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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释量论》成量品,三世生命的精彩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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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8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这里我将简要梳理《释量论》成量品中有关生命的来源、归趣、前世、后世的论证。
第一个论证:立宗:生命初生时,来源于自相续前刹那的生命,即此生来源于前生。
             原因:因为生命是心识。
             喻:如现在的心识来自前刹那的心识并结续后刹那的心识。
彼驳:此因不成,现见生命从父母身所生。
答:那么,父母从何而生?
彼云:也是从前面的父母而生。
答:那么,我们可以前推,最原始的父母又是谁呢?这最原始的父母才应该是生命的来源。
彼云:现在科学都说此地球的生命是在约三十亿年前四大的作用下产生。
答:那么,四大都是生命了,因为果是同类因而生的。
彼云:生命的产生不待于前面自类而生,是从非生命的四大转变而成。
答:既是如此,所有四大都应该转成生命,因为同是四大的缘故。我们面前的石头、沙子、柱子、桌子…..都应该转为生命。
彼云:只有三十亿年前的那一刻四大转成了生命。
答:昆仑山脉的许多岩石是三十亿年前的,为什么未转成生命?
彼云:只有三十亿年前的一部分无机物转为有机物,然后才变为生命。
答:同是三十亿年前的无机物为何异途?此无机物周围的无机物时间、地点、环境、温度等等并无二致,因缘相同结果就不应是两个。
彼云:因缘不同,虽是周围,但空间不一致。
答:如此多的生命空间不同,为何都成了生命?总上,你等全是强词夺理,说生命来源于四大的观点根本立不住脚。
第二个论证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论证。彼云:生命虽然不来源于四大,但身体是生命的亲因、并身体是与其恒不分离的殊胜所依。
答:前面破四大为因也间破了以身体为因,因身体是四大故。身体亦非是与其恒不分离的殊胜所依之增上缘,以身体某部分受伤意识未见受损故。且现见心意转时身体随转,如,意欲行走身即行走,以此反证心才是身体的殊胜所依和亲因。又可证明临终之时的刹那心识能引生后世的身体,如此生意识能引身体转变。
彼云:大脑受损时意识也受损,现见昏迷故。
答:意识受损不表明心识全损,昏迷、熟睡等是无分别之阿赖耶识故。
彼云:阿赖耶以何理成立为心识?彼非心识。如果你承认分别意识为心识,则不应承认阿赖耶为心识,以一个有分别一个无分别,非同类法故。
答:然则五根识亦非心识,以其无分别故。
彼云:五根识现量可见,彼阿赖耶无现量存在的证明。
答:此前已答,现见其人昏迷、熟睡等时其心无分别。
彼云:你们一会说无分别,一会又说有分别,到底心识有分别无分别?如果有分别则不应承认无分别为心识,如果无分别则不应承认有分别为心识。如果你们说二者都是心识那就更不合理,以一法上不容有相违的二体之故。
答:就象粗大的有方分物体由无方分微尘组成,同理,有分别心识以无分别心识形成。
彼云:然则意识由五根识组成,以五根识无分别故。然而现见五根识灭时意识仍存在,你们的观点并不合理。
答:五根识与阿赖耶相比是有分别,意识非来源于五根识。
彼云:石头是心,以无分别故。
答:那么,石头定能了别外境,以心之法相为能了别故。
彼云:那么,昏迷、熟睡时无心,以不能了别故。
答:昏迷、熟睡时因缘不具,故无了别,并非不能了别。如,手能握,但无力气为增上缘亦无法握。阿赖耶识能了别,但要待缘,阿赖耶待眼根等为增上缘可以了别色法,阿赖耶待大脑等增上缘可以了别总相。
彼云:那么,尸体应有心识,以你们宣说因缘不具故无了别故,尸体虽无了别但有心识。
答:此因不成。我前面说的是使阿赖耶识了别的增上缘不具,并非说使阿赖耶识安住的因缘不具,尸体上不具使阿赖耶安住的因缘,故不成尸体上有心识。
彼云:你这样说则与经说:“身与心互相随逐”相违了。
答:并不相违。经说的意思是身体对心识有饶益的功能,就像房屋饮食对身体有饶益的功能,但不能说是他是房屋饮食生出来的。
彼云:身体是心识恒不能离的殊胜所依,因为无身体时心识不生故。
答:心识应是身体的殊胜所依,以无心身体也不会生故,现见无心识的尸体不会生长故。我们也可以说身心互为原因,以此可证有后世,因为临终有前刹那的身心为因可以引生后世身心相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个论证。
彼云:常人心于死时不与后心相续,是死心故,如阿罗汉之死心。
答:阿罗汉最后死心不能成立平常人之死心,以其不是平常人死心之正因故,以阿罗汉之死心与平常人之死心无系属故。
彼云:我只是随顺你们佛教的说法而已。
答:佛教宗义岂是你们这样不成量义的随顺?
