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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总义】附【抉择二无我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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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1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烈火实验室 于 2013-4-21 16:09 编辑

【中观总义】附【抉择二无我之理】
 
  喇荣五明佛学院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烈火实验室[烈火•巴图鲁(曳剌拔都)•索南雍仲]重新排版(用于自理解)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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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唵嘛呢叭咪吽
  皈依顶礼供养本师释迦牟尼佛、如来、应供大阿罗汉、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三界天人师、世尊薄伽梵、世间唯一量士夫;及三世十方一切诸佛、菩萨、阿罗汉等圣者。
  皈依顶礼供养金刚根本上师、大密乘法王、大圆满虹化成就者:阿宗珠巴仁波切土丹白玛逞列。
    与诸佛性法恩无分别。佛法莲花事业吉祥贤。
    我心自性光明永恒住。诚祈彻证四相愿成就。
  嗡阿吽 牟尼(佛) 夏萨那(法) 巴玛(莲花) 嘎尔玛(事业) 歇惹(吉祥) 巴乍(善) 萨尔瓦(一切) 斯得(成就) 啪拉吽(赐给我)
 
 【目录】
 
  【一】中观源流
  【二】中观分类
   〖一〗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
   〖二〗内外中观
   〖三〗根本中观与随持中观
   〖四〗经部行中观、瑜伽行中观及世间共称行中观
   〖五〗自续派中观与应成派中观
  【三】中观释词
  【四】中观所破
   〖一〗认定所破
    (上)道所破
    (下)理所破
    (附)自续派与应成派的所破差别
   〖二〗能破正理
   〖三〗运用能破
   〖四〗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
   〖五〗应成派不共四大应成因
  【五】结束语
  【抉择二无我之理】
 楼主| 发表于 2013-4-21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中观源流
 
  【源流略说】佛涅槃后,龙树菩萨出世,以自力撰造《中观理聚论》,抉择佛陀第二转无相法轮的密意,从此开创了甚深中观见派。随后,有圣天菩萨撰著《中观四百论》,开显中论的修行次第。再往后,秉持龙树传承的佛护论师创中观应成派,清辨论师创中观自续派;自续派的传持者有智藏、静命、莲花戒,及其追随者的诸多印藏智者成就者;应成派的秉持者有月称、寂天、阿底峡等,及雪域藏地出世的诸多智者成就者。依靠这些智者成就者所抉择的宗轨,中观的二种传承直到如今都没有中断讲闻,继续安住于世。
  【自续派】在藏地,中观自续派的宗轨,前弘期主要依靠静命菩萨的言教开显;后弘期,自鄂•勒巴协绕、鄂•洛丹协绕,至宗喀巴大师父子期间,曾得以广泛弘扬。其后数百年间,讲闻未见兴盛。近代,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造《中观庄严论释•文殊上师欢喜教言》,和盘托出自续派宗义,从此宁玛派的众多寺院对这部论的讲闻持续不断。
  【应成派】中观应成派的弘扬,后来有日称大译师翻译了月称菩萨所造的《中论释•显句论》、《四百论广释》、《入中论》偈颂和自释,并且通过讲闻加以抉择。由此,在藏地逐渐盛行应成派的观点,至今仍然持续不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中观分类
 
  总的来说,可以从不同角度对中观进行分类,此处略说五类:
  〖一〗由分别解释第二转法轮和第三转法轮的密意,分为自空中观与他空中观。
  〖二〗由是否承认胜义光明和名言唯识,分为内的细中观与外的粗中观。
  〖三〗由对胜义空性是否秉持某一方的宗派,分为根本中观与随持中观。
  〖四〗由名言谛分别承许经部行、瑜伽行及世间共称行,分为经部行中观、瑜伽行中观和世间共称行中观。
  〖五〗由是否着重抉择真实胜义,分为自续派中观与应成派中观。
 
