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431|回复: 34

破盗戒的界限是五角还是五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1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
发表于 2016-7-14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钱
发表于 2016-7-14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钱=五角?=五百元?
以金计价,还是银计价,还是铜铁计价?
发表于 2016-7-14 18: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有两种观点,
依五钱
依国法

藏传的解释是什么?
发表于 2016-7-14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6-7-14 18:19
五钱=五角?=五百元?
以金计价,还是银计价,还是铜铁计价?

所以不清楚如何换算
发表于 2016-7-14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更新 发表于 2016-7-14 19:48
所以不清楚如何换算

有乾嘉年间蒙古籍拉让吧格西语王教弘大师之《论不与取他胜罪之价值量》藏文,13页。
等我看了再说。
发表于 2016-7-1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梵 于 2016-7-14 20:48 编辑

是人民币呀,还是日元啊,还是泰铢啊,还是第纳尔呀……换算起来好麻烦,不偷好不好嘛。
谁偷盗之前还要换算一下啊。

为了不犯戒,算好了再偷。或者偷完了,一换算,我天,竟然白偷了,真是不偷白不偷……真是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的那种感觉嘛。恶作。

(纯属非戒律学的吐槽,可以忽略,当我没说。各种戒律是不是不一样?以前学四分律教授讲过,但是忘记了。要查才知道。)
发表于 2016-7-1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水堂主 于 2016-7-15 07:11 编辑

以1量=16钱计,市面流通面值一两银币之1/4,盗取此以上价值,即为不与取他胜罪。
——这个是编辑原文得出的结论。
发表于 2016-7-15 0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avid_wgh 于 2016-7-15 01:09 编辑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6-7-14 20:50
以1量=16钱计,市面流通一两面值银币之1/4,盗取此以上价值,即为不与取他胜罪。
——这个是编辑原文得出的 ...


——以上资料1——

第一黄金网7月14讯:

白银报价:
白银价格:20.16/4.37

报价单位:美元/盎司,元/克

报价行情时间:7月14日16:47

白银价格今天多少一克:4.37元/克

——以上资料2——

自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以来,中国一直是一斤等于十六两,但是,古代各时期各地区的1斤等于多少克并不一致,比如说,
战国时期楚国的1斤约合250克,
秦汉时期也在250克上下,
宋朝1斤=625克,
清朝1斤=598.4克,
1929年民国政府规定一斤等于500克。

——以上资料3——

清代一斤等于16两,那么清代的一两等于现在多少克?查一查度量衡手册不就结了。其实不这么简单,我查过,书上写着37.301克,这并不说明全部问题。SSK的观念是,尽可能找到实物,实际称量一下,不要迷信理论上如何,书上说如何。
暑假期间有机会到吉林通化“万权堂”,称了一些清代的砝码(铜质实物,保存很好,现在差不多都算科技文物了):
2两(标示值,下同),72.30克(实称值,下同),
2两,73.55克,
2两,74.89克,
3两,110.00克,
3两,109.00克,
3两,110.86克,
3两,110.94克,
4两,143.69克,
4两,146.38克,
4两,138.52克,
5两,181.15克,
5两,182.22克.
平均起来,清代的一两相当于现在的36.3375克。另据书上说,乾隆时期,1两相当于现在的37.40克。书上还说,故宫有一套砝码,平均1两相当于现在的35.05克。理论值是多少?不知道。那时候谁规定理论值?“标准千克”在哪里?

——以上资料5——

根据资料4,清朝1两等于598.4克÷16=37.4克

根据资料5,又说故宫1两等于35.05克

保守计算,按照35.05克算1两,那么

清朝1两白银之四分之一,约等于(CNY):

4.37元/克×35.05克÷4=38.292125元

盗取货值≥CNY 38.292125元时(限于2016年7月14日16:47),触发不与取他胜罪。

所以,破盗戒的界限大约是CNY 38元。
发表于 2016-7-15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罐红烧猪肉罐头的价格。
发表于 2016-7-15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智敏上师《盗戒释相概略问答》(四) :