彼云:阿罗汉之死心不与后心相续是因为他的气息已离身故。
答:那么应该气息离身是平常人后心不相续的原因,你为何不直说?借阿罗汉而说又有何益?(气息是否是心之因以后会详遮破。)
彼云:身是意识之殊胜所依。
答:那么,身是意识的增上缘还是亲因缘?若是增上缘者,意识应如根识依身之五根为增上缘而明晰的无分别的取境。亦非五根和合为增上缘而发生意识,因为诸五根的增上缘功能各异故。亦非以毛发爪甲为增上缘发生意识,因为其上无识故。
彼云:意识是依赖身体而生的,以现见由于身转变而意识亦转变故。
答:此前已略述,现再破答。你的这个原因不遍且不成。不遍者,现见有的身体转变而意识不变,如此时之我两手不停的敲击键盘,但破你邪见的意识不曾稍改。不成者,如果你的原因成立,那么外境也成了意识生成处,因为现见外境转变意识也转变故。酒、毒药等皆是意识生成处,以皆可使意识转变故。
彼云:外境产生意识有何不对?如,你只有现量见树才能产生树的分别意识。
答:那么,意识一定在未见树之前不存在了?树的意识和意识是两个反体,意识是总相,树的意识是别相,某别相不在不能说总相不在,如不能以前面松树不存在就说树不存在。再说外境是意识的疏所缘缘(经过五根识),并非亲因缘。
彼云:那么,什么才是没有它就没有果的殊胜增上缘呢?
答:如灯光依灯,有灯才有灯光,灯直接饶益灯光,灯光恒常随灯有无而转。而身对于心相续却不具此功能,身对于心有时饶益,非恒常饶益,如灯对灯光。所以,身体并非心识恒不相离的殊胜增上缘,并非没有身体就没有心,以无色界没有身体仍然有心故。身体对于心的饶益就像烧制陶器的火对陶器的饶益,是暂时饶益之增上缘。
彼云:大脑为意识殊胜所依,以要有脑才有意识故,以要有脑电活动才有意识活动故。
答:此前已答。大脑与身是一是异?若是一,则前已破身为意识殊胜所依。若是异,则外境、酒、毒药等身体之外的事物皆可代替大脑发挥功能,以皆可使意识转变故。
彼云:大脑是身体的一部分,但意识并非象你前所说“意识应如根识依身之五根为增上缘而明晰的无分别的取境”,以意识是依大脑故。
答:意识是依大脑为增上缘但非恒相依止,我前述阿赖耶时已间接说明。且现见尸体大脑仍存,但意识不在。
彼云:尸体没有脑电故无意识。
答:熟睡时有脑电为何无有意识?
