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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驳斥“修密法不需要灌顶”等谬论 --多识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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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6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乘佛教的終極目的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在普賢利生五百大願中,位居眾願之首,包括其他願的「願海”是弘揚聖教願。因此,在一切利生善業中,最大的善業是正確解說如來之教義,教化眾生步入正道。諸惡業中危害眾生之惡業是最大的惡業。危害眾生之惡業有多種,其中最大的惡業莫過於誤導眾生墮入歧途。殺人放火是危害眾生的惡業,但它只傷害一世的生命和破壞一時的幸福。人身難得,如因誤導,使其墮入歧途,是危害萬世的生命,因此,誤導眾生墮落之罪比殺人放火嚴重千萬倍,豈可忽視?那麼,怎樣才算正確解說如來教義呢?佛祖釋迦臨終前,眾弟子請問佛祖辭世後由誰來主持僧團?由誰來執教?佛說:「以律來主持僧團,以法來執教。”又問:「行為合於律,觀修契於經,言說不違論者,是我教弟子,否則,便不是。”佛祖的這些教導,就是辨別佛教與非佛教、真佛教弟子和假佛教弟子的唯一標準。



  密續屬於經部,密戒經屬於律部,龍樹等大菩薩的續疏等屬於論部,不另立密教三藏。凡密教金剛乘的基礎先行法教理必須符合大乘經論,密教本法的教理儀軌必須符合續部的教理,不能越雷池一步。正如薩迦四祖公嘎堅參說的:「佛教儀軌的制定權屬於佛陀。”道理很簡單,未脫離二障的眾生,智慧無法超過佛陀,因此,也創造不出佛陀更高明的解脫之法。對佛教弟子來說只有完整、準確、合理地繼承發揚光大三世一切如來之教的義務,沒有用世俗有漏智慧隨意解釋、發揮、篡改的權力。不但如此,還要對那些亂法、壞法言行作鬥爭,以維護佛教的純真聖潔。有些人說什麼:「佛教弟子以與人不爭為美德。”但這要看對什麼不爭。要是對離經叛道、擾法壞法的邪說謬論不爭,就是對眾生缺乏慈悲心和抑惡揚善責任感的糊塗表現,也是違犯律的行為。佛在《寶篋經》中說:「對破壞教義的言行應予以破斥,對其不進行破斥者非我弟子,對其進行破斥者是我弟子,是我聲聞。”著名的大格西喜饒嘉措大師在《龍樹莊嚴駁論》中說:「對釋門中人來說,沒有比分辨是非對錯更重要的使命。”



  當今國內外信仰佛教,特別是信仰藏傳佛教的人越來越多,但真正的藏傳佛教教義的宣傳介紹和經典翻譯工作遠遠不能滿足發展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偽法邪法冒了出來,使很多缺乏分辨能力的人蒙受欺騙,藏傳佛教的形象也受到了嚴重的損害,甚至有些人指責藏傳佛教是「邪教”。有些對藏傳佛教知之甚少的人,也憑道聽途說,便著書撰文,大談「藏密”,起了很壞的誤導作用。為了維護藏傳佛教的純真教義,為了幫助廣大信眾找到正確的途徑,文明遵循佛教「堅持真理”、「依法不依人”的學術原則不得不對某些觀點提出質疑和辯駁。



  近年來,各地學藏傳佛教的人,向我寫信、打電話提出了有關藏傳佛教的很多問題,有的還寄來了一些涉及佛教問題的書報刊物,讓我對有些說法進行鑒別。我在業餘時間抽空,對所提出的問題中一些帶有普遍性,且比較簡單,三言兩語可以說清楚的問題,陸續寫成了這本有120個問題的問答題讀物,付諸出版其中涉及一些較複雜的理論問題,準備分類專篇闡述。這篇駁論是其中的一篇。



  先說寫這篇駁論的起因。有人向我提問說:「有的書上說『有些密法用不著灌頂,可以自學′。究竟哪種說法對?”最近我又在一些佛教刊物上看到「公開的密法,不必灌頂,可以自修”之類的說法。我想這樣嚴肅的問題怎麼可以隨便亂說呢?佛教的宗旨是利眾,即使不能利眾,也不能誤導害眾。所以我覺得對這種觀點需要澄清。



  藏傳佛教的一切學修程序和法規都是嚴格按《四續》部的金剛乘教義教規制定的。自引進至今一千多年來,以雪域眾生純深堅定的信力,較完整地繼承保存了佛法寶庫中價值最珍貴的金剛乘這顆光焰如日的瑰寶。密宗在藏區的弘傳過程中形成了各有所長、各具特色的八大修持傳統和二十多個大小教派,每個教派都對持金剛殊勝道的繼承發展作出了值得金筆書寫的貢獻,在每個教派中都出過眾多優秀的學者和悟境高深的成就師。在縱深一千三百多年的藏密發展過程中,教派傳承法流雖呈現千姿百態,但有一條共同的基礎和共同的準則把各教派緊密地連接在一起,有力地維護了持金剛勝道的純潔性。



