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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天主教的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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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是只佛教才抄经。中世纪很流行,《时辰礼》是最流行的抄写选择。现存最早的写在1204年前后。
因文盲等局限,通常是出资聘人抄。在以前,这是代代相传的传家宝,有些家庭往往只有这本唯一的书,教小孩阅读也是用它,家里来贵宾了也用它求签名留念,家族成员的增加减少出生死亡有时也写在里面。
标准手抄本的格式必须具备三元素:

1,边框(右边这样的也算,但有的更丰富):



2,头文字大写:


3,小窗口画:



不可能每页都3元素齐全的嘛。尤其比较普通人家的,可能很少小窗画,甚至也很少头文字,甚至边框也很朴素。

收藏散页来说,如果一页同时具备3元素,会更有价值,譬如下面两例:





还有一些小传统,譬如有时候会有出资抄写的功德主的小窗画(西藏一些老唐卡也有类似传统):



还有另外一个小传统:

下面两图是正常版:




对比下面两图的黯然失色版:




后者是故意这样,表示出资抄经者在服丧中,或是表示特别为某已去世的亲友利益而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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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4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懂淘,也不算贵。下面这个14世纪的,正面是3元素齐全的:



特写能看到3元素齐全:



这种文物通常裱框背部露出,让有必要时可以欣赏页的背部:



背部有边框,头文字很勉强算有(很素),没有小窗画:



这样的一张,人民币1万基本能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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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4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明朝的一个佛经抄本照片,青纸银字,文中凡是属于佛的名号,另外用朱砂字。西藏也有类似抄本,梵文是金银字,正文是墨书,佛的尊号是朱书。
 楼主| 发表于 2016-3-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6-3-4 11:47
我看过明朝的一个佛经抄本照片,青纸银字,文中凡是属于佛的名号,另外用朱砂字。西藏也有类似抄本,梵文是金银字,正文是墨书,佛的尊号是朱书。

佛教的同样漂亮,然而,由于涉及买卖佛经,甚至可能涉及变相鼓励偷盗文物,我们不方便玩收藏嘛。
发表于 2016-3-5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观察就观察 于 2016-3-5 18:04 编辑

嗯,所以佛教收藏者又比较懂佛教的人来说,收藏佛教珍品有个最大的麻烦,就是交易佛教珍宝或者买卖佛法的问题,记得祈竹祖古曾经指出买卖佛教圣物的麻烦是很大的,除了罪业问题之外,还有个护法惩罚的问题,像那些佛像、佛经和法器问题,一般只要来路有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从佛教教义出发,如果非常执着佛教的东西,也会导致出离心无法达到完整的标准,记得禅宗的某位大师,也就是金碧峰大师,他的禅定虽然非常好,但是他执着一个皇帝赐予的紫金钵,最终导致阎王派出的小鬼在他阳寿走到尽头的时候抓住了他,直到大师摔碎了他执着的紫金钵灭除了对紫金钵的执着之后,小鬼才无法抓住他了
所以,佛教的珍宝虽然多,但是来路有问题的珍品,对于比较了解佛教的人来说,恐怕是烫手山芋
 楼主| 发表于 2016-3-5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
1、罪业是在卖而且是在于卖来糊口。买的人如果说有不好,主要是因为视为世俗财物,然而这点的话哪怕不买也仍然可能视为世俗财物的。
2、“非常执着佛教的东西会导致出离心无法达到完整的标准”说不通。因为,非常执着大部分的任何东西都会导致出离心无法达到完整的标准。
3、然而,总的来说您对,收藏佛教珍品,对大部分佛教徒来说,不是好主意。
发表于 2016-3-5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错,糊口是一个方面,但是如果用于佛的财物而转用于僧,也会有罪业,而用于僧的财物转用于佛,也有罪业,即使买卖的物品,如果最终目地和因果产生偏差,罪业的产生是无法避免的,华严经中说过: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大智度论中龙树菩萨也认为凡是贪嗔痴烦恼参与的身口意业都有罪业,而如果将买卖佛教文物的钱财就算用回到佛教事业中,也要担心痴这个烦恼造成的罪业,比如如果施主发心是为佛修佛像,但是用于了僧众的供养,也会产生罪业,而发心用于修建寺庙的财物用于了修佛塔,也会造成罪业,这就算不涉及贪这个烦恼,也会涉及痴这个烦恼,而贪嗔痴这些烦恼参与的身口意业,都属于罪业
2,上善兄,这句话我完全赞成,所以我当时用的是“也”这个转折意义的词语,因为执着任何事物,都会导致出离心无法达到完整的标准,因为会导致无法脱离轮回的后果,所以即使执着的是佛教的珍宝,照样也会因为这些珍宝还是属于轮回中的有为法,所以也会因为耽着轮回中的事物而无法脱离轮回
3,总的来说,不敢说对啦,主要是我比较喜欢遵循老传统的那些老和尚大都这么说,而且记得祈竹祖古当时为了那个佛像的事情来来回回告诫了弟子们很多次,大概是当时老人家就看到佛像所在寺庙护法那边很不高兴了吧??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6-3-5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察就观察 发表于 2016-3-5 19:21
糊口是一个方面,但是如果用于佛的财物而转用于僧,也会有罪业,而用于僧的财物转用于佛,也有罪业,即使买卖的物品,如果最终目地和因果产生偏差,罪业的产生是无法避免的...凡是贪嗔痴烦恼参与的身口意业都有罪业,而如果将买卖佛教文物的钱财就算用回到佛教事业中,也要担心痴这个烦恼造成的罪业,比如如果施主发心是为佛修佛像,但是用于了僧众的供养,也会产生罪业,而发心用于修建寺庙的财物用于了修佛塔,也会造成罪业,这就算不涉及贪这个烦恼,也会涉及痴这个烦恼,而贪嗔痴这些烦恼参与的身口意业,都属于罪业 ...