彼云:熟睡时脑电的频段不同故,意识有其特殊的脑电频段。
答:如此说来有脑电不一定有意识,脑电是意识的不定因,故不是意识的真正原因。而反过来,身体上有意识则一定有脑电,意识可成脑电的正因之一。
若谓,脑电为心因,以若有思维活动则有脑电的变化故。
破云:因相违,若有思维活动则有脑电的变化,则应成心识为脑电之因。
若谓:因不成,有思维活动则有脑电的变化不成心识为脑电之因,如扇扇子虽引起空气的变化,但不成空气之因。

破云:如此,则脑电亦不成心识之因,理由相同故。(如扇扇子虽引起空气的变化,但不成空气之因,而空气亦不成扇子之因)
若谓,脑电为心因,以有脑电才有心识故,如火与烟。
破云:则心为脑生?亦或电生?若谓脑生,此前已破。若为电生,何物无心?若二共生,则二患皆不免。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个论证
            彼云:身是心亲因缘。
            答:那么,尸体上仍有心,以亲因身仍在故。
            彼云:虽然有亲因身体,但是因为没有呼吸的缘故所以没有心。
            答:是从心识出生呼吸,并非从呼吸出生心识。由有心识之力呼吸才有,及有心识的变化呼吸才随有盛衰。如果没有心识的运作,彼呼吸从何而起?根本不能生起。如果计呼吸是心识的亲因,那么,呼吸的粗细将导致心识的盛衰,至为可笑。
            彼云:已死身心仍存在的过失你也犯,以你承认前心是后心的亲因。
            答:许心为因则已死身心仍存在是合理的,你的指责没有意义。
            彼云:以咒水加持的柴薪非火因,同样,已死身并非心的因,以由风胆之病不能使心安住故。
            答:死时心应复活,以亲因之身仍在而病患已退故。
            彼云:如火虽灭但薪的转变不可恢复,如是,病患所致身之转变不可恢复。
            答:身体的转变非不可逆转,以有医疗故。非所有的转变不可逆转,如当高温退时金属还要恢复其硬度。
            彼云:若病之变化可退则与经说“不可治之病”相违。
            答:此不相违。经说的意思是此病非少功力可治,以能治之医药难得故,或寿命已尽故。故无不可治之病。所以仅以病患为心不存在的理由并不成立。
            彼云:理论上你说的好像有理,但现量不见有无病而死之人。
            答:有一人以前有病经治疗而愈,但某日惊吓而死,此即无病而死。
            彼云:惊吓是病。
            答:那么天下无不病者,以所有人皆有七情故,惊是七情之一。且以你的推理则凡是致死的原因皆是疾病,有这样的道理吗?
           彼云:吓死等亦因身体变化而死的。
           答:惊吓才是亲因,身体变化和死是结果。
           彼云:心之变化不一定使身体转变,如心欲飞行身不能飞。
           答: 身体的转变不一定指心中所想之事,身体的生理状态的转变也是身体的转变。
           彼云:吓死者心不存在,彼心已吓死故。
           答:  心虽惊怖岂能自吓而死?如刀虽锋利岂能自割?因果岂能一体?
           彼云:心难道无死吗?
           答:心无死。
           彼云:然则心识非无常是常法耶?岂不与经说相违?
           答:虽是无常但不断灭。
           彼云:以何理成立心不灭?
           答:如现在之科学虽承认物质变化但不许物质有灭,有物质不灭定律。如是,心识虽无常变化,但相续不灭。
           彼云:心识与物质是异法,所以物质虽不灭不一定成立心识不灭。
           答:心识与物质是异法正是成立心识不灭之因,以断灭的心识与不灭的物质不成异法故,以心识断灭则成无实法,无实法与有实法的物质不成异法故。
           彼云:物质不灭,心亦不灭,则到底谁死?
           答:所谓“死”者,是指身体不能饶益心识而被心识舍弃。即身体不能使心识安住即是“死”。
           第五个论证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个论证
           彼云:亲因是何法相?
