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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受一定是善业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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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如,某人是虐待狂,他虐待别人的时候内心感到很快乐。
他的这种快乐,其近取因,大概是某种善业(是吗?算是吧)
但是这个快乐的直接因(直接因的定义是直接能生),是他虐待别人的行为。也就是说,此快乐是虐待他人这个恶业的直接果。
同时,恶业也是此快乐的俱生缘。
那么无论如何,这个快乐,都是这个恶业的果。至于这个恶业的近取果是痛苦,那是将来的事情了。
如此,乐受就不一定纯然是善业的果,而可以是黑白业两者的果。
也正因为恶业有时候可以生乐受,所以有的恶行才很难断除。

以上的说法,有错吗?
发表于 2011-3-3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慧灯元照 于 2011-3-31 11:10 发表
比如,某人是虐待狂,他虐待别人的时候内心感到很快乐。
他的这种快乐,其近取因,大概是某种善业(是吗?算是吧)
但是这个快乐的直接因(直接因的定义是直接能生),是他虐待别人的行为。也就是说,此快乐是虐待 ...


也许其实这个快乐只是正好在虐待之后发生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的还有:抢银行发财;强奸妇女生乐受……等等
发表于 2011-3-3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那厮没有烦恼和愚痴,不会从虐待得到快乐。
所以,说某业必得某果,其苦受乐受是否也需要观待于受业者的烦恼情状?
发表于 2011-3-3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有乐报等是极隐蔽境,唯有依佛陀圣言量仰信了。至于说认为抢银行和作恶是获得财富和乐受的直接因,是由于被无明覆盖导致的错误认知。就像普通人认为人类新生命诞生的直接因就是父母的精血,而非过去续流的心识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善生乐受不是极隐蔽境。只有何时何地作何善业生何乐受才是极隐蔽境。
父精母血确实是人身体的直接因并且是近取因。
直接因可以有非常多种,它与近取因是四句的关系。
发表于 2011-3-3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这种快乐,其近取因,大概是某种善业(是吗?算是吧)

他的这种快乐应该是因为无明的原因,没有认识到这种乐受的生起、持续不过是行苦吧
发表于 2011-3-31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似的例子如吃肉,可以吃的很快乐,同时造恶业。

其实法师举的例子不如来个更极端的,如受虐狂,由痛苦能产生快乐,感觉这个比较特殊。
用因果应该怎么解释呢?
发表于 2011-3-31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慧灯元照 于 2011-3-31 12:29 发表
善生乐受不是极隐蔽境。只有何时何地作何善业生何乐受才是极隐蔽境。


似乎看到有两种观点,有的说“善生乐受”就是极隐蔽境,这就没啥好说了,只能相信;而有的如你所说,认为原则上的“善生乐受”是一般隐蔽境,只有何时何地作何善业生何乐受才是极隐蔽境。但对于后一种观点,我一直没有看到更具体的解释,如果这个是一般隐蔽境,那么认识它的事势因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饶唯色 于 2011-3-31 13:15 发表


似乎看到有两种观点,有的说“善生乐受”就是极隐蔽境,这就没啥好说了,只能相信;而有的如你所说,认为原则上的“善生乐受”是一般隐蔽境,只有何时何地作何善业生何乐受才是极隐蔽境。但对于后一种观点,我一 ...


比如世间能现量见到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第三 于 2011-3-31 12:54 发表
他的这种快乐,其近取因,大概是某种善业(是吗?算是吧)

他的这种快乐应该是因为无明的原因,没有认识到这种乐受的生起、持续不过是行苦吧


无明唯是无记,不生苦乐异熟。
有漏乐受也是行苦所摄。
发表于 2011-3-31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这些现量能作为事势因的话,那你这个主题还要提问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饶唯色 于 2011-3-31 13:24 发表
啊?这些现量能作为事势因的话,那你这个主题还要提问吗?


没有仔细看你的话。
施得受用戒生善,你说这是稍隐蔽境,理由呢?

[ 本帖最后由 慧灯元照 于 2011-3-31 13:32 编辑 ]
发表于 2011-3-3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有乐报不是极隐蔽境吗?好象毛尔盖大师的《因明入门》里面说是极隐蔽境。善有乐报,难道有圣言量以外的正因吗?是什么?
发表于 2011-3-31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举例子只是表面现象
乐受,只能是往昔善业所造的果。而今时,彼以恶业缘此过去善因之果,虽然引发过去福业成熟乐受,但所造恶业必将于后时引发恶果。
这个道理和那些具有很大能力杀生的有情的道理是一样的。他们虽然有力量,但错误认知力量的来源,故而根据这个力量无端造杀业。

如果:如楼主假定,认为乐受的近取因是某些烦恼行相。那么根本就坏掉了因果法则。烦恼行相能给人乐受,本来就是错误认知,但如果将此错误认知放大,那只是烦恼加重的表现。如楼主所举例,彼烦恼行为的参与者本来是痛苦的,或者短暂乐受旋即痛苦的;而观看者只是看到了其中短暂乐受的一面,而因为自己无知不能全面看待问题,在认知当下有错误截取并忽略痛苦那一面。这在世俗道德观念中的全面认知也是极易破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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