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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永失我爱

清华校友悼念坠亡女生 称其综合排名全班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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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luming 发表于 2015-12-19 10:49
最讨厌的就是所谓的这些寺庙里面的义工团体,里面总有几个类似大姐大哥红卫兵的家伙,分帮结派,尾大不掉, ...

臭名远扬的“复旦十八驴”事件吗?那帮人的冷血让人不寒而栗啊

还有复旦法学院的学生在某叫兽的带领下,搞了出“上书减刑”的闹剧,透出的傲慢和虚伪,让人对当今的“名牌”大学生大跌眼镜

不过这个事件里的女生本质是很好的,除了自己不够理智,更多的就是义工活动组织者的弱智了。不过诺大的寺院,那么多参与方,竟然没有人指出安全上的隐患,也是值得让人深思的。
发表于 2015-12-1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明珠 发表于 2015-12-18 14:02
文字措辞要有感情。
她的身份是义工!义工!义工!
第一次就说:不是他们组织的,是义工组织的。但义 ...

其实僧团要坚持一个“撇清”的立场,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自己一向以来坚持此种立场,令社会周知。现在大众愤怒,就是因为如今部分出家人自己没有立场,唯名利是图。对自己有好处的时候不撇清,一旦出了责任事故就来撇清。
若要一贯撇清,最好办法莫若建立持律道场。律法中不许僧人做的事情,一概不做,不但不做,间接的行政管理权也都不抓在出家人手里。僧团和居士护持团体截然分开,前者不做後者的“老板”。
举例来说,若一个寺院的僧人坚持不生火做饭,也不以任何形式参与从食材采购到烹煮的整个过程,并且将此立场和原因广为告知。那么大家就会认识到,寺院范围内的厨房是属于居士护持团体,不属于僧团,僧团在其中毫无权利亦无责任。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和食堂有关的责任事故,大众就不可能怪到出家人头上,他们当然是可以“撇清”的,因为本来就无关。
但最不好的就是,平日里僧人要做老板,要抓权。从采购到煮食,在经济上,行政管理上都由僧人参与其间。厨房和食堂的在家人其实是为僧人打工的。一旦出了经济丑闻或者安全问题,就开始装作是持律比丘,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把责任全推给下面做牛做马一个月也拿不了几个钱的阿姨。这种嘴脸就最叫人看不起了。
发表于 2015-12-19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说如今各寺院的所谓义工团体,与僧团的关系果真是“尾大不掉”甚至“挟天子以令诸侯”么?我看大多数不是这样的。大多数情况下,出家人和义工的关系类似“裕仁天皇”和“军部”的关系。表面上看,出家人“无为而治”,甚至如同傀儡。但事实上,出家人利用信徒义工来满足自己对于名闻利养的种种欲望,却又在表面上保持距离,以免担责。
发表于 2015-12-19 2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新闻报道的可能会有主观倾向性,一些描述加入了主观色彩。
发表于 2015-12-20 01: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学校堕亡的,学校有一套程序。一般按照尽量迅速的息事宁人原则。根据户口,年纪,学历,家庭情况,让谈判经验丰富的人员去上下协调解决,也是属于危机公关了。一般,上海的标准是外地人40万,暗箱10万。本地人60万,暗箱20万。这是有程序的,有手段的,无论如何认定责任,一般可以迅速解决。但是,在校外,就完全两回事了。还有就是题外话,正常过世的丧葬费,标准是,公务员是平均工资的40个月。事业单位,20个月。企业,10个月。处级干部,按照上海的标准,一个死了,国家给约50万。我一点疑惑,这个钱,是谁出呢?难道按照我党优良传统,还是习某人的稿费么?
发表于 2015-12-20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培養信任?真可笑,荒唐!

信任是來自長期觀察,而不是通過冒險來驗證的!!!
发表于 2015-12-22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5-12-19 16:41
其实僧团要坚持一个“撇清”的立场,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自己一向以来坚持此种立场,令社会周知。现在大 ...

看到这个说法很是新颖。想求教一下具体怎么操作。

如果僧人不参与厨房的整个过程,而全部交给护持团体。怎么操作呢?如果是给这个团体工资,那就还是老板性质。如果完全不理,谁给做饭的人酬劳?没有工资,纯粹义工,那就缺乏稳定性。寺院很难保证运转稳定,可能一下子,几个义工没来了,厨房一下子就混乱起来,搞得手忙脚乱。如果遭遇外来势力打击,或者纯粹倒霉,寺院僧众就会饿肚子。

觉得您的这个想法非常好,也涉及到遵守律制的问题。非常好。
就是对具体该怎么办,还形成不了大致的可行性思路,所以请教您。
发表于 2015-12-22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梵 发表于 2015-12-22 16:37
看到这个说法很是新颖。想求教一下具体怎么操作。

如果僧人不参与厨房的整个过程,而全部交给护持团体 ...

世上持律的道场也不是没有啊,但凡是不摸钱存钱做买卖发工资生火做饭的僧团都是这样运作的(僧团和护持团体分开)。虽然可能产生什么问题(人的组织都可能产生问题的嘛),但这种模式存在那么多世纪了,现在也还是存在,应该说是很成熟的。具体细节操作的话,去这样的持律道场问问就可以知道。
发表于 2015-12-2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5-12-22 17:31
世上持律的道场也不是没有啊,但凡是不摸钱存钱做买卖发工资生火做饭的僧团都是这样运作的(僧团和护持团 ...

那你这样说,我知道。等于是一样的,要给开工资的嘛,出纳、会计,各方面都有俗家人来具体办理。但是是给钱的嘛。这其实和我理解的“护持团体'不一样。

您说的不摸钱当然完全可以做到。可是,即使这样,也推不了您上面说的责任问题。实际上说俗点,还是老板。在现代社会体系下,无论如何,出啥事都是有责任的。
发表于 2015-12-26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梵 发表于 2015-12-25 17:54
那你这样说,我知道。等于是一样的,要给开工资的嘛,出纳、会计,各方面都有俗家人来具体办理。但是是给 ...

不是这个概念。是要开工资的,但不仅仅是出纳会计这些职务是俗人做,而是僧人完全和金钱流动无关。僧人只能接受律所允许他接受的东西,不可拥有钱,也不能给人发工资。
发表于 2015-12-26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5-12-26 01:29
不是这个概念。是要开工资的,但不仅仅是出纳会计这些职务是俗人做,而是僧人完全和金钱流动无关。僧人只 ...

我明白您这个意思了。等于是雇了一个团队,像职业经理人一样,就是戒律里面的净人,组成一个团队。由这个净人团队来接受供施。并且管理这些钱物来应用于僧团。

这确实是差不多完全接近戒律里面的要求了。
发表于 2015-12-28 1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5-12-19 16:41
其实僧团要坚持一个“撇清”的立场,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自己一向以来坚持此种立场,令社会周知。现在大 ...

寺院的厨房不要出家人参与吗?师兄要知道出家人必不可少滴,有专门负责厨房的执事,呵呵。
发表于 2015-12-28 1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doumaimai 发表于 2015-12-19 22:33
个人感觉,新闻报道的可能会有主观倾向性,一些描述加入了主观色彩。

师兄看的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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