           答:若亲因无所变异则亦不能使果有所变异,如陶泥无变异则瓶亦无所变异。若此事无所变异而彼事有变异者,则此事非彼事亲因。如是,身应非心之亲因,以身未变时心有变故。
           彼云:那么,心亦非身之亲因,以心有变而身未变。
           答:因果非同时之法,因先果后,心转变时非同时有身转变之果,要待后时始得变化。
           彼云:心不是身之因,以心虽转变尸体未随转变故。
           答: 此因不成,尸体是心转变之果,以是心识舍弃之故。        
           彼云:舍弃之后,心识仍存,为何尸体不随心而转?
           答:彼时之心识不是尸体之因,产生尸体的那个舍弃一念已灭故。正因为心识有弃舍的变化才有身体变为尸体的转变,以此可证心识是身之因。
           彼云:那么,身心不共住?
           答:果心可与身共住,以前面的因心既是果心之因,又是身体之因,从而成为此果心与身体共住的俱有因,这样使得身心共住,如火与熔铜。
           彼云:身体是意识的同时所依。
           答:否,以意识之生灭不用俱有缘为所依故。
           彼云:因不成,已生意识有能使其安住之因。
           答:此意识已成后无别安住之所依,以离意识外无有其余能使其安住者故,使意识安住者与意识是一体故。
           彼云:此因不成,是其余之俱有缘使其安住故。
           答:彼身体对于已成之意识有何安住之作用?全无作用。现见身体无法阻止意识之生灭。能使意识安住之俱有缘即是意识。若有其他物能使意识安住,意识应无灭,以意识已成后,因为有余物使其安住的原因,意识第二刹那仍能安住故。
           彼云:意识由能坏因使其坏灭。
           答:否。以意识若由能坏因使其坏灭则仍犯第二刹那安住的过失,以意识乃至未遇怀因之间一直安住故。并且你所说的使意识安住之因也失去了价值,以意识未遇坏因之前自行安住故。
           彼云:能住因亦有作用,乃至未遇能坏因之前使其安住故。
           答:如此则能住因毫无作用,以遇坏因意识就坏故。
           彼云:怎么没有作用?若坏因力小,能住因可使意识安住。
           答:此因不成。力小的坏因不是坏因,以不能使意识坏故。
           彼云:那么,意识自己安住直到遇坏因。
           答:如此说明你也承认意识无需余能住因。但是我要问,意识在从已成到遇到坏因之间有无变化?若有变化,何须坏因,坏灭即是自之法性。若无变化,意识在遇到坏因时应无损而住,以无变化则遇到坏因的意识与未遇坏因的意识是一体之故。
           彼云:如瓶是其中水之所依,如是身亦是心之所依。
           答:如此则犯同上的过失。瓶对于其中之水的刹那生灭并无任何作用。
           彼云:那为何世间皆说瓶是其中水的所依呢?
           答:是指水之刹那生灭的处所相同,从此角度说为所依,此瓶成为水生灭相续的助缘,即瓶对于粗大的水的相续有助缘,而对于刹那的水的生灭则无济于事,除此别无其他的道理可言。瓶对于粗大的水相续的助缘即是阻碍其流失。如果认为水是常法,就用不着瓶的阻碍助缘,以常法无变动故。由此道理亦可破外道计神我(常我)住依自性,常有的总相住依别相。
            第六个论证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个论证。
           上面第五个论证破了以脑电为心识(注意不只是意识)殊胜不离的所依。只需将这两个词放在上文相应位置。
            第一个论证破了以脑电为心识亲因的论点。以脑电实际就是正负电子或电磁场,而四大就是由电子、质子、场等所构成,这是现代科学所共同承认的。以脑电为心识的观点实际与以四大为心识的观点无有差别。电不会因为位于脑等就成为心识,就像水不因为置于炉中就成为火,以心识与电是不同法故。
              彼云:由饮食营养等使身体强壮,现见由此原因可使人更加聪慧。
              答:智慧等之增减不待彼身之增减,以是由意识作用使智慧等增减故。以此道理,依其他物如灯光等为智慧增减之因则非应理。
              彼云:但是,由于营养丰富就智慧增上,由于营养丰富就贪欲增上,由于营养不良就脾气不好等,这些现象你又怎么解释呢?