 〖一〗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
 
  所谓自空中观,即是把轮涅所摄的万法抉择为远离一切边的显宗大乘宗派,其中,就法界无生的方面抉择,称为自空中观。如《理聚论》。
  最初,修习自空中观极为关键,因为断除轮回根本的实执,完全依赖自空中观见。而且,如果对自空中观没有把握住要点,再说哪种心性光明之类的美妙名称,也只是名称动听而已。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如来藏大纲要狮吼论》中明示:“凡是承许无变之法界为成佛种性,首先需要认识所谓的法界是于何施设之基——真胜义二谛大双运极为不住的中观义”。
  《他空承许狮吼论》中说:“如果想抉择他空宗,首先应当依随怙主龙树的论典,须要抉择万法无自性,倘若对此不了知,则不能抉择世俗自体空、胜义以他而空的妙理。因此,最初应当抉择离戏各别自证之义”。
  所谓他空中观,即是把轮涅所摄万法抉择为远离一切边的显宗大乘宗派,就无为光明显现分的侧面抉择,由此成为连结显密之津梁的中观,称为他空中观。如《宝性论》《法界赞》等,均为他空中观的重要论典。
  《如来藏大纲要狮吼论》中说:“如是无为法光明之法界,无有迷乱染污而自性清净,无迷乱本性自相与自成之力等果法功德,无离而住,如同日轮与光明一般”。
  虽然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仅仅是西藏论师安立的名称,印度未曾出现如是命名,然而,二种中观的所诠义,实为印度佛教所本有,因为二者本是第二转法轮及第三转法轮中显示了义如来藏诸契经的所诠义,也是龙树菩萨《理聚论》及《赞聚论》的所诠义。
  如前论说:“如是究竟法身智慧,乃为遍一切有寂、平等性、无为法、无变胜义之自性,以了义经部及究竟观察之正理均可成立”。
  因此,所谓“他空中观为觉囊派闭门造车的产物”的说法,并没有真实的根据(“他空中观”的名称,有些论典说是从觉囊派遍知多洛瓦开始安立的)。按自宗宁玛派的观点,自空中观本与他空中观圆融无违,如堪布根霍《定解宝灯论注释》中所说:“自空他空互相诤议大,若堕现空之边则有过,现空不违双运宗派胜,持此岂非已胜一切宗”。
 楼主| 发表于 2013-4-2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内外中观
 
  这一分类源自清辨论师的《中观宝灯论》。其体性如下:
  二者均是将轮涅万法抉择为离一切边的显宗大乘宗派。其中:胜义承许唯是空性,名言按声闻宗承许外境义,称为粗的外中观;承许胜义心的自性光明及名言唯识的宗派,称为细的内中观
  《中观宝灯论》中说:“世俗谛依声闻宗承许者,为粗的外中观;安立其为唯识,称为细的内中观”,又说:“今当宣说微细瑜伽,此为微细的意义如何呢?诸法唯一以自心幻化中出生而显现,并如梦般幻化的唯识。进而,此种幻化唯识,超离三世,无诸形色而自性清净光明,无有显现之故,当知诸法为幻化唯识”。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大乘庄严经论释》中说:“名称普闻古印度圣境的大智阿阇黎清辨论师,也曾在其统摄一切中观关要的《中观宝灯论》中说道:‘瑜伽行中观为细的内中观;承许外境的中观为粗的外中观’。该论明显言及:‘以实修时中观瑜伽行殊胜的缘故,就连具德月称实修时也按如是而承许’”。
  内外二种中观的观点大致与自空他空中观相同。
 楼主| 发表于 2013-4-21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烈火实验室 于 2013-4-21 16:28 编辑

 〖三〗根本中观与随持中观
 
  承许轮涅万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派,成为自空中观所依的本源,并没有直接着重抉择自续派或应成派,称为根本中观。如《中观理聚论》、《四百论后八品》、《现观庄严论》。
  承许轮涅万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派,依随相似胜义和真实胜义中的一种,而特别着重加以抉择,称为随持中观。如《中观二谛论》、《中论释•般若灯论》、《显句论》、《入中论自释》等。
  虽然佛护论师曾经就《中论》的密意创立了应成派而加以解释,但是尚未广泛阐述有关应成合理、自续不合理的破立,对于佛护之宗,清辨论师在其著作《般若灯论》等中,宣说了许多过失。从此之后,分为应成派和自续派两大宗派。
  《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般若经》等宣说诸法皆无自性、无生灭等,其能无倒解释经者,厥为龙猛。解彼意趣,有何次第?
  答:佛护、清辨、月称、静命等大中观师,依圣天为量,等同龙猛。故彼父子是余中观师所依根源,故诸先觉称彼二师名根本中观师;称诸余者,名随持中观师”。
 
