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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个有过失的因明立宗请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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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约定在汉传因明的框架里面讨论吧。

以男人作有法,应该是女人
以是男人和女人二者之一的缘故
同喻如女人

OK。来分析一下这个论式的三相是不是具足,并且说明一下为什么。算抛砖引玉了。

第一相,遍是宗法,肯定成立。
第二相,同品定有,按汉传的说法,同品里面还得除宗有法。当然同品现在很好找,'女人' 就符合了,这不同喻都给了么。
第三相,异品遍无,按汉传的说法,异品里面还得除宗有法。异品现在就是‘非女人’,又除去有法‘男人’的法,因当然在这样的异品上遍无了。

三相成立,那么能承认立宗正确么?这个论式,和刚晓法师提到过的 "水银是常温下的固体,以是金属的缘故,如铁", 异曲同工。熟悉汉传因明的人应该还能联想到其他一些猛料,不过吾知之,吾不言。
 楼主| 发表于 2008-7-1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阴阳人算啥?为避免麻烦起见, 把有法 男人 改成 铅笔...呵呵。
发表于 2008-7-1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因三相:
《因明入正理论》:“因有三相,何等为三,谓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
宗法(遍是宗法性)
随遍(同品定有性)
反遍(异品遍无性)
其他两条暂时不谈,说一下“同品定有性(随遍)”:
(随遍)同品定有的含义:谓由量识决定,唯于成立彼因之所立法上,同品定有(此因)者,为随遍之性相。所谓“定有”者,即“唯有”义,是为排除“共不定因”之过。
你举的这个例子显然不符合,同品定有的性相。这里
“男人女人二者之一”为因,于所立法--女人上,同品非周遍有也,即凡是“男人女人二者之一”皆是无常是为不周遍,故非是“随遍”相也。
所以回答你这个论式,只需要回答“不周遍”即可!
汉传因明如果连这个都不能证明,那岂不一文不值,还望不要心存偏见,望文生义,浅尝辄止。
发表于 2008-7-12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一下:
因三相:
《因明入正理论》:“因有三相,何等为三,谓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
宗法(遍是宗法性)
随遍(同品定有性)
反遍(异品遍无性)
其他两条暂时不谈,说一下“同品定有性(随遍)”:
(随遍)同品定有的含义:谓由量识决定,唯于成立彼因之所立法上,同品定有(此因)者,为随遍之性相。所谓“定有”者,即“唯有”义,是为排除“共不定因”之过。
你举的这个例子显然不符合,同品定有的性相。这里
“男人女人二者之一”为因,于所立法--女人上,同品非周遍有也,即凡是“男人女人二者之一”皆是女人是为不周遍,故非是“随遍”相也。
所以回答你这个论式,只需要回答“不周遍”即可!
汉传因明如果连这个都不能证明,那岂不一文不值,还望不要心存偏见,望文生义,浅尝辄止
发表于 2008-7-1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晓法师提到过的 "水银是常温下的固体,以是金属的缘故,如铁”
------不周遍。
发表于 2008-7-12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7-11 12:03 PM 发表
有人说阴阳人算啥?为避免麻烦起见, 把有法 男人 改成 铅笔...呵呵。

如改成铅笔,则不符合“遍是宗法性”
回答“因不成”即可!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7-12 12:01 PM 发表
刚晓法师提到过的 "水银是常温下的固体,以是金属的缘故,如铁”
------不周遍。


首先,汉传里面的说法,同品异品里面要去掉 有法, 水银。 我也知道这个例子周遍是不成,但问题是拿汉传的三相来套的话,是成立的。
发表于 2008-7-12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相,异品遍无,按汉传的说法,异品里面还得除宗有法。异品现在就是‘非女人’,又除去有法‘男人’的法,因当然在这样的异品上遍无了。

您这里对“异品遍无”理解也是错的,
“异品遍无”的概念:谓由量识决定,唯于成立彼因之所立法上,异品定无(确无此因)者,为反遍之性相。

就您的例子来讲“男人女人二者之一”为因,于所立法-“女人”上,异品为“非女人”非遍是无,异品是有也(如:男人),即“凡是女人之异品(非女人)”于“男人女人二者之一”之因之所立上是有的。所以异品遍无,不成立。
发表于 2008-7-12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7-12 12:39 PM 发表


