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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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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量与比量 及似唯自悟” 义为:因现量比量唯是自悟之方便,似现比量虽不是自悟之方便,为令了知现量及比量,其反面似现比量也当令了知, 故今为显自悟之方便, 而说 现量 比量 及似现比量 。唯语言及手势等是悟他方便,自心怎是悟他方便。有‘唯’字未尝不可 ,然藏文中确无‘唯’字。
因三相中,宗法 ,内外道都无多大争议,主要在随遍及逆遍存在争议。
若‘同品定有’是随遍真相,‘异品遍无’是逆遍真相,随遍逆遍不等价,量了知随遍,则不需了知因与所立法二者的联系,只需用归纳法,找出因与所立法二者的共基,即二者范围有交叉即可。试想,推理时,若不了解因与所立法的内在本质关系,只是归纳,叫推理吗?又建立同喻及异喻,目的为何?喻者,打比方,令更易懂,即令依喻解他义。若喻没有此功能,能叫喻吗?若依归纳法,完全可不建立同异喻,只需考虑因与所立法二者的范围大小即可。而依归纳法,决不能断疑,不能生比量。
若‘唯同品有’是随遍真相,则无如上过失,因若于喻上认定‘唯同品有’实质是认知因与所立法二者的联系。故了知因与所立法二者的联系,是生起比量的关键,所以释量论用很大的篇幅来阐释如何决定二者的关系。建立同喻及异喻,目的亦是:依同异喻,生起决定二者的关系之量。若量直接了知某论式的随遍即暗中了知逆遍,而若量直接了知某论式的逆遍即暗中了知随遍,故比量生起定依了知因三相,故说三相是正因的真相。此是从生起比量的角度建立正因的定义。又,为令了知 无 只了知随遍之量,亦当说三相。又,众生有从不同角度了知因与所立法二者的关系者,亦当说三相。故虽二三相等价,却无重复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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