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163|回复: 11

普巴扎西仁波切译密乘根本誓言、支分誓言、根本上师身语意誓言之忏悔文!(宁玛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上密乘为能即身成佛之捷道,是针对最上乘根器弟子而传的法。对于密法修行而言,必须在具足小乘的出离心、与大乘显宗共同的菩提心的基础上,具足密乘所最重要的即弟子对金刚上师及密法无伪的信心。如大恩上师普巴扎西仁波切讲解《金刚精要—耳悦前行引导文之上师瑜伽》中所指出的,密乘的成就必要依靠三种殊胜圆满:传承的加持圆满、上师的功德圆满、弟子的信心圆满。传承的加持与上师之功德是要在依止金刚上师之前,依靠观察上师之种种窍诀而谨慎抉择的;弟子的信心圆满则只能靠我们自己反复磨炼。

然而反观现今我们汉地,虽然学密法者众,然而很多人唯以贪求灌顶传承、得不共密法为炫耀之资本;依止上师前不仔细观察,依止后对上师及法轻易毁谤,这样已经破了密乘根本戒第一、第二条,
如《观世音金刚橛续》云:“依止导师得成就,若于彼师起诽谤,其受地狱剧痛苦。如若此境暂脱离,百千俱胝劫之中,亦难见闻佛法也。”此为诽谤金刚上师的过患。特别是,根据《三昧耶根本续》,如果破根本誓言的次数超过了自己的岁数的话,此生已经无法忏悔清净,因忏悔之王金刚萨垛已经不会再摄受了,来生必堕金刚地狱受苦。如此害利之重境,对于钱财等身外之物尚且缁铢必较的现代人,难道不应该认真思忖计较一下吗?以上详细内容请见普扎活佛讲解的《金刚精要——耳悦前行引导文之上师瑜伽》。

伟大的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仁波切已经示现无常,我等众生一时顿失依怙,于是痛哭者、励行放生、发愿念诵者众。我真心地随喜大家这些功德。然而总不禁令我想起汉地以前的习俗:父亲活着不关心,父亲死了大办丧事以示孝顺(有些人可能看了会不高兴,但请冷静思维观察)。普扎活佛曾说过:“我身体之所以多病,固有往昔宿业成熟之可能,然更可以认定为传讲密法过深过广所致。”大伏藏师乌金领巴有一次正在说法时。一个破了根本誓言的弟子走进经堂,大伏藏师立刻哑然失声。后来做一偈子自警“今生唯一依止根本师,今生唯一最惧犯戒徒”。因此,任何声称对上师有信心的弟子,都必须反躬自省。破密乘誓言,危害的不单是我们自身,还给上师带来了种种疾病违缘,甚至于缩短密法住世时间。由于往昔业障和自己信心精进不够,暂时无法做到证悟成佛还不打紧,但至少保住个暇满人身,后世再修还不迟;如果破了根本誓言,还不知及时忏悔补救,金刚地狱之门已经为君敞开了!

因此,我强烈推荐普扎活佛所译的三篇忏悔文,与广大密乘金刚道友共同学习领会,并以此为鉴,时时对照自己身语意三门,愿您每天看过、思维过之后,能够坦然地说“还好,今天我没有破坏誓言”。

十四根本堕罪忏悔文


天竺之音: 班扎儿亚那莫拉巴的
藏译: 金刚乘根本戒
顶礼大圣文殊童子!
众生信依为上师,莲花足前作顶礼。
根本十四之戒条,如续传授作忏悔。
总之金刚持明者,宜依导师成就云,
彼扰诽谤和欺侮,此为根本罪初授,
触犯一条作忏悔;善逝教言违教逆,
此为堕罪二条授,触犯二条作忏悔;
恨嫉金刚道友侮,及言过失为三条,
触犯三条作忏悔;内心舍慈众有情,
此为四条诸佛曰,触犯四条作忏悔;
诸法之根菩提心,若舍彼为第五条,
触犯五条作忏悔;自与他乘之宗派,
若谤诸法为六条,触犯六条作忏悔;
非器非熟庸俗前,若传密法违七条,
触犯七条作忏悔;五蕴五佛之本相;
欺侮诋毁为八条,触犯八条作忏悔;
自性清净一切法,牵引生疑即九条,
触犯九条作忏悔;十怨不伏恒慈愍,
若作彼为十条诺,触犯十条作忏悔;
离名等义之诸法,分别衡量十一条,
触犯十一作忏悔;具足信心有情者,
破斥伤心十二条,触犯十二作忏悔;
资具受用誓言物,应时不依十三条,
触犯十三作忏悔;智慧自性为女性,
若作讥诽十四条,触犯十四作忏悔。
彼类瑜珈若舍离,证得成就可靠也。
其余若犯三昧耶,此成邪魔摄受也。
现受种种剧痛苦,未时堕入地狱道,
故此断绝傲慢心,己宜断惑作认识。
清净平等之上师,何具之物敬供奉,
乃至三种皈依迄,大乘菩萨等律仪。
倘若于我具得益,瑜珈应依持修习。

此为阿阇黎“阿巴耶”著述也,善哉!