 〖四〗经部行中观、瑜伽行中观及世间共称行中观
 
  这三种中观在究竟胜义方面并无差别,仅仅是以安立名言谛而划分的。其体性为:
  承许轮涅诸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派,由名言安立的方式不同。分为三种宗派:
  •名言安立随经部的承许,称为经部行中观
  •名言安立随唯识承许,称为瑜伽行中观
  •名言安立随眼识等前的显现那样暂时承许,称为世间共称行中观
 
 〖五〗自续派中观与应成派中观
 
  宁玛派自宗认为:中观自续派和应成派,在承许胜义中万法为远离戏论的大平等性,及名言中为如梦如幻的方面,并没有差别。换句话说,自续派虽然暂时着重抉择相似胜义,但究竟而言,唯一真实胜义是真实性,因为《分别炽燃论》、《中观二谛论》、《中观庄严论》等中宣说的缘故;而且,承许世俗犹如幻化,如果以胜义理论观察名言,则不可得,这也是《般若灯论》、《二谛论》的颂词及自释等中宣说的缘故。
  但是,在“是否最初即着重抉择真实胜义”这一点上,二派存在差别;而且,对于世俗犹如幻化,一者只在他方前承认,另一者不仅在他方前承认,自方也承认,这也是有差别的。
  二种中观的体相为:承许轮涅诸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派,着重抉择相似胜义,是自续派;承许轮涅诸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派,着重抉择真实胜义,是应成派
 楼主| 发表于 2013-4-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中观释词
 
  不住任何戏论边故,称为中观。
  《三摩地王经》云:“谓有或无即二边,净与不净亦为边,是故善灭诸二边,智者亦不住中间”。
  《大宝积经》云:“所谓常为一边,无常为一边,二边之中观,乃无所观、无所依、无所现、无所了、无依处。迦叶,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中观光明论》对此解释道:“法界是此是彼,无法观察,是无所观;无法为人表示,故无表;不住内界及生处的自性,故无所依;不会如外界与生处那般显现,故无所现;超越眼识界等的自性,故无了别;并非贪等一切烦恼的依处,故无依处”。
  荣素班智达说:“所谓中观者,即遮破外道常断二边及有无的一切增益损减边,并且能显示轮涅无二之法及无住涅槃妙道的诸大乘义,故称中观”。
 楼主| 发表于 2013-4-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中观所破
 
  一般来说,对于抉择远离一切戏论的实相义,显宗和密宗具有众多的方便。譬如,密宗有生圆次第修持气脉明点的方便,有灌顶、修习上师瑜伽的方便、有脱嘎四种坐式的方便等等。显教中的中观宗到底以何者为方便呢?中观宗依据了义的教证,尤其依靠真实的胜义理论,趣入诸法实相。譬如,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自述其传讲缘起真实性的方法为:“如彼通达甚深法,依于经教及正理”。
  依靠正理抉择离戏实相的意义时,需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一〗所破;
  〖二〗对其能破的正理;
  〖三〗以此如何破斥之相;
  〖四〗对自方没有同等过失。
  以比喻显示,所破如箭靶,能破如箭,如何破斥如射击方法,没有同等过失如护身盾牌。
 
 〖一〗认定所破
 
  (上)道所破
 
  一、道所破摄为二障
 
  《菩提道次第广论》云:“总所破等略有二种,谓道所破及理所破。初如《辨中边论》云:‘已说诸烦恼,及诸所知障,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此所破事于所知有,此若无者,应一切有情不加功用等,得解脱故”。
  大略说来,总的所破有道所破和理所破,道所破即修道的障碍,无余归摄在烦恼障和所知障当中,这是所知法中存在的法,理由是:如果所知中无有,应成一切有情不加功用,自然解脱。
  以下从本体、作用、数量决定三个方面阐明二障:
 
  (一)二障的本体
 
  《宝性论》云:“三轮虚妄分别心,承许彼为所知障,悭等虚妄分别心,承许彼为烦恼障”。对于施者、受者、施等三轮的虚妄分别心,承许是所知障;六度违品——悭贪、贪欲、嗔恚、懈怠、散乱等的虚妄分别心,承许为烦恼障。二者都是在能境上安立的。
 
