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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学上的两个超级难题(色拉寺一等拉然巴格西降巴洛西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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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格西降巴洛西讲稿增加部分

现在我来说说这里的两个难点。
论文的主体己经说完了。现用这个机会来向各位学者阐述一下这里的两个疑难点,欢迎大家讨论。

第一个疑问是:获得律仪的方式,以及所谓”律仪相续”中”相续”的迁移方式。

这里所谓”律仪”,共许有表色和无表色两种。

对此,各宗有不同的观点。经部承许律仪的体性为”断除”之善思。唯识宗则承许为”断除”之思及其种子。自续派承许为”守护”之思。应成派与毗婆沙宗则都承许为色,二者相同,这在《中论大疏》中很清楚。

现在,关于这个问题,虽然如律部大论承许律仪为色,但关于有无”律仪相续”,则有许多付论。把什么算作是相续,难以定论。对此,虽然关于”律仪相续”从何而来在藏地有许多说法,但由于时间关系,难以展幵。在此给大家介绍关于”律仪相续”的难点。

这里有三个问题:当传戒的亲教师等的”律仪相续”传授给弟子时,是师长律仪的实质相续传给了弟子,还是同类相续,还是既非实质、又非同类?

1、如果是实质相续,则略有难处。由于亲教师等和受戒者是不同的相续,则需要一种一一相续之间实质相续的传递方式,这样一来,不同相续的心识就成了不同相续的心识的近取因。这是不可能的。不同相续的无表色也不能作近取因。特别是,如果心识的相续在补特伽罗之间互相迁移,则会成为两个补特伽罗为同一相续。

2、如果是同类相续迁移,由于必须是相续迁移,则无法回避第一种过失。并且,如果仅仅是同类,则补特伽罗互相都有,那么律仪的相续岂非毫无利益?

3、不是实质相续的迁移方式,在任何论典中都未明示。因此,《律经日光疏》中说:

若如此,得戒是通过授受的方式得戒,还是通过复诵的方式得戒?答:是通过复诵的方式得戒(因为是通过正说而生,如同从一灯生起千百盏灯),而不是通过授受。如《疏》中说:”并不像授受一样,律仪观待于心故。”

假如不是这样,弟子获得律仪时,授者处就没有律仪了。如《疏》中说:”近事、勤策、比丘律仪是各别故。”应当这样现察律仪相续的安立方式。

如此,如果是通过复诵仪轨而得戒,那么传授律仪者自己是否必须有律仪?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并不需要传授律仪的亲教师及七证师有律仪,因为得到律仪是通过”想”而生起的,并不观待于这些传戒者有没有律仪。这很难承许。但如果不承认通过”想”获得律仪,那么这是否是名言共许,又将成为一个难题。如《律经日光疏·下》中说:

无论【亲教师及七尊证】等是否具备律仪,如果【把他们】想成”具备律仪”,那么就羯磨可从”想分”成办。《具光释》中说一仅此对于成办羯磨者,也可以此类推。又说:

对僧众而言也有这个问题。是名言共许同理故。

这里的密义也如此解释。关于这个问题,《律摄颂》说:
第二于授及受者,所缘及想二中初,亲教、尊证虽无律,想具亦成。《具光》云:律说应为名言许,若必于想加观察,则不能成;生未生,凡庸、神通不达故。
又说:
无有屏教、亲教师,或由在家做亲教,由今仪轨生律仪,然知、不乐,更名非。

对在家人做亲教师而生起律仪的说法,疑问很大,必须观察。

第二个疑问,关于堕罪的体性。

总体而言,关于别解脱戒的体性,轨范师世亲说:”唯初表无表。”就足说有”表色”和”无表色’’两种。《释》对此的解释也基本相同。不过,关于必须将律仪安立为色的理由,正如冲流的洪水与防护的水堤都是色一样,所断的堕是色,那么防护的律仪也必须是色。如一切智错那瓦的《律经日光疏》说:

比丘之断所断有法,是由色断所断,能断律仪是色故。若许,邇过产生”我是比丘故,不能作此恶行”的想法而断除恶行,又如何解释?
答:如《律三百颂》说:”勤策修筑戒禁之塘”,就如同修筑断外在所断(洪水)的堤一样,承许由色断除所断。由心断除只是它的助伴。

