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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和一位友人聊天,聊到一个话题:别人种的因,而果肯定只能自己受,别人不能待受。
     请问: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如正确,是否有经典依据?
     谢谢。
发表于 2011-12-5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藏菩萨本愿经:父子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逢,无肯代受。

不过,此为“代受”非“待受”,不知道说的和楼主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发表于 2011-1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恒处卑位 于 2011-12-5 19:43 编辑

“已造业不失,未造业不得”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恒处卑位 发表于 2011-12-5 19:42
“已造业不失,未造业不得”

别人造的业给你,算不算你造的业啊???
发表于 2012-1-21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mili 于 2012-1-21 11:57 编辑

肯定不算你造的业.
发表于 2012-1-2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如果别人在经书上乱画,你得到了,你也没有擦去乱画的痕迹,那因果算谁的呢?

最起码你应该把乱画的痕迹擦去吧--
发表于 2012-1-2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遇见有人在寺院吃香烟,你看见却不阻止和劝告,是不是也不好呢?
发表于 2012-1-2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是听师兄们说某上师厉害,可以帮弟子背业,业可以背吗?有理论依据吗?
发表于 2012-1-2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怎么理解:背业“。地藏经里面,光目女的父母自己造业,堕落地狱,可是因为光目女为其供佛修福,因此得脱地狱。如果从这个角度去理解仁波切等位众生背业的说法,也未尝不可。要知道光目女那个过程可不仅仅是舍财,而是”举身扑地,肢节皆损“,这种诚心。
发表于 2012-1-2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自他相换可能有不同的情况吧
发表于 2012-1-2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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