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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定业与不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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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造业的力量有强有弱,所以在感果方面,有决定受报和不一定受报的差别。在感果的时间上,也有迟速的不同。业力强大的有一种难以逆转的趋势,决定了将来必定要受报,就象苹果熟了就要落地一样,这种必然要受报的业称为定业。另有一种业是否会受报,何时何地受报都不决定,这种业称为不定业。
  关于定与不定业的相,《瑜伽师地论·本地分》明确抉择为:所谓的顺定受业,即是故思已,若作若积集业;而顺不定受业,即是故思已,作而不积集业。所以定业有三个条件:(一)造业先经过思维,是故意的;(二)造业不仅是故意的,而且发之于身口,身体或语言在造作。(三)不仅是作业,而且作业的同时,即已在相续中积集业。
  作与积集的差别为:作是思业或思已所起的身语,积集业是除开不积集业的其余的业;身语七支所造作的是作业,意之三支恒常发起猛厉思作的是积集业。不积集业共有十种:(一)梦中所造的业;(二)无知所造的业,比如锄草时会伤及虫类,但自己当时不知道;(三)无意所造的业,如挤牛奶用力过猛导致牛死,即是无心所造;(四)不是猛厉作及数数作的业;(五)错乱所作的业,如医生本应给病人开心脏病的药,却错开成胃病的药;(六)失念所作的业,即忘记而作的业;(七)非乐欲所作的业;(八)自性无记的业,象日常的行住坐卧,都是无记业;(九)于所损害生悔心,即正在造时或已造之后,生起反悔之心;(十)对治所损的业。
  由作与积,可将业分为四种:作而又积、作而未积、积而未作、不积不作。积与作两者兼具,则定受无疑。如作之后发露忏悔、防护未来,则是作而未积之业。如身语未作,但时时思维蓄意要作,则是积而未作之业。《摄抉择分》以杀生为例,释此四种业为:(一)作而未积。即指①智者所作;②梦中所作;③不是故意而作;④自己不愿意,被他人逼迫而作;⑤虽作一次,随即发起猛厉的追悔,心生厌患,并自发愿将来不再复作,且从此之后正受律仪,令前恶业趋薄;⑥还未成熟异熟之前,便发起离诸世间贪嗔之心,且压伏烦恼、损彼种子;⑦已得出世永断三有之道,可以断烦恼种子。(二)积而未作,指在长时期内,心中常常思想要杀害众生,但并未作身口的杀业。(三)作且积集,指除前两种情况外的一切杀生。(四)非作非积,即除前三。
  《俱舍论》对积集业,直接从五个方面作了抉择:
  由审思圆满,无恶作对治,
  有伴异熟故,此业名积累。
  其中审思指不是率尔思作,也非先全不思,是有意而造的;圆满指造业的支分条件均已圆满;无恶作对治指作后不反悔,不受善行作为对治;有伴指有随喜助伴;异熟指此业定成熟果报。
  《俱舍论》对定受业的相,这样判定:
  由重惑净心,及是恒所造,
  于功德田起,害父母业定。
  即在四种情况下所造的业为定业:(一)发心方面,即所造的业是由粗重的烦恼或清净的信心所发起;(二)串习方面,是恒常不断造作的;(三)功德田方面,是指对佛法僧或胜补特伽罗(即得胜果胜定之人),即使没有起粗重的烦恼或清净心,也非恒时不断地作善或不善的业,只要略作损益,即为定业;(四)父母恩田方面,不论发心轻重,只要对父母作了损害之事,便成为定业。
  在决定受之中,又可根据受报的时间分成三种:(一)现法受,即此生造业,当生便开始成熟果报;(二)顺生受,即此生造业,第二生开始成熟果报;(三)顺后受,即此生造业,第三生以后成熟。而现法受不仅限于现生所受,而且包括第二生乃至其后继续所受者,顺生受与顺后受均应如是理解。
  哪些业会现世成熟果报呢?《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抉择造业有八种情况,当在现世受报。即(一)如果由增上顾恋意乐,顾恋身体、财物等,为此而造作不善之法;(二)或由增上不顾恋意乐,不顾恋身体、财物等而作诸善法;(三)或对有情众生,增上损恼;(四)或对有情众生,增上慈悲;(五)或对三宝、上师等对境,增上憎害;(六)或对三宝、上师增上净信,胜解意乐;(七)或对父母诸尊重等有恩的对境,由增上品,以酷暴背恩等所有意乐,造作不善;(八)或对父母等,由报恩的意乐所作之善法。
发表于 2012-6-16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
发表于 2012-6-16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2-6-16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果不虚故,从本自性空;
大悲菩提心,无处不善因;
无边功德海,成就圆满果。
发表于 2012-6-16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贴一些业果文章如下:

【广论】
决定受中,依受果时分三。

其中现法受者,谓即彼果现法成熟。
《本地分》说此复有八:
若由增上顾恋意乐,顾恋其身,财物诸有,造作不善,于现法受。
若由增上不顾意乐,不顾彼等,作诸善法。
如是若于诸有情所,增上损恼,增上慈悲;
又于三宝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于此所,增上净信,胜解意乐;
又于父母诸尊重等恩造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所有意乐,所作不善,于现法受。
若由增上报恩意乐所作善法,于现法受。

顺生受者,谓于二世当受其果。
顺后受者,谓于三世以后成熟。

于相续中,现有众多善不善业,成熟理者,谓:
诸重业即先成熟。
轻重若等,于临终时何者现前,彼即先熟。
若此亦等,则何增上多串习者。
若此复等,则先所作,彼即先熟。

【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定业与不定业。此指善、恶之业所招感的果报,有定与不定之别。分为:
招感结果之定与不定、招感结果之时的定与不定、时与果之定与不定等三种。

一、果之定与不定:决定受异熟果之业为定业,受果不定之业为不定业

二、时之定与不定:时之定者有三种,称三时业,即:
一者、现法受业,略称顺现业。
乃现在世作业,现在世引生果报。如入慈无量心定、四静虑或灭尽定者,由其功德出定时,于身具备无量功德。或对以佛为上首之僧众作善恶业,或以猛利之意乐方便作善恶业者即是。
二者顺生受业,又作顺次生受业,略作顺生业。
即此生所作业于次生招感果报,如五无间业于次无间之生受果。
三者顺后受业,又作顺后次受业、顺后业。
指此生所作之业于次生以后感果。

三、时与果之定与不定。业有四种,即:
一者异熟定,谓受果已定,而时不定。
二者时分定,谓受果之时已定,而所受之果不定。
三者俱定,谓受果、受时皆定。
四者俱不定,谓受果、受时皆不定。
《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五,以俱定为定业,其他三者为不定业

发表于 2012-6-1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2-6-23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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