密法的共同基礎有四條。如《密教入門六十頌》中說:「此門總根本,三昧行四條:要具有正見,不背離三寶,要有菩提心,不放棄灌頂。”貢珠《知識總匯》引用《文殊本續》文如下:「佛子記住:入我殊勝密教門的誓言行概括起來有兩種,即:根本和分枝。不放棄灌頂是根本;分枝有三:若無正見,不會精進修持;若不皈依三寶,就不是我教門中人;若不發菩提心,入不了菩薩道,猶如不灌頂得不到密修士資格一樣。”接著又說:「欲進入四續部中任何道次都不能缺少這四大根本誓言行。”「誓言行”即「三昧耶”,《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說:「三昧耶者即是欲得果者不應違越之事。”密宗四部各教派的共同行為準則,是堅持佛陀金剛持的三昧耶行。



《密宗道次第廣論》引《律生經》云:「若求上成就,寧捨於命根,縱至於死歿,當護三昧耶。”「如說寧捨身命,當護律儀及三昧耶,應如是行。”「若不守護律儀,縱復勤修多劫也無成就。”密法的這些基礎和準則是佛教密法不同於外道密法的根本區別,也是修密道獲得成就的根本保證。上述修密的基礎,就是修密的先決條件。這些先決條件,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學修藏密,首先必須是虔誠皈信三寶的弟子,就是說對三寶無信仰的人不能學修。對三寶的正信、深信,對佛道的修證目標的追求,必須具備正確的見解,合理的見解;其次,佛教密法是大乘佛法,是利樂眾生為目的的方便大法,欲修這種密法必須具以大悲心為體的菩提心,這個條件排除了求自利,缺少悲心的小乘人;第三,修密法能不能獲得成就,能不能獲得正成就,高成就,主要靠修密者本身的條件。就如宗喀巴大師說的:「密法的殊勝,在於修密根器的殊勝。”「根器”就是思想心理素質。佛教講因緣,不講天生的優劣。因此,根器條件是學習培養的結果。



世間的任何一種嚴肅的、高難度的、嚴格按程序進行的工作,都對工作人員有素質條件方面的嚴格要求。學佛修道不是隨便的遊戲,而是要求修出成就,因此在《菩提道次》中教導說「親近上師是入道之門”,親近上師的目的就是為了得到清淨法脈傳承和修證實踐指導。密宗是更深層次的法門,為了保證得到精純真髓,保證道不出差錯,果不致虛妄,更需要親近金剛上師求授教、求灌頂。灌頂分因位灌頂、道位灌頂、果位灌頂。其中作為入密道之門的灌頂屬因位灌頂。這種灌頂稱「成熟灌頂”,意思是把普通種子培育成金剛佛種,使這種種子發芽,成長良好,碩果有望。在《知識總匯》中說:「親近繼承佛事業的金剛上師,可以破除心中的無明障。這是一切密法的命脈,絕對動搖不得,故親師為不動金剛戒。



  現在有人造輿論,提倡「不必灌頂”,「可以自修”,是毀壞佛教密法根本的行為。這種觀點無論出於什麼樣的動機,其客觀效果只能使偽法、邪法 長,真法敗壞滅亡。



  提出這種觀點的都是些「學有傳承,修有成就的『大師′”自居者,或著是「學富五車,才具八斗,精於密學的『專家′、『學者′”自居者。所以,他們散佈的這種觀點在藏傳佛教知識空白帶的人群中會產生很大的影響。為此對他們的這種說法是否有根據、有理由,是否根據可靠、理由充足,將導致什麼樣的結果,他們所說的這類密法是否佛教密法等問題,不可馬虎,必須澄清。



  他們所謂「不必灌頂,可以自修”的理由歸納起來有以下四條:



  一.已公開的密法不必灌頂;

  二.學密法必須灌頂是舊習慣,現在時代變了,密法應隨時代變,不必墨守陳規;

  三.過去曾經傳過某法的上師可代替某法的親傳上師,不必有現實的親傳上師;

  四.現實中難找到有成就的上師,與其拜無成就不如不拜的好。上面這些理由能不能成立,逐條予以研究分析。





一.破「已公開的密法不必灌頂”論



  他們說:「近百年來,藏密的流傳情況起了很大的變化,七十年前,不丹諾蒲喇嘛已將大手印及六成就法公諸於世,錫金達瓦桑杜格西喇嘛翻譯成英文,說是為西藏以外的人民而譯。本世紀30年代,康藏各大德相繼到漢地弘法,把許多密法淵源公諸於眾。數十年來,在海外傳佈更廣,歐美尤甚,一些有成就的金剛上師亦囑受法弟子輾轉傳人。因此當今流行密法多為成就上師所公開,屬於普傳性的密法。所謂『密無師承,不得濫學′,這在百年前也許如此,到了近代,已起變化,許多公開的密法都出版成書,或西方人早已將他們譯成英文而流行全世界,已無機密可言,也無所謂盜法之嫌。”云云。從以上的這些說法可以看出,



第一,他們把密法的「密”僅僅看作是機密之「密”,保密之「密”,根本不瞭解密法真正的含義;



第二,他們把密法傳承和密法經典法本當作一回事,認為得到法本就等於得到密法;



