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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格鲁巴禅修中心有哪些,有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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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2-3-29 00:28
“戒體”說,似非各派所共許。即使以戒體的說法來解釋比丘身份,似乎也并不是每條戒分別有一個“戒體”, ...

再來個進階問:
先受了沙彌戒,後受比丘戒,這樣前面那個沙彌戒的戒體是不是還有呢?
若有,當這個比丘犯了邪淫這一條,那他的沙彌戒是不是也一併沒有了呢?
发表于 2012-3-2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2-3-29 01:19
我不知道格魯派的看法是怎樣,寧瑪派智悲光大師寫了一篇文字,講到飲酒過患,他說:
---------------
同 ...

有一位地位非常高的喇嘛,曾經在某次法會上說,原則上不可以喝酒,如果你們因為種種原因非喝不可,勉強可以喝一點,但是不准喝醉。我親耳所聞。
我個人認為若你的上師同樣地給你這樣開緣,應該就沒有三昧耶損壞的問題,因為善逝語仍然是依照上師的教言跟指導來實行,在上師這樣說的前提下,也不能說是因輕蔑而違越佛語,可能不構成違誓條件。

----我看過這樣的說法,也親耳聽過有人對此向大德發問,那時大德的回答似乎是有根據戒律的,(我的理解)好像是有戒的精神在其中。(我沒有文字記錄,隨耳聽也就忘了。)這個交給研究戒律的人。

若單論誓言,基本上上師怎麼講是最要緊的。所以我建議你說的那位居士跟他的上師談談,如果上師不能同意他的作法,或者他根本無法避免喝醉,那他也只好捨不飲酒戒

---恩,同意。滴酒不准跟不准喝醉有距離,聽到的也是要看上師怎麼講。

不准飲酒,那怎麼處理上師會供等?可能用替代品,真的是酒的話,可能也是沾唇表示表示而已。
或者,那應該也不叫"飲酒",因為已經經過加持過了,那是享用甘露。基本上,以庸常的心--認為那是酒,本身應該就有問題。


发表于 2012-3-29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yuwin2 发表于 2012-3-29 09:03
有一位地位非常高的喇嘛,曾經在某次法會上說,原則上不可以喝酒,如果你們因為種種原因非喝不可,勉強可 ...

我記得出家人是滴酒不能入口(好像律經明確說了),所以往往以沾唇表示。當然,如果觀想純熟,也許在特定場合可依高上乘的行止。我記得格魯派好像對出家人享用誓言物規定較嚴。

前面講到的不喝醉都是對在家人說的。
发表于 2012-3-29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伐折羅伊喜伐羅 于 2012-3-29 21:53 编辑
yuwin2 发表于 2012-3-29 08:50
再來個進階問:
先受了沙彌戒,後受比丘戒,這樣前面那個沙彌戒的戒體是不是還有呢?
若有,當這個比丘 ...
先受了沙彌戒,後受比丘戒,這樣前面那個沙彌戒的戒體是不是還有呢?
若有,當這個比丘犯了邪淫這一條,那他的沙彌戒是不是也一併沒有了呢?

首先,還是那句話,戒體并不是各教派公認的說法,其實很多人認為,根本不存在甚麼戒體。
成了比丘,就不再是沙彌。但捨棄比丘戒,是否可以自動退為沙彌(不重受沙彌戒)?這個不清楚。若比丘心意明白,對一個能明了他言語意思的人說:“請證明,請記得,我是沙彌”,這樣的話,比丘身份就被捨棄。但是否這人就在捨棄比丘身份的同時成為沙彌?不太清楚。
比丘的四他勝,對於沙彌來說,其實也都屬于要護守的學處。在邪淫一條中,比丘和沙彌沒有分別,只要於雌、雄、變化、的人、非人、畜生、半托伽等的三道之一以生支入芥子許,則失去身份(比丘或者沙彌的身份)。所以,即使比丘可以自動退為沙彌,若犯邪淫,沙彌身份也就沒有了。至于不予取,殺,妄語三條,沙彌身份之失去,比比丘更加容易。比丘不予取要達到規定的價值才成不可悔,自動失去身份。而沙彌但凡不予取有價值的東西(哪怕價值細微,比如故意偷一根針),也在取得的當下失去沙彌身份。比丘要故意斷人命才成不可悔,斷畜生命只是波逸提,可以通過向清凈比丘懺悔而還凈。但沙彌只要故意斷有命根者之命,哪怕其物小于鷓鴣(比如故意拍死飛蛾),亦在對方命斷的當下失去沙彌身份。比丘犯大妄語方成不可悔而失去比丘身份,也就是於上人法妄語才算。沙彌則在故意的情況下說不涉及上人法的妄語(比如師長問室外天氣如何,自己明明知道是在下雨,卻惡作劇而說是晴天)也就失去沙彌身份。
故而,一個犯他勝而失去比丘身份的人,不可能保持沙彌身份。

发表于 2012-3-29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景宗 发表于 2012-3-28 07:59
了了,我服你了,我可能太缺乏你一樣的“獨立思維”,無論如何沒法像你一樣“腦激蕩”, 實在看不出你還有 ...
由於XX東拉西扯、企圖將話題轉到其他事上,昨天又開始扯什麼“佛教和性”,搞得人眼花繚

無法同意你更多:)
當下覺得某位前輩很。。。,要談"佛教和性"是吧?
NKT的前任GEN-LA(總監,相當於格西拉的代理領導?)發生醜聞,還被格西拉寫信教訓。在持戒大護法眼皮底下幹這種事......還不是只和一人XX。事後該GEN-LA在NKT網站的"說法"完全被刪除。好像還不只他破戒被爆出來?
很多事情,基於和諧與對格西的敬重,選擇不說罷了
发表于 2012-3-30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2-3-29 11:34
我記得出家人是滴酒不能入口(好像律經明確說了),所以往往以沾唇表示。當然,如果觀想純熟,也許在特定場 ...

前面講到的不喝醉都是對在家人說的。

---喔,是的。在家人也可以只持四條戒。
討論的原因是,因為自己不懂,覺得跟密續打架了,腦子轉不過來。

我聽過的,出家人是滴酒不入口。
发表于 2012-3-30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噶瑪敦珠寧波 发表于 2012-3-29 23:23
無法同意你更多:)
當下覺得某位前輩很。。。,要談"佛教和性"是吧?
NKT的前任GEN-LA(總監,相當於格西 ...

我們可以不指名道姓,但是要清楚界線。

清楚界線,就知道"自己"該怎麼取捨、就知道該親近誰,遠離誰。
我不相信腦袋一團醬糊,可以說修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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