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hbx1978

喇嘛梭巴仁波切---师心佛心上 The Heart of the Path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21 0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一尘 发表于 2016-12-19 22:31
http://gel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514&extra=page%3D2

谢谢!
发表于 2016-12-21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仁波切!
发表于 2017-10-19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感恩您的分享!
书中提到关于视受戒师、教字母老师为上师的教言,似乎容易被汉人忽视,分享如下:

受戒
我认为大家应当把传戒的人都视为上师,包括传授皈依、别解脱戒、 菩萨戒、密续戒,甚至是大乘八关斋戒。不管对方是出家人或在家人, 西藏人或西方人,男或女,都必须把他或她视为上师。只要在受戒的时候做了观想, 就算是和对方建立法缘, 即使当时你完全没有想要建立师生关系。
如果你以前受过戒,但是那时对菩提道次第欠缺了解,所以没有把对方视为上师,现在你必须把他们视为上师,因为双方已经建立法缘了。当初你或许不知道依止上师这个法门的要点, 不过,一旦你受了大乘八关斋戒或其它任何的戒,因为这些戒都是以皈依为基础,我认为你也应当把对方视为上师。  

…………

西方的学员曾经问到,学习英文字母和藏文字母,两者之间有没有什么差别。在西藏,学生会把教字母的老师当做善知识,因为老师教字母通常是为了让学生学习佛法,而这也是学生学习字母的动机。通常双方的动机都是基于学习佛法。这和在西方的学校学习字母不同。
我认为如果你学藏文字母是为了学习佛法, 应当把藏文老师视为上师。是否应该把教你英文字母的老师视为上师,并把他观想在资粮田里面?依照喇嘛耶喜的定义, 如果学字母的目的是为了修行佛法,教字母的老师就成为上师。我认为不必把教英文字母的老师观想在资粮田里面,因为他教你字母不是为了让你能够修行佛法。当然,把父母、老师或其他任何教字母的人看成上师,并没有什么不对。那么做是有益的。
在巴萨时,我们曾经就那里的两所学校讨论这个课题,有些僧众开始在那两所学校学英文和印度文。那里总共有三位老师: 有一位长得像中国人的西藏人,教年轻的转世喇嘛和僧众英文;一位是印度的店员;还有一位拉达克的出家人。那时曾经讨论是否把教英文和印度文字母的老师视为上师。依照喇嘛耶喜的解释, 我们不需要把他们视为上师,因为我们并不是为了学习佛法, 才去学英文和印度文的。



发表于 2017-10-1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录 4 事师九心
慈尊根本上师,出类拔萃,犹胜一切诸佛!我向您祈请!
乞加持我尽一切生中,以大恭敬心依止具格上师尊。
了知如法依止一切功德之本的慈尊根本上师,是善乐的根本,
我以大恭敬心依止您,即使牺牲生命亦不背舍!
思惟具格上师的重要, 让自己受其主控。

一、 愿如孝子,完全奉行上师的谕示,丝毫不爽。
二、 愿如金刚杵,即使魔类、恶友离间,永不与上师分离。
三、 愿如大地。负荷上师赋予的一切工作负担。
四、 愿如山岳,依止上师而受苦受难时,内心毫不动摇。
五、 愿如王仆,即使必须执行所有艰难的任务,也不心烦。
六、 愿如清道夫,弃绝慢心,视己较上师卑下。
七、 愿如绳索,欣喜地持守上师的志业,无论负担多么困难、沉重。
八、 愿如家犬,即使上师讥评、激怒或忽视自己,永不报以嗔心。
九、 愿如舟船,随时为上师往返,不起烦恼。

具德珍贵的根本上师!乞加持我得以如是修行。
从今以后乃至尽未来世,愿我能够如此依止上师尊。
藉由口诵这些文字,并在内心省思其意义,
尽未来世你将会幸运地生生世世如法依止珍贵的上师。
本着这九种心态承事、恭敬、供养珍贵的上师, 即使不刻意修习,
也会发展出许多美德,积集广大资粮,乃至迅速成就圆满佛果。  






发表于 2017-10-2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棒了,强烈随喜!期待下册感恩
发表于 2017-10-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kai2668 发表于 2017-10-21 21:48
太棒了,强烈随喜!期待下册感恩

有下册:
http://gelu.org/forum.php?mod=vi ... &extra=page%3D2
发表于 2017-10-25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25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下倆册,這位索巴喇嘛説了這麽多,我有兩疑问:
“師長是佛”,“佛”怎麽定義?
“師長是佛”,怎麽個“是”法?
发表于 2018-8-10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非常好的资料,真的很有帮助!
发表于 2018-8-1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随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0 2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3 03:37 , Processed in 0.032735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