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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观初品·地资粮·初地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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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资粮讲到初地的十种修治,颂文为(法尊法师译本):


由十种修治 当能得初地 意乐饶益事 有情平等心
能舍近善友 求正法所缘 常发出家心 爱乐见佛身
开阐正法教 谛语为第十 彼性不可得 当知名修治


  《明义释》是这样划分的(宗根法师译本,编号是我加的):


如其次第,所谓:(1)于一切所依无曲戾意乐,(2)为于自他所须作饶益性,(3)一心专注一切有情,(4)遍舍一切所有,(5)于善知识承事欢喜,(6)希求三乘所有正法所缘,(7)不乐住于居家处所,(8)乐欲希求无上佛身,(9)敷演正法,(10)说谛实语。


《心要庄严疏》、任老编译的色拉杰尊巴的《集释》等的划分与此一致。我们把它称为“划分一”。
  但是这种划分与能海上师的划分很不一样。首先是颂文的翻译就不一样:


全修治十种,初地得成就,净胜意二利,诸有情平等,
全施能依止,乐正法所缘,心常欲出家,于佛身欢喜,
阐教破骄诚,爱乐此十法,自性无所缘,修治地应知。


  这里关涉到义理的差别主要有三处:
  ①“净胜意二利”,“净”、“胜”、“二”原文都是没有的。梵文原作āśayo hitavastutvaṃ,藏译为bsam dang phan pa'i dngos nyid dang,这与法尊法师译本的“意乐饶益事”完全对应,丝毫不差。
  ②“阐教破骄诚,爱乐此十法”,梵文原作dharmasya deśanā satyaṃ daśamaṃ vākyam iṣyate,藏译为chos ston pa dang bden pa yi|| tshig ni bcu pa yin par 'dod||首先,这里没有“破骄”一词。其次,“爱乐此十法”是统摄整个十项修治的,但是梵文daśamaṃ藏文bcu pa都是序数词“第十”,而不是基数词“十”。而且原文中的vākyam/tshig在这里没有被译出来。照原文直译应为“第十,爱乐谛语。”显然,法尊法师的“(开阐正法教,)谛语为第十”要更为准确。
  ③“自性无所缘”,法尊法师译为“彼性不可得”。藏文为'di dag rang bzhin mi dmigs pas,这里mi dmigs pa看似是“无所缘”,其实梵文原文是anupalabhya(无所得)。法尊法师的译文是完全准确的。而且说来“无所缘”应该是dmigs med pa,而不是mi dmigs pa
能海上师在《五字真言讲记》中对这十种修治的划分,是把“意乐饶益事(净胜意二利)”给算作一个,而把颂文中的“破骄”单独算一个。敏公上师《十地颂讲记》从之。即:


(1)净胜意二利,(2)诸有情平等,(3)全施,(4)能依止,(5)乐正法所缘,(6)心常欲出家,(7)于佛身欢喜,(8)阐教,(9)破骄,(10)诚。


我们把它称为“划分二”。注意,“(9)破骄”在现观原文里其实是没有的。
  那么能海上师真的是完全搞错了吗?也不是。汉译《大般若经》第一会里头有详述十地的一段。其中初地为:


善現!菩薩摩訶薩住初極喜地時,應善修治十種勝業。何等為十?一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淨勝意樂業,勝意樂事不可得故。二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一切有情平等心業,一切有情不可得故。三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布施業,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不可得故。四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親近善友業,善友、惡友無二相故。五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求法業,諸所求法不可得故。六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常樂出家業,所棄捨家不可得故。七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愛樂佛身業,諸相隨好不可得故。八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開闡法教業,所分別法不可得故。九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破憍慢業,諸興盛法不可得故。十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恒諦語業,一切語性不可得故。


