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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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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放生不当引发大规模杀生
2012年06月05日,记者张剑报道一则消息:在京冀交界处不远的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 全村男劳力齐上阵奋力打杀蛇,成堆的死蛇被挖坑掩埋。
“河北省兴隆县苗耳洞村距离京冀交界处2公里左右。昨天上午,在该村村外的河沟、山坡等处,30多名村民手持铁锹、镐头等工具,逐一翻开石缝等角落。‘这有条蛇,赶快打’,话音刚落,几名村民立刻用铁锹对准一条蛇猛打。
村外一处山坡,有村民正将蛇尸埋进一个坑内。这个坑里已经堆了数十条死蛇,这些蛇颜色、长短、粗细各不相同。小的有十几厘米长,小拇指粗细,大的有近一米长,大脚趾粗细。
就在众村民正在村外打蛇时,有村民突然跑来报信,称多户村民家中发现了蛇。有村民急忙赶回家中,仅十几分钟,多户村民就从家中抓出十余条蛇。
这已是该村村民打蛇行动的第三天,全村能出动的男劳力已全部上阵,在村外的水沟、山坡、柴草垛等拨草寻蛇。”
2012年6月1日,6月1日,十余名北京客来到该村,将1000多斤,数千条蛇放归野外。长蛇横行并爬进村民家中,一度在当地引起恐慌。
当地村民们在发现有人在附近放生后,将十几人截住。曾在兴隆县林业部门工作的驻村干部韦先生立刻联系了兴隆县林业公安部门。林业民警随后到场,将放生客和村民代表一同带至县里,对此事进行调查。
村支书李先生说,苗耳洞村虽处于山区,但在山上并不是经常碰到蛇,由于放生客放蛇位置距离住户极近,故引起村民恐慌。村民说,蛇的数量多,有毒无毒不知道。村民们同时担心,数量如此巨大的蛇群如果在野外捕捉青蛙等动物,可能会对当地生态产生影响。
兴隆县林业公安人员向放生客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后经林业公安部门协调,放生客向村民支付4万余元,用以弥补村民打蛇所带来的误工损失。此外,林业公安部门还从现场带回一些死蛇,送至有关机构进行检验,以确定这些蛇的品种及是否有毒,以便于在检验结果出来后及时向村民反馈。
议论:
(1)放生凶猛动物要保护人类安全。
放生凶猛动物,一是要注意保护在放生环境附近生活居民的安全;二是要注意保护好放生者自身的安全。
(2)集中放生要评估环境承受能力。在有限空间的环境里集中大量放生生物链高端动物,会显著破坏环境原有生态平衡。
案例5:可怜的陆龟被再次扔到了更远的水中……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
第二届广东休渔放生节主题活动在虎门海战博物馆东门海滩举行。志愿者和热心人士往海里放生了小鱼、小虾、海龟等。
这些鱼虾一被放到海水里,立刻游向大海深处。唯独一只“小海龟”,不知为什么老是辨别不清方向。放生者几次将它带到离岸几十米远的海中,它每次都直接调头往岸上游,上岸后漫无目的地到处爬。
放了几次不成功,放生人员拿起海龟细细检查,发现它除了一条腿有点划伤外,其他都很正常。“难道它想有人帮它把腿伤治好再走?”工作人员风趣地说,同时用力将海龟扔向更远处的海里。这一次,这只“小海龟”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记者报道的原文,曾配有照片。笔者在可怜那只不幸的“小海龟”时,也替照片上的仁兄悲哀,故在转发QQ空间时特意剪裁了一下,隐去了那位仁兄。向大海深处奋力扔“小海龟”的仁兄没有想到,他努力救的是一只陆龟。这类龟只适合生活在陆地或者其身高一半的浅水中,在深水会溺水而亡。
议论:
1、龟类的种类非常复杂,非专业人士很难都辨别清楚。建议只放生哪些您很熟悉,有能力辨别清楚并了解其生活习性的龟类;或者在放生前查阅有关材料和请教专业人士。
