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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诃提娑迦罗

五世法王轶事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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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3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3 07:58
跟伐兄鬥嘴很有意思。文獻拿出來就沒啥好說的,不管你依止的是不是那個乘門的論典。但伐兄往往頗有自己 ...

問題一:
法師在150樓的回答已經很詳盡了——你討論續部教法,當然不能逾越續部本身,也不能以聲聞乘的標準去衡量秘密乘。但問題在於,作為一個比丘,他所能實踐的續部修行,必須在聲聞律法和續部教法都允許的範圍之內。

問題二:
1,阿羅漢不會自殺。經典中所謂“自殺的阿羅漢”,其實在自殺的時候並未證阿羅漢果,而是在自殺後至命終的時間內證果的。
2,初果(及以上)不會犯戒,但未制不犯,也就是律不追溯過往,所以最初作(作為制戒因緣的那個人)不犯。當佛已制之後,聖者是不會犯的。若有記載說,在佛制戒之後,還有聖者違反,而且得到了佛陀的讚許,那這樣的記載是不可靠的。
3,自殺不能構成波羅夷:自殺若命未斷,那就不是完整的殺業;自殺若命斷,命斷的剎那,別解脫戒已經失效,無法構成波羅夷。
4,證果的人不是僅僅“不可能因為煩惱驅動而破戒”,而是任運地不會犯戒。比如說,一個凡夫可能不是因為貪吃,而僅僅是因為搞錯了時間而非時食,但一個初果(及初果以上)的聖者,則連出於誤會或者無知而犯戒的情況也不會有。

問題三:
如果畢瓦巴在沒有如法舍戒的情況下受用了真實業印,那他當然犯他勝,破戒了——比丘戒是聲聞教的範圍,討論比丘戒不能脫離或者逾越聲聞教的標準,依聲聞教,就是如此,有甚麼可討價還價的呢?既然聖者作此種示現,我們實話實說,怎麼會是“誹謗聖者”呢?如果我們竟然認為“聖者”是需要我們顛倒是非黑白,曲為回護的一群人,那才是真正“誹謗聖者”吧?再說,如果你非要說這種情況下也不破戒,那你難道不害怕“毀謗毘奈耶藏”麼,還是說你認為畢瓦巴祖師比較可怕,怕一言不合遭他報復,而佛世尊金口宣說的“毘奈耶藏”反而比較好欺負?


发表于 2014-2-14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rraboth 于 2014-2-14 02:07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4-2-13 20:56
問題一:
法師在150樓的回答已經很詳盡了——你討論續部教法,當然不能逾越續部本身,也不能以聲聞乘的標 ...



用手機上網打字很痛苦
簡單回一下:
一,關於兩乘或三乘共修時三律儀若有相違應如何抉擇,三律儀論有說,並不是你說的兩乘都要共許才可以,而是要小心衡量。所以阿底峽尊者主張比丘不可用業印時,沒有採用你的邏輯。我同意結論,但不同意你的推論過程。

二,自殺的阿羅漢好像有點爭議。

http://dhamma.sutta.org/books/ysfj/yfs/02_books/l_forest/forest023_slake.htm

然後我承認我疏忽自殺不可能成立波羅夷一事。
不成立波羅夷不代表不違犯戒條,這你應該同意。

第三點最好謹慎處理,不要這麼激烈地下定論。我說安全起見也有點輕薄了,但我真的不會說得這麼斬釘截鐵。
因為有個邏輯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如果畢瓦巴如薩迦派一般承認已登地,登地有沒有賦與他道共戒力。我的問題就這麼簡單。我沒有要鼓勵比丘雙修,也沒有要說比丘必須先捨戒才雙修的規定不對,我也承認這是特例,但就只討論特例。

我正在讀多羅那他的七傳付教史,發現以比丘身分行禁行的大成好幾位,最驚訝的是看到梅紀巴居然是被阿底峽主持驅逐的,然後根據該書,阿底峽後來去向梅紀巴懺悔,梅紀巴令他此後每日都要造小佛塔,以致阿底峽赴藏路上即使在馬上也要造小塔。若梅紀巴就是破戒僧,驅之有何可懺的?也或許多羅那他此書大家並不承認?但我認為多羅那他應該是不錯的金剛乘歷史學者。
发表于 2014-2-14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4 01:44
http://dhamma.sutta.org/books/ysfj/yfs/02_books/l_forest/forest023_slake.htm

