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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心法如幻 于 2013-3-28 22:21 编辑
倍受争议的中国云南牟定县打狗风暴结束后,山东济宁市又宣布将宰杀被发现狂犬病地区方圆3英里之内的所有狗只。在过去的两年中,济宁市共有16人死于狂犬病。据美联社报道,当局没有表示打狗风暴将何时以及用何种方式开始。济宁市目前共有50万只狗。
从牟定县打狗风暴开始,这一消息即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关注。包括美国有线电视网,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美国广播电视网,美联社、英国BBC、洛杉矶时报、华盛顿邮报、今日美国、英国信报等在内的西方媒体皆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
洛杉矶时报报道,今年是中国的狗年,而属狗在中国人眼中是吉利的,无数中国年轻夫妇都选择在狗年生下小孩,以求为子女带来好运。但是,在中国,狗并不一直被当作人类最好的朋友来对待。美国广播公司(ABC)报道,中国云南省牟定县在3名居民死于狂犬病后掀起「打狗风暴」,将近5万只狗被捕杀,牟定县全县只有几只军队和公安圈养的狗逃过一劫。
美联社报道,打狗队将狗从主人处逮住,当场打死。另外一些打狗队在晚上潜入村间,故意弄出响声,引狗叫,然后蜂拥而入,将狗打死。在牟定的街头和乡村,随处都能看到追狗的情景。以之相伴的是凄惨的狗叫声,而当局补偿狗主人每只狗63美分作为赔偿。这一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的争论。许多中国法律学者以及动物权利保护者谴责这一行为残酷血腥。世界卫生组织的官员则表示,重点更多地应该被放在预防上。
洛杉矶时报指出,在中国,狗被当作宠物是新生事物。在共产党统治的初期,狗和猫基本上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消失,当时它们被当作中产阶级享受主义的象徵,为人们所不耻。但是,自从20年前中国进行资本主义式的改革以来,狗逐渐在一个日益分化的社会中成为地位的象徵。如今,北京有超过40万只登记注册的狗。
即便如此,当局仍经常突袭式对狗进行捕杀,理由是狗的数量对城市居住环境而言明显是太多了。动物保护主义者表示,除了一些保护濒危物种的条例,事实上,中国并没有保护动物的法律。同时,对狂犬病预防的教育非常薄弱,死于狂犬病的人数每年都在上升。
美联社的报道指出,近年来,中国疯狗病病例不断上升。根据中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提供的数据,2004年,总计有2651人死于这一疾病。专家将病例的上升部分归结于圈养狗只数量的上升。在农村地区,70%的家庭都养有狗只。据中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表示,只有3%的中国狗只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宠物在中国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中国政府必须以理性和人道的方式来对这一现象进行管理,国际动物福利基金北京办事处主任何杰夫(Jeff He,音译)在一封寄给牟定县政府的抗议信中表示。这种极端的行为只能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
牟定县居民在接受洛杉矶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场屠杀是非常随意的。牟定县大约有6千只注射了疫苗的狗也被宰杀了,即使它们传播疾病的机率非常小。在宰杀开始之前,有些狗主人被告知,他们被当局告知,如果他们在7月27日之前不把自己的狗杀掉,这些狗将会被活埋,所以很多村民在打狗队来之前把自己的狗吊死。
美联社报道,这一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的争论。许多中国法律学者以及动物权利保护者谴责这一行为残酷血腥。世界卫生组织的官员则表示,重点更多地应该被放在预防上。
捕杀这些狗显示了政府官员在预防疯狗病上的失职,中国政法委员会属下的刊物法制日报发表社论指出。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达珊(Francette Dusan)表示,对疯狗病有效的控制需要卫生官员、当地政府以及民众的共同努力。其中一位网友在新华网上发言表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还公开表示,中国不存在大规模组织打狗队打狗的问题。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演进和公众观念的变化,「打狗」已经不再是政府鼓励的治理模式。然而,牟定县强力推行「打狗风暴」,反映出政府治理中存在「智慧危机」。据当地群众说,「打狗已经成为政治任务了」。难道为完成「政治任务」,政府就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吗?政府治理公共问题,本应依据当时当地的特殊情势,寻找解决问题的多种可能选择。从「打狗风暴」出台之后公众的反应中可以看出,当地政府管理者似乎缺乏妥善解决问题的智慧。这位网友指出,「打狗风暴」的发起者迷信严刑重罚的有效性,而忽视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迷信老办法老规则的效力,而忽视时代的变迁与人们意识的变化;总是迷信用一种方法就可以万事大吉,而忽视情况的复杂性与选择的多样性。且不说如此出台的政策能否真正解决问题,至少公众的置疑与不满就已经使政策的效用和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
检察官杨涛在信息时报发表文章指出,在这场打狗运动中,最蔚为壮观的是,牟定县的国家机关全员参战,县政府专门抽调公、检、法、司及政府人员成立了打狗队,队长由县公安局长亲自担任。
被打的狗绝大多数都是有主的狗,也就是意味着这些狗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各国宪法都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即「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千军万马不能进」。从这个角度讲,将公安、检察、法院的人员抽调到打狗队,必将损害公民公正地寻求司法保护,堵塞公民合法救济的途径。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决者,其公信力来自于不能介入到利益冲突的任何一方,成为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与自身裁决职能相违背的其他职能。法官、检察官成为打狗队员,法官成为了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冲突的一方,那么司法公正和中立何从谈起?
一名网友在光明网上发表文章指出,政府制定此政策,看似以人为本,因为狗咬死咬伤了几个人,且流浪狗已成为社会问题。为了市民的安全考虑,从严从速处理,让狗患短期消失,打狗不失为一个最省力又最简单的办法──站到问题的对立面给予强硬的回击。但他们忽视了事情的另一面:这样治标不治本,伤神伤身,短时间的清静可能带来长时间的隐痛。他表示,从法律角度上看,这种打狗行动的合法性让人质疑。这些狗是狗主人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无权未经许可,不经司法程序剥夺他人的私有财产。而就报道来看,全国很多地方的打狗行动,都是采取上街看到狗就捧杀的方式,就是对狗主人私有财产的粗暴剥夺。更何况,对很多狗主人来说,狗不仅仅是私有财产,更是他们有生命的夥伴和家庭成员。
简单的致死处理,是懒政,是领导头脑简单的产物。那甚至都说不上是行政行为,而是在虐杀动物。广州在经历打狗后,也意识到这点,而开始重点针对非法销售、诊治犬只,豢养大型犬只,违规遛狗和不按规定进行犬只免疫等四种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这位网友最后指出,要是狗能选择出生的话,它不会选择在中国。如果一些外国的狗知道它们在中国的同胞正遭此厄运,它们会多么庆幸自己生在国外。因为在它们那里,虐待动物都已经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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