2、放生中出现“蹊跷”现象要认真对待,分析原因,不能简单处置。
3、猛力扔这样的动作会对被放生动物造成伤害。
案例6:放生甲鱼大面积冻死
这是一个2009年辗转报道多次的消息。
2月的一日,有人发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望海宾馆旁的一个水库内漂浮着大量的死甲鱼。
市民曲先生和同事无意当中发现了这些飘浮在水面上的甲鱼。记者粗略数了一下,水面上漂浮的甲鱼大约有近百只。由于甲鱼大小差不多,不像是野生的,不过大家也没听说这一带有谁在这个水库里养殖甲鱼。也有人认为是水库被污染了,不然不会突然出现大面积死亡的现象。
记者最后找到一位知情的市民,他就在附近工作。这位市民说甲鱼实际是冻死的,如果是野生甲鱼就不容易被冻死,这些甲鱼是被人放生到水库内的。这些养殖的鳖都是温水的,二十来度以上才能长,而水库的水太凉了,一进去就完了。”再是鳖它需要喘气,原来水库上都结冻了,它根本喘不过气来。如果是野生的它有窝,专门有喘气的窝。这位市民还说,甲鱼被放生时,背上还贴着小纸条,现在都漂在水面上。
这些飘浮在水面上的甲鱼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多死甲鱼都已经沉到水底了,据市民介绍,在市场上,买这么一个甲鱼最少也得六十块钱,野生一只得二百块钱。这里面最少有三万块钱的鳖放进去了。
由于这些死甲鱼会影响水库水质,水库旁边的单位还打算把死甲鱼清理出去。
议论:
1、放生一定要考虑季节因素,尤其在冬季,放生对低温适应能力差的动物一定要慎重。
2、家养,会降低动物的适应能力,放生时要仔细选择环境,必要时要先进行野化训练。
案例7:放生清道夫鱼,危害生态,被组织捕杀
2015年4月29日,网上转湛江日报报道,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赤坎水库下口鲇泛滥成灾。据称该鱼乃外来入侵物种,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还威胁水库安全,水库已经组织捕杀行动。
下口鲇,又叫吸盘鱼、垃圾鱼、琵琶鱼,最响亮的名字叫“清道夫”。清道夫鱼是杂食鱼类,它吸食藻类、底栖动物、其它鱼类粪便和水中的垃圾,是名副其实的清道夫。但是清道夫也能大量吞食鱼卵和鱼苗,在本地没有天敌,繁殖迅速,会给本地鱼类带来灭顶之灾,故被认为是危险的“水中屠夫”,被列为有害的外来物种。
4月27日,赤坎水库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保守估计,水库内目前生活着超过10万斤清道夫鱼,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还严重威胁水库坝体安全。“水库大坝底下有一个个小洞,都是这种鱼的杰作,再不治理,后果就不堪设想了。”何所长说。
4月28日,记者在赤坎水库看到,工作人员正围捕这些“水中屠夫”。他们先是用大网将鱼围赶到岸边,然后再打捞上岸。大网收上来,整个渔网黑压压一片,全是这种怪鱼。据介绍,水库方面目前已捕捞清道夫鱼2万多斤。这些鱼没法食用,只能填埋或者送人加工鱼饲料。据他们先期调查,水库内至少有10万斤清道夫鱼。该鱼非本地鱼种,全是爱心市民放生后繁殖所生。
水库方面提醒广大市民,清道夫乃外来入侵物种,市民切莫盲目放生。
议论:
1、放生外来物种要慎重。外来物种有可能影响当地生态平衡,造成很大的后期破坏,故放生一定要慎重,最好能得到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指导。
2、放生行动应得到社会认同。放生不能影响人们正常生产生活,更不能危及相关人群的安全,否则便会招致反对,甚至反制。有关人群的应对措施有可能是更大规模的杀生。这样就适得其反了。
案例8:路边放生家鸟,留下尸饼一片
路边放生造成碾死的报道很多。选择了较早的报道是因为其资料相对完整一些。
