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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长破戒,弟子应该轻毁或揭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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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柯一梦 于 2018-9-3 20:31 编辑

转文讨论,学诚法师事情,一个阶段了。本文另一个角度说明师徒之道和传统处理之间问题,值得思考借鉴。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师长破戒,弟子应该轻毁或揭发吗?

一声佛号一声心
百家号09-0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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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诚法师事件中,贤启和贤佳法师对自己的师长“学诚法师”一系列“过错”进行了举报和公开谴责,一时间,部分人等将二贤法师奉为“英雄”,赞其举报指摘其师长行为为“义举”。那么,依据佛教教义,这种评价是否准确?弟子是否可以举报师长的过错?先不论举报事项的真假,二贤法师这一举动究竟是否符合佛法教义呢?
第一章弟子是否可以轻毁自己的师长
在佛教经论中,弟子不可轻毁师长的经文、论释比比皆是。
一、汉地经典:
1、《佛说正恭敬经》云:佛告阿难。未来世中有如是等诸恶比丘。得是经已而不恭敬阿阇梨和上者。以无行故。说阿阇梨和上过。我今当记如是比丘愚痴人等。堕诸地狱受大苦恼。
2、《佛说正恭敬经》云:佛告阿难。若有比丘不敬和上阿阇梨及说过者。我说彼人愚痴凡夫。何以故。阿难。不得说阿阇梨实恶。何况说虚。是中阿难。若不恭敬和上阿阇梨者。有辟支地狱名之为灭。彼人命终生彼地狱。
3、《宝云经》第六卷云:“我今依怙师僧增广善法,以是因缘,于和上所,若持戒,若破戒,若多闻,若少闻,若聪明,若无智,悉皆恭敬,生世尊想。于诸世尊恭敬、供养、信乐、欢喜,于和上亦复如是。”

4、《佛说最上根本大乐金刚不空三昧大教王经》(法贤尊者译)云:
敬阿阇梨等同诸佛。若轻阿阇梨者是轻诸佛。当受众苦无有威德。被诸疟病恶毒拏吉儞魅。宿曜执持及诸魔众。如是灾害常所娆乱。命终之后当堕地狱。
5、《最上大乘金刚大教宝王经》(法天译)云:
"善男子若有学人及诸人等。于金刚阿阇梨及金刚大乘诸学众等。生不信心发起恶念复加毁谤。是人果报当堕地狱畜生及诸恶趣。何以故以一切诸法从彼生故。若有毁者是即毁法故获是报...
6、《佛说善恭敬经》云:阿难。当来之世多诸比丘得是经已。于师和上起不敬心无有正行。于师和上恒说于过。阿难。我说彼等愚痴人辈极受多苦。于当来世必堕恶道。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藏地经典:
1、《密集根本续》第五品云:“纵是造无间,此等弥天罪,然入金刚乘,亦能得成就,存心谤上师,修亦不成就。”
2、《金刚藏》第十四品云:“何人诽谤阿阇黎,彼纵舍弃愦闹眠,千劫之中勤修持,诸续殊胜之修法,亦成修行地狱因。”
3、《时轮金刚续》云:“设若于师起忿恚,等同忿心刹那数,当毁尔劫所集善,亦受尔劫猛狱苦。”
4、《吉祥胜续》第一品云:“倘若何者恶诽谤,等同诸佛之上师,彼人已谤诸佛故,恒时遭受诸痛苦。”
5、《金刚手灌顶续》云:「‘薄伽梵,若有诽谤阿阇黎者,是人当受何异熟?’世尊告曰:‘金刚手,勿作是说,一切天人皆将怖畏。秘密主,然今为汝,略为宣说:有勇当谛听,我说无间狱,大苦极难忍,即彼等住处,当经无量劫。故尔任何时,不可谤阇黎。’」
三、论典。
1、《事师五十颂》(马鸣菩萨造)云:“毁谤阿阇黎,是大愚应遭,疾疠及诸病,魔疫诸毒死,王火及毒蛇,水罗叉盗贼,非人碍神等,杀堕有情狱。终不应恼乱,诸阿阇黎心,设由愚故为,地狱定烧煮。所说无间等,极可畏地狱,诸谤师范者,佛说住其中。”
2、《事师五十颂》云:“身为弟子若故意,轻蔑如是之上师,则已轻侮一切佛,故彼恒时受痛苦。”

