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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居士

沈阳北塔寺通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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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有理走遍兜率天 于 2013-4-7 20:53 编辑
牛哥 发表于 2013-4-7 20:44
33楼誓言旦旦,43楼开始蒙扇自己耳光,我看你改名叫无耻走遍CHINA。


相对我出尔反尔回到这个帖子来讲,更“无语”的是明明有欠缺和过失,旁观人指出来了反而扑上去进行人身攻击。
作为斑竹同时又是贵道场的护法大居士,这个牛哥算不算人身攻击了?
发表于 2013-4-8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有理走遍兜率天】,您有些话说的过分了。

您在3#说:
为什么沙弥沙弥尼不接待?


又在43#说:
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应该要求出示戒牒,不应该拒绝沙弥尼沙弥????


请问,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

您在6#的改良版说:
因为设施条件条件有限,本次法会不接待沙弥沙弥尼


很显然,您还不知道,按照律制,沙弥沙弥尼是不该外出参学的。

您在在43#说:
你们道场的人都是这种智商么?。。。。我只能说贵道场的教育真是失败。

在8#说:
一副老子这边来的人很多呐,你爱来不来,想要来?求我呀求我呀的嘴脸。

在25#说:
言为心声,连怎么说话都不会,还指望修什么法。


其实我在28#已经说明:
嗯,下次可以考虑温和一些,虽然这个通启不是我写的,希望写的人可以看到。
具体的原因,是不适合在寺院里公开说的,文字比较多,又可能会引起误会。


而且这启事虽然简单了一点,但是表达的意思清楚明确,现场我也没听到哪个僧人和居士反对啊。目前看,论坛上4万注册会员,似乎只有您对这个启事耿耿于怀。

您在33#说:
从斑竹对这个帖子的回复,其实是印证了这个通告的确代表了贵道场的风格。
懒得再费口水,不会再进此楼。斑竹你也不用回复我。


然后食言而肥,自毁前言,又来这里说三道四,被人说了几句马上大发脾气,我觉得这很没有必要。
如果您是仅仅想给道场的启事提提意见,完全可以用平和一点的方式说明,没必要最后搞成这样。
这个帖子我关闭了,我觉得大家的话都说清楚了,再继续下去也没什么必要,另开新帖继续谈论的,直接删帖封ID,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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