2009年6月24日网上转南方日报记者张学得报道。6月21日上午9时,胡伟宁和省观鸟协会其他几位鸟类爱好者按计划开车前往晋安区岭头乡叶洋观鸟。车行至红庙岭与寿山镇分叉路口附近时,他们看到,路边停靠的一辆小货车边,几名男子不停地从车上往下搬鸟笼。他们数了一下,有十多个鸟笼,里面装有金花鼠、画眉、黑脸噪鹛、丝光椋鸟等鸟儿。品种虽不名贵,但数量很多。现场的人说,这是一场鸟儿放生活动。
“鸟儿放生,怎么放在马路边啊?”胡伟宁等人认为,这些鸟儿都是笼养长大的,野外生存能力差,这样放生等于是害了它们,于是劝放生的人们应把这些鸟儿送到森林公园里去放生。可对方并不理会,胡伟宁等人只好无奈离去。
然而,数小时后,就在他们观鸟回来的路上,胡伟宁等人发现,放生地一带遍地都是鸟儿的尸体,不少已被过往车子碾成了尸饼。“那个场景,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事后,胡伟宁说,那一天,他拍照片的手一直按不下快门,“都不忍心拍了”。他呼吁,不要再盲目放生鸟儿,否则,“躺在马路上那些成了片状的死尸,就是鸟儿们放生后的归宿”。
议论:
1、放生首先应正确选择环境。放生是为帮动物脱离险境,到新的环境继续生存。新环境首先要对动物安全,气候适宜,还要饮水觅食便利等。在路边放生固然方便,但对于久经笼养的鸟类来说却极不安全。
2、不宜简单放生家养动物。家养动物野外生存能力低下,不能简单放生,应该采取一定的过度措施,比如放生到人们可以方便照料一段时间的区域。
3、鸟类放生须照顾细节很多,否则成功率很低,请参考本书其它内容。
案例9:放生鱼,水温过高大量烫死
2014年7月16日网上转法制晚报报道,北京市通惠河陈家林段出现大量死鱼,据说此前半个月该河曾出现过数千斤死鱼,这一幕又再次上演。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通惠河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河里水温过高,死亡的鱼疑为市民胡乱放生被烫死的,目前正在紧急派人打捞。
记者董振杰等在通惠河陈家林河段看到,水面上漂浮着大片的死鱼,大多是10厘米长的鲫鱼。死鱼随水流动,一直往进城方向而去,陈家林、四惠等处的水面上也都出现了死鱼。在一些漂浮垃圾的地方,垃圾和死鱼混杂在一起,正在逐步散发腥臭气味。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通惠河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张先生说, “肯定是放生的鱼,大小差不多,品种也很单一。”
张先生表示,高碑店附近通惠河里的水都是从一家热电厂排放出来的循环水,水温本来就高,加上这几天气温很高,导致水里的温度比平时更高,水温猜测超过40℃。张先生说,这种情况下,普通的鱼根本不可能存活,到水里直接烫死。
记者将手探进水里,感觉烫手。正在打捞死鱼的刘先生也说,他这几天曾偶然见到有人往河里放生四五斤重的大鲶鱼,放生的人刚走没一会儿,河里的大鲶鱼就翻了肚子。
“这次的死鱼有上千斤。”张先生说,通惠河管理所加上水政、巡逻、环卫等共有四五十人,而河段有八九公里,难以及时劝阻或者发现放生者,即使发现也没有处罚权。
议论:
放生鱼类要选择适宜所放种类鱼生存的水体。通常,水体以辽阔的天然水体为佳。放生前应先进行考察,仔细考察其水体水质。要求水体具备足够接纳能力,未受污染,溶解氧充足和食物丰富,经选择无误后方可放生。
本案河道受纳大量电厂废水,已经受到较严重热污染。其后果不仅仅大幅度提高了水体温度,还严重影响水体水溶解氧含量,使河道成为一条不能为普通水生动物生存的“死河”。
放生者观察水体不具备专业知识也不妨,只要仔细观察水体中鱼类的生存情况即可判断,关键是要有慈悲心统摄下的认真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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