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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在婚礼时为新婚夫妇祝福是否可能为佛教徒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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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督徒在教堂结婚 受到牧师的祝福已是习俗。历史上,法师特意来婚礼祝福新人的仪式似乎不多,佛教无常的教理似乎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民国来有太虚法师举行过佛化婚礼,现代有佛光山等。内地也少听到有佛教徒结婚特意安排法师来做祝福仪式,要说成为佛教徒的习俗似乎不太可能,今天看到一博主的这段话也挺有意思:

有点羡慕基督徒。他们婚礼上会有Oath,会对幸福和忠诚许下承诺。即便是完全现实主义的人,在目睹许诺的那一瞬间,还是会感觉到灵魂上的震撼。而我们佛教就差多了,假设真有佛教徒的婚礼,大和尚能说什么?你们的爱恋是和合的临时显现,须牢记无常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相。。。我了个去!”

。。。。。。
发表于 2014-1-21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法贵就贵在不随顺世间
发表于 2014-1-21 0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飘儿 于 2014-1-21 00:56 编辑

世間的事兒吧!哈!你還別太較眞兒,天主教是反對離婚以及再婚的,可天主教國家地區--南歐的法、意丶西班,葡萄二牙以及拉丁美洲諸國卻是很花的性比較自由的國家,狂歡節的民族。基督教那經典說人生而皆有罪,夏娃亞當結合是蛇作祟的罪惡結果一一一我了個去。佛教起碼沒說性,兩情相悅是罪惡。僅僅是無記業而已。
发表于 2014-1-21 00: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吖,家師祈佛不是也為一對新人主持婚禮祈福過嗎?而且佛敎雖強調無常,卻也強調瑕滿人身的可貴,而且強調珍愛他人,感恩他人,正因為強調深愛才發菩提心的嘛。不過,是強調要因循次第而思維嘛,否則斷章取義就站不住腳了。不過樓主只是說笑的吧,我答得太認真了?呵呵
发表于 2014-1-21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去不去,无常都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说真话往往得罪人, 是真的。

当然,要看场合和对象,不会逢人就说,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发表于 2014-1-21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是潮流吧,人有我有的心态,,最难能可贵的是有魔都居士组织相亲七,,,不是禅七,不是楞严七,是相亲七,不知道哪位大德能在这七天给予婚姻生活的开示。
发表于 2014-1-21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寶蓮花 发表于 2014-1-21 00:44
家師祈佛不是也為一對新人主持婚禮祈福過嗎?


不只一次咯。我记得的起码7、8次吧。不过,有些事是技术上比丘不能做的,所以必须技术上避开。去年,我在北京也参加一个婚礼,某北京著名、靠谱活佛主持。他也是说,有些环节比丘不能做,他只做能做的环节,其他不做。
发表于 2014-1-2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爱恋是和合的临时显现,须牢记无常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能说的合乎佛教却又合乎场合的内容很多啦!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寶蓮花 发表于 2014-1-21 00:44
不是吖,家師祈佛不是也為一對新人主持婚禮祈福過嗎?而且佛敎雖強調無常,卻也強調瑕滿人身的可貴,而且強 ...

您答的很好,我也没有开玩笑。
不过古代确实是少,现在是有人需要吧
我想谈论的意思是,个别现象确实有,但是向西方社会成为一个习俗上的,毕竟不是所有佛教徒都有这个习惯啊。
从技术上讲,是不是法师都同意举行这类仪式,还是一个问题
发表于 2014-1-2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北京,我也参加过一个婚礼,婚礼有一个环节是某个著名的大活佛的祝福,仅仅是祝福两个人,没觉得有很强的说教意味。
记得陈宇庭的婚礼也是如此吧。那是2002年的事,不过有些环节比较奇特,据说如下:

上午十一时,婚礼在法号声中开始。大型投影屏幕上播放新人剪影短片,片中介绍了陈宇廷的爷爷陈诚、父亲陈履安及央金拉姆一家。
  当身着白色中式对襟衫的伴郎陪陈宇廷、身着藏装的伴娘陪央金拉姆入席时,活佛带领喇嘛唱颂吉祥祝福文。
  这对新人依次献上礼品,以报答父母、众生、国家和三宝四重恩德,并跟随活佛念“忏悔经”、“发愿文”。
  这对新人在宣读结婚誓约后,交换信物。陈宇廷赠予央金汉传僧服和藏传僧服,央金赠予陈宇廷金钢铃和金钢杵。
  陈履安先生代表家长向主持婚礼的活佛及来宾表示感谢。
  担任解脱服饰实业副董事长、化育文教基金会与陈诚文教基金会执行长的陈宇廷,今年三十七岁,曾获哈佛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央金拉姆是藏族女企业家和歌手,她曾在北京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系和兰州西北民族大学艺术系就读,近年出任奇正藏药集团营销副总经理。这对新人于去年在广东中山相识。

发表于 2014-1-2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宇廷赠予央金汉传僧服和藏传僧服,

这个是啥含义呢?
发表于 2014-1-21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1-21 14:05
不只一次咯。我记得的起码7、8次吧。不过,有些事是技术上比丘不能做的,所以必须技术上避开。去年,我 ...