  (二)二障的作用
 
  二障障碍道和果。障道即是:以烦恼障障碍清净波罗蜜多,比如相续中有嗔恚杂染,则障碍安忍度,令其不得清净;以所知障障碍圆满波罗蜜多,即行持波罗蜜多时,有三轮的虚妄分别,将导致波罗蜜多不能究竟圆满。
  从障果来说,烦恼障主要障碍解脱生死,所知障主要障碍一切智智。如《小乘俱舍论》云:“主要障碍获得暂时解脱的同类恶心,皆为烦恼障”。《大乘俱舍论》云:“障碍获得一切智智究竟解脱的同类执著习气,皆为所知障”。
 
  (三)二障的数量决定
 
  《辨中边论》云:“已说诸烦恼,及诸所知障,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即断言二障已摄尽一切障碍,全知麦彭仁波切在该论的注释中说:“其合理者,实际所求,除了解脱和一切种智之外再无第三种果,从主要对彼二障碍的角度,安立烦恼障和所知障;其次,二障的起因是人我执和法我执,二我执的能治是证二无我,因为所证二无我之外,更无胜义所证的缘故,二障数量决定,遮止多少之边”。
  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释•遣除邪见论》中,认定一切虚妄迷乱为道所破,义无不同,因为上述二障的本体——悭等及三轮虚妄分别中,实际已含摄了一切虚妄分别。《四百论》云:“虚妄分别缚,证空见能除”。
 
  二、道所破摄为二执
 
  《楞伽经》说:“以我执引生的烦恼心,为烦恼障;以三轮法执引生的分别心及习气,为所知障”。二我执是二障之因,若能断除,二障自然消灭。因此,道所破更直接认定为人我执和法我执。修习显密八万四千法门,目的唯一是破除人法二执。
  问:二我执如何生起呢?
  答:以无明把所境人、法妄计为人我和法我并耽著不舍,由此产生深重的人法二执。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理所破•认定理所破
 
  譬如说“某人决定没有”,必须先认识所无的对象。同样,要决定无我和无自性,也须要先认定所无的“我”和“自性”。如果没有现出所破的总相,则所谓的“破彼”也难以决定是无颠倒的。《入行论》云:“不依所察实,不取彼无实”。
 
  一、所破摄为二我
 
  《入中论》云:“由人法分二”。又云:“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众论难题释》云:“理所破总摄为人我与法我”。
 
  (一)认定我与无我
 
  月称菩萨《四百论释》中云:“所谓我者,谓诸法体性,不依仗他,由此无故,名为无我。此由法与补特伽罗之差别,分别二种,谓法无我与补特伽罗无我”。“我”,即是不观待他而有独立堪忍的自性。“无我”,即是无有这不观待他的独立自性,换言之,虽然在未经胜义理论观察的情况下,名言中有缘起的假立人、法,但人我和法我即便在名言谛中也不存在。
 
  (二)认定人我与法我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抉择二无我之理》中解释:“缘自相续的五蕴妄计为我的识,即是我执。其耽执之境,称为补特伽罗或人我”,“排除所谓的人或我后,其余一切有为、无为诸法,称之为法。……因此,所破补特伽罗及瓶等诸法,以自性成立或者谛实,称为人我或法我”。
 
  (三)我所与法我的区别
 
  扎雅楞达在《入中论释》中解释:“次念云:此是我所。谓除我执境外,贪著余一切事”。除开我执之境,对此外的任何一种事物贪著,心中想:这是我所有的房屋等,即是我所。
  我所执之境与法我的差别:譬如一个茶杯,执著是属于我的茶杯,这是在“人我”观念下引生的我所执;执为是自性有的茶杯,这是在“法我”观念下引生的法我执。因此,我所执的境为我所,法我执的境为法我,“我所”应归摄在“人我”中。
 
