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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因明的请进,来讨论兔角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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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8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
问:
1.以上论式有没有真同喻和真异喻?有的话,是什么?
2.以上论式有没有后遍和遣遍?有的话,为什么?

讨论请严格按照各要素的定义来展开。


发表于 2015-3-9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论式搞的人脑袋发晕.

因似乎没有问题,但是不是宗法不成立啊?

不懂的人随便乱问,哈哈
发表于 2015-3-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无我"是不是无自相的意思?
如果是,若不存在则遍是无自相,若有自相则遍是存在。这两种遍有什么问题?
同喻就是龟毛,异喻就举火为例。
抛砖引玉。
发表于 2015-3-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3-9 17:19 编辑

小弟捧個場...

1-1. 有真同喻: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應有其真同喻, [石女兒]即彼故.
若答因不成, 則: [石女兒]有法, 應是其真同喻, 符合[其真同喻之性相]故, 是[如同兔角無我成立般是無我]故.

若有人云: [石女兒]有法, 應非其真同喻, 不存在故.
則答: 不周遍.

若有人云: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應無其真同喻, 是彼者周遍不存在故.
則答: 因不成. [瓶子]有法, 既是其真同喻,又存在故.
第一因應成立, 是無我故. 應周遍, [其真同喻]與[無我]為同義故.

1-2. 無真異喻: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應無其真異喻, [非無我]不存在故.
若答不周遍, 則: 應周遍, 若[其真異喻之性相]存在, 應安立為[如同兔角無我成立般是非無我]且無是此者故, 有無隨一周遍是無我故.

2-1. 無後遍: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應無其後遍, 不符合[其因]僅於[其同品]存在故, [其因]不存在故.

2-2. 無遣遍: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應無其遣遍, 不符合[其因]於[其異品]皆不存在故, [其異品]不存在故.

若有人云: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應有其遣遍, 符合[其因]於[其異品]皆不存在故, [其因]不存在故.
則答: 不周遍.

3. 是不成因: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應非正因, 是相似因故, 是不成因故, 無其宗法故, [其因]於有法上不存在故, [其因]不存在故.

若有人云: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其因]應存在, [不存在]即彼故.
則答: 違遍! 若[不存在]是[其因], 則[其因]周遍不存在故.

請賜教...
发表于 2015-3-9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问题,牵涉到的核心争议恐怕是:作为辩论基础的「有法」可不可以不存在。因、所立法是否必须要在「所知」、「有」的基础上谈。不同的教材似有不同看法。
发表于 2015-3-11 22: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海 于 2015-3-11 23:11 编辑

和四海兄意见不同,多处书上说‘’对于存在的法,无我不容易理解,而对于兔角这类不存在的法,无我容易确定。”无不成因,凡是兔角必是不存在,是能够成立的,不存在不能做为不成因的理由。
发表于 2015-3-11 22: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无我即是   我
发表于 2015-3-1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真同喻無後遍二者应该是相违的吧?
发表于 2015-3-15 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3-15 02:39 编辑
蓝海 发表于 2015-3-11 22:57
和四海兄意见不同,多处书上说‘’对于存在的法,无我不容易理解,而对于兔角这类不存在的法,无我容易确定 ...

謝謝您的交流...

為方便討論,請容許小弟幫忙把您的敘述分成三個小段落
敘述A: 多处书上说‘’对于存在的法,无我不容易理解,而对于兔角这类不存在的法,无我容易确定。”
敘述B: 无不成因,凡是兔角必是不存在,是能够成立的,
敘述C: 不存在不能做为不成因的理由。
在上面三段敘述中, 由A並不能推得B與C, 故A如何我姑且不予置評, 然B與C我恕難同意,分述如下:

先討論C: "不存在不能做为不成因的理由"
很抱歉, 不存在恰恰能作為不成因的理由,
在三大寺的因類學裡均有介紹, 因分為二(正因/相似因), 其中相似因分三(違因/不定因/不成因),其中不成因分七, 包括: 因之體性不存在的不成因/有法之體性不存在的不成因...等,
所以可以這麼立式: [兔角有法,无我,是不存在故]此論式有法, 應是不成因, 是"有法之體性不存在的不成因"之故.