第三,認為灌頂傳授是洩密的防範措施,既已公開,也就無密可言,無盜法可言,故不必灌頂。



  第一,把密法的「密”,僅僅當作機密之「密”,保密之「密”,是不瞭解密法真正含義的表現。



  密法之「密”,除了有「非器不宣”和「密修密證”含義外,還有「甚深法門”和進入「空性深理境界”,認識身言益因續之「密理”,掌握道續之智慧方便金剛「密法”,證得果續之不可思議的「三密”功用,無始以來的本淨「密續”去染還淨的「密證之法”等多種含義。如果將密法的這些含義,全部按「機密”、「保密”義解釋得通。如果按保密講,身言意「三密”,性空「密理”之類是誰在保密?向誰保密?法性密理,自身的如來藏「密續”,非證不悟。難道這也是自己給自己保密嗎?未悟已悟,難道也是自己「盜”自己的「法”的結果嗎?因此,「密法”的「密”,僅僅理解為機密、保密的「密”,實難恭維其「高明”。



  由於對密法性質的認識錯誤,就導致了「已公開的密法,無機密可言,因此,不需要按密法儀軌灌頂”這樣的錯誤觀點。



  密法的密是它的性質決定的,無論公開與否,都是密法。並非密法公開就成為顯法,顯法保密就成了密法。如果是那樣的話,「性空之理”從來就是公開宣說的,就不應該稱作密理,也不應有《解深密經》。在藏族地區,除了死人、啞巴和不會說話的小孩子,人人會念六字真言,而且在牆壁、岩石、獸骨、旗旛等到處可以看到六字真言。但藏傳佛教界從來沒有把六字真言排除在密法外,放棄其傳授灌頂。而且,「公開”與「不公開”也只有相對意義。任何密法,對具備修密法素質條件的人從來都是公開的,只是對不具備修密素質條件的人不傳。這在密法的戒規中,叫作「非器不傳”。這「非器不傳”並非故弄玄虛,或者搞「壟斷”、「專利”,而是有它自身的重要原因。



  密法屬於高難度的解脫成佛之法,在寧瑪掘藏大師玖美林巴著《功德寶藏》中說:「修密士眼前只有兩條路,或者成佛,或者墮地獄。”佛教的目的是利樂眾生,如造成對學修的無效、無利、有害等結果,是違背佛教宗旨的;如果變成毀滅佛法的原因更是不允許的。「非器不傳”就是為了防止這種反作用。不具備誠信,不具備正見,或動機目的不良,或慧根不足,無灌頂傳承,不守持密戒,其結果大致有三:
 楼主| 发表于 2009-2-16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修無成就,使修密者失去學修信心,甚至怨恨誹謗佛法,造成現世和後世的惡報;



(二)無傳承、無親師指導的情況下自修,因無秘訣和經驗而出差錯,輕則精神恍惚,情緒反常,或智力減退和變得癡呆,重則氣入心脈,精神失常,眼瞎耳聾,甚至會有脈斷氣絕,口鼻流血而暴死等惡果;



(三)缺乏信仰和上師的傳授指導,不受三昧耶戒,不按程序修,不修生起次第而直接修「那若六法”之類的圓滿次第,出一些低層次氣脈成就就像素質低下的氣功師那樣宣揚神通等。自己本無傳承,本來就沒有受過灌頂卻又給別人傳法灌頂,製造假法、假傳承、假灌頂等(當今國內外這類實例不少)。有的人借密胡作非為,引起社會上對密法當作玩具和氣功之類的法術,不考慮濫傳濫學的嚴重後果,對造成危害眾生,破壞佛法的行為結果,在道義上和法律上有沒有責任呢?



  第二,把密法的經典法本和密法傳承當作一回事,認為得到密法經典法本就等於得到了密法傳承。應該這麼說:經典法本是「死”的,傳承是「活”的;經典法本是「水管子”、「電線”,傳承是「水流”、「電流”;經典屬於「教”法,傳承屬於「證”法。得到戒本皈依證,不等於受戒皈依,這本來是基本常識,但有很多人對這個問題認識不清。



比如說,任何人都可以請到藏文大藏經《甘珠爾》和《丹珠爾》,只要懂藏語文都可以閱讀,但大藏經的傳承不是隨便可以得到的。藏傳佛教無論顯密都講師承、傳承。沒有傳承就沒有法脈法流,沒有傳承的人,也無資格傳法。傳承又分經文傳承(藏語稱「隆”),解說傳承(藏語稱「赤”),灌頂傳承(藏語稱「旺”),秘訣傳承(藏語稱「丹木鵝”)等。「解說”和「灌頂”又有內部詳細分類。漢傳佛教現在只有戒脈傳承,不講經學傳承,導致經學絕傳,唐密絕傳,產生了不分了義不了義,只從經文的文字表面理解解釋的淺薄弊病。但漢傳佛教歷史上並非沒有經學傳承。



  顯宗經典,即使無傳承,一般的經典也可以讀得懂。但密續部,一開始就加 上了「四法”「六法”專用詞、假代詞等許多周密的保密措施,無師開示,如讀天書。因此,公開密法經典法本,絕不等於「公開密法”。若以翻譯出版密藉為公開標誌的話,藏傳佛教翻譯、傳播藏文密法經典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歷史,將它譯為滿文、蒙文,在滿蒙地區和元、清宮廷傳播也將近有三百年的歷史,比不丹的諾蒲喇嘛和錫金的達瓦桑杜等早幾百年,但藏傳佛教界從不認為密法經典的翻譯、傳播、出版、推廣就意味著密法的「公開”和「無密可言”,也沒有因此而認為「不要傳承”、「不要灌頂”。這道理也和出家在家的比丘、居士雖然有戒本,仍需要在具戒的比丘前受戒的道理一樣簡單。禪宗的輕視文字般若和現代「密法專家”以文字代表密法的觀點各走一個極端,具有異曲同工之妙。但真想學禪、學密的人,絕不能走這種錯誤的路。