第二章 何为“诽谤”、“毁谤”、“轻毁”上师?
对于经论里“诽谤”、“毁谤”、“轻毁”等用词,有人辩解到,此仅指编造师长没有犯过的罪行诬陷师长,但是,经典、论典诸多教证均指出,“诽谤”、“毁谤”、“轻毁”不但指对师长没犯过的罪行进行污蔑,同样也指对已真实犯戒的师长,作为弟子仍旧必须尊敬师长,加以诽谤、轻毁。举例如下:
1、《佛说正恭敬经》云:佛告阿难。若有比丘不敬和上阿阇梨及说过者。我说彼人愚痴凡夫。何以故。阿难。不得说阿阇梨实恶。何况说虚。
此处很明确的指出,即使阿阇梨(师长)真实造恶,亦不得说阿阇梨过。
2、《宝云经》第六卷:“我今依怙师僧增广善法,以是因缘,于和上所......若持戒,若破戒......悉皆恭敬,生世尊想”
这里指出,无论上师是具戒,还是破戒,弟子皆应当恭敬上师。
3、《金刚手灌顶续》中说:「故尔任何时,不可谤阇黎。」
意思是说: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诽谤自己的阿阇黎。“任何时”应包含上师破戒、犯罪之时。按照经文,上师破戒时就可以揭发、指责上师并没有被开许。
4、印度寂静论师(现德巴大师)在《四百五十坛城仪轨释》中说:“所谓不应诽谤是指,即便见到上师破戒等过失,也不应当不恭敬。”
4、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下至唯从闻一偈颂,虽犯戒等,亦应就其功德思惟,莫观过失,悉无差别。
这里教诫说到,哪怕在师长前只听过一颂法义,即使他有犯戒等过失,也应当只就他的功德来思惟,而不能观过失。
“悉无差别”四个字点出了无论是什么师长,在修依止意乐的做法上没有差别。
5、宗喀巴大师在《上师五十颂释·成满弟子希愿》(丹增卓津汉译)中说:
既为弟子若作意轻蔑如是依怙主即是轻蔑一切佛故彼恒时感苦恼
谓于前文所说「如是依怙主」,作「轻蔑」毁谤,定当恒时无间感受痛苦。缘何轻蔑而生此苦?谓缘所思「作意」轻毁。「何人能作轻蔑?」谓「既为」彼师之「弟子」,为弟子已,轻蔑师长。轻毁之相,如《最胜本初广释》所云:于彼引入瑜伽中围轻范师前,或说彼破犯戒律,或说彼精进下劣,或说彼愚痴。如是等事,任谁皆不应作。此谓轻毁破犯戒等事。此中,引入中围之师非是唯传灌顶之师,密意是说受持续部讲释及诀窍前,必先趣入中围坛城。应知此是总说轻毁金刚阿阇黎之过患。复次,若「境」为己之师长,定须断除远离一切不敬。寂静论师于《密集中围仪轨释》云:不毁谓者,谓虽见师长犯戒等,亦复不失恭敬。
6、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 中说:
设若须随师教行者,若所依师引入非理及令作违三律仪事,如何行耶?《毗奈耶经》于此说云: “若说非法,应当遮止。”《宝云》亦云: “于其善法随顺而行,于不善法应不顺行。”故于所教,应不依行。不行非理者,《本生论》第十二品亦有明证。然亦不应以此诸理,遂于师所,不敬轻訾而毁谤等。
意思是:《毗奈耶经》中说到:如果师长宣说的是非法的事,就应当遮止不做。《宝云经》也说:我们怎么来奉行师长的教授呢?凡是师长教导我们要做的善法方面,我们都应当随顺着去做。但是如果师长教导的是不善的法,那就应当不照着去做。《本生论》里也有这方面的明证。但要注意的是,不应当以这些为理由就对师长不敬、轻视进而毁谤等。就像《五十颂》所说的,如果在理上不能依照着去做,就应当说明不能做的理由。应当态度很好地委婉辞谢,不随着非理的指示去做。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上,从佛经、论典都可以看出,不但师长未犯过失时弟子不能编造事实诽谤,师长即便真有过失,甚至破戒,弟子也不能不恭敬,乃至轻毁、诽谤。