哈哈
发表于 2014-1-21 14: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河流 于 2014-1-21 14:56 编辑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1-21 14:05
不只一次咯。我记得的起码7、8次吧。不过,有些事是技术上比丘不能做的,所以必须技术上避开。去年,我 ...


《戒律學綱要》聖嚴法師著

第六篇 通向涅槃的橋樑-比丘比丘尼戒綱要
    第四章 比丘及比丘尼的重要戒
  第六節作媒戒
  
  至於作媒人戒,這在十三僧殘之中,乃是一條最繁複的僧殘戒(下略)。
  
  《四分律疏》卷五中說:「婚嫁之禮,和合生死,正違出離。出家所為,特乖法戒。又紛務妨脩,相招譏醜,不免世呵,是以聖前為彼男女法返計謀以成謀,以成婚禮,卅媒嫁戒。」(下略)
  
  關於這一條戒,近世以來,頗有研究的必要。因為宗教不能與人群大眾的日常生活脫節,否則將有被棄於人群大眾之外的可能。至於人群大眾的日常生活中,最受重視的,便是婚姻大事及生死大事。佛教的形態,一向偏重於生死的問題,乃至僅偏於度亡的問題,以致被近人羅家倫譏為「人死觀的宗教」。研究佛教的本質,絕非限於度亡,佛陀的應化人間,乃為救度活人,進而救度一切的眾生;度亡的法門,僅是附帶的而不是主要的,後世的中國佛教,竟爾本末倒置了!所以晚近數十年以來,有些佛教徒們在倡行佛化結婚的儀式了。從現實的要求上說,這是值得提倡的風氣;從原則上說,佛化結婚,並不違背佛教的精神,甚至是合乎大乘佛教的宗旨的;從觀感上說,我也贊成佛教徒的青年男女,應該舉行佛化結婚。佛化結婚是佛化家庭的基礎,也是佛化家庭的開始,有了健全的佛化家庭,才有優秀的佛化子女,有了優秀的佛化子女,才有優秀的佛教青年,有了優秀的佛教青年,佛教才會受到社會的尊崇與嚮往,才會將佛教的義理與精神,普遍的散佈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裡去,這也就是大乘佛教的宗旨。
  
  然而,佛化結婚的儀式,也不是沒有人反對的,反對的理由是這於佛制無稽,且有違背佛制的罪嫌,因為十三僧殘的第五條,便是作媒人戒。並以為凡為男女淫事有關的一切活動,出家人都不得參與,今日的佛化婚禮中,卻以比丘為證婚人,所以認為是違背佛制的行為。
  
  的確,佛典之中不可能讓我們找到准許比丘為人證婚的根據,也不可能讓我們找到佛化結婚的例子。
  
  但是,我們所要研究的,是比丘為人證婚,算不算是作媒,能不能構成作媒的罪名?若以小乘律的原則而言,比丘以出離生死為主,並也以導人出離生死為教化的主要動機;婚姻是增長生死的媒介,也是促成淫行的媒介,所以應該遠離這種場合,當亦不得參與其事而成為婚姻的證明人。
  
  比丘做了證婚人,算不算是犯戒?若想找出犯戒的條文根據,也是不可能的事,戒律中也根本沒有這條規定。因為證婚人,只是證明男女雙方的結合為夫婦,除非證婚人,兼任介紹人,才能構成「作媒人」的僧殘罪。如果男女兩方的相識,是由於比丘的介紹,只要介紹之時未存作媒之意,雙方於以後雖然結婚了,比丘也不能構成作媒的罪責。
  
  律中有關比丘可以參與夫婦結合問題的事,只有一項:「若男女先已通,而後離別,還和合。」這不是准許比丘及比丘尼為人證婚,而是准許比丘及比丘尼為「離別」的男女,促成和好如初,使得他們的家庭,不致因了男女鬥家務鬥意氣而破裂。為人證婚一事,自也不得援引這一項的規定。
  
  但我相信:依照比丘及比丘尼戒的幅度來衡量,為人證婚雖說不犯僧殘罪,然亦至少當犯突吉羅罪;若照大乘菩薩行的幅度來衡量,為人證婚,只要目的是善,這一證婚的手段也可變成為善。縱然為人證婚暫有罪,若此證婚的宗旨是為達成佛化社會而至普度眾生的目的,那麼,為了度眾生而自己造罪下地獄,豈不正是菩薩道的精神嗎?問題是在比丘縱然不為俗人證婚,要結婚的男女,還是照樣要結婚。
  
  因此,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若為急求解脫生死的出家人,不要為人證婚。
  
  若為真心實踐菩薩道的出家人,不要為人證婚。
  
  若為既畏生死的罪惡,又願佛化人間的出家人,便有一個折衷的辦法:佛化婚禮中另請俗人做證明人,比丘或比丘尼,於婚禮進行之先,為新郎新娘說法授三皈,而做皈依師。
发表于 2014-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仅是祝福,既不是证婚,也不是介绍,有啥不可以的。和尚给居士祝福,天经地义嘛。
要我祝福,我就说:“以后生个宝宝,送来做小和尚!”
发表于 2014-1-21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突然脑中出现了画面:
新人在戴戒指的时刻和尚说了句:你们的爱恋是和合的临时显现,须牢记无常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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