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478|回复: 18

能烧与所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2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离于风等大种,色香等则无有,然诸大种无有互不观待而有自性,因为火是能烧者,余三大种即是所烧。
龙释:如果离开了风(地水火风)等大种,色香等则无有,然而这些大种都是相互观待而非实有自性的。因为火是能烧,那其它的三大种就是所烧。

若许余三大种的薪体,唯独由火能烧,那么,薪的暖即是火性,它即非是所烧的薪。
龙释:假设剩下的三大种(所表现出来的)的薪体(非三大种本身),唯独由火才能够烧他们,那么,薪的燃烧(暖的性质)即是火的性质,薪(本身即是火)而不再是所烧的薪。

薪若非是暖,它如何为能烧呢?应不是能烧,因为汝许薪与火互相无联系故,是故不观待火的薪体则为无体,因为离此薪,而不观待薪的火,亦非有体。
龙释:薪若不是(没有)燃烧(火的性质),那它如何能烧(能够被烧)呢?应该不是能烧(能够被烧)的,因为你们前面假设薪与火是相互毫无联系的缘故,所以不观待火的薪体是没有自体的,因为离开了此薪(前面所说的有燃烧作用的薪),而不观待薪的火,一样是没有自体的。

注:
1、末一段的“能烧”是指能够被烧的意思,而不是能够有烧的作用的意思。
2、本文说明如果薪与火是毫无联系的具有自性的个体,那么火是不能够烧薪的,因为火是火,薪是薪毫不相干;除非薪中本身就有火,但如果薪中本身就有火,那么薪就是火而不再是薪了。所以,火与薪是相互观待而安立的。

欢迎拍砖
发表于 2010-2-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2-2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2-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晕过,飘过。。。。。。:L
发表于 2010-2-3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龙开始学这些令人头疼的法相了吗?呵呵。
其实在阿毗达磨中,能烧的到底是火大种还是如柴禾的外四界,本身就是有争议和不同看法的。不过我个人倾向于能烧为火大种。因为阿毗达磨中之所以这样用22个甚至更多的角度来分析十八界,主要是从定义、特征和功能、分类来区分。就能烧而言,只有火大种有这个功能。譬如说心的定义是了别,如果定义为了别境,那么补特伽罗就是心了,因为可以了别境。这样作精细区分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能更清晰的认识每个事物的异同吧,呵呵。
不过,说能烧包括薪等外四界,似乎也可以,毕竟阿毗达磨中也有这个观点。
发表于 2010-2-3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龙糊涂了吧。
火是能烧者,余三大种即是所烧

风是能吹者,余三大种即是所吹
地是能坚者,余三大种即是所坚
水是能流者,余三大种即是所流

老龙是糊涂者,论坛其他诸位是所糊涂者

[ 本帖最后由 风火 于 2010-2-3 12:48 编辑 ]
发表于 2010-2-3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待观待,观笑观笑

[ 本帖最后由 风火 于 2010-2-3 12:53 编辑 ]
发表于 2010-2-3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2-3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

因为不了解,俺百度了下这段话,出甲操杰大师的中观四百论释,并且俺找了下上下文相关,老龙这段能烧所烧出破“大种实有”,底下还有个颂,“暖即是火性,非暖如何烧,故薪体为无,离此火非有。“,老龙此段便是对颂的解释。

俺的疑虑是,这段是破大种实有,为何用了个暖、火、薪即老龙谓“能烧所烧”的颂,这是什么意思,火指大种,薪指所造色?那么这段颂释就破大种非实有方面是如何体现的呢?这个搞不清,那这段颂释也无从领会吧,请老龙,2012及诸师兄不吝赐教云云。:handshake
发表于 2010-2-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火大
不但能燒也是所燒

因為火大中有地水風
发表于 2010-2-4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2-4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2-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並沒有如您说[能一步到位直接等于【果】]啊!

我是说:种中有芽因,所以说种也是芽。
火大种中有地水风,所以能烧也是所烧。

陶师人中无瓶瓮因,所以陶师不也是瓶瓮。

因为种与芽不ㄧ也是不异;性相不ㄧ,性空不异。
发表于 2010-2-6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与薪是相互观待而安立的。因此,无火也无薪。想来应无人能懂与所懂随便说说而已。
发表于 2010-2-6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二 于 2010-2-4 20:45 发表
我並沒有如您说[能一步到位直接等于【果】]啊!

我是说:种中有芽因,所以说种也是芽。
火大种中有地水风,所以能烧也是所烧。

陶师人中无瓶瓮因,所以陶师不也是瓶瓮。

因为种与芽不ㄧ也是不异;性相不ㄧ ...


性相不ㄧ也是性相不二,所以,才是真的不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6 20:36 , Processed in 0.036580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