  第三,把灌頂和傳授當作洩密防範措施,認為「已經公開,也就無密可談,無盜法可言,故不必灌頂、傳授”的觀點更是錯誤的。生產這種錯誤認識的根源是不瞭解密法的性質和灌頂傳法的性質作用引起的。把灌頂理解為灌頂師舉起水瓶,在弟子的頭上澆點水並唸咒加持加持是大錯特錯。灌頂的原文是「Abukenza(阿布肯扎)”,其義包括:淨化、授權、播種、培育成器等義。「淨化”是淨化身言意的各種習染障蔽;「授權”是授予解說密續,修習共不共兩種成就的權利;「播種”是播下佛陀四身成就的種子;「培育成器”是培養提高修密弟子的素質,使其條件成熟之義。將這樣一個多義詞,譯為只有「淨化”之義的「灌頂”,有詞義不周達之過,應看作翻譯上的錯誤。藏語「旺”是權利之義。阿底峽尊者解釋灌頂有八種作用:



(一)消魔;(二)除障;(三)清除小乘習染;(四)成熟誦咒之器;(五)成熟觀修之器;(六)增加息滅等四事能力;(七)增補菩提心;(八)結下將來佛陀親自灌頂之因緣等(見貢珠《知識總匯》)。



《四續總義密法入門》中說:「灌頂有成熟之法因位灌頂、解脫之法道位灌頂、已脫成就果位灌頂三種。灌頂受三昧耶戒是因位灌頂;修習生圓二次第是道位灌頂;現證四身成就及雙運位是果位灌頂。”修密的根器成熟法有二級,第一級是顯密共行道修習,是指學修菩薩道的出世心、菩提心、性空正見等解脫三根本法;第二級是成熟灌頂和受三昧耶戒。這是學密的共行道,無論學何種密法都沒有變通的餘地。請看《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怎麼說的:「為知續義,故需聽聞,為求聽聞,知已修行,則需先受清淨灌頂,如護法持三昧耶戒及律儀,以三昧耶等是金剛乘之道基故。”「欲成聞修大密之器,要得清淨灌頂,是故灌頂就是成就根本,若無灌頂縱能了達教義,精進修習,終不能得殊勝悉地,非但有不得達悉地之失,縱得諸小悉地,師資亦俱墮那洛迦(地獄)。”《大印空點》第二云:「無灌頂不成,如壓沙無油,若無灌頂者,慢心說密教,師徒縱成就,死也墮地獄,故應勤精進,從師請灌頂。”



《佛頂經》第三云:「比如家無子,死後便空虛,如是無灌頂,諸知皆虛無。猶如琵琶琴,無弦不可談,如是無灌頂,咒定不能成,實無有灌頂,愚妄說雲有,乃至佛在世,師徒墮地獄。”



《佛頂經》中的這段話是說,若無灌頂,如家中無子而絕嗣斷種,如彈無弦的琵琶,彈不不出聲音;若未灌頂而妄說灌頂亂修亂傳,雖佛祖在世,也挽救不了他師徒同墮地獄的惡報應。



《金剛蔓經》云:「灌頂為主要,諸悉地常住,我說如實意,故先應正聽,若具慧弟子,先正受灌頂,於滿次瑜珈,爾時成法器。若無正灌頂,雖了達教義,行者師弟子,俱墮大地獄。”



以上是《密宗道次第廣論》引用的續部的經文。也許有人認為,這只是格魯派的主張,別的教派未必就是這種看法。好吧,就讓大家看看,別的教派是怎麼說的。



在寧瑪派掘藏大師玖美林巴的《功德寶藏》中說:「如門之法是灌頂,解脫之法二次第,順緣三昧耶三行。”「首先不受灌頂無成就,如像沙中提煉不出油,聞法勤修也會墮地獄,受灌頂者便入佛子流。”



薩迦四祖公嘎堅參在《分別三律儀論》中說:「佛說未受正灌頂,修密會成惡墮因。”「覓師求取四灌頂,以此圓滿三律儀。”當今噶舉善知識堪布次南著的《噶舉史略》中說:「對於可以傳授金剛乘的善器弟子,先讓入壇,接受有分別心灌頂或無分別心金剛智灌頂,使其成熟,然後傳授大手印是我噶舉最勝法流的統一規則。”藏傳佛教各派在正見方面,雖有不同的看法,但在密法的道基和入門的看法完全是一致的,沒有哪個教派敢於隨便破壞持金剛法規,如果誰破壞了這個法規就被判為破壞三昧耶的異教徒。