第三章 有人辩解说,当师长严重破戒时,弟子应予以揭发
“当涉及到一位上师的严重犯戒,这又是另一回事了。好聚好散仅仅是在师徒之间无法相应、不契合的情况下说的。如果现在的问题是有人受到了伤害,或者法律被触犯,情况就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犯戒行为应该被揭发。如果涉及身体伤害、性侵犯、金钱的不当使用、或者其他戒条,为了学生与团体着想,也是究竟上为这位上师着想,应该去揭发不当行为。尤其是,如果有人受到伤害,受害者的安全是首要的。这不是一项佛教原则,而是最基本的人类价值观,是不可违反的。”
对于这段话,首先,我们应该界定和探讨“揭发”和“严重犯戒”这两个词语的定义。
1、所谓揭发,谓揭露缺点、错误、罪行等。必然涉及到将师长的罪行公之于众。在公之于众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阐述、向他人宣说师长的犯戒行为、罪行。既然要阐述、宣说师长的犯戒行为、罪行,必然要先观师长的过失。在揭发师长罪行的过程中,是否能保证不与师长发生严重的冲突,是否能和师长保持和睦的关系,言行是否能保持对师长的尊敬,起心动念是否能保证远离贪嗔痴三毒,都很难判定。
2、所谓“严重犯戒”。原文解释道“如果涉及身体伤害、性侵犯、金钱的不当使用、或者其他戒条”。可以看出,原文将“他人受到伤害、法律被触犯”作为“严重犯戒”的重要判定标准,但如果这就是严重犯戒”标准,那么这个标准或许还不构成弟子可以揭发上师的条件,因为佛经没有允许弟子可以在此情况下揭发上师。
我们知道,佛经三乘戒律的基础是别解脱戒,别解脱戒的四根本戒即为“杀、盗、淫、妄”,杀指杀人,盗指偷盗、淫指邪淫如强奸等,很明显如果师长破犯“杀盗淫”等根本别解脱戒时,已经属于明就仁波切的所谓“他人受到伤害、法律被触犯”的极端情况了。
然而此时弟子就真的可以“揭发”师长了吗?
来看经论对此的解释,对于师长犯戒、破戒时弟子应有的态度,诸多经论已经表明:弟子仍然不能轻毁。《佛说正恭敬经》“不得说阿阇梨实恶。何况说虚。”、《宝云经》“于和上所......若持戒,若破戒......悉皆恭敬,生世尊想”、《金刚手灌顶续》“故尔任何时,不可谤阇黎。”、印度寂静论师“即便见到上师破戒等过失,也不应当不恭敬。”、宗喀巴大师《广论》“下至唯从闻一偈颂,虽犯戒等,亦应就其功德思惟,莫观过失,悉无差别。”。这些佛经论中所提到的“破戒、犯戒”情况,应当是指“一切”破戒、犯戒的行为,其中自然包括了“杀盗淫妄”四根本戒。
于是,问题来了,既然佛说了对于师长的一切破戒行为(包括杀盗淫妄),弟子都“不得说”“不可谤”“悉皆恭敬”,那么,“严重犯戒、有人受到了伤害,法律被触犯时弟子应该去揭发”观点便与佛经论教证直接相违。
看来,“师长严重犯戒,即应揭发”的表述并不严谨,对“严重犯戒”的定义、“揭发”的程度和方式,都没有明确的说明。若是对“严重犯戒”的定义、“揭发”的程度和方式再进一步加以明确、规范的话,或许会更加合理。
第四章 二贤法师所揭发的学诚法师之罪行是否均为“严重犯戒”更值得商榷。
现在能看到二贤法师指摘学诚法师的材料有:95页PDF、贤启法师的心路历程、贤佳法师答疑等材料。
而在这些材料里,即便承认骚扰短信为真,但发性骚扰短信,并未触犯比丘戒根本戒;性侵有待公安证实,故尚不能判断是否犯戒;财政操作上的违规,并不代表学诚法师将寺产据为己有,故并未犯盗戒;违建,全国寺庙大多有此情况,国情使然,并不能算犯戒,且修建寺院本是功德,何来犯戒;不让用手机、出家前写材料等所谓“精神控制”反而是对戒律要求严格,更谈不上犯戒;修建寺院、编撰律典被指控为荒废学修等等,亦实为功德,不为犯戒......而观贤佳、贤启法师,其对自己的师长以上行为统统加以指责、揭发、评谤,就连师长“重视色身、勤洗澡”都成了罪过。这些指摘,只让人想到提婆达多的公案,即便已圆满地道功德的佛陀,在提婆达多的眼里,也全都是过失。
因为以上的原因,二贤法师对自己的师父学诚法师指责道:
“挽救邪师释学诚”——95页PDF第34页
“此时的贤启,内心对师父产生了巨大的恐惧,认为他就是末法时代穿着袈裟败坏佛经的魔王”——贤启2018年7月“心路历程”。
“清理邪师,唤醒僧团”——贤启2018年7月“心路历程”
“师父这样的人已经没有资格做师父,我也不应当以对待师父的态度对待他”——贤启2018年7月“心路历程”
..................................................
尊师重道,历来为佛教所提倡,而二贤法师在这次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实实在在为我们示现了一把“毁谤师长”这四字的实例,贤启心路历程中“邪师、魔王”等欲置师于死地的辱骂,以及“没有资格做我师父”等舍弃上师的言论,都实实在在表明了二贤毁辱自己上师并决心与其彻底决裂的态度。
或许在二贤法师或某些先入为主预判学诚法师有罪的世俗人眼中,学诚法师是一个必须除之而后快的魔王骗子,二贤所做是大义灭亲的正义之举,然而,二贤法师忽略一个最重要的事实,那就是他们受过学诚法师的法恩,是学诚法师的弟子。二贤还忘了,只要他们还承认自己是佛教徒,作为一名佛教徒永远应当把佛的教诲作为生命般宝贵的誓言。那么,佛对他们这种背弃并辱骂自己上师的人作何教诲与授记呢?《佛说正恭敬经》云:说阿阇梨和上过。我今当记如是比丘愚痴人等。堕诸地狱受大苦恼。