“五钱”是多少?“何谓五钱耶”,这个问题又来了,“值五钱物”的是什么呢?蕅益大师说是三分银子,还有……,“诸释不同”,反正各式各样的说法很多。律藏里说五钱,以前一钱管八个小钱,五八就是四十个小钱;以贝壳算,可以有四百个贝壳。这么算起来,标准就很难定。

那么到底是怎样?这里弘一大师引《南山律》的说法,他说:“摄护须急”,盗戒最好护持得仔细一点,情愿少算一点,不要多算,多算之后万一超过这个份量,那你犯了根本罪还不知道自己犯根本罪;最好少算一点,“即以随国通用之五钱为准”,根据我们国家用的五钱为标准,“如此土今时,应以五铜圆为准也”,当时国家通用铜钱,那么五个铜板就是五钱。那太少。那就是叫我们不要犯,一个钱也不要去偷盗。


南山的戒本疏好像有这个说法:因为当时在瓶沙王的摩羯国,国王治罪的法律是偷了五钱就要判死刑的,那么以这个定为五钱,所以佛教里边就定了五钱。

照原则说,凡是哪一个国家的法律,偷了多少就要判死刑的,就以这个数量算重罪。这个原则上说好像合理一点,不仅仅在具体的钱上说,凡是够判死刑的罪,就是根本重罪。

若以我们现在的国家算起来,这个钱就不少,总之不是少数。这个标准,真正持盗戒的人,就不要从这个上面去计较。你算得太宽,万一还不到这个价钱,重罪已经犯了,你还以为自己没有事,那就惨了。情愿少犯,最好是一个钱也不要去占便宜!
发表于 2016-7-15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观清法师:盗戒中的“五钱”是多少

《十诵律》卷第五十一

“颇有盗三钱,犯波罗夷耶?”

佛言:“有!钱贵时。”

“颇有盗五钱,不犯波罗夷耶?”

佛言:“有!钱贱时。”

这是说,“五钱”,并不是一定的“五枚金钱”。

盗戒之中,关于如何界定这个“五钱”,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则主张应该从制盗戒的缘起来立论。

《十诵律》卷第一:

[佛]语阿难:“将一下坐比丘入王舍城,街巷市里多人众处,以问众人。若信、不信者,若贤者、非贤者,若大臣、大官、将帅、官属,‘盗至几许,摩竭国主阿闍世王与其大罪?’”

阿难受教,将一下坐比丘入王舍城,街巷市里多人众处。以问众人:“盗至几许,摩竭国主阿闍世王便与大罪?”

众人答言:“大德阿难,盗至五钱若五钱直,便与大罪。”

阿难闻已,还诣佛所,作礼却住,向佛具说:“盗至五钱,若五钱直,阿闍世王便与大罪。”

佛即语诸比丘:“以十利故与诸比丘结戒……一者,他不与;二者,重物;三者,离本处……重物者,物直五钱,若过五钱……”

依摩竭陀国王法,盗五钱者死罪,佛依此制盗戒,物值五钱或过五钱,结波罗夷。

又,《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第二

问:余三戒何以不问[王法],独问此[盗]戒耶?

答曰:此戒依王法,三戒不尔,是以不问。此戒要依国法盗物多少,得断命罪,则依而结戒。……盗至五钱得波罗夷者,谓阎浮提现有佛法处,及弗婆提拘耶尼三天下。唯王舍国法,以五钱为限。又言五钱成重罪者,佛依王舍国法结戒,故限至五钱得波罗夷。如是,各随国法,依而制罪。观律师意,欲以后义为定,而难,不欲广。

看来,“各随国法,依而制戒”,是对盗戒“五钱说”的正确诠释!
发表于 2016-7-15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虑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情况,面值100元的钱币,购买力是不一样的。
发表于 2016-7-15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有人每次都是盗五钱以内。
发表于 2016-7-19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david_wgh 发表于 2016-7-15 00:14
——以上资料1——

第一黄金网7月14讯:

似乎不能这样算,要按当年古印度的物价水平计算才行。我记得听过说法是换算到今天,大约相当于人民币500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5 13:11 , Processed in 0.033986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