從上述灌頂作用的解釋就可以看出灌頂並非可有可無的加持儀式,而是貫穿因、道、果密修全過程的教證實踐。銳器從灌頂過程中可以悟出密法修證次第和二次第義,一般根器的也能獲得密修次第知識,凡參加灌頂的都能受到菩薩戒和三昧耶戒。密續中說受過正灌頂的人,只要不犯戒,雖不修,也能在十六世前獲得解脫。如果對續部的這些說法不相信,還是最好不要學密的好。灌頂是修密的入門、道基和貫穿因道果全過程的法脈續流,不要灌頂就等於不要金剛乘,反過來說,沒有灌頂的修密,就像沒有播種而奢望豐收一樣荒唐可笑。





二 .破所謂「時代變了,不必灌頂”論



  他們認為:「學密法必須灌頂是舊習慣,現在時代變了,密法應隨時代變,不必墨守陳規。”從表面上看,他們的這種說法似乎很科學,很有順應潮流的時代感,很能博得現代人的贊同。但實際上這些說法是站不住腳的。首先,灌頂是密法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若說舊習俗,全部密法乃至整個佛教都是人類歷史上流傳了數千年的「舊習俗”,以時代變了為理由要破,就該全部破掉。沒有理由把密法基本的東西分成「新”、「舊”兩部分而捨「舊”取「新”。隨著時代的變化,佛教也在某些外部形式和傳播方式方面會有新的變化,但它的本質性內涵不會變,也不能變,變了就不能稱其為佛教,也會失去它與佛教本質相關的作用。比如,馬的品種可以改良優化,若不失去作為馬這種動物的特殊性,仍然是馬;如果失去馬的特殊性,變成騾子和驢子之類的動物,就不會有人把它繼續當馬看待了。灌頂和法脈傳承,不是密法的外部形式、傳播方式,而屬於密法的規定性密涵。就像菩提發心是菩薩道的本質性內涵一樣。如果時代變了,不灌頂可以進入密道的話,就應該不皈依三寶也可以進入佛道,因為這三門的作用是相同的。



  其次,如果說學密必須灌頂是墨守陳規的話,這個「陳規”也是佛陀金剛持制定的,就和殺、盜、淫、妄四根墮戒是佛陀制定的一樣。對不信佛教的人,佛教戒律是不具備任何約束力的。若如佛門,必須守持佛的戒律,不能因為時代變了,入佛門可以不守戒律。同樣學密法必須持戒。



因此,首先要灌頂受戒,不受戒無戒行可言。如果認為這種灌頂法規不合適宜,要修改,其戒律法規的制定、解釋權只屬於佛陀。除了佛陀,任何人都沒有修改佛陀法規戒律的權力。



  第三,他們認為近幾十年來,有些藏傳佛教的法師在國內外公開傳過一些密法,也翻譯出版了很多密法,就此斷定凡公開的密法不需要灌頂,這是站不住腳的說法。



(一)如前所述,如果這種情況算公開的話,密法的傳播和經典的翻譯公開不是從七十年前或30年代開始,而應從藏傳佛教的引進時算起。但藏傳佛教的傳播,並沒有對密教教義法規產生破壞的作用,沒有因此而取消灌頂或者法脈傳承,因為公開不公開和灌頂傳承沒有任何關係;



(二)如果說諾蒲喇嘛和根桑上師沒有說過「學密不需灌頂”之類的話,從他們傳法行為中無法得出從此不需要灌頂的結論;



(三)如果說他們說過「不需要灌頂”的話,那麼他們自己向別人傳法灌頂同時又主張不需要灌頂是自相矛盾的;



(四)如果他們真的宣揚過「學密不需要灌頂”這種主張的話,那麼就從他們這種違犯密法根本戒律和密法教義的言行,就可以判定他們是些壞戒者,無信仰者。缺戒德無信仰的人無資格傳法灌頂,雖傳雖灌也被視為無效。因此,可以認為他們所傳的這個法脈是不清淨的,因為,這個法脈是壞戒者和無正信之人所傳。





三.破所謂「過去曾經傳過某法的上師,可代替某法的親傳上師,不必有現實的親傳上師”的謬論



   傳法灌頂、授三昧耶戒、授分別解脫戒的法師戒師必須是現實中存在的具肉體的活人,不能是歷史上曾經有過的人(包括已出佛的大成就者),或佛菩薩之類非人「現象”代替。從信仰的角度看,歷史上曾經有過的人、佛菩薩之類的應化身和加持之力是一種存在的事實,在修煉的較高層次上,也會獲得這類非人身佛菩薩靈感的感應和加持。但這類佛菩薩靈異之類,並非世俗常人的感知和視聽覺對象,很多人不承認這類存在。凡這類非人靈異現象都不具備世俗公認的條件,從邏輯上無法證明這類現象的真實性,也無法排除它的虛假性。因此,正確的邏輯論證必須建立在六識現量的基礎上,否則就無效。