  下文还有对这十种修治的一一阐述。《十地颂讲记》全文引之。这与划分二是完全一样的:第一相当于划分一中的第一和第二,第九“破骄”是划分一中没有的。另外,“净胜意”的译法,显然也是取自这里第一的“淨勝意樂業”。能海上师显然是本着这一段经文翻译《根本颂》的,所以看起来会与现观根本颂的原文不一致。
  现在好了,有两种划分。任老的编译的《集释》把这段经文原封不动地引了下来,是划分二;但后面色拉杰尊巴配合颂文解释时,却又是划分一。不一致。能海上师翻译的《根本颂》和《五字真言讲记》是划分二,但他本人翻译的《明义释》却又是划分一。也不一致。
  有没有师兄注意到了这一差异?如何会通?
发表于 2011-1-17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十种的分法,什译本和奘译本除了在文字上有出入外,实质含义上没有是区别的。而“划二”和经文是正好能合在一起的。也许确实楼主所说,能海法师译时是参考了汉译般若经的内容的。
正如楼主分析的,划一的一+二=划分二的一,也就是“ 于一切所依无曲戾意乐 ”加“为于自他所须作饶益性”等于“净胜意二利”。但是按般若经文确看不出有关二利的事情。至少在下没有看出来。
划一和划二的另一点不同也如楼主所说,就是划二多了一点,那就是“破骄”,而在般若经原文中同样具有此相。
发现一点,若是划分二,所对应的是梵译汉的佛典,若是划分一,所对应的是藏译汉佛典。在假设能海法师译根本译是参考了汉译文献的前提下,那么其译狮子贤《明义释》时,《明》本身有对十法的分类。正好是划分一。算是藏译汉的。
而任杰居士的问题也是同样,其所译的是法幢大师的《总义》算是藏译汉的,而其所引般若经文也是直接从《总义》中译出来呢?还是转接了汉译的大般若经?!如果是后者,那么这个不同还是梵译汉和藏译汉的不同。
这样看了找藏文本的般若经来校对一下是有必要的了。是不是藏文本的般若经在经文上本来就有梵译汉的般若经有点出入呢?
总得来说,划二出现在梵译汉的佛典中及参考彼和引用彼的佛典中,而划一确出现在梵译藏乃至藏译汉的佛典中。

那么比较划一和划二,若加以整合的话,如上所说的一样。总得来说划一比划二少了一个“破骄”。
我们来看一段《心要庄严》对划一第一相的解说

    “如彼本颂次第而说者,所谓以于有情及善根等一切所依无谄诳曲戾意乐,而勇受持正法之初地菩萨相续具有之功德,是初地之修治,以是能灭彼相违品,及能圆满彼功德之初地菩萨相续中之功德故。其余各各亦应如是配之。”
从文中看来“无谄诳等曲戾意乐”的“等”字,可不可以包含有“骄慢”呢?若可以的话,那么划一其实虽然没有把“破骄”专立一相,但是在解说中确把他包含在第一相中了。

不懂藏文,不懂梵文,不懂翻译。但是这是在下的一点思考,妄作抛砖引玉之用。

[ 本帖最后由 愚者 于 2011-1-17 20: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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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回复!

倒着说。哈哈。
1. 《心要疏》中的“无谄诳等”是跟着“意乐”的(属第一相)。我想在这里“等”包含“骄慢”应该是说得通的。
  不过能海上师本人译《明义释》时,则是把它整合在第十相里头:


  破毁骄邪,如实说法不诳()


  不过这个“破毁骄邪”在《明义释》别的译本里是找不到的。梵文原文里也没有。梵文《明义释》第十相只有一个词而已:satyavāditā(谛实语)。
  汉译《大般若经》对“破骄”的具体解说为:


  世尊!云何菩薩摩訶薩修治破憍慢業?善現!若菩薩摩訶薩常懷謙敬,伏憍慢心,由此不生下姓卑族,是為菩薩摩訶薩修治破憍慢業。(T05, p. 305, a4-7)

  还可以思考。不过我觉得您的会通法更合理。因为照经论说,第十相主要的意思是:诚实不欺,言行一致(“稱知而說、言行相符”)。第一相“无曲戾意乐”涵盖力似乎是更广。

2. 任老译《集释》确实是从《总义》的藏文摘译过来的,但是,凡其中引经的部分,似乎都是仔细核对过汉译本,从奘译原封不动地录下来的。所以在这里会出现这种差异。
我估计《总义》原文引的藏文经文,与奘译并不一致——也就是说它是与“划分一”一致的,“意乐”和“饶益”是两项,“破骄”未列。我没来得及翻藏文二万颂,但手头正好有梵文二万颂的精校本,趁着热头还在,翻了翻。以下是原文和拙译:

(V1-2, p.46)
katamac ca bodhisattvasya mahāsattvasya bhūmiparikarma
何等为菩萨摩诃萨地修治?
prathamāyāṃ bhūmau vartamānena bodhisattvena mahāsattvena daśabhūmiparikarmāṇi karaṇīyāni, katamāni daśa,
菩萨摩诃萨住于初地,应修十[]地修治。何等为十?
adhyāśayaprarikarma anupalambhayogena,
(1)修治意乐,与不可得相应故。
hitavastutā parikarma nimittatānupalambhatām upādāya
(2)修治饶益事,相不可得故。

sarvasattvasamacittatāparikarma sattvānupalabdhitām upādāya
(3)修治一切有情平等心,有情不可得故。
tyāgaparikarma dāyakadeyaparigrāhakānupalabdhitām upādāya
(4)修治能舍,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不可得故。
kalyāṇamitrasevāparikarma tair asaṃstāpanatām upādāya
(5)修治近善友,不高于彼等故。(saṃstāpana=高举?)
saddharmaparyeṣṭiparikarma sarvadharmānupalabdhitām upādāya
(6)修治求正法,一切法不可得故。
abhīkṣṇaṃ naiṣkamyaparikarma gṛhānupalabdhitām upādāya
(7)修治欲出家,家不可得故。
buddhakāyaspṛhāparikarma lakṣaṇānuvyañjananimittānupalabdhitām upādāya
(8)修治爱乐佛身,相及随好相不可得故。
dharmavivaraṇaparikarma dharmabhedānupalabdhitām upādāya,
(9)修治开阐[],分别法不可得故。
satyavacanaparikarma vacanānupalabdhitām upādāya
(10)修治谛语,语不可得故。

imāni subhūte bodhisattvānāṃ mahāsattvānāṃ prathamāyā bhūmer daśa parikarmāṇi yāni prathamāyāṃ bhūmau vartamānena bodhisattvena mahāsattvena daśa parikarmāṇi karaṇīyāni.
善现!是为诸菩萨摩诃萨初地之十种修治;菩萨摩诃萨住于初地,应修此十[]修治。

完全就是“划分一”。

[ 本帖最后由 礼进 于 2011-1-18 00:5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1)、(2)、(10),后文的详解如下:

subhūtir āha: katamad bhagavan bodhisattvasya mahāsattvasyādhyāśayaparikarma.
bhagavān āha: yā sarvākārajñatāpratisaṃyuktair manasikāraiḥ sarvakuśalamūlasamudānayanatā, idaṃ subhūte bodhisattvasya mahāsattvasyādhyāśayaparikarma.
(1)善现白言:世尊!何等为菩萨摩诃萨修治意乐
世尊言:以与一切相智相应之作意,集一切善根,善现!是为菩萨摩诃萨修治意乐。
tatra katamad bodhisattvasya mahāsattvasya hitavastutāparikarma yad bodhisattvo mahāsattvaḥ sarvasattvānām arthāya mahāyānajñānaparyeṣṭim āpadyate, idaṃ bodhisattvasya mahāsattvasya hitavastutāparikarma.
(2)此中何等为菩萨摩诃萨修治饶益事?菩萨摩诃萨为利一切有情故,趣入寻求大乘智,是为菩萨摩诃萨修治饶益事。
tatra katamad bodhisattvasya mahāsattvasya satyavacanaparikarma?  yad uta yathāvāditathākāritā idaṃ bodhisattvasya mahāsattvasya satyavacanaparikarma,
(10)此中何等为菩萨摩诃萨修治谛语?即:如是语,如是行,是为菩萨摩诃萨修治谛语。


此中(2)奘译是没有的。而奘译前引“破骄”的一段,梵文也是没有的。
  现在的二万颂梵文本正是出自西藏。而就我阅读的经验而言,现存般若经的梵藏文本极其接近,可说一字不差;但与罗什、玄奘都有一定的距离。我估计罗什、玄奘手头的梵文本与现在留存的这个梵文本是不太一样的。