您说的都对,可是我觉得逻辑有缺陷。
卖佛像糊口不好,最终目地和因果产生偏差也是不好,贪嗔痴这些烦恼参与的身口意也是不好....可是三者拉在一起说,在这里的话题、语境里并不合理。卖佛像糊口的不好,和最终目地和因果产生偏差的不好,并无直接关联性。
这个相当于有人说杀生不好,然后您接话“杀生是一方面,但是如果卖佛像也会有罪业....”。说的没错,可是和话题似乎无关。
发表于 2016-3-5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张用的是安色儿体?第二张是加罗林体?
万两银子一张的是 Fraktur?如果是,那可能就不是14世纪的了。
发表于 2016-3-5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3-5 19:33
您说的都对,可是我觉得逻辑有缺陷。
卖佛像糊口不好,最终目地和因果产生偏差也是不好,贪嗔痴这些烦 ...

就拿当初那个佛像作为例子,来说明我的思路方面的逻辑,当初买佛像的那位有钱人,他不是为了糊口而带走佛像的吧,而且是寺庙的人送他的啊,,,,,但是凭什么说这是不对的呢?为什么那个寺庙的护法会追讨呢?为什么有罪业过失呢?
其实光是糊口的话,无法解释很多因果方面的问题,就算我们只拿糊口为理由,因为当事人未必是为了自己糊口,他有可能赡养家人,有可能供养僧众,举个例子,如果有人买了一个来路不明的佛像,而倒手卖人,就算他把卖的钱用于佛教事业,但是如果按照佛教的因果来说,佛像属于佛物,他如果把卖佛像来的财物用于了供养僧众糊口呢?您觉得会不会产生罪业问题?
举个日本的荣西大师的例子,当初日本闹饥荒,某些地方甚至人吃人的惨剧发生,一位信徒找到荣西大师,希望他能想办法解决灾民糊口问题,荣西大师也感到为难,因为寺庙也断粮不少天了,都是吃野菜和野果为主糊口,但是他是大乘的禅宗祖师,大乘要求利益众生,所以他老人家非常为难,最后,他不得已,就把佛像上的装饰物拿了一些给了要求糊口的信徒,荣西大师的弟子说这在因果上有很大的罪业,但是荣西大师说佛祖在菩萨道的时期舍身饲虎,割肉喂鹰,无不是为了利益众生,现在众生有难,我想佛祖不会为了这些佛像上的装饰物而怪罪我的,但是因果方面即使我因为这事下地狱,只要我为了利益众生而下地狱,我也没有遗憾,其实这件事情很简单,就是闹饥荒,人快饿死了,这个时候,用了佛物救济众生,产生的罪业问题,如果出于菩提心,那么这个事情有很大的功德,如果出于私心,那就会有无比的罪业,正如宗喀巴大师所说:心善地道亦善,心恶地道亦恶,发心动机方面有很大的决定性作用
但是佛祖也谈过他为什么虽然他因为菩提心杀了想谋杀五百商人的黑矛,但是最终还是没有逃过那个木刺的问题,所以,要是严格按照因果来谈,收藏佛教文物不得不考虑来路问题
因为买卖文物的人未必是为了糊口,有可能为了用于装饰,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为了供养或者馈赠等等,把贪嗔痴等烦恼拉进来说,是为了看看到底算不算佛教所说的罪业过失问题,因为如果不是贪嗔痴等烦恼参与的身口意业,不算佛教定义的罪业过失,我想比较懂佛教的收藏爱好者,他买卖佛教文物肯定会考虑会不会产生罪业过失的问题吧?如果他不考虑这些,那么可能放手欢畅的满足自己的爱好吧,呵呵
发表于 2016-3-5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那个文盲满地走的时代,一个底层家庭能有本这样的高大上文玩,也算是一种骄傲了,自家也和文化沾边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3-5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察就观察 发表于 2016-3-5 20:10
就拿当初那个佛像作为例子,来说明我的思路方面的逻辑,当初买佛像的那位有钱人,他不是为了糊口而带走佛像的吧,而且是寺庙的人送他的啊,,,,,但是凭什么说这是不对的呢?为什么那个寺庙的护法会追讨呢?为什么有罪业过失呢?

