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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凡是”及总相别相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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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若a是b,則"凡是"a不必定是b

这里加了“凡是”,就暗示了前面“若a是b”的a,是一个类,是一个归属的统称。

这样,后面的“凡是”就可以理解为:凡是属于、凡是叫做、凡是与其相关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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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问题:
1、用了“凡是”就不再是偷换概念,而是暗示了允许置换概念,但实际上还是换了概念,只是不用“偷”,而是共许、许可。
2、以华严来看,概念(相)是圆融的,即我们可以分别区分,也可以以类和归属来融合,而这种区分与融合是无限的。而一旦从自性空的胜义出发,则一切类属都毫无意义,换句话说总相与别相在实相中根本就不存在。具体参看:《华严金狮子章》

仿造金狮子章,举例比尔盖茨,望各位三思:
比尔盖茨这个人是比尔盖茨的总相;
比尔盖茨的出生、儿时、少年、成年、老年、死亡是比尔盖茨的别相
比尔盖茨的出生、儿时、少年、成年、老年、死亡都还是指的同一个比尔盖茨,这就是比尔盖茨的同相
比尔盖茨的出生、儿时、少年、成年、老年、死亡又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是比尔盖茨的异相
比尔盖茨的出生、儿时、少年、成年、老年、死亡形成比尔盖茨的一生,这是比尔盖茨的成相
比尔盖茨的出生、儿时、少年、成年、老年、死亡分别经历消失,这就是比尔盖茨的坏相

因此,当我们说比尔盖茨的时候,我们究竟指的是比尔盖茨的什么相呢?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各位,闻思是相互利益的,既不惘思亦不殆学,是为增上,共勉!

[ 本帖最后由 龙吟 于 2007-10-27 11:51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7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那蒋门神,如何了得,可武松一出场,几个回合,蒋门神就趴下了!
发表于 2007-10-28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了“凡是”就不再是偷换概念,而是暗示了允许置换概念,但实际上还是换了概念,只是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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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兄
我還真服了您 !!!
對於這種的回覆
我無言以對!

希望世上沒有偷竊
只有珍貴東西遺失的時候 置换到不同的位置

;P :L :victory: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0-28 01:26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8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兄[祖传的因明宝典]:

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

说你不是,你就不是----是也不是!

但比起不由分说私设公堂当堂动刑,还是小巫见大巫!

[ 本帖最后由 一板一眼 于 2007-10-28 11:43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8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片子,是解剖尸体的全过程。看了以后,对不净观部分内容立刻明了。
因为信息含量远远大于文字。
因明还是线性思维的产物,毕竟是有局限的。但,但多数能思考的人还都容易掌握。

[ 本帖最后由 风也火 于 2007-10-28 11:18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8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一个逻辑公式的真假完全是系统制定者规定好的。比如
若a是b,則"凡是"a不必定是b
规定他必须正确,这没有什么
因为还有其他公式补充这个公式的不足。

赞叹龙师兄对诸相的随缘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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