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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问题:“瓶”和“瓶的反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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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同义、相违、三句或四句啊?先感谢了
发表于 2009-8-1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中,还是瓶。
发表于 2009-8-1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瓶和瓶的反体不是相违,而是相属里的同体相属关系。这其中也要注意,瓶和瓶之反体可以说是同体相属,但反过来说瓶之反体与瓶是不是同体相属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是,如杨华群翻译的藏传因明学中的《理路幻鑰》应是此观点;但另一种观点认为瓶之反体与瓶不是同体相属的关系,理由是瓶之反体是义共相,在无瓶之处也可以有瓶的反体存在,故不可以说瓶的反体与瓶是同体相属的关系。详见http://www.adisha.org/class_view.php?class_id=1624中的文字稿整理
发表于 2009-8-1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瓶的反体据说是一种对瓶的认识。一种以否定的方式对瓶的认识,大概可以认为是"这不是非瓶"。

至尊 法幢吉祥賢著《宗義建立》之譯注研究(廖本聖)p44正文和注释
“「反體」與「義總」均屬於「遮遣法」。因為是遮遣法只存在於分別識中,所以「反體」與「義總」亦只存在於分別識中”。“(反体藏文转写为)ldog pa, vivartana, isolate。另參:Klein(1998, 187)。「反體」是分別識當中的「所要辨別的對境」(object identified)。
================
反体这样的翻译感觉很奇怪。藏文里面ldog的含义有”返、回、还、回归、离开、舍去;面,方面;反面,对立面;回遮,抵制,破除“,以及,”反体“。好像《佛教逻辑》里面用了个其他的词。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tx 于 2009-8-13 11:13 发表
瓶之反体与瓶不是同体相属的关系,理由是瓶之反体是义共相,在无瓶之处也可以有瓶的反体存在


这句话怎么理解啊?假如我的桌子上无瓶,那么这个“无瓶的桌子上”的“瓶的反体”如何存在?
发表于 2009-8-13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格鲁派的系统里面:二法若是相违,不一定不是相属。反过来,二法相属,也不一定不是相违。比如瓶与瓶底。

萨迦派因明的系统里面,相违相属的定义和格鲁派不同,他们那里若是相违,就不会相属。若是相属,就不会相违。

以上是回应前面的一个回帖。回到主贴上来。

我想很多人会同意,瓶和瓶的返体,是三句的关系。

是瓶,是 瓶的返体 者: 瓶
是瓶,不是 瓶的返体 者:金瓶
是 瓶的返体, 不是瓶 者:不存在

但里面有一个细微的吊诡的地方,和’是‘的语义有关,或者说和有法是就总相而言还是就自相而言有关系。西方逻辑把这个情况引发的问题叫:偷换概念

展开说:瓶 是 瓶的返体, 瓶 是 瓶,两者的有法‘瓶’在内涵上并不同——前者其实是不包含金瓶、铜瓶这些东西的,因为 金瓶 不是瓶的返体,铜瓶 也不是。然而 瓶 是 瓶,此言一出,意味了承认 金瓶,小的瓶, 中国的瓶 是 瓶, 主语的两个‘瓶’在含义上不同,因此 瓶 和 瓶的返体,究竟算有没有共依(交集)呢?恐怕比较难判定。如果概念内涵有别、仅仅言辞表述一样,也能算共依的话,那么 条状物品 和 人 也可以有共依—— 条子(警察的俚语) ...

各位可以问问自己的传承上师,瓶和瓶的返体,是三句还是相违。这个问题非常好

[ 本帖最后由 harrypotter 于 2009-8-13 12:42 编辑 ]
发表于 2009-8-1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第三 于 2009-8-13 11:34 发表
瓶的反体据说是一种对瓶的认识。一种以否定的方式对瓶的认识,大概可以认为是"这不是非瓶"。

至尊 法幢吉祥賢著《宗義建立》之譯注研究(廖本聖)p44正文和注释
“「反體」與「義總」均屬於「遮遣法」。因為是遮 ...


廖本圣的这个书,在这里有一个错误:他说 猫的反体 是无常法。由此可见他写此前言之际对摄类学似未通达,因此他的话只能作个参考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9-8-13 12:30 发表
是瓶,是 瓶的返体 者: 瓶
是瓶,不是 瓶的返体 者:金瓶
是 瓶的返体, 不是瓶 者:不存在


如果我这么问:
“我眼前这只88元买的蓝色景泰蓝花瓶”,与“其反体”,是相违还是三句?用格鲁系统来说好了,呵呵。
多谢
发表于 2009-8-13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g 于 2009-8-13 12:43 发表


如果我这么问:
“我眼前这只88元买的蓝色景泰蓝花瓶”,与“其反体”,是相违还是三句?用格鲁系统来说好了,呵呵。
多谢


知道你想限定有法到一个 自相 上去,但原则上 前一刹那的、前第二刹那的 等等如果附加上去,或者任何其他定语附加上去后,还是可以构成一个新词, 虽然是 ‘。。。景泰蓝花瓶’,但不是 其返体。

我个人觉得是相违。上次就这个问题请教了深圳格西,但藏文不好,所以沟通好像有些问题,我的理解是格西认为是相违(但理解错了也很可能哈)

[ 本帖最后由 harrypotter 于 2009-8-13 13:57 编辑 ]
发表于 2009-8-13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楼上这句“但藏文不好”,没往反里说。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9-8-13 12:31 发表


廖本圣的这个书,在这里有一个错误:他说 猫的反体 是无常法。由此可见他写此前言之际对摄类学似未通达,因此他的话只能作个参考吧。


这个能确定吗?因为我怀疑他是直翻教科书。而且还有理路解释:常法的反体——非常法的否定——仍是常。所以才导出猫的反体仍是无常。
如果以日常经验,我个人感觉事物和他的反体应是同义,双重否定等于肯定吗,或者你在大街上认出我,心里说“此人不可能不是bigg”,暗指此人就是bigg。我以这种逻辑生活没发觉有问题。
发表于 2009-8-13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利波特 越来越厉害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baoseng的说法,不引出处了。
以繩子的自反體作有法, 應是常, 以是執繩分別心的顯現境的原故, 以<釋量論>中許樹的自反體是執樹分別心的顯現境的原故

可能还是要承认是相违。
发表于 2009-8-13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瓶子的反体——非瓶;
瓶子的自反体——不是非瓶。


哈里:廖本圣的这个书,在这里有一个错误:他说 猫的反体 是无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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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错误。这指的是属性上的反体。大多数情况是这样表达猫的反体:非猫。

[ 本帖最后由 清凉子 于 2009-8-13 15:49 编辑 ]
发表于 2009-8-1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瓶是瓶的反体

瓶的反体不是瓶
瓶的反体不是瓶的反体
瓶的反体与义共相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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