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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扬汤止沸”看学佛人之种种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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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4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大家注意到了没有,当今学佛群体的圈子中有一个颇为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很有福报的同修和没有福报的佛友都不少:前者中有公司大老板、金领阶层、社会名流,后者中有单位保安、下岗职员甚至残障人士。其实这也不足为奇,福报大的同修因前世的善根习气而学佛,福报小的居士因今生的痛苦经历而学佛,需要指出的是,既然同为三宝弟子,就要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不然就是势利小人了。

  言归正传,先来看看“扬汤止沸”这个成语,它的下一句通常是:“不如釜底抽薪”,连起来的意思就是说:把锅里开着的水舀起来再倒回去,使它凉下来不沸腾,还不如把柴火从锅底抽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际上,“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很多人却是知易行难,因为扬汤止沸既方便又安全,而釜底抽薪可能会烫着手,还会有碰着木炭而把手弄脏的麻烦。但是,既然世人喜欢扬汤止沸,那不妨因势利导地让他们一直“扬”下去吧,等到柴火烧尽,汤就不需要“扬”了,只是这个方法需要很大的耐心,还要花很多本钱。

  “问题仅看表面,只顾眼前利益。”——这不仅是世俗之人,同时也是一些佛子的通病。以买彩票为例,有的同修抱怨自己学佛这么多年,放生不计其数,上师拜了很多,钱也供养不少,可为什么偏偏彩票就中不了奖呢——不要说什么500万的大奖,连几千1万的小奖也中不了?笔者从他自己说的话中就已察觉这位仁兄修行不好,说得严重一点,他这么多年学佛算是白学了!佛法三藏十二部何曾说放生或供僧就能发大财?更何况像买彩票中大奖这样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在古代八字论命中属于偏财(横财),虽不是违法所得,却也是不劳而获。在佛法看来,买彩票能中500万一般都是前世种的福报在今生成熟,而当事人若发心纯正,想必如此福报也并非佛菩萨和他本人的初衷。所以有上师说过,那些彩票中了500万甚至更多的人,日后一般不会再有什么好的情况,不相信你可以认真去调查一下。^v^

  其实,若真发菩提心,自己就算买了彩票也不屑于看它是否中奖,因为即使你中了大奖而不去兑奖,彩票管理中心也是将其归入奖池,到时候奖金还是用于回馈社会,如果你想看自己的彩票有没有中奖,那就说明你的心动摇了,自己并不是真正为了社会福利事业而买彩票,还带有一些私心杂念。就像一个信佛的商人,若真是全心全意为了三宝事业,那佛菩萨也会保佑他平平安安,护法也会加持他财源广进的,因为他不仅不会赚寺院一分钱,而且就算发了财也会将钱供养十方常住和出家僧众。所以定力好的人即使中大奖也绝不会欣喜若狂,因为他心里清楚,从因果的角度来说,既然福报可以不期而至,难道祸殃就不会悄悄降临?

  当下,有的道友对同修的某些行为看不顺眼,就咒骂他们走火入魔、要下地狱,殊不知:未受密乘根本戒,连入金刚地狱的资格也没有;修行造诣不高深,连被魔诱魔扰的机会都极少。那些人的如此举动恰恰证明了自己学识浅陋,这也就像有的人只看到汤在沸腾,却不知根源是锅底的柴火在燃烧一样可笑。三宝弟子在修行中,最忌讳的就是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的急功近利心态,我们应该摒弃这种观念和思想,好好学佛,踏实修行,对看到的一些现象胡思乱想,才是真正的走火入魔。从世间法上来说,凶悍的人≠恶人≠小人,守规矩的人≠老实人≠善人;从佛法上来讲,学佛理的人≠信佛教的人≠修佛法的人,求福报的人≠有福报的人≠做功德的人,所以不论什么现象,我们都要窥视其本质,认识其缘由。

  三宝弟子:无执(白玛开智)
    2012年3月16日凌晨于福州
 楼主| 发表于 2012-8-4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花盆主人 的故事

  在某个私家花园小区,有一栋气派的住宅楼。有一天晚上,突然听见小区楼下“哐当”一声巨响,不知谁家阳台的花盆砸落下来。第二天清晨,人们惊异地发现:在被摔得粉碎的花盆旁边,有一个满身血迹的男子躺在地上,浑身还沾染了泥土---原来昨天夜里,他被花盆砸中了,竟然一直昏迷到现在!大家不由分说,叫上救护车,立马将这名男子送往医院。

  两天后,男子苏醒过来,但因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受损,致六级伤残,需一大笔医疗费用。因为没人承认那个花盆究竟是哪一户人家的,而花盆砸落的位置正好又处在小区摄像头监控的盲区,公安机关一时也破不了案。但根据现场情况,可以确定该栋住宅三楼至十楼的16户居民都有可能是花盆的主人,故受害者的家属将小区物业及那16户住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男子的人身伤害损失及医疗费用。不久,法院的判决生效,由该幢楼的16户业主共同承担受害者各项赔偿共计16万元,平均每户分担1万元。

