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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梅伦:在自由社会,人们有权冒犯他人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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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美国队长 于 2015-1-19 20:38 编辑

如有人侮辱你的信仰是否能用暴力还击?据《卫报》18日报道,英国首相卡梅伦日前反驳了教皇方济各可对此“回应一拳”的言论,卡梅伦在接受一个美国新闻节目采访时表示,这样“报仇雪恨”是错的,在自由社会,人们有权冒犯他人的信仰。

教皇方济各15日从斯里兰卡飞往菲律宾时,谈及法国的恐怖袭击以及言论自由。教皇指出捍卫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但言论自由要有限制,而侮辱他人的宗教信仰,或拿别人的信仰开玩笑,就属于挑衅行为。教皇还以身边替他计划外访行程的加斯帕里为例说明,方济各说,“我认为不能以暴力回应,但如果我的朋友加斯帕里说了一句诅咒我母亲的话,他就要准备好会挨一拳了,这是正常的,你不能挑衅,你不能侮辱他人的信仰,你不能嘲弄信仰。”

《查理周刊》恐袭案后,西方政府和民众纷纷表示要捍卫言论自由,教皇这席话正是就此表态。观察者网此前报道,《查理周刊》并不是专门与伊斯兰教作对的刊物,天主教和教皇都曾被开涮过。

上周日,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新闻节目“面向全国”的访谈中,卡梅伦被问到如何看待教皇的说法。卡梅伦说:“我认为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人们有权利冒犯他人的信仰。我是一个基督徒,如果有人说了侮辱耶稣的话,我会感到被冒犯了,但在一个自由的社会我没有权利对他们报仇雪恨,我们必须接受报纸、杂志能够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出版冒犯性的言论,这是我们应该捍卫的。”

卡梅伦也被问到了最近恐怖分子的威胁,他说事态很严重,很可能会是恐怖袭击。他称,威胁的本质“已经变异,但仍是基于对一个世界主要宗教的曲解造成的基本问题,这种曲解造成了有害的死亡狂热的叙述。”

这个访谈是卡梅伦与奥巴马会谈后飞回英国之前就录制好的。去年8月,奥巴马批评称“我们还没有一个战略”应对伊斯兰国家。卡梅伦在节目中表示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战略。

“我认为一些人关心这个战略是因为也许我们没有说清楚它多久才能起作用。如果我们把焦点放在来自伊拉克和叙利亚的伊斯兰极端分子,那么就要花很长时间,因为对这些恐怖分子最终的答案是强有力的伊拉克政府、强有力的伊拉克安全部队。”

“对叙利亚也是如此。我觉得一个联合国官员说得非常好,一枚导弹也许只能消灭一名恐怖分子,只有完善的治理才能消灭恐怖主义。所以我们从事的是一个长期的斗争,我们必须展示出真正的毅力。”
发表于 2015-1-23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改过自新 发表于 2015-1-22 18:53
我连“言论自由”都没看的太起,更别说依“言论自由”等意识形态所建立的些许优越感了。因此所谓的心理脆 ...