  二、所破摄于四边
 
  所破为:人我——有边;法我——有边、无边、亦有亦无边、非有非无边。
  胜义理论的所破可以无余归摄在四边当中。全知麦彭仁波切给 萨格西的辨论书——《开显真如论》中说:“所谓‘无有彼事者’,即能了知无有名言的任何戏论,因为对于破立的名言,在这四者中含摄了安立一切破立的名言之相”。
  《四百论》云:“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对有边、无边、二俱边、双非边,以一非一双(即离一多因)等正理的破法,随其次第应当配属,智者以此便能了达四边均非真实。
 
  三、认定所破为显现
 
  上述所破的人我和法我,究竟是指何者呢?直接说,即是迷乱众生心识前如是显现的人和宝瓶等。在尚未通达空性的众生心识前,所谓的“真实有”也只是这些而已,不必要再去寻觅一种其它的法。所谓的“实有执著”,也只是认为这是我、这是宝瓶的念头而已。所以,对所破和攀缘所破的执著,没有什么确定不了的。
  凡夫没有修习中观之前,宝瓶等如何显现,即是二我;对其如何执著,即二我执。因此,所谓“瓶等真实有”,也只是当下鼓腹、盛水的瓦瓶等,不必在这之外寻觅一种其它的所破。《定解宝灯论》云:“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
  章嘉三世若白多吉的见歌中说:“如今有些聪明人,耽著实有、堪忍等的名言,明明的显现放置一边,却去寻找其它具有相的法”。因此,在实执众生的心前,这个显现是实有,不破它反而寻找其他的所破,显然不合道理。全知无垢光尊者说:“嗔恚是缘怨敌产生的,如果不在怨敌的显现上空,而只说一个虚空没有,这样对遣除执著怨敌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是对正显现的有情生起执著,攀缘可爱相贪执,攀缘不可爱相厌舍、嗔恚。对于法,也唯一是执著正显现的色声香味触等,并非执著显现之外的法。譬如,享受美味,是心攀缘正显现的甜酸苦辣执为实有;欣赏音乐,是心识攀缘显现的乐曲,或喜或哀。白天起执著,是妄执白天显现的人法;梦中起执著,是妄执梦中显现的人、法;漂泊中阴,耳闻巨响,心神恐惧,也是对中有的显现耽著。
  总之,一切执著都是攀缘显现而起的,认定了理所破是显现之后,遮破实有的人法显现,就能把显现抉择为空性;再安住正见修习,就能断除人法二执。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附)自续派与应成派的所破差别
 
  一、略说自续派与应成派的所破差别
 
  问:中观的所破是宝瓶等的显现法,在遮破显现法的方面,应成派和自续派在认定上有何差别呢?
  自续派遮破胜义中显现存在;应成派遮破二谛中显现存在,故连显现法也要遮破,不承许在自他面前共同存在显现。
  《智慧品释》中说:“因为无始以来串习实执的诸有情暂时没有机会产生远离四边的智慧,故首先需要发起诸法仅胜义中无有所安立的心所妙慧。因此,自续派的一切论典中,对于经论中诸多遮破色等之相,宣说仅是遮破实有的单空假胜义之义”,又说:“虽然胜义中无生,但对世俗中似有生的显现并不能遮破,因此,诸法在世俗中持其自相,以观察名言的正量成立;彼按显现那样在胜义中不成立之故,对所破加胜义的简别,而说‘胜义中无、世俗中无欺有’”,又说:“具德月称和寂天等,最初即着重抉择离四边的各别自证智,如是对彼世俗中成立自相也一并破除,故而息灭分开执著二谛,将成现空双运”。
  《定解宝灯论》云:“成实有等之鉴别,加上所破而宣说,自续论中虽称有,由以观察胜义言,加上彼者有何用?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烈火实验室 于 2013-4-22 16:01 编辑

  二、别说应成派的所破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是一个大问题,过去印度自续派和应成派的论师,彼此就这一问题展开了许多辩论,后来西藏前代及后代的中观论师,也对此诤论不休。自宗则秉承西藏前代论师中的大法王无垢光尊者及全知麦彭仁波切等的观点。以下抉择自宗:
 
