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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烈火实验室

【中觀正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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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的四部宗義師都講無明、輪迴的次第、以及遮的次第,當然四部也講十二因緣,從第一支無明到第十二支老死。無明是無知、愚痴,不了解何謂快樂的因,也不了解何謂痛苦的因,即使了解什麼是快樂的因,但不會促使我們去做;雖然了解是痛苦的因,但是我們不會放棄,這就是無明。昨天介紹過我執,我執並不一定是想到我的執著,是要破除的。我、你、他是存在的,釋迦牟尼佛及其他善逝、如來,他們也會想到「我」,因為我和你是存在的。現在要破除的我執,不是實際上(名言上)的我,超越了實際上的我,讓我們看到不符合實際的、跟實際相違的一個我,不只是看到,還去執著,這種執著是顛倒的,我們稱為顛倒識。
  同樣的,想要離苦得樂的心態,大致也可分為兩種:
  一、由無明愚痴所引生的我想要離苦得樂的執著。
  二、實際上的我是存在的,讓自己想得到快樂,不想要痛苦,這種我也是有的。
  同樣,排斥痛苦的心也可以分兩種:
  一、不顛倒識。我們不想要痛苦,是應該的,這種心態是不顛倒識,是正確的。
  二、瞋,是我們要斷的。以瞋來說,是完全排斥痛苦的,過分的瞋是屬於煩惱的一部分,瞋本身是顛倒識。
  以欲求心、希求心來說,我們說增上生是很重要的,是應該要得到的,快樂也是應該要得到的,欲求永遠的快樂,想要成就無上菩提的心,是不顛倒的。但是過分貪求,就變成貪心了。欲求的心也分兩種,一種是貪,是我們要放棄的,一種是希求要成佛果的心,是我們需要的。
  外道所安立的我,身軀好比我的包袱,我到後世,就放棄了這個包袱,放棄了這個身軀,我再取另一包袱,就是後世的身軀。所以外道認為我是常的、不變化的,而身軀好比包袱,是可以替換的。外道安立的我,是一個永遠不變的常,是獨立的一,所以是常一自主的我。但是一般人在執著我的時候,只會認為我是真實的,不會認為我是永遠不變的。俱生我執是自然而然生起的我執,但不會執著我是永遠不變的。所以,外道安立的常一自主的我,稱為遍計執,而不是俱生執。為什麼是遍計呢?因為由宗派見解產生的一種顛倒的執著,不是自然俱生就有的。所以外道安立的常一自主的我執,並非輪迴的根本,因為不是俱生的執著,是屬於遍計的執著。
  下部認為我和身軀是不相干的,好比包袱一般,這是不合理的,是與正理相違的。下部認為我和身軀是有關係的,但是要尋找假義的我時,必須要找得到我的存在,所以我是在五蘊的隙縫當中存在的,一定要找到。少年的我、中年的我和老年的我,是同一個我,假使身軀是我,是不對的,因為身軀時常改變。這樣尋找,從前生到今生,今生到後世的我,既然存在的,應該是在意識上存在。如果在眼識的話,眼識的增上緣是眼根,是不穩定的,但是意識是永遠都存在的,從前世到今生,從今生到後世,所以意識應該是我。這是下部所安立的。
  隨經瑜珈行者,他們認為,在禪修境界裡所謂滅盡定時,所有的意識都消失,假使第六意識是我,那時我就會不見才對,所以我並不是第六意識,我是阿賴耶識,這是隨經瑜珈行者所安立的。而且他們又舉另外一個正理來破除第六意識是我。在無間道根本智,見道、無間道的時候,第六意識是無漏根本智,假使無漏的智慧是我,那末眾生就變成無漏的眾生,這樣是不合理的。由這些理由,他們認為第八阿賴耶識是我,第六意識不是我,這是隨經瑜珈行者所安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龍樹菩薩和提婆菩薩,他們認為我不應該是在從境上的那一方面存在的,我不應該是尋找可以找得到的;認為我雖是由五蘊而安立的,但安立的方式,是唯名及唯分別心安立而已,除此之外,境上(五蘊)本身找不到任何的我。因為一般的事物從境上尋找,也找不到實有的;這個事物必須經由它的分支取名安立而已。同樣的道理,我也是如此,假使找不到,並非我沒有,就像事物一樣境上找不到,但是事物是存在的,由支分唯名而安立。