再討論B: "无不成因,凡是兔角必是不存在,是能够成立的"
很抱歉, 這段話本身也是不周遍,
首先, "凡是兔角必是不存在,是能够成立的" 用這段話並不能成立"無不成因", 兩者之間並無關聯, 況且三大寺的因類學都說"有不成因".
再者, 雖然"凡是兔角必是不存在", 但是"凡是兔角也必是存在", 因為"凡是兔角周遍是任你想像", 因為沒有"是兔角者"之故.

個人小結: 不成因是存在的, 且該立式的因即為不成因, 但該立式的因不存在, 而"是不成因的該立式的因不存在"並不代表不成因就必須也不存在.
发表于 2015-3-15 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3-15 03:19 编辑
定达 发表于 2015-3-14 20:42
有真同喻 与 無後遍二者应该是相违的吧?

交流一下...

"有真同喻"與"無後遍"二者為有法, 應不是相違,
二者有交集故, "聲有法,應是無常,是所聞故"此因即是該交集故, 此因分別是"有真同喻"與"無後遍"故.
第一因應成立(此因應有真同喻), "東方之所聞"即為彼故.
第二因應成立(此因應無後遍), 此因為"不定因"之故.

若有人云:"此因應有後遍,凡是所聞周遍是無常故",
則答"不周遍", 意指: 雖然"凡是所聞周遍是無常",但不代表"此因有後遍"
亦可反問他:"聲有法,應是無常,是所聞故"此立式有法, 應是正因, 彼之宗法/後遍/遣遍皆存在故. 他無法自圓其說, 因此立式為"相似因"之故.
发表于 2015-3-15 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海 发表于 2015-3-11 22:58
非无我即是   我

呃...這不是負負得正啦

這麼說吧:
一方面, 只要是有或無兩者其中之任何一者,必是"無我", 總之"非無我"是不存在的.
另一方面,"我"與"有情"同義, 總之"我"是存在的.

由此可得:
我 是 無我,
我 不是 非無我,
非無我 不是 我,
非無我 是 無我.
发表于 2015-3-1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5-3-15 02:59
交流一下...

"有真同喻"與"無後遍"二者為有法, 應不是相違,

      若引贾超杰的《显解脱道》文繁,今引彰班智达的《法称意趣庄严》。彼中:“《显解脱道》中破除的方法者,    所闻有法,你应该不是成立声无常的正因, 对于你成立声无常,已成为有宗法的补特伽罗,不能成立以你为因成立声无常的後遍遣遍故——对于彼补特伽罗,若是所闻周遍是无常不能在同喻上决定故——”

      所以,"聲有法,是無常——是所聞故。"的论式是没有真同喻的。

      后遍要在真同喻上才能成立。对于同一论式,有后遍必定有真同喻。
发表于 2015-3-15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笑。

不存在在因明中如何确定耶?

无常的异品非无常是不存在耶?
发表于 2015-3-16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指有情?天大的误会吧。
几次听到的,都是指「自主之我」,是རང་དབང་བའི་བདག་
而且这「我」不仅不是指有情,也不是指你我他人称的我。
发表于 2015-3-1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3-16 15:32 编辑
蓝海 发表于 2015-3-15 20:49
我想笑。

"你想笑"才真是讓人想笑, 呵呵...

不存在在因明中如何确定耶?

以兔角為例, 理應不存在, 不是"量所緣及"故, 既非"常"也非"無常"故.

无常的异品非无常是不存在耶?

"非無常"有法, 理應存在, 與"存在"有同位故, "虛空"即彼故.
凡是"非無常", 不周遍存在, 比如"兔角".

"非無我"有法, 理應不存在, 有無隨一周遍是無我故.
凡是"非無我", 周遍存在, 也周遍不存在, 因若有是"非無常"者則周遍任你想像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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