  (一)安立自宗
 
  中观应成派的论典中,有时破显现,有时不破显现,实际这是针对不同情况而说的,即:
  •1、以圣者入定的根本慧为正量,抉择宣说诸法空性时,遮破显现;
  •2、仅仅在世间面前,暂时以世间无患根识为正量,宣说安立世间名言时,不破显现。
  《定解宝灯论》云:“自宗观察不观察,已有如此二承认”。《入中论》云:“设若观察此诸法,离真实性不可得,是故不应妄观察,世间所有名言谛”。
 
  或者:
  •1、应成派自宗不共随圣者的根本慧定,抉择诸法究竟大空性时,遮破显现;
  •2、随圣者后得位宣说暂时世间名言时,不破显现。
  由此可知:分别以根本慧和无患根识为正量,或者分别依随入定位和后得位抉择的时候,具有破和不破显现的差别。
 
  为何这样分别安立呢?因为:
  •1、圣者根本慧的境界,犹如秋天中午的虚空万里无云、极为清净一样,连极微尘许的所缘相也没有。因此,在抉择根本慧的真实境界时,需要遮破一切能取所取的相,故连共同显现也一并破除。
  •2、虽然实相如是,毫无变异,但在迷乱有情的心识前,犹如毛发般无而显现,故在宣说众生迷乱根识的境界时,暂时随顺世间的承许,不遮破显现。
 
  因此,应成派胜义理论的所破,唯一是这般显现的瓶等诸法,在这之外另外找一种单独的所破,显然毫无必要。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列出能立
 
  分二:•1、教证;•2、理证
 
  •1、教证:
 
