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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静风

视师如佛教法之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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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xfx123 于 2009-6-8 19:20 发表
一、需不需要:视师如佛
二、如何:视师如佛
三、视师不如佛(观到上师有缺点时),怎么办?

是不是可以确定
第一点:视师如佛,是目标
第二点:如何:视师如佛,是过程
第三点:视师不如佛(观到上师有缺点 ...



在下 认为 :

第一点:视师如佛,是目标  
第二点:如何 视师如佛,是过程,是具体的学修内容,

这两点大家应该都是 一样的;

应该有分歧的是第三点吧,

第三点 视师不如佛(观到上师有缺点时)? 正是解决问题的开始。


两者的分歧是“世俗正见”认识上的差异;

其实,能够真正认明 “事(视)师如佛” 与“事(视)师为佛” 的显密教理 精确差别 也不容易啊。

在这里,主要注意一点,那就是 至尊大宝恩师 对我们凡夫 示现的是 “普通化身佛”的缘故 、因此得首先承认对我们来说 上师是有示现的不足,

而后进一步学修 改善自心 生起菩提道次第教授的相应的所缘觉受、教证功德;

补充强调一下,尊贵的本师释迦牟尼佛是 “殊胜化身佛 ”、因为示寂故。

[ 本帖最后由 雪冬儿 于 2009-6-8 21:50 编辑 ]
发表于 2009-6-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xfx123 于 2009-6-8 19:20 发表
一、需不需要:视师如佛
二、如何:视师如佛
三、视师不如佛(观到上师有缺点时),怎么办?

是不是可以确定
第一点:视师如佛,是目标
第二点:如何:视师如佛,是过程
第三点:视师不如佛(观到上师有缺点 ...


请 师兄等 仔细琢磨一下:

         “不管怎样,当追究过失的心自然现起时,我们不必立即强压下去。
           譬如,当我们准备洗去衣服上的污垢时,应该先让污垢浮现出来;因此,我们也该先让这种寻过心显现出来,
           

           然後再作如下思考:「不知道我所见的这种过失,上师是真的有还是假的有。」如前所说,这未尝不是一种业感幻相。胆病患者将白螺看成是黄色的;风病患者将雪山看成是蓝

色的;坐船有船行木栘的感觉;有翳障的人,眼前似毛发乱坠:连这么一点点暂时的幻因都能造成这样的障碍,更何况我们长期以来完全破无量的业烦恼所蒙蔽呢?”



您等众师兄们 现在是否有所明白了 这一点呢!?
发表于 2009-6-9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掌论没有错.
师即是佛,自身是佛,一切凡俗都是佛等等的观念,是金刚乘无上密中强调的.
常见道次第的实修教授都是以此为导向.因为完整的道次第其实也包括了金刚乘.
可以找到很多证据.不妨请rong sir和静sir 等818.

但问题是,我们居士和初学怎么善为理解和运用.
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强调如理依止"善知识"就已很够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6-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以前学习菩提道次第广论的时候,教授是这样说的,对于上师,我们可能观察到功德,也可能有时候会观察到缺点。重要的是,观察到缺点不要“执取”,而应该反复“执取”功德来升起信心。不过我手头现在没有菩提道次第广论,这是我的记忆。我说教授里说是说广论里没有原话,是师父们讲授的时候说的。正信的菩提道次第都在百度里,我的都在心里,哈哈。
发表于 2009-6-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静风兄参考的 :lol

己二、特申修信以为根本
第二、修信为根本者。宝炬陀罗尼云:‘信为前行如母生,守护增长一切德;除疑度脱诸暴流,信能表喻妙乐城。信无浊秽令心净,能令离慢是敬本;信是最胜财藏足,摄善之本犹如手。’十法亦云:‘由何出导师?信为最胜乘。是故具慧人,应随依于信。诸不信心人,不生众白法,如种为火焦,岂生青苗芽?’由进退门而说信为一切德本。《敦巴》请问《大依怙》云:‘藏地多有修行者,然无获得殊胜德者,何耶?’《依怙》答云:‘大乘功德生多生少,皆依尊重乃能生起。汝藏地人,于尊重所仅凡庸想,由何能生?’有于《依怙》发大声白:‘《阿底峡》请教授!’如其答云:‘哈哈!我却具有好好耳根。言教授者,谓是信心。信!信!’ 信为极要。其信总之亦有多种:谓信三宝、业果、四谛。然此中者,谓信尊重。此复弟子于尊重所应如何观?如金刚手灌顶续云:‘秘密主!弟子于阿阇黎所应如何观?─如于佛薄伽梵,即应如是。其心若如是,其善常生长,彼当速成佛,利一切世间。’诸大乘经亦说应起大师之想,毗奈耶中亦有是说。此诸义者,谓若知是佛,则于佛不起寻求过心,起思德心,于尊重所特应弃舍一切寻察过心,修观德心,此复应如彼续所说,依之而行。‘应取轨范德,终不应执过,取德得成就,执众过不成。’谓其尊重虽德增上,若仅就其少有过处而观察者,则必障碍自己成就,虽过增上若不观过,由功德处而修信心,于自当为得成就因。故凡是自之尊重,任其过失若大若小,应当思惟寻求师过所有过患,多起断心而灭除之。设由放逸烦恼盛等之势力故,发起寻觅过失之时,亦应励力悔除防护;若如是行,力渐微劣。复应于其具诸净戒,或具多闻或信等德,令心执取,思惟功德。如是修习,设见若有少许过失,由心执取功德品故,亦不能为信心障难。譬如自于所不乐品,虽见具有众多功德,然由见过心势猛故,而能映蔽见德之心。又如于自虽见众过,若见自身一种功德,心势猛利,此亦能蔽见过之心。


