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103|回复: 48

震惊:福州瑞云寺84岁老法师被野蛮抬走紧急呼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2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独家图片:2013年12月11日上午,瑞云寺新址如临大敌,已被封锁。(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2013年12月11日,福州瑞云寺居士来电话说,早上有大量保安将两位老法师强行抬出瑞云寺。在场信众居士惊恐万分。两位老法师在途中曾经打电话呼救,目前已经失去联系,瑞云寺新址拉上了警戒线,老法师情况不明。
    福州,是全国文明城市,宣称以创建和谐、繁荣文化、秉持廉政、服务大众为担当。然而眼前的这一幕却让全国人民实实在在看到了“文明城市”的真面目。正如经济学博士王伟丽指出的那样:瑞云寺拆迁过程中,政府不但不与你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逼你放弃家园;不但逼你无家可归,还让你无家可归;不但让你无家可归,还让你放弃信仰;不但让你放弃信仰,还让你放弃生命;不但让你放弃生命,还让大众都不再能亲近贤圣、沐法甘霖——这一切以毁灭传统道德伦理为代价,这一切都发生在福州。
    从福州市晋安区民宗局操纵区佛协签订瑞云寺非法拆迁协议,到瑞云寺被强拆,直至今天的野蛮行径,福州市各级领导干部,难道完全熟视无睹,任由这种恶行变本加厉吗?
    瑞云寺法师被强行抬走是严重践踏人权的野蛮行径,是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公然违背。请福州市委市政府立即展开调查,严肃处理当事人,向瑞云寺僧团公开道歉,并按照她们的意愿妥善安置今后的生活。给中国佛教界、给所有关注瑞云寺事件的各界人士一个交代!给福州人民一个交代!
文章来源:凤凰网 http://fo.ifeng.com/news/detail_2013_12/11/32022153_0.shtml

发表于 2013-12-1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佛协就是打着佛祖的旗号捞钱
发表于 2013-12-12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还是要看全面一点,
首先,拆迁的目的是旁边的学校扩建
其次,佛协签署了拆迁协议
三,新寺的建造地址已经选定,住持也去看过,新寺建筑面积比老寺大
四,在此基础上,再补贴70万,其中30万做法会的钱,40万重塑佛像
争端有两个
一个是寺庙提出再重建寺庙基础上另外补偿400万
二,还涉及到新寺谁做住持的问题

我的疑问,400万补偿标准是什么,寺庙要这些钱做什么?
第二个问题,谁做住持啥的,和尚们争个啥?

不做评价,只希望大家全面的看问题
发表于 2013-12-12 2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我无执 发表于 2013-12-12 13:37
这个事情还是要看全面一点,
首先,拆迁的目的是旁边的学校扩建
其次,佛协签署了拆迁协议

一座寺庙400万可以建好?您以为是盖龙王庙啊。现在物价这么贵,工价也高。人家要400万,还是少的。
发表于 2013-12-1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什么用,太平点吧,见怪不怪了
发贴来这也没用,本社区也没有什么中南海的高级首长在
太平点过吧
发表于 2013-12-12 22: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敦珠多吉 发表于 2013-12-12 20:16
一座寺庙400万可以建好?您以为是盖龙王庙啊。现在物价这么贵,工价也高。人家要400万,还是少的。

再重建寺庙基础上另外补偿400万.
发表于 2013-12-12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色特色。淡定淡定~
发表于 2013-12-13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3-12-13 08:05 编辑

現在有技術可以整座移動且不用拆
发表于 2013-12-13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我无执 发表于 2013-12-12 13:37
这个事情还是要看全面一点,
首先,拆迁的目的是旁边的学校扩建
其次,佛协签署了拆迁协议

您这话说的不对,
首先,无论他们拆的目的是盖什么,首先要合法。合法与否是衡量的标准。
其次,佛协签订协议,要知道佛协是没有权利签署这个协议的,拆迁主体不是佛协,寺院也不是归佛协所有。换句话说那是无效协议。佛协签署那个协议首先就是违法。如果是要拆佛协的办公楼,他们才有权利签署。
就像您家里要拆迁,可是街道办事处没经过您同意替您签了拆迁协议。您能接受么?
至于400万的补偿问题,这个数字有待证实,说出这个数字的是此次事件里备受抨击的强拆方,尚未得到被强拆的瑞云寺方面的证实。
即使400万的数字这个要求确实有,那么也属于当事方对拆迁提出的商谈条件,这是需要双方商谈解决的,不是强拆毁佛的理由。
至于谁来做住持的问题,我想知道您对佛制有没有基本的了解。住持本就应该由寺院常住来推选,这是佛制,难道寺院常住对于佛制的坚持也成了诟病他们的口实?
发表于 2013-12-13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合法是對的 否則真正想學佛的都跑到國外了
发表于 2013-12-1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齐美扎西 发表于 2013-12-13 08:21
您这话说的不对,
首先,无论他们拆的目的是盖什么,首先要合法。合法与否是衡量的标准。
其次,佛协签 ...