3. 能海上师译的“二利”,在《现观》原文中,“利”是有的,“二”却是没有的。原文是“意乐、饶益事”。但据《十地颂讲记》,能海上师是把“净胜意”解释成“净意”+“胜意”,前者指出离心,是自利;后者指大悲心和菩提心,是利他。就是这样用“二利”一词给衔接起来的。奘译《大般若经》文字上没有讲到“饶益”(利他)一项,但是梵文本却是有的,即前面的“此中何等为菩萨摩诃萨修治饶益事?菩萨摩诃萨为利一切有情故,趣入寻求大乘智,是为菩萨摩诃萨修治饶益事”。不仅如此,《明义释》是有的,《心要疏》是有的,《总义》也是有的。
  说到这里,可见能海上师的良苦用心了。他是要把划分一和划分二给调和起来,既照顾《现观》,又照顾汉译《大般若》,才翻出了“净胜意二利”。
  待有空时,地资粮这段真应该好好拿出来做一下详细的梵藏汉经论释疏对勘。

[ 本帖最后由 礼进 于 2011-1-18 01:01 编辑 ]
发表于 2011-1-18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般若经》一共六百卷,二百七十五品,二十万偈。
这么明显的不同,应该还是来自最早翻译所依据的梵文本的不同。毕竟汉译《大般若经》对“破骄”有专门解释句子。可能汉译《大般若经》毕竟是二十万偈的翻译,很多地方会解释的更细致些。否则多出来的文字干什么呢?
所以,是否可以认为划分2比划分1更全面具体呢。
从心里上来讲, “骄慢”心态似乎隐藏更深,更本体一些,可以导致“谄诳等曲戾”的意乐。也就是说有骄慢心存在,就很容易产生谄诳等曲戾的表现。谄诳等毕竟是外在的表现,骄慢(嫉妒)等才是心理状态。所以指出产生谄诳等的那些意乐较为平淡抽象,而指出骄慢心则更为具体。
可见能海上师的良苦用心,不仅仅是调和,还有依照更详细的《大般若经》更详细的解释《现观》的用意。
以上纯属猜测,如果有译师能找到汉译《大般若经》的梵文进行对照,则应属最佳模式。
发表于 2011-1-18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5楼
引:可能汉译《大般若经》毕竟是二十万偈的翻译,很多地方会解释的更细致些。否则多出来的文字干什么呢?
-----汉译的六百卷大般若经,很难说他是一部总体的经。说他是般若经的合集更合适。虽然第一会四百卷,相当于十万颂的般若,相较上面楼主所较的二万颂般若是多出很多,但这不足以成立,多出“破骄”一相是因为其解说的更细致。因为在般若经第二会(相当于般若二万颂)第三会(相当于般若八千颂)奘译本了是这样译的
般若经第二会
善現。諸菩薩摩訶薩住初地時。應善修治十種勝業。云何為十。一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增上意樂業。利益事相不可得故。二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一切有情平等心業。一切有情不可得故。三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布施業。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不可得故。四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親近善友業。於諸善友無執著故。五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求法業。諸所求法不可得故。六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常樂出家業。所棄捨家不可得故。七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愛樂佛身業。相隨好因不可得故。八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開闡法教業。所分別法不可得故。九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破憍慢業。諸興盛法不可得故。十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修治諦語業。一切語言不可得故。

般若经第三会
佛告善現。諸菩薩摩訶薩住初地時。應善修治十種勝業。何等為十。一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淨勝意樂業。利益事相不可得故。二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一切有情平等心業。一切有情不可得故。三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一切捨施業。施者受者及所施物不可得故。四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親近善友業。於諸善友無
執著故。五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勤求正法業。諸所求法不可得故。六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常樂出家業。所捨居家不可得故。七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愛敬佛身業。諸相好因不可得故。八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開闡法教業。所分別法不可得故。九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破壞憍慢業。諸興盛法不可得故。十者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善修治常樂諦語業。一切語言不可得故。