并非不同意您的说法,而是说,卖佛像主要罪业在于糊口。而您说的被送佛像倒霉,那和卖佛像罪业毫无关系,涉及的是世间护法,两者毫无关系。而,如果要讨论世间护法给麻烦,就不一定涉及佛教文物了,任何文物也都可能发生,所以,更加和佛教徒不宜收集佛教文物话题更远了。


观察就观察 发表于 2016-3-5 20:10
如果有人买了一个来路不明的佛像,而倒手卖人,就算他把卖的钱用于佛教事业,但是如果按照佛教的因果来说,佛像属于佛物,他如果把卖佛像来的财物用于了供养僧众糊口呢?您觉得会不会产生罪业问题?


卖佛像来的财物用于了供养僧众糊口,如果不是特别出于忏悔卖佛的罪而向僧众说明来源及目的,如果僧人知道,吃了或者享受了(譬如建了屋子而他们使用这屋子),是有问题的。哪怕不知道,根据祈佛说,也多少会有点不好的影响。至于那个卖家,如果不是以糊口为动机而卖,甚至为了忏悔而把全部钱“用于佛教事业”(但不是给和尚吃、住,而是譬如造佛像等等),自己分文未取,根据祈佛说,不是很大问题。实际上,我们道场就有卖书。这不是为了利润,甚至不是为了成本,而是因为,如果不是卖,无法放书店里让人能得到(书店是不会让你免费派的嘛),曾经问准活佛,他的说法是,低于成本(即亏本)或成本卖,确实一毛多了都没有,钱分开处理,自己包括他和他寺院和尚都不碰,也不用来建寺院尤其是和尚宿舍,而是印更多书继续卖或者送,一点问题都没有。问题在于不能“吃”(这包括“享用”,譬如建屋子然后自己是其中一个用到这屋子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察就观察 发表于 2016-3-5 20:10
买卖文物的人未必是为了糊口,有可能为了用于装饰,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为了供养或者馈赠等等,把贪嗔痴等烦恼拉进来说,是为了看看到底算不算佛教所说的罪业过失问题,因为如果不是贪嗔痴等烦恼参与的身口意业,不算佛教定义的罪业过失,我想比较懂佛教的收藏爱好者,他买卖佛教文物肯定会考虑会不会产生罪业过失的问题吧?

如果说买卖佛教文物必须没有贪嗔痴等烦恼否则就是不好,那么,买卖任何东西有贪嗔痴等烦恼难道就OK吗?应该也是不好的麻,哪怕,特别说佛教文物似乎又多于了嘛,等于直接说贪嗔痴不好就可以了。当然,涉及佛像可能有额外不好,这点应该成立。
发表于 2016-3-5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3-5 20:16
并非不同意您的说法,而是说,卖佛像主要罪业在于糊口。而您说的被送佛像倒霉,那和卖佛像罪业毫无关系, ...

嗯,这个说法我完全赞同,卖书得来的受益属于法物,佛法僧三物不能参杂在一起使用,最好按照各自的物品归属来处理,否则,就算不是贪心方面的烦恼参与而混用,也会不好,因为涉及痴心的烦恼问题
藏地这样的故事不少,有些人卖了佛经和佛教法器的钱来供养僧人,这虽然用于了佛教事业,但是还是因为取舍因果不分明而导致痴心烦恼产生罪业过失
所以,这个论坛不谈买卖佛教文物这个风气就比较好,尤其是开光过和已经有归属权的佛教文物,这样避免了很多罪业过失,最让人担心就是佛法僧物混用的人笼统的认为,只要是佛法僧方面的东西买卖后只要用于佛教相关事业就会没事的想法,所以买卖佛教相关文物必需有很多方面的考量
至于那个有钱人因为佛像的事情有没有罪业过失,如果当初他有贪心,或者痴心烦恼而接受佛像,我想按照佛教对罪业的定义,那么他应该有一定的罪业过失,至于世间护法追讨惩罚的问题,由于是世间护法,所以并没有出离三界,还有一定的执着,只能同意您的说法,他是比较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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