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開始討論女性在佛教的地位之前,首先要瞭解二千五百年前,佛陀在世時中印度摩揭陀國的社會情況,除非我們回顧那個環境,否則將落入一個陷阱──以二十世紀末美國加州的眼光,不公平地評斷佛陀對女性所做的決定。佛陀在世時,印度女性的定義是跟隨男性而立,一個女子是女兒、妻子或母親,尤其是兒子的母親。她和男性的關係,賦予她在團體裡的地位。即使在今日的印度,如果女子不履行這些女性角色,就會被視為沒有用的人。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印度女性經常急著結婚生子的原因,這是早年印度的法典,所謂的「摩奴法典」(The Law of Manu,譯註:印度婆羅門教的法典,自古以來已成為印度人生活規範的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