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017|回复: 4

请问:共业的力量不可思议是方便的说法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4-2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比如100个人共同做一件善事或恶事,那其中的每个人都会得到完成全部事情的业力,这就是共业的力量。在经典中似乎有这样的说法。</P><P>  如此说来,在人们共同参与的捐款活动中,捐1元钱的和1000元钱的功德是等同的?如果相反的说,在世界大战中,法西斯头目同其麾下的一个最普通的士兵,他们所犯下的恶业也是一样的?</P><P>  佛经不是说自己造的业自己承担吗,那以上问题如何理解,请赐教。</P><P>&nbsp;</P>
发表于 2005-4-25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无执</B> 发表于 <I>2005-4-25 20:19:42</I> :<BR><P>  比如100个人共同做一件善事或恶事,那其中的每个人都会得到完成全部事情的业力,这就是共业的力量。在经典中似乎有这样的说法。</P><P>  如此说来,在人们共同参与的捐款活动中,捐1元钱的和1000元钱的功德是等同的?如果相反的说,在世界大战中,法西斯头目同其麾下的一个最普通的士兵,他们所犯下的恶业也是一样的?</P><P>  佛经不是说自己造的业自己承担吗,那以上问题如何理解,请赐教。</P><P>&nbsp;</P><HR></BLOCKQUOTE><P>回答你这个问题,其实不是说不愿意回答你的问题,而是你每次问完就没事了,也不知道你到底是否懂了?还是就是问,是否懂无所谓?也不见你来表态。</P><P>这个问题,集体去杀生,每人都有杀业,佛经中的确有这个说法,但并没有说业都一样,这要看很多原因,比如所杀的对象、杀时候的心态、杀时候的手法、杀死以后的心态。。。等等,所以自己造业还是自己承担。</P>
 楼主| 发表于 2005-4-25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喜饶嘉措</B> 发表于 <I>2005-4-25 20:30:30</I> :<BR><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无执</B> 发表于 <I>2005-4-25 20:19:42</I> :<BR><P>  比如100个人共同做一件善事或恶事,那其中的每个人都会得到完成全部事情的业力,这就是共业的力量。在经典中似乎有这样的说法。</P><P>  如此说来,在人们共同参与的捐款活动中,捐1元钱的和1000元钱的功德是等同的?如果相反的说,在世界大战中,法西斯头目同其麾下的一个最普通的士兵,他们所犯下的恶业也是一样的?</P><P>  佛经不是说自己造的业自己承担吗,那以上问题如何理解,请赐教。</P><P>&nbsp;</P><HR></BLOCKQUOTE><P>回答你这个问题,其实不是说不愿意回答你的问题,而是你每次问完就没事了,也不知道你到底是否懂了?还是就是问,是否懂无所谓?也不见你来表态。</P><P>这个问题,集体去杀生,每人都有杀业,佛经中的确有这个说法,但并没有说业都一样,这要看很多原因,比如所杀的对象、杀时候的心态、杀时候的手法、杀死以后的心态。。。等等,所以自己造业还是自己承担。</P><HR></BLOCKQUOTE>&nbsp;&nbsp;&nbsp;&nbsp;&nbsp;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就明白了。
发表于 2005-4-2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喜饶嘉措师兄,你说的对,我看你在论坛上从来都不胡说,说的都是有经典依据的佛法!</STRONG></P><P><STRONG>我很佩服你!你说的这个正是我想说的,但我说出来肯定没有你说的那么好,那么的明白,我的辩才不行啊!我忏悔,我的愚痴和口业,以后还请多教导我一下,我现在虽然学习了一些,但是心中还有很多的疑惑,还请师兄赐教!以后我有问题会直接留言的,谢谢师兄!<IMG src="images/Emotions/54.gif"></STRONG></P>
发表于 2009-4-2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共业,也有共业中的不共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7 15:46 , Processed in 0.03113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