学者思维规律上看,是需要。
就如四谛的安排顺序,为什么不是集、苦、道、灭一样。这里也有相似的地方。

在考虑一个,其成立的是否正确时,先找到一个即是所立法,又是因法的。
然后再找非所立法的,进行观察,确定都是非因法的。
如此了解宗能成立。

首先,先找到一个所立法,是因法的。
这个就是宗同品,保证了所立法因法有关联,不是没有关系(相违)。
然后再深入思考,看是不是周遍。

为了周遍的考虑,因此再从外延的角度去看,所以找非所立法的,看是否也是因法。确定找不到了,则确定了周遍关系。也就是“异品遍无性”。这时,也同时得到了因同品定有性。

如此,我认为窥基法师提出的宗同品因同品,都是有必要的。

发表于 2012-2-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AR 师兄啊,汉传因明看看当然也好,但看看 滴论 也很好啊。。。
发表于 2012-2-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周遍的考虑,因此再从外延的角度去看,所以找非所立法的,看是否也是因法。确定找不到了,则确定了周遍关系。也就是“异品遍无性”。这时,也同时得到了因同品定有性。”
愚以为,这根本就是归纳法,归纳法是不可靠的。
发表于 2012-2-8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9494 非所立法無量無邊 怎麼從觀察中確定
關鍵是從因法關連中確立同品定有 異品遍無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兄所说,我一定安排时间,学习一下。

关于:
  1. 归纳法是不可靠的
  2. ......
  3. 9494 非所立法無量無邊 怎麼從觀察中確定
  4. 關鍵是從因法關連中確立同品定有 異品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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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问问:各位不用归纳法,那是怎么观察所立法、因法之间的关联的?
发表于 2012-2-8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關連最終須依仗現量觀察, 卻不能說靠歸納法; 如果要說靠歸納法, 請問要歸納幾個樣本才能確定?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將領 发表于 2012-2-8 13:35
關連最終須依仗現量觀察, 卻不能說靠歸納法; 如果要說靠歸納法, 請問要歸納幾個樣本才能確定?

現量觀察,是根现量吧?能直接用作为比量中的法吗?
即使可以。相属关系,能不用归纳,就确定吗?
要讨论比量,必须要了解使用的概念的性相,性相不用归纳,能得到吗?
发表于 2012-2-8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ar 发表于 2012-2-8 13:48
現量觀察,是根现量吧?能直接用作为比量中的法吗?
即使可以。相属关系,能不用归纳,就确定吗?
要讨 ...

比量上所成立的觀念,推究到最後,都須依於現量。即使是空性,也須在世俗諦的有法上論其自性有無,而以比量成立。現證空性,則是瑜伽現量。

是由關連確立周遍,尤其是異品遍無,而不是先觀察同品定有、異品遍無之後確立關連。關連與周遍這兩個概念也必須區分。

如果你堅持「異品遍無」也是透過觀察而得,然後才因此確立關連,我們就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有煙之山有法,有火,有煙故。
有火的異品是非有火(或無火),無火之處就無煙,請問無火之處無量無邊,而觀察有限,你怎麼確立無火之處必然無煙?不能確立者,「異品遍無」不能成立,上一論式中的有煙還能是正因嗎?還能以有煙來確立這有煙之山上必然有火而不是無火嗎?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angar 于 2012-2-8 22:12 编辑
  1. 如果你堅持「異品遍無」也是透過觀察而得,然後才因此確立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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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没有坚持什么,虽然说了一般的思维规律,但没有说此规律的周遍性。

倒是“非所立法無量無邊 怎麼從觀察中確定”,这是反对归纳法。
另外,"關連最終須依仗現量觀察, 卻不能說靠歸納法",“比量上所成立的觀念,推究到最後,都須依於現量”。
这两种说法包含了周遍。

另外,大家对归纳法,理解有误。好像归纳法不用逻辑一样,要全看完才行。恰恰相反,归纳法一般都是包含了逻辑推理的,要用合情的推理,才得到对事物本质的了解。
为什么烟要靠火?这个结论,就得靠归纳法。
由于看到很多火,有烟,因此进一步思考:火是烟的因,那么无火的,能是烟的因吗?
这样看出由于燃烧引起的破坏,出现了很多小颗粒,由于热气而上升,引起烟。烟的本质,是大量小颗粒,为气流上升引起的。那么火可以源源不断提供这样的升力。其他方法,难以形成如此情况(源源不断的小颗粒、上升气流),......