  一年后,法院收到了一封没有指纹的匿名信,写信人承认那个砸中男子的花盆是他自己家里的,而他家就是那16户居民中的其中一户。他说,这一年来自己深感内疚和不安,觉得对不起受害者和替他共同分担赔款的另外15户业主,其实这笔钱要由他自己来赔偿,但他因为面子上的原因,实在不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和这封匿名信一同寄来的,还有一笔15万元的汇款单(因他先前已赔付了1万元)!

  由于花盆的主人已经水落石出且支付了全部赔款,但又不肯透露姓名,所以法院只好将这15万元钱“退还”给那16户业主,平均每户分得9375元。自然,那位花盆的主人也领到了这笔钱款,且没有被任何人看出破绽。

  哪知,没过几天,法院又收到了一笔9375元的汇款单,还附上了一封匿名信---又是那个花盆的主人:他说自己也不好意思领取这“退还”的9000多块钱,因为自己本来就不应该得到这笔钱,所以决定再将它汇给法院……

  这次,法院的工作人员真有点左右为难了,不过为了公平起见,他们还是照章办事,将这笔9375元的钱款再次“退还”给那16户业主,平均每户分得585.93元,还向业主们说明了原因。同样,那个花盆的主人又领到了这笔钱款,并且一样表现得不动声色。

  没想到,一周以后,法院再次收到了一笔586元的汇款单,同样也有一封匿名信---还是那个花盆的主人:他说自己仍然感到自责,不能领取这笔又被“退还”的钱,所以再一次将钱汇给了法院。信上还说自己如果收到下一笔“退款”,照样会将它上缴给法院,直到钱被循环除尽,不能再分为止……

  这下,法院的工作人员个个全哭笑不得,他们恐怕再也不会枉费心机了。唉,既然一直都没有勇气站出来公开承认,自己又不想多赔一些钱,这样畏畏缩缩、小手小脚的,难道当事人想让大家挖空心思地猜测究竟谁是“花盆的主人”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然也?

痴人:白玛开智
◇壬辰年六月初五于【方山精舍】◇
发表于 2012-8-4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想主義
发表于 2012-8-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掉下一个花盆,又正好砸在楼下在行走的人头上。早一秒晚一秒都砸不到。
发表于 2012-8-4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lursky1058 于 2012-8-4 09:41 编辑

白马的文章中总是参着似真实假的东西,而且口气都是老师级别的戒训。这句话成立吗?

[/quote]
[quote]那些彩票中了500万甚至更多的人,日后一般不会再有什么好的情况,不相信你可以认真去调查一下


其实在我的生活中就存在这样相反的例子, 我朋友的老婆很多年前就中过大奖,金额巨大。 而且他们的事业从那以后特别发达。 还涉足影视,现在中央台的不少电视剧就是他老婆投资的。 日子非但不是不好,是相当到好。 白马又再瞎说乱说了。
发表于 2012-8-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彩票秘技,泪求!俺太需要不劳而获了....
发表于 2012-8-4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有些道理,受教了!
发表于 2012-8-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又不想多赔一些钱,这样畏畏缩缩、小手小脚的,

情况介绍里的,如果他不再把钱汇法院,应该是少赔些钱,而不是多赔些钱吧?

之前不想承担责任,一年后因为愧疚不安,已经把十六万全都拿出来了,难道,还需要被责备么?
如果楼主是法院的人,嫌他给你们带来麻烦,责备些个倒也摆了;如果是作为佛教徒,该站在哪种位置去观待这件事?
发表于 2012-8-4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学佛和发财没关系阿。。。
发表于 2012-8-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能发财吗?有人确实发财,有人没有?打球能发财吗?有人可以,有人花钱。学佛能发财吗?.....
发表于 2012-8-5 19: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哥
信你得永生。
发表于 2012-8-6 1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肯定能发财,不是有句古话嘛,书中自有黄金屋
发表于 2012-8-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花盆主人,应该汇款给法院16万,不就一次性了结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玛开智 于 2012-8-10 00:30 编辑
stephenkuo 发表于 2012-8-6 10:33
那个花盆主人,应该汇款给法院16万,不就一次性了结了吗?


是的,但如果他分不到钱,不就赔了吗?所以我在文章最后不是说“花盆主人自己又不想多赔一些钱,这样畏畏缩缩、小手小脚的”吗?这是一种不敢面对现实,不想承认错误的心态,这种回避的态度正是阻碍修行人进步的逆缘喏。
发表于 2012-8-1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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