所以,佛教無論顯宗密宗,在教理的論證和傳法、授戒、灌頂、學修行為、成就的真實性認定上都是以六識現量,以現實存在為標準的。這就是佛教不同於見神見鬼的迷信和虛吹瞎說的偽氣功師的最主要特點。佛教中的天堂、地獄、善惡報應等只有聖教量可以證明的真實性和合理化,也必須合乎合乎現量、比量的認識,否則也是無效的。自古以來的靈異現象有真有假,真假難辨,這也是迷信存在的一個主要根源。
 楼主| 发表于 2009-2-16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藏傳佛教中也曾有過佛菩薩「現靈”、「傳法”、「授記”之類的事,但正宗的密法教派是不承認這類神傳之法的。因為無法證明神傳是真是假,是佛是魔。凡是佛法的法脈傳承,其源頭一定是佛陀持金剛及其續經傳承人,絕不是傳承系列的某個人;凡是佛法必須要有經續部的佛言根據。佛法產生已有兩千多年,真正的佛法,傳承也應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會有一長串傳承師的名單。因此,漢地流行的那種只有兩三代人傳承的所謂「密法”之類的真實性便可一目瞭然。藏傳佛教密法傳承系列中蓮花生、瑪爾巴、卓彌、克珠瓊寶、阿底峽等是藏地的密法源頭,但在他們每個大師的前面還有一長串印度的系列傳承師,直到佛陀,對每個學法、修法的人來說,親近依止對象是現實中直接傳法灌頂、授戒的人,不是不在世的歷史人物,或雖在世而並沒有直接傳法灌頂的某個法師,也不是非人類佛菩薩慧身。也就是說具有傳法、灌頂、授密戒和分別解脫戒有效的上師必須是現實中的真人,非現實的人和佛菩薩之類的非人神靈都不能代替這種作用,也是無效的。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講的「親教師”和《密宗道次第廣論》中講的「灌頂師”都是指現實中的真人,「傳法”、「灌頂”也指的是真事。



假若某個歷史人物或神靈可以替代「親師”和「根本師”的話,藏傳佛教歷史上的那些大師不直接向佛陀持金剛、文殊、觀音、蓮花生、德洛巴、那若巴等不在世的佛菩薩和大成就師祈禱顯靈傳法、灌頂、授戒,為什麼都要千里跋涉,吃苦受累去尋找活著的上師求法、受戒呢?法本、戒本誰也可以找到,拿著法本、戒本自己給自己授戒,或者觀想祈禱任何一個死人和神鬼精靈傳法、灌頂、授戒不是更方便省事嗎?假如觀想意念傳法、灌頂,和真實的傳法、灌頂效果一樣或更好的話,觀想的大餅定能充飢,意想的老婆定能生孩子了。如果是那樣的話,只要人人學會觀想就什麼也不用幹了。那些工人、農民、商人,也可以憑觀想意念發家致富了。這是多麼奇妙的現代密法呀!  



這是從他們的觀點推演出來的。因為他們說:「凡經成就上師公開之密法密咒,均不需灌頂,因行者精勤修持其法,公開密法之上師自會「加持」行者。”從他們的這種說法,可以看出他們的主張顯然是:



(一)密法不需要有傳法,有法本就等於有了傳承;

(二)不需要有親師、根本師,可以以死人和神鬼代替親教師、灌頂師;

(三)加持等於灌頂;

(四)受戒不需要具戒行戒脈的上師、戒師傳戒,可以自己給自己授戒,或者說根本不需要受戒和持戒;

(五)觀想灌頂不但可以代替真實灌頂,而且「尤勝於真實灌頂”;

(六)完全可以否定「上師為加持之本”,「持戒為成就之本”。



這六條觀點並不是強加給他們的,而是完全根據他們的觀點按邏輯規律推導出來的。其中第一條、第二條看了他們的文章便一目瞭然;第三條「加持”等於「灌頂”的觀點也是從「凡經成就上師公開的密法密咒均「不需要觀頂」……持其法公開秘法之上師「自會加持行者」”直接得出的。本來灌頂中有三密隨許加持的項目,但加持不等於灌頂,加持不能代替灌頂,這是最基本的概念都混淆不清,我不知道這密宗專家是怎麼當的。請看薩迦四祖公嘎堅參在《分別三律儀論》中是如何說的:「當今有人用亥母加持之法充灌頂,以此作為入法門,觀修烈女火之類,此事續中未開示,先賢論中無根據。”在續經和經論中沒有根據的東西,顯然是亂法行為,怎能用加持代替灌頂呢?



第四條,授戒不需要具戒行戒脈的上師戒師傳戒,可以自己給自己授戒,或者根本不需要受戒持戒的結論是從他們「不需要灌頂”,不需要親師的觀點得出的。因為密法的三昧耶戒和僧戒一樣必須要有具戒的活人真人傳授,而且三昧耶戒必須通過灌頂授受,否則就無戒脈傳承,被視為受戒無效。既然說不需要灌頂,也就等於說不需受三昧耶戒,既然不受三昧耶戒,就無戒可持,就等於說不需要持戒。如果說不需要親教師灌頂也可以受戒的話,就等於是說,可以從死人或神鬼精靈的加持下獲得戒脈。



但要知道,他們在這裡犯了一個原則性的錯誤,因為人死了戒不存在,所以在受戒時有「盡形壽持戒”的誓言。如果人死了還有戒體的話,比丘死了中陰身仍然是比丘,再轉人和動物仍然是比丘,還需要重新受戒嗎?既然人死了,戒體戒脈都不存在,那麼不在世的上師,怎麼會傳戒呢?無論顯密,所謂「法脈傳承”,無一例外地都都是指一代代活人的傳承續流,既不是指死了的靈魂傳給活人,也不是指經文法本。這個佛學基本概念應首先搞清楚。顯宗和密宗都把具體的親傳師當作證道根本,而不把抽像的無形的本尊護法當作根本自有它深刻的道理,這也是佛教不同於迷信的一個重要分界線,也是它的科學之處;第五條:「觀想灌頂不但可以代替真實灌頂,而且尤勝於真實灌頂”的觀點,也是從他們文章中表現出來的。



