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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国家规定不许藏区的上师来汉地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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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位湖南的师兄对我说过,藏地的上师去他们那里的汉族寺院传法,被当地的出家人举报了。由此联想到,上师来汉地各城市进行佛事活动都安排在郊区,是不是就是怕国家有关部门管?
我后来在网上看到国家的确有禁止藏地上师来汉地进行宗教活动的规定。这是不是真的?
发表于 2013-6-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齐美扎西 发表于 2013-6-22 10:14
班禅大师也不可以随意离京的,需要报批,才可以

我要出門也幾乎都有跟爸媽講耶
ps:只有偷溜過幾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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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來是否具足弟子相的條件,除了經論所講的之外,自己還要額外加上"与当地宗教部门的关系好"這一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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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机处和理藩院有口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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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安人员是來保護藏地师父的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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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我也听过,一举报了相当麻烦的~~真要抓去的~~去年五明一著名上师,私下被请东北了被举报了马上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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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lhgw 发表于 2013-5-28 21:29
也不是一棍子打死,一般情况下中宣部认可爱国爱教的,已经登记的藏族出家人可以在汉传法。当然也不能大张旗 ...

既然中国佛教协会包括汉传和藏传,藏传汉或汉传藏就是佛教界内部的事了。佛教界内部传教是符合法律的,为什么不让大张旗鼓地做?佛教界内部交流怎么成了需要恩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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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原则,很简单,那就是不能与我党争夺革命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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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1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借口总是有的,不过有时候对于比较知名的上师的汉地非传法讲座一般都开只眼闭只眼,把听众身份证登记,旁听一下就是。人多聚会都要受控,因此地下基督教会用他们特有的模式在乡村极大的发展起来。他们不受三自会管,在发展上隐蔽性和利益性因此以后就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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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局就没有公开解释过吗?难道从来就不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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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披发头陀 发表于 2013-5-26 09:08
一般通过两种手段阻止,1、各地寺庙有当地宗教局打过招呼,不允许随便接待藏区出家人;2、不在寺庙传法,则 ...

好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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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國家自己認定的BC也不行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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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是“内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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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6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则,现在藏地师父来汉地化缘颇多。二则,藏地汉地文化有差异。汉地法师住寺院,藏地师父来汉地,只有住宾馆或者居士家里。宾馆是连网的,可能会举报
发表于 2013-5-2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法如幻 于 2013-5-26 08:39 编辑

师兄说的应该是这个吧,《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

但这只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地方性规章,效力不能及于全国,只能在本区域内发生效力。


行政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称为部门行政规章,其余的称为地方行政规章。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 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这是当年的新闻:
《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的制定,在坚持符合国家宪法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符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总体原则下,注重吸收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意见,反映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的原则,是长期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结果。《办法》共五章56条,涉及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大多是结合西藏实际情况,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细化,具有浓郁的西藏特色。《办法》以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为目的,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举行宗教活动、出版宗教书刊、开展对外交往活动等方面的权利,以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并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藏的要求,规范了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同时,《办法》也明确了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要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发表于 2013-5-26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法如幻 于 2013-5-26 09:14 编辑

西藏办法和宗教条例都提到一个词:大型宗教活动

中型小型的不在其列。

西藏的办法对四川和青海无效,且在西藏以外的中小型宗教活动,只要不违法,单纯宗教内容,其它区域也无权干涉,
发表于 2013-5-2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开发票——不是一般的混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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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披发头陀 发表于 2013-5-26 09:08
一般通过两种手段阻止,1、各地寺庙有当地宗教局打过招呼,不允许随便接待藏区出家人;2、不在寺庙传法,则 ...

为什么汉地寺院不许接待藏地出家人?他们说理由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ckm0012001 发表于 2013-5-26 08:13
一则,现在藏地师父来汉地化缘颇多。二则,藏地汉地文化有差异。汉地法师住寺院,藏地师父来汉地,只有住宾 ...

藏地师父为什么不能来汉地化缘?藏地师父为什么不能住汉地的宾馆?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南 发表于 2013-5-26 02:02
那國家自己認定的BC也不行嗎?..呵呵

BC是什么?
发表于 2013-5-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

生活在中国,各种接轨或特色的规定还少呀,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法如幻 发表于 2013-5-26 11:15
为什么?

生活在中国,各种接轨或特色的规定还少呀,

我要的是官方的说法。他们就不说理由吗?
发表于 2013-5-2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BC 应该是班禅
发表于 2013-5-2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你不是刚毕业才进社会的那种吧,还官方理由,你非要问的话,去问问那些当官的吧,作为公民,你是有知情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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