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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吟

因物故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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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吟 发表于 2012-6-5 11:32
一个又一个的点?

胜义在我心中也不是这样呈现的。。。

关键是要承许"色等为正量", 在此基础上建立"唯名言安立有"

从前面的回贴中,看到你似乎完全不承许,这样才有正倒世俗之争.

这个也许是最难的部分,可能关键都在这里. 广论中有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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