附:
最后,再附一篇祈竹仁波切开示,以正视听:
《悉地本源》--修行与师徙关系:
但对已成立师徒关系的任何一位师长,不论他们在客观上存在什么缺点,我们都不可挑过失、失恭敬、决裂甚至不认师长,否则修行就无法指望成就了。如果师长似乎客观上有些过失,作为弟子我们仍然不可不认师,亦不应对别人说师长之坏话。在最严重之情况下,我们顶多亦只可默默地另拜他师,对所有原有师长我们仍要视为师长。作为弟子的人,若对自己师长心生不敬或对他人说师长之不是,由于师徒关系所牵涉到的极重业力,这个人便如同烧焦了的种子不可能发芽般,即使苦修其他明师所开示之妙法,亦极难成就。反过来说,如果师长客观上真有很大的过失,但弟子仍然敬事他,则仍会有一定的利益及功德。
《狮吼棒喝–大藏寺祈竹仁波切问答选录》:如果你已与某人建立了师徒关系(即使只是在心中依止而并无告知师长),就不要再批评他。你尽管可再依止其他师长,但不要评谤原来的师父。其他人如果与他并无师徒关系,这个人又的确真的有很大的根本过失,或许还可出言以维护正信佛教的形像,但作为徒弟的你就不要插嘴了
转自微博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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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4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家人之间的事不方便评论!
我们居士对这类事最好是不做,因为既使所举的那件事是事实,也有可能触碰“说四众过”罪,如果那件事不是事实,更可能触碰了“妄语罪”,得不偿失!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柯一梦 于 2018-9-4 10:32 编辑
ynmjch 发表于 2018-9-4 08:21
出家人之间的事不方便评论!
我们居士对这类事最好是不做,因为既使所举的那件事是事实,也有可能触碰“说 ...