支分之誓言忏悔文

未具密乘三昧耶,贪乐依止空行母,
会供曼扎罗争执,宣授秘密之妙法,
尚且于密具信众。唯授余外之乘法,
执慢骄举声闻者,与其相处居七日,
未具智力入方便,于无缘前传秘密,
凡彼无具上根器,未利传身手印等,
未圆清净咒鬘规,行持坛城诸事业,
遮止二种律仪教,违言无利及谤毁,
则此遮戒为罪过,瑜珈则失三昧耶,
彼非获得极乐相,然具魔护受痛苦,
故此昼夜三次诵,逐日勤修作忏悔。

此支分誓言为阿阇黎“阿巴耶”著述竟。

根本之誓言循次忏悔文

那末哥日威 无量损益成就如海藏

顶礼上师金刚持明尊!
金刚乘之根本堕罪逆,临终智经三金刚誓言,
由此支分二十七条戒,如续讲授此作传说也。
偷盗邪淫以及行杀生,父母金刚道友己身及,
法与补特伽罗违诋毁,自身生苦侮等金刚友,
恨嫉欺悔恼怒及殴打,侵扰上师印母非法行,
足踩师影于彼视目前,放逸无礼行为极散漫,
手足伸卧胡乱讥言及,反驳师教媚态等行为,
忏悔违犯身之三昧耶;言作妄语两舌及恶口,
责侮诽谤为众传法者,伺察彼义修持诸瑜珈,
金刚兄妹上师印母与,眷属言遮欺侮及上师,
何言不持蔑视违教诲,忏悔违犯语之三昧耶;
贪执他物以及上师物,总之众生金刚诸兄妹,
执持恨心或法庸俗者,大宝上师及法起邪见,
邪行邪修以及邪见解,见修行为本尊天尊等,
瑜珈上师金刚兄妹境,昼夜若未修持慈爱心,
超越座时意之三昧耶,一切违犯誓言作忏悔。
瑜珈心念循行皆开遮,依力并持如续讲授义,
如此未知放逸及懈怠,烦恼炽盛对治力微弱,
散逸成就则成无间因,发露忏悔唯愿得清净,
即身获得二种妙成就,嗡班扎儿萨垛萨玛雅……,念百字明。

誓言南卓将措(译为证得解脱如海经)之纲要,为持明南措让卓(译为种种自解脱)著述也,善哉。


所作有寂菩提心,无基离根大圆满,
离言超识之妙圣,无有觉及忏悔境,
本持明点唯一者,普脱取舍妙广阔,
自现任运之法身,故此证为忏悔王。

念诵百字明(21遍),此于四心滴之中所现,为大圣竹青麦隆多吉(译为大圆满者金刚境)著述也。

回向文

依此作善业之力,吾与无边众生愿,
获自在本有智慧,愿证得境界增上,
愿有相自处解脱,愿自相续获得深明法身之义。




------------------------------------------
原贴网址:http://www.krmzz.org/bbs/showtopic.aspx?page=end&forumpage=1&topicid=24#6028


宁玛巴(柯日密咒洲论坛)至尊普巴扎西仁波切的网站
发表于 2010-1-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北塔的成就盛宴的中轨和广轨中有相同的
发表于 2010-1-10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跑到这里来做广告了!
发表于 2010-1-10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普巴扎西仁波切
发表于 2010-1-1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的帖子

我看很好的,珍贵的资料有多的译本总是好的.
发表于 2010-1-10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

顶礼殊胜的宁玛巴传承,顶礼普巴扎西仁波切。
都是无上导师释迦牟尼佛的殊胜教法。都是殊胜的善知识,都应弘扬。
我学格鲁亦得益于宁玛善知识的介绍和引导。

[ 本帖最后由 zy 于 2010-1-10 17:34 编辑 ]
发表于 2010-1-1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0-1-16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ll8285838 于 2010-1-15 19:30 发表
楼主还有什么好资料?!



师兄需要什么资料呢?
发表于 2010-1-17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17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普巴扎西仁波切现在在哪里?我有问题要问他。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ll8285838 于 2010-1-17 16:55 发表
有没有屠夫真言的音频或者视频资料?



柯日密咒洲论坛 :http://www.krmzz.org/bbs/forumindex.aspx

这是“至尊上师普巴扎西仁波切”的网站,但是网站在维护资料中,过一段时间处理好了,就可以开放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桑旦多吉 于 2010-1-17 19:29 发表
普巴扎西仁波切现在在哪里?我有问题要问他。


本人不是上师的近传弟子,师兄可以等待网站开放,再去询问。


  

二、语敬事差别 第三十四颂

  若当称说上师名,名后随行面前文。

  为令所余起恭敬,故先称说胜敬词

  谓若出生定须称说上师之名,于师名后,即应称说面前二字,与名俱行。不宁唯是,又当称说殊胜敬词,令所余人能于上师起恭敬故。譬如上师名宝金刚,如是应云:至尊正士宝金刚面前。以此便能引起注意,令他有情敬上师故。

恰罗译云:“师名不应简略称,名后随行面前字,为令余人起敬故,亦当称说胜敬名。”是译似较前译为善。

事师法五十颂释 (节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4 03:29 , Processed in 0.03438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