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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tusdb

《殊胜的大威德烧往生法》敏公上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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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10-4-2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otusdb 于 2010-4-28 19:04 发表


愿ZEN。C兄弟的他心通早日成就
愿佛说显密尊经尊法利益无量众生
愿格鲁教法、汉传净土法门及汉藏一切传承清静的正法分别安置相应根机与法缘的众生于解脱道!

众生无边誓愿度
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 ...


神通不是我追求的,但还是谢谢你的祝愿。

愿佛说经法利益众生,前提条件大概是搞清什么是无伪无疑“佛说经法”!

把“格鲁教法”和“汉传净土法门”并列不知你用的是否同一择法标准?如同一,您老成就“班智达”了?如非一,标准是啥可否见教?

还有,汉地特别是明清以来汉地的“一切传承”可否一并见教?在我愚见,所谓“传承”,至少是师徒能够见面,师传徒承才能达致吧。如果是未能见面,只是思想共鸣,大概只能说是“道统”而非“传承”吧。

我不赞成一切都要用藏传乃至本宗的标准衡量,但更不赞成混成一锅粥式的“圆融”。
发表于 2010-4-29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使用标准的专有名词。不然,出版、讲说略显流俗。
所谓“烧”,在藏文仪轨中没有这个单词或意思。
金刚上师是为亡者的神识开示地、水、火、风——蕴体为空。
最后焚烧象征亡者神识的所依——照片,念诵《般若心经》中“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为彼说法明了法性。
发表于 2010-4-3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一切佛法僧
发表于 2010-4-30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众生无边誓愿度
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
佛道无上誓愿成

愿佛说显密尊经尊法利益无量众生
愿格鲁教法及一切传承清静的正法分别安置相应根机与法缘的众生于解脱道!
 楼主| 发表于 2010-5-9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水堂主 于 2010-4-29 16:00 发表
请使用标准的专有名词。不然,出版、讲说略显流俗。
所谓“烧”,在藏文仪轨中没有这个单词或意思。
金刚上师是为亡者的神识开示地、水、火、风——蕴体为空。
最后焚烧象征亡者神识的所依——照片,念诵《般若心 ...



用类比法思考一下

《烧香供》——《烟供》
发表于 2010-5-10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N.C 于 2010-4-28 09:59 发表
恩师敏公再再强调要弟子们要会背的一个偈颂:

诸佛非以水洗罪,非以手除众生苦,非移自证于余者,示法性谛令解脱!

愿上师加持,偏狭理解者早日回归殊胜教海,初机不受误导!


昨得一同修QQ,云此處論壇有需上師澄清之事,順彼所薦之鏈,故又閑步至此,多時不來,此處風采依然,然彼處貼子甚豐,非我堪能,略品二三即止,末學自思過多爭議實屬無義,過份牽強预测遠判任意所緣亦然,師對此類事曾云:忙自無暇,焉得顧他。講寺現今出家師甚忙,除晚晚課外,上午學習,下午聽經,鮮有閑時,
又看到此貼,并看到這句,末學倒愿附和一下。那就是:其實,應該是上師再再再,或者上師一個“再”,或者,上師四個以上之“再”強調:诸佛非以水洗罪,非以手除众生苦,非移自证于余者,示法性谛令解脱!

并非“再再”哦
哈哈,聊博一笑,為論壇增人氣,吉祥如意
发表于 2010-5-10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虞老周 于 2010-5-10 00:27 发表


昨得一同修QQ,云此處論壇有需上師澄清之事,順彼所薦之鏈,故又閑步至此,多時不來,此處風采依然,然彼處貼子甚豐,非我堪能,略品二三即止,末學自思過多爭議實屬無義,過份牽強预测遠判任意所緣亦然,師對此 ...

无错,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发表于 2010-5-10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虞老周 于 2010-5-10 00:27 发表


昨得一同修QQ,云此處論壇有需上師澄清之事,順彼所薦之鏈,故又閑步至此,多時不來,此處風采依然,然彼處貼子甚豐,非我堪能,略品二三即止,末學自思過多爭議實屬無義,過份牽強预测遠判任意所緣亦然,師對此 ...


老周,现在不是拽文的时候!事关法义,说清楚没啥不好,你不愿代呈,我找找别人看!
发表于 2010-5-10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关法义
发表于 2010-5-2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大恩敏公上师!

这个大威德烧往生,对象是否只能是处于49天中阴身内的新死亡众生?
发表于 2010-5-2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頂禮大恩海公上師!頂禮大恩清定上師!頂禮大恩敏公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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