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據【帕繃喀大師傳】,大師講道次第時,經常依據【釋軌論】開示“善較不善有力十種差別”。因見其重要而不見於【掌中解脫】等書,現將此段自【帕繃喀大師傳】中譯出,以廣聞思、增長信心。
【釋軌論】系世親論師所造,目前唯有藏譯本存世。台湾莊國彬有【世親《釋軌論》略探】一文,可自互聯網下載参考。譯文中之論文用粗體,下附以帕繃喀大師開示。)
但信佛語亦能映蔽大罪,如是善較不善有力故。當云何了知?當以十種差別曉了。
(1)
行差別者,善及不善二,需發功用及無功用而造作故;
善需發大功用才能成就;不善則自然而生。猶如牽輪上行與下滑之別。
(2)
相差別者,是如實及顛倒相故;
“顛倒相”指非理作意,(不善)由此生起,善則反之。
(3)
相應差別者,與三善根及二或一不善根相應故;
“三善根”,即意三不善之還品。若是除此之外的意善,其眷屬中必有此三者。“二或一不善根”之二,指貪婪心、邪見二,或損害心、邪見二。但貪婪心與損害心絕不生為同一煩惱的眷屬,因對一事同時生起貪、嗔是不可能的。從相應門來說,不善較善為少。
(4)
地差別者,是一切地及一地故;
善於一切地即色、無色、欲三地皆有;不善則只遍欲地。
(5)
果數差別者,是五果及四果故;
善有“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及離系果;不善則無離系果。
(6)
果究竟差別者,是時殊勝及下劣故。如是善果者於八萬大劫中間生,不善果者於中劫中間生;
善果異熟,可於八萬大劫中領受;不善異熟,則最久不超過一中劫。不善果全惡,善果則反之。
(7)
斷滅差別者,如是善者,不善能令暫時斷滅;不善者,善能令永久斷滅;
“暫時斷滅"指不善能斷現前善,但不能斷善根種子;善則能永久斷滅不善種子。
(8)
以少壞多差別者,如是斷道一刹那能壞無始以來眾多不順品;
善斷道九種欲煩惱之正對治刹那能壞一切不善;不善力量再大,不能壞通達空性慧所攝善根。
(9)
斷差別者,如是生起對治能斷不善,善則不然;
善能斷不善、得涅槃;不善則不能斷善、得離系果。
(10)
品類差別者,如是受持善、不善法依次為佛眷屬品與魔類。
受持善法者,為佛及眷屬所加持並收歸彼類;受持不善法者,則收歸魔類或受魔助。從收歸或援助者來說,善、不善也有力量大小的差別。
諸喻者,謂光明,黑暗,瀉藥,過患,金剛,山,獅子,獸眾。
如是當由譬喻之門瞭解(善業)力大,即:如燈光雖弱也能消除長年所積濃密之暗,暗再濃密也無法遮蔽光明,念一遍佛名之善能清淨無始以來所造集之無量不善,不善再大也無法斷善。如服用少許藥,便能淨除病等大患。如小片金剛石也能消除珠寶之過、水晶偏曲之大過等。山也有它對應之喻,即:動植物雖多,但不能撼山,山卻能壓埋所有動植物。如一頭獅子能震懾許多獸群,獸群再多也無法震懾一頭獅子,通達空性慧所攝之一種善能壓倒、摧壞許多不善聚,不善聚再多也無法壓倒這樣的善,也無法摧壞這樣的善。
(不善)與善雖是一地,然由初三種差別知(較)不善力大,映蔽不善、引餘彼之對治善故。
(譯者按:大師認為這句話翻譯有些問題,暫不深究。)欲地所攝善不善雖是一地,但欲地所攝之善力大,因欲地所攝之善能引對治無間道,而不善則無法破壞善的無間道。說“一地”有其含義,(欲地所攝善不善)都屬於以欲貪執為我故,所以說是“欲地所攝之一地”。“三種差別”,按校訂後的解釋,應配合善能壓倒不善,善者力大,能如是壓伏之三相(譯者按:似指上述諸喻之三義。)是否正確,尚待研究。
攝頌:
行相及相應,地果有二種,
斷滅少亦壞,斷及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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