  「眾生痴所覆」,愚痴是指無明,龍樹菩薩在七十空性論說:「因緣所生法,分別為真實,佛說為無明,出生十二支」。一切法都是由因緣產生的,因為是緣起的,所以沒有自性,眾生由錯亂識矇蔽了智慧之眼,認為是自性有,這是無知、愚痴,就是無明。昨天讓你們觀察我在那裡?一般對我的看法,會覺得有時候我在身上,有時候我在意識上,當認為我比我的身心都要重要,好像有一個勝過我的身心的獨立的、真實的東西出現,這種執著產生的時候就是我執,也就是無明。
  上部認為,無明也分兩種:一是人我執,一是法我執。因為所緣處不同,一是眾生補特伽羅,一是補特伽羅所有的身軀,所享有的五蘊。好比貪心本身的所緣境,大致可分兩種:一是貪眾生、貪某人,這種所緣境是補特伽羅。一是貪我的念珠、我的衣服、我的房子等等,這種所緣境是非補特伽羅。同樣的,無明也分兩種,所緣補特伽羅的我執,稱為人我執,所緣不是眾生,而是其他的法,稱為法我執。人我執也可以分兩種,緣自己而產生的我執稱為身見,薩加耶見。緣眾生而產生的我執,就不是身見。中觀應成派認為,人我執、法我執沒有粗細的分別,只是所緣不同而已,所緣補特伽羅的我執,稱為人我執,所緣五蘊蘊體的我執,稱為法我執。人我執生起之前,必須透過補特伽羅的身軀或外形執著。例如,對一個札西、或是王同志、或是毛同志,首先要看到他的外形的相,才會執著他是札西,是王同志或是毛同志。所以說,身見、薩加耶見的基礎是法我執,因為要透過外相而執著,以法我執為基礎而生起薩伽耶見、身見。以次第來講,是以法我執為基礎,而生起人我執。【烈火注:若以此论,则破人我执,未必同时破法我执。除非二执相生是一体关系,但若生起法我执,是否必有人我执跟随生起?或是二者必伴随同有,则破人我,必同时破法我。法此处有必要再深入理解】
  「以諸行因緣,識受六道身,以有識著故,增長於名色」。十二因緣的第一支無明。每一個人都想離苦得樂,但是對我的看法,認為我是一個真實的、獨立的、很現實的我存在,所以離苦得樂的心態完全不同;認為有一個現實的、獨立的快樂去追求,喜愛、貪求這種現實的、真實的、獨立的快樂,我們稱為貪;認為有一個現實的、獨立的痛苦去排斥,強烈排斥現實的痛苦的心,我們稱為瞋。所以由痴產生了貪和瞋,痴最主要就是無明,所以貪瞋痴三種煩惱及其他二十一種隨煩惱,六種主要煩惱等所有的煩惱,都是由無明所產生的。由於這些煩惱,使我們造業,就是第二支行。業大致分三種,有兩種分法,第一種是身、口、意三業;第二種是善業、惡業、不動業(生在色界及無色界的業),就是引業。這些業在隨眠的時候,它的所依是意識,就是第三支識。意識從以前到現在,從現在到未來,續流是不斷的。由意識而取的眾生,也從以前到現在,從現在到未來,業就留在意識上。剛開始這個業,從隨眠的那一剎那,習氣已經留在意識上,這個意識稱為因位的意識;到了後世,經由引業產生後世的意識,稱為果位的意識。這是解釋第三支意識。所謂隨眠,就是習氣。隨眠本身是意識?還是非意識?這是一個問題,習氣是否是無記?是否是不相應行?這是一些諍論的問題,要詳細的研究。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觀講隨眠的所依,可以分兩種:一是暫時的所依,就是意識;一是永久的所依,就是眾生補特伽羅我。隨眠也可以分兩種:一是種子的隨眠,在遇到因緣的時候,會馬上現起,稱為種子的隨眠。例如你現起的煩惱,會變成像睡眠狀態,稱為隨眠。這種習氣,後來遇到某些因緣,馬上又現起一種煩惱,這種隨眠稱為種子的隨眠。第二種隨眠,如阿羅漢已斷一切煩惱,但還是有無明的習氣,無明所留下來的隨眠,不管遇到任何因緣,都不會再現起,這是第二種隨眠。【烈火注:以上两段,烈火不喜,故跳一带而过】
  以業來說,應成派認為業可分兩種,就是思業及思已業。應成派認為業不一定是意識,如身、口的業算是思已業。但是阿毘達摩、唯識及自續,他們認為業一定是意識,屬於思。毘婆沙宗及應成派認為業是色法,不一定是意識,這是他們的差別。自續以下,認為業會生、會滅,在業滅當下,業滅本身是常法,並非無常。應成派認為業滅本身是有為法,是無常的,並非常法,不只是無常法,而且是非遮法,在中論及入中論裡解釋得非常清楚。自續以下認為這是無遮法。何謂業滅?就是業沒有了。業滅本身不會暗喻任何的成立法,所以他們認為是無遮法。應成認為是非遮法,因為業滅本身可以生起果,好比十二因緣的第十支是有,當我們造了一個口業,在講完這句話之後,口業也消滅了,但口業滅了之後,會再生起第十支有,在還沒有生起第十支有之前,我們還是稱為業,這時的業本身是一個業滅的狀態,並非是現起的,要由第八支愛,第九支取,滋潤這個業,才生起第十支有。所以業滅本身,是有為法,不只是有為法,還是非遮法。【烈火注:此段应为重点】
