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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观章直解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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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观章直解的若干问题
  非常随喜道友们在寒冷的冬天里还努力的闻思,多谢你们为了我们的闻思增上,提出了若干非常重要的建议,来互相交流,探讨。
  我们也希望能与道友们一同来闻思,积众人之智慧,相互提携,共同增上。在此祝福道友们新年吉祥如意,三慧增长。
因为我们的解释而使各位道友们在闻思时产生了误解,请允许我们在三宝面前忏悔。
非常希望 道友们能在闻思中指出书中的每一个不对处,以及不圆满的地方,很高兴见到如此共同学习的 情况出现。再次多谢道友们帮助我们闻思增上。谢谢你们的每一个建议。

关于上册P28“惟就理智比量所量之[义]为胜义谛”中“义”字的含义。
有道友翻译为“境界”,有道友翻译为“境”。有道友提出此处只能作“境”的解释。此“义”字在古文中的确可作境解,。正如道友们所说,用“境”作解释显得更好,笔者认为光说比量之境,还不能让读者明白境的真实含义,而意义代表事物包含的内容与道理,非常符合“境”的引申含义。因笔者主要想用现代的 白话来对文字作解释,又考虑到比量所测量的对象的特殊含义,即对象的引申含义—----意义。所以考虑将来可能会对“义”字的解释加以改动,道友们可以自行选择。
关于P67所提的问题:“缘起与空性”,这是一个事物的两面,虽然是同体但又是异相,怎么能说是同义呢?
   对这一段的认识,笔者认为应该用事物都具“缘起与性空”来理解,不用事物的两面来解释。至于为什么要这样解释,可以参考本书P75的表述。另外还可以参考昂旺堪布上师文集第三册所讲《缘起赞》P75“凡诸修甚深空义人-------------”的文字。
P72,关于持所破太宽观点-------雪域翻版。
有道友认为因为所破太宽者并不是实事师,所以此处笔者表述混乱,会让所有的看书人理解错误的,尽管笔者所表达的意思可能是对的。
这段话笔者思考后觉得,所破太宽者与实事师尽管有区别,但在论文中,宗大师说他们在某些观点上是趋同的,对照原文来看,笔者认为描述没有出错。这段文字还望道友们仔细参阅。
P127,19;关于对“色等”的解释,道友们指出笔者将“色等”解释为颜色等,这样的解释不够严谨,太过狭隘。
笔者认为,宗大师说:“又色声等诸世俗法”时,有个“又”字,所以既可以与上述的显形色的瓶相连贯,又可以单独有色的颜色含义,来处理这些概念了。虽然可以用色处,声处去解释色与声,但是要用颜色与形状来代表色,(因为在讨论时我们准备改为“颜色与形状”)就同样应该用表意声与不表意声来表示,但这样不符合白话的简明性。另外文中的“等”字本来就包括了世俗法的方方面面;形色,表色均可包括进去,所以以颜色声音等所有的世间事物来作解释,这段话既包括了色处的内容,也保证了行文的明了,简洁的流畅性。希望看到此处的道友们请加以注意了,
发表于 2008-1-14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贴没人顶呢.
发表于 2008-1-1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主要是不想狗尾续貂
发表于 2008-1-14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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