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885|回复: 11

杂七杂八地一些问题:金刚结,亡者,附体等等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同修,念珠要一圈全部掐完吗?比如有时候掐到某个数字后没有再继续,这样是否如法?用过的念珠能否送人?


金刚结:带上能否自行解下?想带再带?带过了能否送人?

亡者:汉地给亡者烧纸钱的做法是否如法呢?
      网上很多居士等非出家人给做超度,也有居士自行给自个亲人 超度,这样会有效果吗?

菜菜鸟的问题,让各位见笑了!
:loveliness:
 楼主| 发表于 2011-2-1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2-1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排队等答案
这几个问题之前还真没注意过
不过念珠上有卡扣计数器
念到哪里临时有事就用卡扣卡上就行了
发表于 2011-2-1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你的功课数量是100遍,那当然要全部掐完,如果你的功课数量只有7、21、49遍,那就只用到相应的念珠颗数。念珠是自己修行的日常工具,一般没必要送人吧。
另,正好主论坛有“祈竹活佛历来有关念珠的开示”贴,速去学习。

2.金刚结习惯上也是戴在身上没事不必解下来,如果常常要拿下来,也可以放在随身兜里或者随身包里而不必戴在身上,一般送人都是用自己没戴过的新的。

3.烧纸钱没什么如法不如法,这不是佛教传统,是汉地民俗,作为佛教徒,给亡者念经回向就行了,纸钱对亡者没什么利益。
另外超度的话,一般人是没这个能力的,有人亡故,可以把自己每天做的功课回向给亡者,也可以为亡者出资供养三宝、造塔修寺、请僧众念经超度,不必相信网上居士所谓的超度。

[ 本帖最后由 siyun 于 2011-2-17 11:12 编辑 ]
发表于 2011-2-1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超度”,要看是否如法,如法的诵经、放生、供养、布施等具有清净功德,如能如法回向,这样对亡者肯定是会有利益的。
没有规定只能出家人“超度”亡者,只是由于出家人有清净的戒律,一般做这些事比普通在家人功德力大而已。
发表于 2011-2-17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似乎我们对于超度的概念不一样。我所指的超度,是指专门依靠某位本尊而修的度亡仪轨,例如《至尊瑜伽母迁识法·大悲钩》。
再者,楼主问的是“网上很多居士……会有效果吗?”
有能力的居士当然也能超度,从这个角度讲,超度并不限于僧人的专利。但是我想,要达到超度的效果,不是一般人、普通居士念念经回向一下就能成办的吧,依靠僧团念经修法,被超度的几率应该比较大吧。我印象里,似乎只有获得生起次第的成就,超度才会有效果——至少亡者真的脱离恶趣。
楼上也说,正是因为“出家人有清净的戒律,一般做这些事比普通在家人功德力大”,所以请僧人念经和自己念经的效果,当然不会一样。另印象中,佛也说过,由于僧人具备戒律,所以念经等功德要比白衣大500倍。扯远了。

[ 本帖最后由 siyun 于 2011-2-17 15:24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师兄的回答,解惑了!:lol
发表于 2011-2-18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如果觉得和某人很有缘分,另外自己的念珠也可以舍得割爱,那你送送也无妨的.

金刚结带在身上是有加持力的.除非你把它烧了,就没有加持力了,放在嘎乌合里面带胸间就是了.送人最好是没有用过的,

超度这个怎么说呢,做任何善事为某个去世的人都有用处,十法界不离一念心.多少用处都有点..最好请僧众念经超度为好
发表于 2011-2-18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念珠,没有卡扣,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怪我,有很多佛珠,每条都感觉很新鲜,都拿来用用,以为没讲究的。

金刚结我以为和一些圣物一样,佩戴了就有讲究,睡觉什么的要摘下来,后来听菲迷们说,天后手上戴的红绳子带了不能脱,直到自动脱落为止。所以才有此一问。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念珠也没有卡扣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念珠的问题是有时候拿念珠念念,中间有事不能继续了,之后可能就是一整天都在忙别的,直到晚课时候才又重新拿起念珠,我是担心这样没有掐完念珠不如法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5 00:09 , Processed in 0.033530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