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识仁波切:
《宝性论》中说法宝具有以下八种特性: (一)不可思议; (二)无二; (三)无念; (四)清净; (五)光明; (六)对治; (七)灭谛; (八)道谛。 法宝的简单定义是:具有灭道二谛的八种德性者为法宝。 法宝八德简单介绍如下: (一)不可思议。 真正的法宝所指的悟境。 佛的悟境是佛自证亲验的境界,只有和佛破悟层次相同的诸佛,相互之间可以现观明了,凡俗的概念性的分别智见无从得知,所以说“真法不可思议”。 或者说佛菩萨的境界是一种具体的体验感受。语言表达的是抽象的思维概念,无法具体地、直观形象地表达具体的感受体验,因此可说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离言境”。 (二)无二。 灭谛境界是指“漏净”境界。“漏”指烦恼和烦恼所引起的造业行为,有漏的“烦恼”与“造业行为”均已根除,所以,是“无二”境界。 “漏”有时专指“妄念”,有“漏洞”的舟船,就会“沉船”,无法到达彼岸,所以把众生束缚在三界的烦恼和烦恼引起的造业行为以及各种妄念都叫做“漏”。 (三)无念。 “念”指思想意识中的倒错意识或妄念。 这种妄念或倒错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将不洁净之躯错认为“洁净”,因而产生爱; 将不愉快的世间感受错认为是“快乐”,因而贪恋不舍; 身体和意识都是时时刻刻生灭交替变化的“无常”之物,却把它错认为一成不变的“常住”之物。 人的“自我”只是五蕴之身或者心识的一种自我意识,即每个人的意识中的“自我”是指自己的身体和感觉意识的综合体,或指主体意识。 人的有形的肉体和无形而应境所生的感知意识都是众缘和合之物,不加以分析,笼统地将它认定为“自我”,并以这个“自我”为主体,产生各种感情和行为动作——这就是事谛的“自我”——这种众缘组合的“自我”或“我”,是造业、感受业果、轮回转世的主体,不能不承认。 若不承认这种缘生“自我”,却又承认转世解脱的灵识,是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宗喀巴曾说:“作为造业、感受业果的‘自我’,佛家从不否定。” 但人们的思想意识中还有另一种“自我”,认为这种“自我”是主宰自己思想感情和行动的主体,肉体和意识都是这个“自我”的“附属物”。 但是这种既非肉体也非感知意识的“自我”纯属虚构,“无我”说的就是这种具生虚构“自我”的“无”。 这种虚构的“自我”意识是引起烦恼的根源,所以佛教主张破此虚妄的“我”,以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以上所说“常乐我净”的意识观念是倒错虚妄,消除这种虚妄的念头,就是寂灭“无念”境界。 (四)清净。 道谛自身是“本净”“染净”的清净无漏智慧,本质无染清净,也能使修道的众生得到“清净”,这就是法宝的清净德性。 (五)光明。 道智是明察一切事物的本质(理性)和现象(事相)的无著、无碍的智慧功能,如阳光驱散黑暗、照亮万物。因此,如理、如量道智的性质是“光明”。 (六)对治。 道智的作用是“对治性”的作用。众生有各种烦恼八万四千种,佛辨证施治,对症下药,便设对治“药方”八万四千个,即八万四千法。 如众生烦恼的根源是我执无明和法执无明,其对治之法是明见无我智慧。又如以慈爱心对治嗔恨心,用白骨观对治贪色心,以空观和无常观对治贪恋现实利益的心理等等。 (七)灭谛。 寂灭或灭谛是烦恼及造业行为连根破除,如火熄灭,清凉安乐,寂然无为的状态。 烦恼是爱恨等情绪和心理的活动,这类爱恨情绪,能使人的心理失去平衡,变得烦乱混浊,故称“烦恼”,也有烦躁不安、如火如荼的意思。 由烦恼引起的身言意、动作行为称做“业”。 业有善业、恶业和不变业三种。 享受欲界人天乐报的业为“善业”; 堕三恶道之业为“恶业”; 转生色界天和无色界天的业是“不变业”。 不变业是修世间禅定投生八禅天之业。 (八)道谛。 无漏道智慧和道生功德,如见道的八智八忍、八无间道、八解脱道、修道破除八十一种粗细烦恼的八十一种无间道和八十一种解脱道都是道智。 “道谛”是见道以上的智慧,因此,法宝也是指见道以上的智慧和破悟境界。 以上法宝的八种德性中一至三条属于灭谛功德,四至六条属于道谛功德,第七条是灭谛的共性,第八条是道谛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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