和第一会的分法完全一样。而第二会和第三会 对于二万颂般若不能算是多的。他相当于二万般若,而二万颂般若确多于第三会。

从心里上来讲, “骄慢”心态似乎隐藏更深,更本体一些,可以导致“谄诳等曲戾”的意乐。也就是说有骄慢心存在,就很容易产生谄诳等曲戾的表现。谄诳等毕竟是外在的表现,骄慢(嫉妒)等才是心理状态。所以指出产生谄诳等的那些意乐较为平淡抽象,而指出骄慢心则更为具体。
-------------就一点,我不知您依据是何。总得来说在百法中不管是“谄”“诳”“骄”“慢”。这些都是烦恼心所,也就是说他们其实都是一种心理作用。而不像您所说“谄诳等毕竟是外在的表现”。而任何一种心理态状都有可能产生其等起的身语。但其本身确不是身语的行为。且在具理的经论中在下没见到过这几种心理的粗细差别。而骄也不一定容易产生谄诳。相反的,一个“稱知而說、言行相符”不“谄”“诳”的人,确有可能因为此一“功德”而“骄”而“慢”呢。

[ 本帖最后由 愚者 于 2011-1-18 08:50 编辑 ]
发表于 2011-1-18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如果说多出来的东西不是更细致,那是什么?是妄语么?《心经》那么短,和《大般若经》比较起来不是更抽象,更概括。而《大般若经》不是更具体,更细致。再加上在天宫的百万偈,难道不是更为细致。这种浅显的道理也要反驳,真以为汉人都是自大狂了,一定要拉上奘师充门面。
本人虽然不能从佛经引经据典的对“骄”做上比“谄”“诳”这些烦恼心所更为本体的论据,但本人好歹看过些现代心理学不少书籍,又杂七杂八的翻过基本心理特征的专著,做出点自我得意的心理学印象,还是可以的吧。况且,一地菩萨怎么说也是全球数得着的牛人,有点骄慢,很容易吧,这些牛人,犯得着“谄”“诳”么?
发表于 2011-1-1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归讨论,不要“骄慢”啊,否则一不小心,成了一地菩萨了,跟帖的我辈都成眷属,蛮沾光的嘛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回复

【《大般若经》一共六百卷,二百七十五品,二十万偈。
这么明显的不同,应该还是来自最早翻译所依据的梵文本的不同。】

  六百卷二十万偈可不是一个经哦:lol
  汉译《大般若经》是一个经集,包含十万颂的部分、二万五千颂、万八千颂、八千颂、天王般若、文殊般若、龙吉祥(濡首菩萨经)、金刚经、理趣经等等。每一会都是一个完整的经,各有序分和流通分。其性质就如同《大宝积经》。这可是常识哦。师兄应该去补习一下般若文献,至少翻一翻了解一下:包括哪一会相当于哪个前人译的哪个经,相当于梵藏文本多少颂,等等。有兴趣可听夏佛《现观讲记》开头部分。
【本人好歹看过些现代心理学不少书籍,又杂七杂八的翻过基本心理特征的专著,做出点自我得意的心理学印象】
  我也上过心理学的课,好象没听说过骄慢比谄诳更为“本体”的理论。您是依据哪本书?我也拜读一下。
【一地菩萨怎么说也是全球数得着的牛人,有点骄慢,很容易吧,这些牛人,犯得着“谄”“诳”么?】
  您这个逻辑真有趣。一地菩萨是牛人,所以就骄慢了;那一地菩萨相对于第七第八第九地的菩萨乃至佛,就一点都不牛了,谄诳一下不也蛮给力的嘛?哈哈。:lol
【谄诳等毕竟是外在的表现,骄慢(嫉妒)等才是心理状态。】  
  拜托,谄、诳可不是点头哈腰装神弄鬼等外在动作。谄、诳是心所。
云何誑。謂矯妄於他詐現不實功德為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云何諂。謂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謂於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為業。復由有罪。不自如實發露歸懺。不任教授。(《广五蕴论》)
  这跟我们平时所说的“谄诳”可不一样。尤其是“谄”,可不是谄媚的意思哦:)
  去看看《五蕴论》、《百法》释、《俱舍》第二品等,先把佛经中的骄、慢、谄、诳、嫉等等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搞清楚,再把心理学的各种心理现象的定义搞清楚,然后再来对比,会更好。
发表于 2011-1-18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海上师全集 - 第五辑 (一九九四、二零零一 两个版本同样)

http://www.gelu.org/bbs/viewthread.php?tid=14107
http://www.gelu.org/bbs/attachment.php?aid=39894