  以上所安立的眼、瓶等内外显现,具有破和不破的阶段,首先由圣教来了知。
 
  ••(1)以圣者入定根本慧为正量而宣说诸法空性的时候
 
  《定解宝灯论》云:“所谓中观之自宗,中观派需以理证,如实衡量究竟义,除此之外非自宗,因为中观自衡量,彼等悉皆不成立”,又云:“是故自宗之观点,衡量胜义实相时,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
  《心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又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月称菩萨《四百论广释》云:“为了明示胜义谛究竟实相的本性,及观待圣者无漏智慧时,宣说五蕴也自性本空”。
  《入中论》云:“若许现起真实知,行者五蕴皆非有”。
  诸法实相、法界离戏,并不是世间眼识等任何能境心识的所境,在抉择宣说诸法实相时,唯有圣者的智慧才是正量。因此,唯一依随圣者智慧宣说就足够了,丝毫也不必观待眼识等。如此,不必要留下任何来自眼识等的法,所有的一切都是所破,以眼识等是非量的缘故,这样遮破不会遭到任何妨难。
  《三摩地王经》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诸根是量,圣道复益谁”。
  《入中论自释》云:“今当说胜义谛,然胜义谛非言说境故,非分别境故,不能直接显示。当以闻者自能领解之譬喻,明彼体性。颂曰:‘如眩翳力所遍计,见毛发等颠倒性,净眼所见彼体性,乃是实体此亦尔’。如眩翳人由眩翳力,见自手所持器皿中有毛发等相,为除彼故,遂将彼器数数倾覆。此时,诸无翳人行至其前,用目审视彼毛发处,毛发等相都无可得,更不分别彼毛发为有事无事,是发非发,及表色等差别。
  若有翳人述自心意,告无翳者曰:见有毛发。尔时若为除彼分别,告有翳人曰:此中无发。然此说者无损减过。毛发之真实义是无翳人所见,实非有也。
  如是患无明翳者,不见真实义而见蕴界处等自性,此是诸法世俗性。即此蕴等,诸佛世尊永离无明习气者所见自性,如无翳人不见毛发,此即诸法真胜义谛。
  论云:‘如有翳眼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如是诸离净智识,非能害于无垢慧’”。
  《自释》又云:“以彼自性不可得故,如是思择真实义中,唯诸圣者方是正量,异生则非。若举世间妨难者,观真实义时亦许世间知见是正量者。颂曰:‘若许世间是正量,世见真实圣何为,所修圣道复何用,愚人为量亦非理’。
  既许世间是正量,此量现见真实义故,应许已断无明,故许愚人为正量不应道理。若人有缘何法之无知,此人于彼法即非正量,如不识宝者观宝珠等。若眼识等已现见真实义,则为求证圣道故勤修净戒、闻思修等,应空无果。此亦不尔,颂曰:‘世间一切非正量,故真实时无世难’。由前道理,于观真实义时,世间一切非是正量,故无世间妨难”。
  《自释》云:“如已觉后三非有,痴睡尽后亦如是。如梦尽醒后,则梦中所见三法皆非是有。如是尽拔无明睡眠、亲证法界,则彼三法亦皆非有,故离外境非有内识”。
  《四百论广释》云:“是故,若此为安住世间之名言及仅以世间宣说瓶是现量,则是合理。然而寻找自性时,以胜义理论不应如是宣说,因为瓶之自性毕竟不见故”。
  又云:“若彼于此诸根识等增益为现,又许为量,极无系属。不欺诳识世见为量。然世尊说此识是有为故,是虚妄欺诳法,犹如幻事”。
  《回诤论》云:“若以现量等,能缘于少法,则应破与立,无故无承认”。
  以上的教证表明:就像无患眼识前不显现毛发、醒者心前无有梦现那样,在证悟实相的智慧前,也不会有种种显现。因此,以教证善能成立:眼和宝瓶等显现法也都一概遮破。《四百论》中讲到:“安住质直、智慧的人们,依靠如此众多明显可靠的教证,可以成为证明,无有疑惑”。
  此外,对于中观自续派所说的“不破共同显现法”,月称菩萨也在其论著中发了许多太过。如《入中论自释》云:“若见如是断除一切实执之法,其贪著名言谛者惊惶失措,谓诸法实体染净之因定当有生,虽如是说,唯存空言。何以故?颂曰:‘于真性时以何理,观自他生皆非理,彼观名言亦非理,汝所计生由何成’,如以观胜义时所说正理,观自生他生皆不应理。如是于名言中由自性生亦不应理。汝所许之诸法生,由何成立,故自相生于二谛中俱非是有。汝虽不欲,亦定当受许也”。
  《六十正理论释》云:“若见彼等有,则非见真实,故世尊谓眼耳鼻等皆非量”,又云:“地大等自相不生,即无自生;也绝非从水的湿性中产生,即无他生,地大本为空性之故”。这也是以胜义理论直接遮破世俗显现法。该释中又说:“若认为即使自性不生,世俗中,色受有生。呜呼!此诚误入歧途”。若认为胜义中虽无生,但世俗中有生,如是分开二谛,世俗中不破显现法,也是趋入真胜义谛二谛无二的歧途。
  《众论难题释》云:“胜义理论前,不可能有应破、不应破的二种名言的自性,因此,彼自性不缘而需遮破”,该释又云:“因此,以胜义理论正观察时,除了仅仅是彼名言之法不缘或不可得之外,不必要单独分析所破,因为在名言法之外,没有任何其它所破”。
 
  ••(2)仅仅在世间面前暂时以世间无患根识为正量、宣说世间名言之时
 
  《定解宝灯论》云:“后得道果及宗派,如所尽所诸成立,各自不杂许承认”。
  《四百论广释》云:“为了明示世间名言谛及观待世间正量时,应当分别承许内外五蕴”。
  《入中论自释》云:“为明违害境之差别,先说二谛建立”。
  《入中论》云:“若谓安住世间理,世间五蕴皆是有”。
  《入中论》云:“真实不生世间生”。
  《四百论》云:“以世间少有,于胜义中无”。
  《四百论释》云:“设若眼等非有,何故建立眼等诸根业异熟体?我等岂破此异熟体?若破眼等,彼何非破?我等观察唯为寻求自性故,我等于此破除有性诸法,非破眼等所作缘起业异熟体,彼可容有,故有所说异熟眼等”。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2、理证
 
  ••(1)共同显现分决定是胜义理论的所破,其理由为:
 
  •••①显现分需要安立为远离戏论之故。
 
  “显现分的自性也需要安立为离戏”这是决定的,瓶等显现本是二取的戏论法,如果不抉择为不成立,则不能成立远离戏论。
 
  •••②承许显现外的所破,应成毫无关系故。
 
  有人说:不必要破显现,只遮破堪忍法或胜义中存在自体,就能抉择显现法为空性。
  此说不合理,所谓“破堪忍法或胜义中存在自体”,是破显现,还是不破显现?如果破,则和承许不破显现的观点相违;如果不破,则应成只是显现外的堪忍法等,自体本空,显现本身并没有以理抉择为空性或者离戏,因为二者无关系之故。
 