這個曾居士,一度似乎是信南傳,但後來好像變成信所謂的“原始佛法”了,我不知道他寫這篇東西的時候,究竟是何種信仰狀態。
但不管怎麼說,他在文中也承認了,他的觀點並不符合南傳上座部的傳統註釋和講解。傳統認為阿羅漢不會自殺,所謂‘自殺的阿羅漢’是自認為證阿羅漢果(但實際沒有沒有),他們因為忍受不了劇烈的病痛,又自認為不會受後有,故而自殺也沒有過患,所以才自殺的。但自殺的當下,由於劇烈的苦受,使得他們明白自己並非阿羅漢,於是用臨終的短暫時間修觀而證得阿羅漢果。
哪怕站在聲聞乘中的一個特定教派(南傳上座部)的角度,我也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不相信傳統的說法,而去相信一個曾居士(當然啦,也可能某些人會說台灣是寶島,是宇宙中心,台灣人是全世界人的祖先,所以寶島的居士的觀點比中南半島或者蘭卡的高僧大德們的觀點更加有分量——那我就沒話說了)。
发表于 2014-2-14 02: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rraboth 于 2014-2-14 02:13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4-2-14 01:55
這個曾居士,一度似乎是信南傳,但後來好像變成信所謂的“原始佛法”了,我不知道他寫這篇東西的時候,究 ...


那到底原典稱彼為阿羅漢要怎樣解釋呀?
你自己真的很被這個 自認是然後自殺後真的是 的解釋說服嗎??
我以為你不是引用論據派的,所以才跟你扯那麼多,不然要我從續部舉教證我也可以舉,不能公開貼就是了。既然大家都依據權威,那話題可以打住了。
感恩大家參與,學到甚多。
发表于 2014-2-14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4-2-14 02:10
那到底原典稱彼為阿羅漢要怎樣解釋呀?
你自己真的很被這個 自認是然後自殺後真的是 的解釋說服嗎?? ...
那到底原典稱彼為阿羅漢要怎樣解釋呀?
经典里说乔达摩是阿罗汉,这又不代表说他从生下来就是阿罗汉——他们最後证了阿罗汉,那就称他们为阿罗汉嘛,但不代表说他们在作出自杀行为的时候已经是阿罗汉了。

你自己真的很被這個 自認是然後自殺後真的是 的解釋說服嗎??
此说法有何问题,我为什么不能信服?

我以為你不是引用論據派的,所以才跟你扯那麼多,不然要我從續部舉教證我也可以舉,不能公開貼就是了。既然大家都依據權威,那話題可以打住了。
我们的讨论是“一个比丘依止真实业印的同时是否能保持比丘身份”,你从续部能举出教证?

发表于 2014-2-14 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為有個邏輯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如果畢瓦巴如薩迦派一般承認已登地,登地有沒有賦與他道共戒力。我的問題就這麼簡單。我沒有要鼓勵比丘雙修,也沒有要說比丘必須先捨戒才雙修的規定不對,我也承認這是特例,但就只討論特例。

以下两个事实——一,毕瓦巴登地有道共戒力。二,毕瓦巴在还是比丘的身份时受用了实体业印。——是无法同时成立的。要么一是假的,要么二是假的。要是你认为两者都真,那你就颠覆了教理——那你怎么能轻松地说一句“这是特例”就带过呢?特例也有特例的道理嘛。如果特例就是莫名其妙,可以否认和颠覆整个教理系统的全无道理可言的荒谬存在,而佛教徒还必须要接受此种荒谬的话,那佛教就成了可笑的迷信。

我正在讀多羅那他的七傳付教史,發現以比丘身分行禁行的大成好幾位,最驚訝的是看到梅紀巴居然是被阿底峽主持驅逐的,然後根據該書,阿底峽後來去向梅紀巴懺悔,梅紀巴令他此後每日都要造小佛塔,以致阿底峽赴藏路上即使在馬上也要造小塔。若梅紀巴就是破戒僧,驅之有何可懺的?也或許多羅那他此書大家並不承認?但我認為多羅那他應該是不錯的金剛乘歷史學者。

这个难题应该去问多罗那他啊,他写出了此种矛盾的记载,他应该负责解释。这不是我写的,我完全可以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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