              答:这是不遍因。产生贪嗔的近取因是心识之内的苦乐觉受。
  彼云:你说的不对,现见由于疾病而退失正念。
答:疾病为缘,心识产生苦受而退失正念,疾病非是心识的亲因,是缘。
   缘可生心差别法,不能生心本体。
彼云:能令心识改变的就是亲因。
答:那么,譬如有人听到别人说猛虎及见到流血就昏迷,以你的推理,则说猛虎声及流血便成了心识的亲因,至为可笑。
彼云:那么,发生此昏迷的亲因是何?
答:心相续怯弱为因,闻虎声为缘。心识的转变以心为因,若无前念心为因,后念心定不出生。若无前念心怯弱,虽闻虎声,后念心定不会昏迷。
彼云:若身非心之亲因,何为生死之因?
答:心识具足我爱为生死之因,以心识具足我爱便欲得乐离苦驱使心识受生故,
    若谁无此我爱便无生死。
彼云:无有前后世,以不现见故。
答:以不现见便成为不存在的理由,这连牧羊童都感到可笑,除了你等不知羞耻的人,谁还好意思搬出这样的理由?
第七个论证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个论证
如果说身是心之亲因者,那么此身是无分一体的,还是有众多支分的。若是无分一体的,则此人手等摇动时,应全身皆摇动,以是无分一体故,以动与不动之相违功用于无分一体之身体不可共处故。而实非如此,所以此身非无分一体。(从此以下请继续以此思路破现代科学计大脑和脑电为心识亲因,大脑和脑电可分为若干不同的功能区。)
彼云:按照你的说法我们应看不见身体,以身体由微尘组成,身体即与微尘无别,而微尘非根识所能见故。
答:身体与微尘无别不成立,以身体可为根识所见故。
彼云:身体等是微尘,为根识所见,以是微尘聚合故。
答: 因不成,微尘聚合与不为根识所见微尘无别故,无所见之聚合不能成为有见故。
彼云:微尘具有使根识见之功能。
答:你前后矛盾。再说微尘不为根识所见是共许的。如你承认色法与微尘同,则世间说此饮料色好味美就不成立,以微尘无色味故。
彼云:色味是假立。
答:那么,微尘与色味之觉知应各异,以一真一假故。那么,不应执色味与微尘无别,以一真一假故。按你的计总别一体的观点,应无花蔓,以花蔓与花朵无别故。
第八个论证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个论证
彼云:身体应与身之支分是异体,以于识前现为异故。
答:此于识前现异乃是分别识前假立,不错乱之现量前并无此种显现。
彼云:若非异体,已灭未生之身体为何仍有身体之名言?
答:身体之名言总相是无实法,已灭未生之身体亦无实法,无实法与无实法如何成为异体?身体之实体虽不存在亦不妨害名言之运用,以名言总相不观待实体仅观待运用者之意分别故。
彼云:已灭未生之身体是假名。
答:以何因成立?
彼云:以不存在故。
答:此不成因,以假名之因唯是名言分别。
彼云:非一切名皆是假名,以有真名与假名之异体故,如已灭未生之身体为假名,现在之身体为真名,彼为异体。
答:因不成,以无论真名假名皆是分别假立无有异体故,如前已述。
彼云:那么,岂非所有名言分别皆指一体,只不过是名称不同而已了?你这样承认太过分了。
答:异体仅对实体而言,名言分别之反体虽无异体但所诠可各指不同。有时,一实体上亦可有众多名言,但所诠各异,非是一义而异名,如一实体之瓶子可分颜色、质地、重量等多个所诠反体。注意,所诠虽异,但不容是异体,以所诠是分别无实法故,无实法不容有一体故。
以上说明身体与支分一体也不成,异体也不成,可推出身体不存在,以如果身体是有实法就应与支分不是异体就是一体故,离一异之法不是有实法故。
彼云:现量见身体存在。
答:现量从未见身体,以现量从来见的是形等之支分故,所谓身体仅是分别计度故。
彼云:那么,前念心亦不成后念心之因,以心不存在故,如你之分析。
答:因不成,以心识与身体不同,身体是尘法,心识是刹那法故。
彼云:刹那亦可通过分析其支分而不得。
答:刹那无有如尘法那样可同时存在的支分。
彼云: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不就是支分吗?