哦,末学转文目的第一段就说了,供我们的借鉴和思考,如何如法处理自己和上师之间关系。并不评价事件究竟,本身除当事者外,都不是十分明了。
发表于 2018-9-4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柯一梦 发表于 2018-9-4 10:25
哦,末学转文目的第一段就说了,供我们的借鉴和思考。

按照某论坛的揭露:两位法师一开始是内部举报,被压了大半年。后来急了,将资料外传给BBC等外国新闻机构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发表于 2018-9-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婆达多也曾是比丘,也有徒弟,还不少。提婆达多也不是出家第一天就犯五逆十恶的。那么问题来了:提婆达多尚未犯戒时收的徒弟,后来应该如何对他?是“我师父对,佛也对”,还是“我师父错了,我假装不知道”,还是“我不认那个人是我师父了,我现在听佛的”,还是怎么?
发表于 2018-9-4 1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阳创巴的儿子萨雍米旁仁波切性侵、被告倒。上世卡卢、这世索甲,都随意性侵,被揭发或被告。如果被强奸的,是你的女儿,姐妹,老婆,你揭发不揭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柯一梦 于 2018-9-4 16:52 编辑
cjysy 发表于 2018-9-4 16:39
秋阳创巴的儿子萨雍米旁仁波切性侵、被告倒。上世卡卢、这世索甲,都随意性侵,被揭发或被告。如果被强奸的 ...

你的女儿,姐妹,老婆出事了?如果如此,这太悲伤了,您学佛怎么会如此。十分同情您,如确实如此,您一定要揭发并讼之。末学这边没有这些被性侵问题,这个和末学说,无法理解。换马甲没用啊。呵呵
发表于 2018-9-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毁谤师长是应该的

但也应该匡扶正义 惩恶扬善

那些提倡对和尚们 对师夫们的行为善恶不分 委曲求全的所谓经文 我个人怀疑是不是后世不正经的和尚师父们编造出来的
发表于 2018-9-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柯一梦 发表于 2018-9-4 16:43
你的女儿,姐妹,老婆出事了?如果如此,这太悲伤了,您学佛怎么会如此。十分同情您,如确实如此,您一定 ...

换你个屁马甲,有话说话,有理讲理,格鲁论坛,本id只此一家,别无马甲,当着管理员的面,敢说这话!
发表于 2018-9-4 1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標題有問題。輕毀跟揭發不見得一樣。輕毀是意業為主,身語為輔。揭發也可能並沒有輕毀的意樂,而是以沉重的心情為之。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柯一梦 于 2018-9-4 18:16 编辑
narraboth 发表于 2018-9-4 17:49
標題有問題。輕毀跟揭發不見得一樣。輕毀是意業為主,身語為輔。揭發也可能並沒有輕毀的意樂,而是以沉重的 ...

谢谢指点。末学也是转文,觉里边一些观点有助学人思考和借鉴。一开始就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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