在一個所謂「藏密心要”的書中說:「自授觀點可作為師授灌頂的補充,亦可替代師授灌頂,從其加持力及證量而言,往往尤勝於師授灌頂。”這裡所謂的自授灌頂顯然指觀想三昧耶灌頂。認為用自己觀想的三昧耶灌頂可代替真實灌頂,甚至誇大其作用,說什麼「尤勝於師授灌頂”,純屬外行之言,絕對不能成立。首先,作為密法的培器成熟,傳法授權的灌頂是指上師給弟子的真實的傳法、灌頂、授戒行為,觀想上師和觀想本尊灌頂都是代替不了這個真實的灌頂和真實傳法授戒的。



如果看道過《密宗道次第廣論》和《密學入門》之類正宗密續經論的話,也不至於提出這種荒唐可笑的說法。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明確指出:「欲求灌頂,須先入曼荼羅。此復先應修習所入之曼荼羅……此說分繪像、彩土、身曼荼羅三種。又以有情差別,說靜慮曼荼羅。故入曼荼羅時之壇,總有四種。”「又先未曾受灌頂者,不可即於身曼荼羅灌頂,於靜慮曼荼羅灌頂,亦須師資俱具勝相。”「續 及解釋諸大智者,多說最初灌頂依彩土曼荼羅。是「總」說弟子所入之曼荼羅,是指彩土之所繪者。”這裡說的非常清楚,(一)欲灌頂需要先舉行入壇儀式;(二)給弟子灌頂的壇城(曼荼羅)共有四種:1.繪畫壇城(即繪像曼荼羅);2.彩沙堆積壇城(即彩土曼荼羅);3.上師身體觀想壇城(即身曼荼羅);4.上師在定中化現壇城(即靜慮曼荼羅)。在以上四種壇城中按續部規定,給弟子灌頂最初需要彩沙壇城(如時輪等幾種大法必須是彩沙壇城)。不具備彩沙壇城的情況下,可用繪畫壇城。第三種身壇城,只有勝樂密集等極少幾個本尊才具有身壇修法,即使是有身壇的本尊法,也只能在彩沙、繪畫壇中經過灌頂後才能授受身壇灌頂。第四種靜慮灌頂即定中顯現壇城,灌頂師必須是具備定壇灌頂的大成就師,接受灌頂的弟子也必須具備可以真實受到定壇感應教益者,即「師資俱具勝相”者,並不是普通上師和普通弟子都可以做得到的。那麼所謂「自授灌頂”是屬於哪一種類型的灌頂呢?



不懂密學的人如果認為「自授灌頂”就是「靜慮灌頂”的話,那是大錯特錯。靜慮灌頂是指上師定中給弟子灌頂,並不是弟子觀想佛本尊給自己灌頂,若把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混在一起,這只能說明密學知識的貧乏、可憐了。我們還要對這些所謂「自授灌頂尤勝論者”提出如下的問題:既然自授灌頂,尤勝於師授灌頂,那麼師授灌頂為什麼會起到授戒和破戒者復戒的作用,而觀想三昧耶灌頂(即所謂自授灌頂)只能起到消業和防止惡業再生而起不到受戒和復戒的作用呢!如果連這點密學常識都不瞭解的話,我們除了遺憾還能表示什麼呢?如果說懂這個道理,那你們的所謂「尤勝”又指的是什麼呢?從上述的五條觀點可以推出,持這種觀點的人們的最根本的觀點是



(一)完全否定「上師為加持之本”的觀點;



(二)完全否定「持戒為成就之本”的觀點。既然把藏傳密法最根本的兩條都否定了,那麼還有什麼藏傳密法可談呢?



四 .破所謂「現實中難找到有成就的上師,與其拜無成就的上師觀點,不如不拜的好”的謬論



  這種說法實際也是和上述那些觀點一脈相承的,是借口有成就的上師難得,而達到否定親 師灌頂作用的目的。



  關於灌頂金剛師的條件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引用《金剛曼經》第六十四品:「善息災等業,知咒瑜珈軌,此師可稱讚,行施住靜戒,具最勝忍進,晝夜勤修行,有慧善工巧,具師長德聚,說明阿 梨,內愛樂集密,外作聲聞行,以如是教授,轉教諸弟子,當知為大師。”



《上師五十頌》所說金剛師德相共十三條:1.具淨戒,2.具智慧,3.具忍德,4.正直,5.無狡詐,6.精於咒續中消災法,7.富有慈悲心,8.精通三藏,9.具雙十知識,10.會製作壇城,11.精於密學教授,12.信念堅定,13.能約束自己的行為。



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所說灌頂師必備三相是:

(一)受過圓滿灌頂,能持三昧耶戒;

(二)親見師長傳承規則,知十事,懂灌頂儀軌;