  「名色增長故,因而生六入,情塵識和合,以生於六觸。因於六觸故,即生於三受,以因三受故,而生於渴愛。因愛有四取,因取故有有,若取者不取,則解脫無有。從有而有生,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故有,憂悲諸苦惱」。接下第四支名色,第五支六入,第六支觸,第七支受,第八支愛,第九支取,第十支有,第十一生,第十二老死,這就是十二因緣。
  「如是等諸事,皆從生而有,但以是因緣,而集大苦陰」。以今生來講,因由這個身軀,而得到許多感受,有快樂的,也有痛苦的。如果身軀是可以自在的控制,沒有人會想要痛苦,事實上產生了許多痛苦,這就表示我們無法控制自己的身軀。假使是由其他來控制,就是以因緣解釋。身軀的外緣,就是父母的精血,父母又從那裡產生呢?當然又從以前的父母的精血產生的;這樣追根究底,在這個世界未形成之前,虛空的灰塵一直延續到現在,就是我們身軀的外緣。由身軀而產生的任何感受,不管是快樂或是痛苦,這些感受必須經由因緣而產生,並非由世間的創世主所創造出來一種感受給我們。既然是因緣而產生的,必須從業的角度來解釋。業是由煩惱產生。苦分為苦苦、壞苦、行苦三種。苦苦和壞苦,可以用自己的體驗去了解這是可以放棄的,比較難認識的是行苦。昨天已經介紹過何謂行苦,自己沒有自在能力去控制的這一切,稱為行苦。釋量論裡解釋,由無常知苦,由苦知無我。首先解釋無常,例如,一個人突然被車撞死,這種由外緣而滅的,是粗分的無常,我現在主要是要解釋細微的無常。我們今生有許多變化,這可用生活的體驗去了解,在轉換當中,每一剎那剎那的變化,每一法剎那剎那生,剎那剎那滅;這種生滅,並非由外緣使它幻滅的,是因為它的因本身具足生滅無常的性質,產生了果生滅的變化。所以,我們不想得到痛苦,但是我們沒有自在離開痛苦,再加上我們今生的身軀本身就是痛苦,最主要能控制身軀的因,就是業和煩惱,雖然有善業,但還是有惡業,由業和煩惱而產生了身軀。    再次仔細的去尋找煩惱的根源,就是無明。換句話說,我們的生死都在無明的掌握當中,被無明愚痴所控制。當這樣想的時候,會不會覺得奇怪的感覺?我們都是被無明所控制的,以一天的生活作息也好,今生講也好,或世界的局勢也好,你會不會覺得人們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由貪及瞋所控制的。家庭的糾紛、社會的亂象、國家的戰爭等等,這一切都是由煩惱所產生的,這是我們可以清楚了解的。不說它是煩惱也好,或者取另外一個名字也好,反正就是由貪瞋產生了這些,由煩惱讓我們心靈不安寧。因此可以了解,假使在煩惱比較強的家庭,會感覺到這個家庭不安樂,在煩惱比較強的社會,也不會覺得快樂。所以,讓自己、家庭、他人、大家都得到這些的糾紛,煩惱最主要就是由貪瞋所產生的。所以,我們是貪瞋的奴隸,被貪瞋所使喚,你不覺得這是痛苦嗎?仔細想想,自己被煩惱所控制,沒有自主的能力,沒有解脫的能力。認識清楚之後,倘若有辦法離開,你一定會想現  在離開。剛才說過,由無常認識痛苦,就是因由無常認識這一切都是由因所控制,這個因既然就是業和煩惱,我們就是被業和煩惱所控制,所以我們是痛苦的。因為由因所產生,所以是無常的,並非常的;因為由業所控制,所以不是獨立的。由此可以了解,我不是常、不是一、不是獨立的。所以說,由無常知苦,由苦知無我。
  「是謂為生死,諸行之根本,無明者所造,智者所不為」。這一切生死輪迴,是由業產生,業的根本是無明,無明所執著的就是和實際相違的一個獨立的我;倘若有人能了解這種執著是顛倒的,我們稱為智者。因為不了解實際的情況,被顛倒識所控制,所以我們是無明者。由無明者所造作,才有這一切輪迴。智者了解實際的情況,不會造作這一切的業。智者要如何得到涅槃呢?他是如何斷除輪迴?為何不造作十二因緣的第二支業呢?因為智者經由與顛倒識相違的空証智慧,正對治無明,他了解所執著的和實際上不符合,以這樣的了解破除無明。
  「以是事滅故,是事則不生,但是苦陰聚,如是而正滅」。因為無明斷了,其他支跟著也斷了,智者就不用在十二因緣的控制下受到痛苦。假使痛苦像敵人一樣可以逃避,我們可以逃走,但我們的身軀本身就是痛苦,我們怎麼逃呢?身軀是意識帶來的,沒有辦法放棄,就永遠都是痛苦。無明不能斷除,身軀永遠都是有的,所以真正的敵人是無明。有時我們可以說氣候不好、某人不好,把氣候或外面的人當成仇人,但是真正的仇人,在我們的內心,並非在外面的。那麼,解脫是否可能呢?解脫的定義又是什麼?現在講第十八品。
发表于 2013-4-23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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