  •••③不破显现法,现空无法双运故。
 
  从显现的角度,无法安立现空是一味无别的大双运。《定解宝灯论》云:“空与不空非双运,如黑白绳搓一起”。
  若说:虽然破显现,但只是在胜义中遮破,并不是名言中遮破。
  答:这样应成:应成派和自续派只是说法上有差别,意义上并无差别。
 
  •••④不破分别心前的显现分,应成真实名言谛中无法安立无颠倒的基道果故。
 
  不破分别心前的显现分,应成:能取所取所摄的法不成立是客尘法,诸法本性不成立为离戏自性清净,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基;圣者根本慧定为毁坏显现法之因,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道;佛陀智慧前存在山河大地等的不清净显现,不具二种清净的功德,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果。
  更敦群培说:“如果认为我们现在所见的山河大地,在成佛之后所见依然相同,那就大错特错了。草的甘香味只有驴子的心识才感觉得到,一旦这种心识从驴子体内消失,驴子再也感觉不到草的甘香味了。公鸡有一种测时报晓的意识能力,一旦这一心识从公鸡身体中消失,它再不能知晓夜间和早晨。
  人类的所有知识,都是由眼耳鼻舌身五识来摄取的,如果在五识之外再加一个意识,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会更加开阔。如果这双眼睛不是左右横排,而是上下竖着,我们所看到的外部世界的形象与颜色将会大不一样。
  我们所认为的一切都是由眼耳鼻舌识提供的,此外没有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所有的颜色、形状都是由额头上的双眼来摄取;所有的声音无一不是由两耳内耳膜的振动而听闻到的。
  通常,人类是在功能低下、作用有限的五识之外再加一个迷乱心,然后武断地宣说:所有知识尽在我的认识之中,把那些未出现在自己心中的道理,都归结为‘无’和‘不存在’的概念中,这无疑将是万祸之根”。
 
  •••⑤抉择离戏大空性时,不遮破显现,以世俗和胜义谛观察将有三三过失故。
 
  ••••甲、世俗谛中承许不破显现的三大过失:
 
  •••••(甲)、用处不对:现在是抉择胜义谛的时候,不必要对名言谛分析,不应说东答西。
  •••••(乙)、没有必要:说是显现法依然存在,只是显现上没有一个他法,这像说人头上没有牛角一样,道理显然,不必要费力分析。
  •••••(丙)、字句相违:一面说“显现以显现不空”,不空即承认实有,一面又说“理所破(胜义理论的所破)在二谛中都不存在”,显然字句相违。
 
  ••••乙、胜义谛中承许不破显现也有三大过失:
 
  •••••(甲)、前后矛盾:既然说“显现以显现不空”,等于承认显现自相实有,又说“理所破在胜义谛中不存在”,前后矛盾。
  •••••(乙)、自许相违:自己承许无遮空性,又承许“显现不空,显现上实有空”,这样间接有了承认的法,成了非遮他空见,和自己承许的无遮自空见相违。
  •••••(丙)、依空性也不能产生世俗显现:因为你所承许的空——显现的实有空,在二谛中都不存在,而不空的显现在二谛中都存在,由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实有空”永远不可能产生“二谛中实有的显现”。
 
  ••(2)如经云“万法如芭蕉,空无实体”,以此推理一切显现法连极微尘许也不存在之故。
 
  以胜义理论观察会发现,一切显现法都如同经中所说,如芭蕉树那样空无实体。譬如花绳不观察时似乎是有,但如果从粗大逐渐分解到细微,最后连无分微尘也不存在,悉皆空无自体。因此,所谓不空或者不能遮破之法,在所知法的范畴中,连极微尘许也不存在,万法应当抉择为如兔角、石女儿一般,本空离根。
  《入中论》云:“设若观察此诸法,离真实性不可得”,又云:“如石女儿自性空,真实世间俱非有”。《定解宝灯论》云:“若问仅思空性言,则当承认无遮见”,“二谛之中皆无生,于说无遮有何疑”。
 
  ••(3)胜义理论不破显现法,则非中观自空派之观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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