答:三时非支分,以不同时故。
第九个论证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个论证
彼云:身体既非心之亲因,那么身体之支分为心之因。
答:若如此,则无余一切支分为因,还是一一支分为因?若如初者则随离一支心应不生,以须无余一切支为因故。若如第二者,应顿生多心识,以一一支皆是因故。
彼云:心识唯一一相续生,以呼吸能决定故。
答:因不定,以每次呼吸均是相同性而每个心识不一定一致故。
彼云:因不成,呼吸之性是常一非多性相同。
答:那么,呼吸应是同时生多心识,以呼吸常一故。
彼云:不成,性非呼吸故。
答:则呼吸性与呼吸是异体,以性非呼吸故。则呼吸性与心无关。
彼云:一个呼吸生一个心识,故不成顿生多心。
答:此因不定,现见一个呼吸间亦可知多义。
彼云:此因不定,以一个心识亦能知多义故。所以一个呼吸生一个心识,但一个呼吸间可知多义。
答:如一个心识能知多义,应不成前心生后心,以前心已知后心故,如此亦成因中有果。
彼云:此多义不包括后心,以一心有六识境故,此即多义。
答:心之本体唯是阿赖耶,六识唯是待缘之差别法,心无有有支与支分的分析(第八个论证已述),如同一时间可发生很多不同的事件,但不能将此时间按不同的事件分为不同的支分,故心同时不成多义。
彼云:因不定,以世人会说你的时间、我的时间、北京时间等。
答:那么,请问在同一时间里你的时间和我的时间有何不同?
彼云:我在吃饭,你在睡觉。
答:二者是时间吗?
彼云:但是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的。
答:所以我的时间和你的时间无不同。综上,心不能顿知多义亦不能渐知多义 ,即不存在前念心知一义后念心发展成知二、三义,以念念刹那无不同故。
第十个论证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个论证
彼云:呼吸之因为身体。
答:身体相对常住,如何生次第性呼吸?
彼云:那么,呼吸唯从前自类因而生。
答:那么,母胎中之最初呼吸应不生,以无同类前因故。
彼云:我此所说的前同类因非指前世之呼吸,是指多异境助缘,如母亲之卵子、呼吸、饮食、营养等可生最初呼吸。
答:那么,多心应同时生,以呼吸是心之因,而呼吸有多因缘故。
彼云:不定,多因生一果亦有之。
答:那么,呼吸暂停时心识应不生,以彼时呼吸之多因缘不齐聚故。
彼云:因不成,以随呼吸暂停或强弱皆是心识之因故。
答:则随呼吸暂停或强弱心识亦有明、不明、中断之差别,以呼吸是心识之因故。
彼云:先从身生心识,后由自同类心识生后心识,故非多心识顿生。
答:此必是多心识顿生,以在前念生后念同时身亦生心识故。
彼云:因不成,此时身生心识的功能已止故。
答:身仍在,以何因身生心识的功能已止?
彼云:以你的观点,死时身灭,心应独住,以心不间断而身非心之所依故。
答:若从欲界当生无色界之人死后心暂独住,以彼因之临死之心不为后身因故。若从欲界当生欲界,死后心非单独住,以彼临死之心是后身之俱有因故。
彼云:前心既是后心之因,又是后身之因,。那么,具体何为后身之因?