首先,汉传里面的说法,同品异品里面要去掉 有法, 水银。 我也知道这个例子周遍是不成,但问题是拿汉传的三相来套的话,是成立的。

请问:您的汉传因明哪学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7-12 11:59 AM 发表
因三相:
《因明入正理论》:“因有三相,何等为三,谓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
宗法(遍是宗法性)
随遍(同品定有性)
反遍(异品遍无性)
其他两条暂时不谈,说一下“同品定有性(随遍)”:
(随遍) ...


(随遍)同品定有的含义:谓由量识决定,唯于成立彼因之所立法上,同品定有(此因)者,为随遍之性相。所谓“定有”者,即“唯有”义,是为排除“共不定因”之过。

你这个是拿藏传因明来说事了,藏传因明里面没有这个问题,我要讨论的就是汉传的说法。当然为此你先要晓得汉传里面是咋说的:

汉传的真因第二相和第三相是不对等的,和藏传的不同。汉传里面说同品定有,仅仅是说符合因法的同品是存在的,但并不如藏传一样说 唯独在同品有, 汉传里面不是说 唯于同品有,只说 于同品有,这个差别请注意!

汉传的第二个说法是在考察第二第三相的时候,同品异品的考察范围都不包括有法,就是所谓 除宗有法 一说, 窥基法师、文轨法师等都这样说的。由于汉传不讲究 相属关系, 因此汉传的这种考察后二相的方式是用的 类比,顶多是归纳法,而不是演绎。所以才会出现合乎 汉传里面的三相,但仍然是假宗 的情况。在法称因明里面就不出现这种吊诡的事情了。

那个把有法改成铅笔的例子,我忘记补充因法里面的 男人也要替换成铅笔。 这个是偶不精细了。呵呵。
发表于 2008-7-12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把汉传因明贬得一文不值,不知道您是否真正通达汉传因明了呢?
您的这个问题三岁小孩子都能知道错误在哪?窥基法师、文轨法师会不知道?

您说:“就是所谓 除宗有法 一说, 窥基法师、文轨法师等都这样说的。由于汉传不讲究 相属关系。”
可否找段原文分享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08-7-12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7-12 12:49 PM 发表

请问:您的汉传因明哪学的?


刚晓法师的《汉传因明二论》。不过宝僧法师在汉地也顺便研究了几年汉传,毕业论文也写的汉传的东西,关于这些问题我平时和老师都讨论过,应该没有理解错误汉传的思路。

老兄对藏传的说法说的没有错,但你忘记了汉传可能说法和藏传不同。现在就是因为汉传里面出现一些奇怪的情况,所以才写这个。

文轨法师等大德的疏中,出现过这样一个论式,但他们说不出为什么错了,只是简单地不许立这样的宗,理由是这样一来任何宗都可以构造一个合汉传3相的却相违的宗,等成2宗。这与其是一个解释,不如说是回避问题

声应不是无常的声
所作性故
如瓶

这个还是3支作法,不是藏地的2支。瓶是所作性,也当然不是无常的声。同品有。 异品里面,是无常的声,再给排除 声,就空集了,异品就遍无了。当然我这都是按汉传说的。

原因就还是汉传的3相的说法有问题。
发表于 2008-7-12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关键点要注意:
1、异品、同品都是指成立彼因之“所立法”之同品、异品。
2、“定有”是“唯有”,不是“一定有”。
发表于 2008-7-12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轨法师等大德的疏中,出现过这样一个论式,但他们说不出为什么错了,只是简单地不许立这样的宗,理由是这样一来任何宗都可以构造一个合汉传3相的却相违的宗,等成2宗。这与其是一个解释,不如说是回避问题


----请问原文在哪?
发表于 2008-7-12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晓法师的《汉传因明二论》。不过宝僧法师在汉地也顺便研究了几年汉传,毕业论文也写的汉传的东西,关于这些问题我平时和老师都讨论过,应该没有理解错误汉传的思路。

---您的意思是刚晓法师和宝僧法师对汉传因三相的理解和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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