这难道不是归纳法吗?难道不是从反面去考察其外延而得到的结论吗?
发表于 2012-2-9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歸納只能得到概然性的結論,但是因與所立法的關連卻是必然性,這就是兩者的差別。歸納法的缺陷,在於單純想從有限樣本的觀察得到全然的結論,西方哲學早已有許多批判,其問題在於一個反例就足以推翻。

在這個例子中,觀察火、煙的關連不等同於歸納,煙之所以生起,不會無因而生,是誰與煙有隨生隨滅的情形,是我們要尋找因時的觀察重點。也就是說,我們要觀察果的生起之前必有何物存在,而隨著該物的滅,果也隨之而滅。確立了因果關連後,我們就可確定在無該因的情形下,果不會生,所以可以確立「有該因」的異品「無該因」,是不會有果的,也就是由這個關連來確立異品遍無,而不是直接觀察異品中這個作為「證明之因」(rtags)的果存不存在,因為這種觀察會受到經驗的限制而永遠沒有辦法確立異品遍無。

一開始你說要對所立法異品作觀察,問題就是出在這個程序。是先確立關連才能確立異品遍無。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將領 发表于 2012-2-9 00:00
歸納只能得到概然性的結論,但是因與所立法的關連卻是必然性,這就是兩者的差別。歸納法的缺陷,在於單純想 ...

哲学家思维不够精确吧?看看精确的科学,比如数学,没归纳法吗?归纳不用逻辑吗?
佛学的话,咱们看看什么是返体吧,是不是认识苹果,只看苹果就了解。

再简述火、烟问题吧:
先了解到,火可生烟(宗同品有了)
由此归纳,看烟的因为何是火(通过思考,差不多比较精确地了解烟的性相了,也就是烟的返体)
最后,得看看非火的,能不能是烟的因(得到因同品了,并真正了解了烟的返体)
发表于 2012-2-9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ar 发表于 2012-2-9 10:39
哲学家思维不够精确吧?看看精确的科学,比如数学,没归纳法吗?归纳不用逻辑吗?
佛学的话,咱们看看什 ...

不是否認有歸納的思惟方法,而是從歸納不能達到普遍性。我們當然可以見到許多事物後,看到某種共通性而建立反體,排除不具此共通性者。比如安立瓶的共相而排除非瓶。但這不是歸納法的原意,歸納法是要藉由蒐集許多樣本,找出其中的通則,某一事物概念(或反體)的建立卻是在進行歸納法之前已完成。

歸納法緣自於西方哲學家培根,所以才會提到西方哲學家也對此提到了反省。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1. 從歸納不能達到普遍性
  2. ......
  3. 歸納法是要藉由蒐集許多樣本,找出其中的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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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似乎有点矛盾吧?
如果找出其中的通则,其所用的方法,不算归纳本身,那归纳是什么?如果归纳不能达到“找出通则”,那为什么还叫归纳?
发表于 2012-2-9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2-2-9 22:00 编辑
liangar 发表于 2012-2-9 21:54
这里似乎有点矛盾吧?
如果找出其中的通则,其所用的方法,不算归纳本身,那归纳是什么?如果归纳不能达到 ...


我的表述在這裏沒有矛盾. 歸納法要找出通則, 但是因為歸納法本身的缺陷, 不可能找出通則, 不能獲得普遍性, 這不就是前面檢討歸納法表達的意思嗎?

矛盾在哪裏?

发表于 2012-2-10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称否定正因六相,意即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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