(三)關閉承事,灌頂獲得本尊允許,或未制止。這裡所說的「雙十知識”和「十事”內容相同,是指掌握灌頂、安神、修壇、觀修、供奉、運作等密學知識。



將上述經續中的金剛師德相歸結起來,只有三條:一.具戒行品德;二.具有專業知識;三.有傳承,有修習實踐經驗。密法「成就”是指二次第內證境界。灌頂傳法的上師具備內證成就當然更好。但人的內證成就,即修證地道層次,一般從人們的外表思想行為上是無法判定的。因人都善於偽裝,表面像佛,未必是佛,表面愚癡也未必愚癡。佛菩薩常有億萬化身度生,但未必都是佛菩薩形象,故,表面上道貌岸然,具神通慈悲大成就相者,未必是真有成就者;表面普普通通,甚至德會低下,受人歧視者也有深藏不露內證成就的可能性。



因此,佛陀曾說:我和與我相同者,可判定人的性相境界。人與人無法相互判定性相境界,若判定,就會犯過錯。”這就是說,只有遍知一切的佛,才能把握人的精神性相,二障未除的人,把握不了別人的精神性相。若自作聰明判定別人的性相,就會犯過錯。俗話所說「不能以貌取人”非無道理。人的內證成就無法把握,因此在經續中對金剛師的必備條件中並沒有提到「須有成就者”。不知「灌頂師必須要有成就”這條規定從何而來?這「成就”指的是什麼?如何判定成就?又說什麼「未成就上師如濁水,愈洗弟子愈濁。”說這種話的人聽說過沒有「自己的心不淨一切不淨,自己的心淨一切淨”這句佛教名言?可曾聽說過善星和提婆達多挑剔佛陀之事否?
 楼主| 发表于 2009-2-16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末法時代,要想找到經續中規定的那種德相完備的金剛師是很難的,一般都是有德也有過。只要具備灌頂應具備的有傳承、未犯根本戒、曾經過閉關修持、掌握必要的灌頂知識這些條件,缺點不大於優點者就可以當金剛師。因此,《密宗道次第廣論》引用《勝義承事論》曰:「濁世師長德失雜,難得全無過失者,善觀何師得增上,弟子就應親近彼。”(「增上”是德勝於失之義)俗話說「人無完人,金無足赤”。但作為學法弟子來說,應著眼師長的長處,不能挑剔短處。在《金剛手灌頂續》中說:「應想師長德,勿想師長過,想德獲成就,想過毀成就。”聖提婆在《消除心染論》中講到弟子對待上師的態度時說:「如像淨水劑,澄清混濁水。要用清淨觀,澄清自己心。”這意思是說清濁不在「水”,在於自己的「心”。薩迦三祖說:「以佛待師,獲佛加持;以人待師,不得加持。”如果以末法時代沒有具成就的上師為理由,不覓師求法,甚至持「與其投無成就的上師,不如不投的好”的錯誤觀點,將永遠也得不到正法流傳承。又以「無明師”、「無成就師”為理由,主張自學自修,不需要傳承,不需要親師灌頂,不需要受密戒持密戒,無論其動機是好是壞,但這種認識觀點,是違背金剛乘教理法規的,其結果將是毀密亂法,絕傳斷流,使利樂眾生為目的的大乘佛教中的寶中之寶,會被無信仰、無戒行、不具備悲心正見的非器劣眾以好奇之心,或別有用心地亂修瞎煉,導致種種惡效應;為神漢巫婆、偽氣功、邪教所利用,變成滿足種種邪惡慾望的廉價奴婢,傷風敗俗,騙錢害人,損害佛教形象,直到被視為文化拉圾,送上歷史的垃圾車 



這並非不可能的結局。亂寫亂說、亂傳亂修這類構成最壞結局的先兆,已昭然可見,如此下去,其結果也將為期不遠。但值得慶幸的是從當今國內外流行的密法宣傳讀物中可以看出,落入攤販手中叫喊拍賣的,只是些皮毛拾零,他們還根本未能進入密法內宮。這也證明真正的藏密善知識們,還沒有在金錢社會中完全喪戒失德,雖然翻譯了不少密法儀軌教本,但還沒有把開密的「鑰匙”交出去,保持了一條重要防線,於教於社會還不至於造成嚴重後果。我希望為眾生利益護持正純法脈的同道,應時時拭目並高瞻遠矚,為佛教的前途著想多做。



1999年 1月 6日脫稿於蘭州
发表于 2009-2-17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生世世顶礼至尊文殊上师大宝恩师!!!
         赞叹随喜利益有情的无量功德:
       “在一切利生善業中,最大的善業是正確解說如來之教義,教化眾生步入正道。諸惡業中危害眾生之惡業是最大的惡業。
         佛說:「以律來主持僧團,以法來執教。”又問:「行為合於律,觀修契於經,言說不違論者,是我教弟子,否則,便不是。”佛祖的這些教導,就是辨別佛教與非佛教、真佛教弟子和假佛教弟子的唯一標準。
         要是對離經叛道、擾法壞法的邪說謬論不爭,就是對眾生缺乏慈悲心和抑惡揚善責任感的糊塗表現,也是違犯律的行為。佛在《寶篋經》中說:「對破壞教義的言行應予以破斥,對其不進行破斥者非我弟子,對其進行破斥者是我弟子,是我聲聞。”著名的大格西喜饒嘉措大師在《龍樹莊嚴駁論》中說:「對釋門中人來說,沒有比分辨是非對錯更重要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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