一、於一切體法上如其次第無偽善之心
二、自他須要二利
三、一切有情一意平等
四、藝能財貨一切完全能施
五、於善知識能恭敬作
六、凡三乘法所屬之正法意欲所緣愛樂正法
七、不喜居家,常樂出離
八、歡喜樂欲佛之身像
九、宣揚正教,破毀驕邪
十、如實說法不誑

文殊五字根本真言念诵法讲录 - 十地颂

初地:又名修治地。
净意为出离清净心,胜意为利他心,不舍一有情为平等心。
全施为财、法、无畏三施,皆具密法,加慈施,共为四种。
......

文殊五字真言念诵法笔录 (清定上师)

[一]净胜意二利。
“净”指戒律清净,依戒依法修行。
什么叫“胜意“?利益众生,在利益众生当中来自利。
......

结论:根据以上材料看,说能海上师将“破骄”单列,也不一定吧。

[ 本帖最后由 liangar 于 2011-1-18 22:3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的帖子

感谢回复。
  如我在一楼所言,“能海上师翻译的《根本颂》和《五字真言讲记》是划分二,但他本人翻译的《明义释》却又是划分一。”
  师兄(法师?)所引资料1是海公译《明义释》(明显义疏)及其《清凉记》。在这两个里头是把“破骄”归入第十项的,“净胜意二利”也是被开为两项。
  但在《五字真言讲录》中却是将“净胜意二利”列为一项。不过“利他(饶益)”虽不单列一项,在具体解释“净胜意二利”时,“利他(饶益)”的内容也包含在内。然而“破骄”却是单列的。这样也是十条。
  除上述所引两本五字真言讲录外,还可参考敏公上师《五字真言讲录》之《十地颂》。引经为证,十分清晰。
发表于 2011-1-1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精确性打击回答,需要的就是这个。
但是,汉译《大般若经》是一个经集,我好想没说不知道吧,虽然没有背下来具体是什么呢也没有找地方给你贴出来。我的意思好像是里面东西比如《十万》是内容要多些的吧。
你引用
云何誑。謂矯妄於他詐現不實功德為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云何諂。謂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謂於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為業。復由有罪。不自如實發露歸懺。不任教授。(《广五蕴论》)

这两个标准解释,都是“矯”开头的,读书再仔细点最好。
发表于 2011-1-19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蕴论》、《百法》、现代心理学心理现象也明了了,,夏佛的《现观》讲解也听仔细了,礼兄显然都读过啦,也理解了,也会通了。就不吝赐教吧。跟你几天贴,就等这天了。
发表于 2011-1-1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云何誑。謂矯妄於他詐現不實功德為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云何諂。謂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謂於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為業。復由有罪。不自如實發露歸懺。不任教授。

比如:誑,没本领,说自己有本领。不然怎么叫做“現”出来不实在的功德。既然“现”出来,难道不是外在行为。自己心理面现什么功德,显摆给自己看么?
再比如:諂,自己有错误,说没错误。同样问题,自己说自己的错误给自己听,并且在肚子里说,有什么意思,不也是说给外人听么?
故说,誑諂是外在的东西,貌似不错吧。
发表于 2011-1-19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引用
云何誑。謂矯妄於他詐現不實功德為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云何諂。謂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謂於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為業。復由有罪。不自如實發露歸懺。不任教授。(《广五蕴论》)

这两个标准解释,都是“”开头的,读书再仔细点最好。

------------没错,都是“(矫)”开头。那能说明什么呢?说明他们都是有“(骄)”所引生的吗?
“矫”和“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啊!读书再仔细点,再仔细点会更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lol )
按《唯识述记》的话:“矫”谓不实之义,诡诈虚伪之称。
                     “憍(骄)”谓于自胜事深生染著醉傲为性,能障不憍染依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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