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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疏》- 这段汉译改动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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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恰好有日宗仁波切对这段的讲解,看了下,他在讲解时,增加了几句话。
不过,我有点疑惑:仁波切不说汉语,加的话,却都是文言文法啊。
于是也找点时间,整理排版一下,将增加的话,用蓝色标注出来,供切磋参考,如下:

丑一 明由分別增上安立诸法之理

应成许一切法皆由分别增上安立。若明之,则了知非分别增上安立之法,实为应破之实执,为自性有之细实执。

《鄔波離問經》云:種種可愛妙花敷,悅意金宮相輝映,此亦未曾有作者,皆從分別增上生,分別假立諸世間。
此說諸法皆由分別增上安立。

說一切法唯由分別假立,及由分別增上安立者,餘證亦多。
《六十正理論》云:正等覺宣說,無明緣世間,說世是分別,云何不應理。
《釋論》釋此義謂:一切世間非自性有,唯由分別之所假立。
《百論》亦云:若無有分別,貪等亦非有,故智者誰執,真義及分別。
《釋論》云:有分別,方有彼貪等,若無分別彼等亦無。決定當知如於繩上假立為蛇,定無自性。

真義謂有自性分別謂依彼而生。彼貪等如於繩上假立為蛇者,乃舉一例。
餘一切法皆是分別假立,如於繩上假立為蛇。
由彼之雜色盤伏與蛇相似,若於境不明,便起彼繩為蛇之亂覺。爾時若繩總體,若繩一分,都無少分可安立為蛇者。
故知彼蛇唯是分別假立。

如是依於諸蘊便起我想,然彼諸蘊,若前後相續,若同時總體或一分,全無少分可安立為我者。離蘊分及有分之外,亦無少分異體可安立為我者。故彼我唯是依蘊分別假立,都無自性。

《寶鬘論》云:士夫非地水,非火風非空,非識非一切,異此無士夫。
此中士夫即補特伽羅、有情、自、我。
「非地」乃至「非識」,破有情六界之一分為我。
「非一切」,破六界之合集為我。
末句破離六界外異體之我。然非不許補特伽羅,亦非別許阿賴耶識等為補特伽羅。

故如《釋論》所解,正是菩薩所許也。
若了知由分別心安立補特伽羅之理,由分別心安立餘一切法,與彼義同。

如《三摩地王經》云:如汝知我想,如是觀一切。
《般若攝頌》云:知自及諸眾生等,乃至諸法亦復然。
《寶鬘論》云:如六界集故,士夫非真實,如是一一界,集故亦非真。
初二句,謂依六界合集假立為士夫。後二句,謂離有分之法,決定非有,故一一界皆依己之多分合集假立
真实者,谓无自性也。若此为支分和合假立,則有分,皆非安立為彼之事。離彼二外,亦無異性可立為彼之事也。

发表于 2011-10-1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水堂主 于 2011-10-14 13:05 编辑

愚依藏文,将缺补上,以供参考:
次乃示以应成正宗。则善能分辨正见之差别。故于此中略为宣说。
子二 明应成中观派之实执 若知此宗诸法唯分别增上安立之安立理,将易知执彼违品之实执,故此中分二,丑一明由分别增上安立之理,丑二明执彼违品之实执。今初
邬波离问经云:〖种种可爱妙花敷,……故一一界皆依己之多分合集假立,真实者自性成就,非也。若彼亦依支分合集而假立,则分及有分,皆非安立为彼之事。离彼二外,亦无异性可立为彼之事也。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堂主!

不过,故一一界皆依己之多分合集假立,真实者自性成就,非也。”,红字部分似乎不太通顺。
感觉还是“真实者,谓无自性也。”,比较通顺一点。
也就是在此处,插入对真实的一个解释,“非”是对“自性成就”的否定。
发表于 2011-10-15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水堂主 于 2011-10-16 07:47 编辑

“真实者自性成就,非也。”一句,看似不通顺,但若译为“真实者,谓无自性也。”就会理解为“真实的意思是无自性”,那么颂文中“士夫非真實”岂不成了“士夫非无自性”,这显然讲不通。故应译为“真实者,谓自性成就,非也。”此是插入对真实的解释,“真实”的意思就是自性成就、真实成就,“非”字是对“自性成就”的否定,这样才合原意。
发表于 2011-10-1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1、

“应成许一切法皆由分别增上安立。若明之,则了知非分别增上安立之法,实为应破之实执,为自性有之细实执。”

在“了知”后加上"计",调整一下句子(如下),是不是更合适一些?因为,实执指的是"计"、"妄计",而不是"法".改后就成为:

“应成许一切法皆由分别增上安立。若明之,则了知计法非唯由分别增上安立,即是应破之实执,为自性有之细实执。”

2、“真实”是上面引用的《宝鬘论》颂文中“士夫非真實”,俺赞同堂主的意见,这里的“真实”与《七十空性论中》“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中的“真实”是同一个用法。但是,那样表达似乎也容易引起误解,俺觉得这样改似乎更妥:

“(此中)真实者,谓(计诸法)自性成就,实不尔”。

发表于 2011-10-1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1揣度“若明之,则了知非分别增上安立之法,实为应破之实执,为自性有之细实执。”这句,原意确当是“应成许一切法皆由分别增上安立。若明之,则了知计法非唯由分别增上安立,即是应破之实执,为自性有之细实执。”但这是将仁波切的口水话文言化,不是《疏》中原文。
2 若更改为“此中真实者,谓计诸法自性成就,实不尔”。则‘计诸法自性成就’是‘真实’之义,但‘计诸法自性成就’不是‘真实’之义,而是‘实执’之义,颂文中“士夫非真實”也成了“士夫非计诸法自性成就”,这也讲不通。应是“此中真实者,谓自性成就,实不尔”。自己补的全是直译。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确实比较麻烦。
这里是解释颂文的,可以多加一些标点,比较好吧:
“真实”者,谓自性成就也。故云“非”也。
发表于 2011-10-1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諸法實相  :lol :victory:
发表于 2011-10-1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ar 发表于 2011-10-17 13:02
嗯,确实比较麻烦。
这里是解释颂文的,可以多加一些标点,比较好吧:
“真实”者,谓自性成就也。故云“ ...

愚以为,这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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