你错了。没有言论自由,尤其在宗教领域,就难以让正道脱颖而出。如果你被放在 MSL 国家,你的宗教道路完全没得选, 连佛教之名都听不到,何况修行。

看不起言论自由的那些人,一般是既得利益群体希望维系某种体系。但世间本是无常,指不定哪天他自己就成了弱势群体,那时候才发现言论自由原来是站在每个人的那一边的,不光是他的对手。历史上的酷吏有所谓请君入瓮的典故,作法自毙的代代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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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末学觉得教皇说的也没有什么错。如果有人当我面骂佛陀或宗大师我也会回骂的。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发表于 2015-1-20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庄生梦蝶 发表于 2015-1-19 21:35
末学觉得教皇说的也没有什么错。如果有人当我面骂佛陀或宗大师我也会回骂的。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回骂和肉体消灭是两个概念,性质完全不同。
发表于 2015-1-20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是翻译问题还是卡梅伦的逻辑问题,我最多同意人们有冒犯他人信仰后不被殴打杀死的权利,但不能说有冒犯他人信仰的权利。
发表于 2015-1-20 09: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宗是罗马天主教,英首相信仰基督新教的圣公会,他们两个基督教派在较劲,咱们就别跟着起哄了
发表于 2015-1-20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众生各有因缘,即便人家骂佛,也是人家的权利,我们只能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表达我们的意见。如果别人恐怖袭击呢?我们做好保护就行,最关键的是,自己不起烦恼。
发表于 2015-1-20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骂自己的母亲和信仰能对比么?????????????????????????????????????????????????????
卡梅伦说的没错
发表于 2015-1-20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常不轻菩萨
1-as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20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1-20 20: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這背後的歷史跟邏輯辯證很多的。略說一下。
法國共和政體的根精神之一就是政教分離,意即不容宗教插手任何公領域的政治事務,但在私領域宗教信仰自由。
因此,法國沒有褻瀆宗教罪。因為不管是神明或教主,都只有一部分人尊崇,另一部分人不在乎。如果國家要懲罰褻瀆某個宗教的人,等於接受一部分信徒的價值觀強迫另一邊接受。法國革命先烈認為這是錯誤的。但是個人尊嚴是可以被維護的。也就是說,如果你單獨污辱神明或教主,法律不管,但你攻擊到信某個教的人,那就不行。
英國沒有政教分離,但慣例法授予媒體很大自由,所以在英國羞辱英國國教,近代也沒有被追訴的例子。
至於教宗講話,也難怪他,畢竟源自歐洲的政教分離精神,本來就是衝著天主教教廷來的,就是要把教廷勢力趕出政治的。

有些教徒不能忍受別人消遣自己教主,當別人開穆罕玩笑時好像自己被羞辱,這根本上是一種顛倒執著,心理學上的移情跟強烈從屬感。對佛教徒來說,謗佛者於佛有何損害?對我又有何損益?為此生起嗔心完全不應理。但因為謗佛屬於惡業,所以對彼等應生起悲心,並基於此對彼開導解說,或為了避免邪說誤導他人而加以駁正。有時讓這些邪見的人有出言批評的自由也是好事,因為不讓他說,他還是有邪見,說出來反而可以澄清反駁,也可釋其他同樣有此疑慮的人的疑心。總之佛教不怕質疑辯論,只怕佛教徒自己邏輯不好,不能論述正理。若真這樣,也只能怪自己學問不夠,而不是叫他人禁言。
发表于 2015-1-20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5-1-20 20:34
這背後的歷史跟邏輯辯證很多的。略說一下。
法國共和政體的根精神之一就是政教分離,意即不容宗教插手任何 ...

恩,大居士讲得很有道理,那我以後就天天找大居士您来消遣您的教主好啦,这样一来,您可以对我生起悲心,而您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给我发送许多麦塔,对我一定也是很有好处的吧。顺便还可以破斥我的邪见,又可以使得其他人释疑,原来消遣您的教主是一件这么有利益,而且对许多人都有利益的事呢。那我一定要将消遣您的教主当作我的日课来做才行啦。
发表于 2015-1-20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都是极端人士,只不过一方用笔,另一方用枪。
发表于 2015-1-20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两位讲的都挺有道理的。
小弟以为,10#的观点需要一定境界,是宗教精英,有一定修为才能拥有的品质。
               11#的观点比较大众,在群众中有广泛的基础,代表大众的普遍思维。
总体来说,你两一个胜义谛,一个世俗谛,我持中道可以不。
发表于 2015-1-2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个人而言,我倾向方济各的说法。
发表于 2015-1-2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自由”是一个很好的概念,她代表人们有充分的进行自我表达的机会。但问题如下:
第一:言论是否包含谩骂等刻意的攻击?比如互相“问候”上辈亲属,如果此类也被划作“言论”范畴,这是将“言论自由”一词中的“言论”泛义化,其实已经远离“言论自由”的本意。
第二:如果攻击式的恶毒表达,也被归入“言论”而进行誓死的捍卫,且还将其安立为先进的文明意识,那么将攻击式的行为一脚踩下,贬之为粗暴野蛮的低劣之举,这样的理念透露着滑稽。因为,虽然就二者制造的伤害量级来看,确实有大小之别,然而制造伤害的攻击性本质并无差别。
第三:把“言论自由”推崇到超越“宗教情感”的更高存在,我想这只是西方某些话语者一厢情愿的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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