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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切依业”,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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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读到一本南传大师的著作,其中讲到业果,书中说:

   “非一切依业。
  业力是产生形形色色不等的主要原因。虽然佛教把这些不等差异归结于业的运作规律,但是,并不主张所有一切皆为业的作用。业力之说固然极为重要,但是,它只不过是佛教哲学所阐述的二十四种因缘(paccaya)之一。(9)
  佛陀驳斥了‘一切苦乐无记之受皆由前业所定’的错误观点,他说:
  “若如此,因前业,人们将行凶、偷盗、邪淫、妄语、谤语、绮语,贪、嗔、邪见,那么,把前业作为根本因素,他们既没有希望,也没有能力,更没有必要奉行或戒除这等事情。”
  这段至关重要的经文反驳了一切物质现象和思想皆来源于过去业力的学说。如果说,我们现在的生命完全由过去行为所造作或控制,那么,业的学说就与宿命论,前生注定论,或命中注定论等同无异了。一个人将没有自由来造就自己的现在和未来。果真如此,意识的自由将会成为一种荒谬之谈,生命象一台彻头彻尾的机械器具。我们是由操纵、主宰我们命运的万能上帝所创造,或者说,我们是由不可抗拒的业力构造,它独立运作,不受我们任何自由行为影响。它注定了我们的命运,掌管我们的生命过程。从根本上说,这两种学说是一模一样的,所不同的仅是上帝和业两个用词的不同,一方可轻而易举地被另一方所代替。因为这两种力量的最终运作方法都是相等的。
  这是宿命论说,不是佛教的业力学。”

    请问善知识,广论中说业果的四个总性质,首先就是决定性。两种说法似有矛盾,应如何辨析?
发表于 2007-12-6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但种子长成果实,还需要水分、阳光、肥料等,仅有种子是不行的,因和缘是果成立的两个因素,只有因不可能结果,所以才有上述的说法。

上面的说法不知道是表达的问题还是翻译的问题,其实这种观点和广论中讲因果不矛盾,那位长老破了“宿命论”,但没有立论。
发表于 2007-12-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他的意思大概是说:业力非不可改变的,非宿命性的吧。
发表于 2007-12-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果 = 以前造的业 + 当下的无明程度 + 以前造的业引发的因缘 + 现在无明程度引发的因缘
行者能操作的地方就是 破除自己的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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