复次,如《大依怙》持中观见,《金洲大师》持唯识宗,实相分见,由见门中,虽有胜劣,然大乘道总体次第及菩提心,是由依彼始得发起,故执金洲为诸尊重中无能匹者。
纵经百千劫,所造业不亡

因缘会遇时  果报还自受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二

下至唯从闻一偈颂,虽犯戒等,亦应就其功德思惟,莫观过失,悉无差别。宝云经云:‘若知由其依止尊重诸善增长、不善损减,则亲教师或闻广博或复寡少,或有智解或无智解,或具尸罗或犯尸罗,皆应发起大师之想。如于大师信敬爱乐,于亲教师亦应信乐。于轨范师悉当发起恭敬承事。由此因缘,菩提资粮未圆满者悉能圆满,烦恼未断悉能断除。如是知已便能获得欢喜踊跃。于诸善法应随顺行,于不善法应不顺行。’猛利问经亦云:‘长者!若诸菩萨求受圣教及求读诵,若从谁所听闻受持施、戒、忍、进、定、慧相应,或是集积菩萨正道资粮相应,一四句偈,即应如法恭敬尊重此阿阇黎。随以几许名句文身开示其偈,假使即于尔所劫中,以无谄心,以一切种利养恭敬及诸供具,承事供养此阿阇黎,长者于阿阇黎,作应敬重阿阇黎事,犹未圆满,况非以法而为敬事!’
发表于 2009-6-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不说啦!已经搬家啦老大!要说那边新的终极贴说去!快!
发表于 2009-6-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L 我觉得胜负已判 居然还有终极帖 继续看热闹吧
发表于 2009-6-10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雪冬儿 于 2009-6-8 09:28 发表



还是 理解的偏差啊,

好啊,您自己相信
有没有

“世俗谛的佛”

的说法呢???



敬请 参考 :

  关于 胜义谛(真谛) 和 世俗谛(俗谛)之 佛法僧三宝 之分

“真谛”是真实 和 标准 之义,“俗谛”是假名、现象、非真实 之义。真谛三宝是 真实 和 标准的三宝,俗谛三宝 是 非真实的假名三宝,或者 说“准三宝”。

                        佛的四身中的自性身 和 智慧法身 是 真谛佛,色体报身和应化身 为俗谛佛。

                        法也有两种:一种 是说教性的、理论知识性的佛法,如 三藏法典、经论宣教活动;一种是指 佛菩萨的智慧慈悲等殊胜功德 和 破悟 境界。前一种 是 实施 佛法教育的工具和手段,只是名义上的法宝,称为 俗谛法宝;作为 佛菩萨的思想品质、智慧功德性的法性,才是 真谛法宝。

                        僧也有入道的凡僧 和 见道以上的圣僧 两种。入道的凡僧是俗谛僧伽,圣僧是真谛僧伽。

                        另外,“救星”也分为 真谛的 和俗谛的两种,道行圆满达终极位者 即 佛 是真谛“救星”;道行未圆满者 为俗谛“救星”。


                        敬 节录自 至尊文殊多识仁波切恩师 《爱心中爆发的智慧》之 三宝原理

http://love.mybudala.com/space.p ... o=thread&id=664
发表于 2009-6-10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这个争论是否该停下来了?

曾经就视师如佛和视师为佛有无区别?和师兄们讨论过,争论的不可开交,未果。
后请仁波切开示,仁波切做了简单的答复:视师如佛是显宗的说法,视师为佛为金刚乘、密乘的说法。
其实上师的教言即是教授和成就的窍诀,我们想速疾地成就离不开道次第修行,想速疾、速疾地成就离不开道次第和金刚乘修行,要把所有的教授都转变为觉受、任运的觉受,我们天天的功课不是念药方,而是要得到真正的受用。所以要破以我为中心的这种思维方式,要以经律论三藏、上师的教授为中心,结合自己日益增长的智慧抉择,以改变自己的毛病和漏洞,使自己达到究竟的解脱和快乐,和自己无始以来的父母众生得到究竟的解脱和快乐,而活着这样会意义最大!
我们能看到上师的毛病和缺陷,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如无著见圣弥勒为狗等等,这些在道次第的八大引导明确可见,我们要依它来转变自己的相续,而不是做愚蠢的、顽固的抵抗(开玩笑)。毕竟道次第是无数智慧比我们高许多的人,他们抉择过的。随着我们的进步,也只会证明他的正确。
当然暂时不想解脱的例外。
祝师兄们学修进步,扎西德勒!
发表于 2009-9-16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karavik看的

我觉着楼主的分析还是很中肯的。供参考。
发表于 2009-9-17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0-1-25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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