答:此生最后之五根识是生后身之亲因,以是后身主要饶益者故。
彼云:五根识临终即坏灭,如何成为后身之因?
答:此因不定,以现见五根识念念相续,前念根识转为后念根识故。
彼云:因不成,以是从身生五根识故。
答:如此则犯前多心识顿生之过失,以身体相对心识常住,则心识不应次第相续而生故。
至此,建立三世生命的十个论证全部完毕。后记颇多感慨,请大家继续关注。
后记待续。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记
十五年前,正是彷徨时节,友人赠书《释量论》,始遇佛教。当时的心态是极惨淡的,几欲疯掉。就是凭借这部读不懂的《释量论》度过了这段心理危机,我的人生不但没有毁掉,而且愈走愈是光明。
现在想来竟是如此奇妙!古云:“穷极呼天”。可能人在落魄穷途之际所有的比量思议都是毫无斤两的,唯有在不思议无分别的坚守中获得了尊严与勇气,如今在痛定思痛之余弥觉这种坚守的可贵。人啊,往往不经几番惨淡、几番绝死、几番焦灼就不会有真正的淡定、坦荡与无畏。然而,仅仅几番惨淡、几番绝死、几番焦灼就够了吗?何况有生者谁不愿快乐无忧呢?可以想象如果我不遇《释量论》,如今又何止几番惨淡、几番绝死、几番焦灼?
我相信大多闻思因明的道友未处绝境,还有可以从容的自由。但是不知你们想过没有,你们现在能如此优游的听闻因明,那么你们在临危时、不幸时可不可以向坎坷的命运以宗因喻的方式喝退恐怖的恶魔,坚守一个辩者的信心呢?道友们,你们万不可再这样优游了,这不是学习因明的态度,这是在读小说、读杂志。我看大家很少讨论啊,难道大家都成为文殊了?相续中不存在疑惑了?还是堪布讲的太精彩了,解决了所有的困惑?事到危急时,所有的分别思议是多么苍白,但是无分别的淡然一定是在解决了内心的困惑才有机会出现。每一个疑惑都是一颗待引的炸弹,足以引发无穷的怖畏,我们所发的菩提心的誓言不会稳固,我们如何安心的行持六度呢?
然而,当年我也有众多疑惑,根本读不懂《释量论》,又如何走出这场危机的呢?简单又不简单。简单的是当时我产生了一个定解:《释量论》一定能引导我走出困境,找到不幸的根源,并赐予解决的良方。并非那些可笑的盲信者,动辄以佛陀不可思议的加持自诩,自堕于无因果的恶见中而沉醉。
不简单的是:我又如何会产生这个救命的定解呢?当然要从多生累劫去找,从佛陀的不可思议加持去找,从心的不可思议去找,沿着《释量论》的路,不懈的追问,用生命、用实践!这也是我的誓言。十五年来我也是如是的追求,从来没有放弃对《释量论》的钻研。如今看来到了花落时节,我用我的诚心获得堪布得加持,当然大家的戮力同心才是更大得因缘,但是这不障碍我对自己诚心的坚信,就像大家都会觉得堪布是在专为自己而讲,以我上面的不共因缘,我更不会怀疑堪布一定深知我内心的渴望。十五年,《释量论》终于徐徐向我开启了那扇庄严的大门。
闻堪布正着手重译《释量论》及麦彭仁波切的《《释量论大疏》。我愿以此供养堪布并翘首祈盼。感谢众位辛勤工作的师兄,没有师兄们的这样伟大的菩萨行径,我连在这里讲这些大话的机会也没有。
  以上论证定有不妥之处,大家讨论之。
2007.1.4晚22:06



原作者是菩提网络佛学院论坛的常相思师兄,原帖在http://www.bodhiinstitute.org/forums/index.php?topic=1721.0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是大师的作品,看后受益非浅,也欢迎讨论,虽然有些观点还是不怎么清楚,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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