我还是那句话,和尚争个啥?呵呵
最新的资料,现住持好像还有个妹妹在寺里管钱,寺里善款问题多多
至于寺庙是不是属于佛协,这个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寺庙不可能独立国法之外
400万拆迁费用,这个是什么标准?佛法的标准还是寺庙的标准,谁在寺庙后面操纵这个事情?
瑞云寺现在本身也不是老寺,是解放后重现建的,我觉得所有事情,不要一厢情愿的去看,
多看看各种资料,也许你能看的清楚一些
发表于 2013-12-15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3-12-15 02:00 编辑

以前聽人說:往哪里跑?跑得了和尚 跑不了廟
現在廟都跑(不見)了 和尚不跑還真不行 問題是要跑去哪里?
发表于 2013-12-1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齐美扎西 于 2013-12-15 09:04 编辑
无我无执 发表于 2013-12-14 23:13
我还是那句话,和尚争个啥?呵呵
最新的资料,现住持好像还有个妹妹在寺里管钱,寺里善款问题多多
至于 ...

和尚难道不该坚持自己的信仰?面对这种践踏佛教规制,毁佛驱僧的行为和尚不该争?如果和尚不该争那谁该争?还是根本就不争,爱拆多少拆多少,所有寺院拆光了也不说一句话?明天找个基督徒或者穆斯林来领导佛教你争不争?后天禁止佛教信仰,你争不争?
您这“主持妹妹管钱”,“寺里善款问题多多”的“最新资料”出处是哪里?又是那些驱僧夺寺,野蛮砸毁佛像的人所说吧?
寺庙是不是完全属于佛协,这个当然不是您说了算,相关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寺院属于独立法人,寺院财产的处理佛协的意见是必须条件,而做为法定代表人的僧团意见才是主导条件,换句话说寺院财产处理必须经过佛协同意,而即使佛协同意,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寺院不同意,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佛协单方面签署所谓的拆迁协议,根本就是违法的。您也是佛教徒,佛协有没有权利不征得您的同意就可以处理您的财产?
还是那句话,400万的拆迁费用一说,来自强拆方,并未得到证实,而且即使有这个事情,那么也是被拆迁方提出的拆迁条件,是需要协商解决的,不是某些不具备资格的人违法签署拆迁协议的理由。难道一方提出的条件另一方不能或者不愿意去满足,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野蛮强拆?如果您家里也面临拆迁,而您认为合理的条件对方也不愿意满足您,那么他们是否也应该把您全家人赶出您的家,拆掉您的房子?
瑞云寺是不是老寺那都是苍白无力的借口,瑞云寺作为合法开放的宗教场所,合法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即使是昨天才建成,寺院财产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是有些事不要一厢情愿的去看,是所有的事都要合法,多研究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才不会想当然的把天怒人怨的违法行为当成应该被理解的举动。
发表于 2013-12-15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齐美扎西 于 2013-12-15 13:07 编辑
无我无执 发表于 2013-12-14 23:13
我还是那句话,和尚争个啥?呵呵
最新的资料,现住持好像还有个妹妹在寺里管钱,寺里善款问题多多
至于 ...

这里说下您所说寺院方提出的400万的拆迁费标准,在2012年,同样是在晋安区一宗拆迁纠纷中,晋安区委区政府在公开给出的回复中说明,临街的门面建筑补偿款是25462元每平米,而当时即使是“就地就近过渡回迁安置的安置房计价标准为均价6172元/平方米”,这个标准是晋安区制定的,不是佛教的标准,更不是寺院的标准。瑞云寺占地面积560余平方米,请注意560是占地面积不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870平方米。如果您手边有计算器的话,您可以算一下,即使按照2012年的补偿标准,即使按照就地就近过渡安置的补偿6172元每平米,即使只算占地面积,不算建筑面积,这笔补偿款应该是多少??如果您不愿意算,那么我来告诉您,仅仅按占地面积算,拆迁补偿款就已经达到350万元,换句话说,仅仅是地皮补偿款就已经是350万元了,按建筑面积算,又是多少??而这仅仅是2012年的最低补偿标准。在当地区佛协与拆迁方签订了所谓的拆迁协议后,区佛协账户内由拆迁方打入75万元,请注意是打入了区佛协的账户,在事情闹到媒体造成影响之前区佛协也没有声明已经领取了这75万元。后期事情闹大被迫承认自己签署了拆迁协议,被追问补偿款下落时才说已经进入自己的账户,再被追问这笔钱为什么被打入到区佛协账户而不是被拆迁的瑞云寺时他们给出的答复是瑞云寺没有对公账户,以后要“再根据瑞云寺申请使用情况,我们及时把钱拨给寺院”,可是瑞云寺早在2012年就已经开设了对公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而且这是瑞云寺的补偿款,为什么要“再根据瑞云寺申请使用情况”再由“及时把钱拨给寺院”???您总是说“要全面看问题”,可是不知道诸如按拆迁方所定标准应得补偿款和实际补偿款的巨大差距您是否看到?本应属于寺院方的补偿款莫名其妙的进了区佛协的账户您是否看到?本应归属寺院方的补偿款,却要由区佛协“再根据瑞云寺申请使用情况,我们及时把钱拨给寺院”这种莫名其妙的情况您是否看到?
发表于 2013-12-15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3-12-15 12:54 编辑

其實也不一定拆 雙方講好 把寺院和學校合在一起 當然也是可以規劃為佛教中小學 這也很好很吉祥
國外很多也是這樣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7 01:23 , Processed in 0.04479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