这里,堕罪是色的理由,即:堕罪在此处被理解为身、语之七断,因此,堕罪必须是身、语随一之色。对此最大的疑问是,如《错那瓦律经疏》所说

不能从自已的体性方面引发不悦意异熟果的堕罪是遮罪。

就是说,纯粹是遮罪的堕罪,体为无记。另外,《错那瓦律经疏》明确说:

一切堕罪都是罪不善法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与怫经中所说”无记堕罪”相违。因此.堕罪中显然是有无记法的。

举例而言,阿罗汉相续中有”实说上人法”之堕罪,如律部诸大论中所说。实说阿罗汉的堕罪,除了阿罗汉本身以外,没有别人可以犯。因此,阿罗汉也能生起堕罪。

另外,比如”持衣齐十日”的堕罪也肯定有。它不是身语表的分位,即使在意识不现起的状态中也会生起,由理可成,因此它只能是无表色,不能是别的色。而它既不能是善,也不能是不善,就只能是无记,因为承许堕罪无善,而阿罗汉相续中无有不善,己断除一切烦恼故。

然而,堕罪【作为无表色】,能是无记吗?《俱舍论颂》第一品说:”随流净不净”。《俱舍论王子疏》中也说:
所谓”净不净”,理解为”唯是善及不善”,換言之,即”没有无记”。因此,于眼等也应明了。这些引文十分明确地表明:无表色唯有善和不善。

第四品中说:”无表记【无有无记】。”

《俱舍论王子疏》中说:

“无表记【无有无记】”说的是无表色只有善和不善。这里,前后文中颂、释一:者都明确地说无表色必定只能是善或不善。

因此,说”堕罪中有无记”是谁的宗轨?二者不相违必有能立及其依据。

谨呈此题,问学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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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习一下。
发表于 2013-11-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6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6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13-11-2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学习资料下载后好好演戏
发表于 2013-11-2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研习
发表于 2013-11-20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下载了,有时间慢慢学习,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13-11-2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是降巴西洛吧~汉意文殊智,以前有位法友有缘出家了,上师专门赐予他如是之法名,愿这法友也能持戒定慧行佛子之行,当来智慧增盛如满月;-)
发表于 2013-11-22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small2 发表于 2013-11-22 21:20
应是降巴西洛吧~汉意文殊智,以前有位法友有缘出家了,上师专门赐予他如是之法名,愿这法友也能持戒定慧行佛 ...

不是,是降巴洛西。
目前闻名印藏大寺各大学院的一等拉然巴格西。学问一级棒,人也很谦虚。讲五部大论,尤其是释量论和现观金鬘疏堪称一绝。许多学僧未睹其面,也听过他讲课的录音。
发表于 2018-4-8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礼进 发表于 2013-11-22 22:51
不是,是降巴洛西。
目前闻名印藏大寺各大学院的一等拉然巴格西。学问一级棒,人也很谦虚。讲五部大论, ...

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18-4-8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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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6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年了,不知这个难题有解答了吗?
发表于 2023-6-1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吟 于 2023-6-17 09:28 编辑

第一个问题,首先应成与毗婆沙宗都承许律仪的体性为色,但承许为无表色,而非有表色,在应成与毗婆沙宗看来,无表色也是真正的色法。

色法的相续,是依于缘起,但不存在迁移的问题,因为没有能够迁移的主体,而所谓色及其相续皆唯名言安立而已。

所以,律仪相续与业相续,是一个道理。业相续是自类相续,或者说是实质相续,但业也有个业与共业,除了个体自身造作所产生的业以外,也有个体过去世的善不善业的习性,也会被外在各种环境因素所影响,但无论怎么说,其因是无明。

如果说业是因无明而造作,那么律仪则是因明而随行,那明什么呢?明法。

“律仪”并不能单独与“法”区别来观待,这里的“法”指的是佛法,法与律仪,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所以,律仪的传承不能被理解为其自身的相续迁移,而应被理解为是否为依于法的信解,和于世出世间所遵循的愿行。

法,没有迁移的问题,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律仪,同样也没有迁移的问题,唯是法随法行而已。

诸论教中早已明示:别解脱名法,别解脱律仪名随法;又身律仪语律仪命清净,名法。受持此法,名随法。佛弟子众、于此中行;名法随法行。
发表于 2023-6-18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传法、传戒,都是依师而得,这个所得到的戒法到底是怎么由他人到自身而传来的,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关于遮罪之戒的体性,又是无表色,又为何是无记,如不饮酒之类,也很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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