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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贩卖佛经佛像 的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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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索达吉堪布开示:

摘自:入行论第51讲397、现在有些佛教徒以高价贩卖经书,美其名曰是在弘扬佛法,但实际上将所得利润用来买房子、买轿车,这种行为有过失吗?应该如何忏悔?怎样卖经书才没有过失?

答:佛陀在《教王经》中说:“为了身体,我们可以舍弃财产;为了生命,我们可以舍弃财产和身体;而为了正法,财产、身体、生命全部都可以舍弃。”当然,不学佛法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为了生命可以舍弃佛法,为了财产可以舍弃佛法,为了名声可以舍弃佛法,甚至有些人为了养活自己也舍弃佛法。

现在有种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居士和出家人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为买卖品,经常贩卖佛像、佛经、佛塔,这是非常有过失的。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有些人还认为自己在弘扬佛法。实际上,如果将这些卖佛像、佛经、佛塔的钱自己使用,过失是极为严重的。宁可自己饿死,也不能用这些钱财过活。

前一段时间也有人问:“如果以前毁坏过佛像佛塔,现在应该如何忏悔?”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注疏》里面说:“依靠三宝而造的罪业,叫做无与伦比的罪业。如果毁坏过佛像、佛经和佛塔,则应按照二倍以上修复,然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比如说,自己以前毁坏过佛塔,那就要造两座以上价值形状等各方面比以前更殊胜的佛塔,造完以后再在三宝面前忏悔;以前如果卖过经书,(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佛教徒卖经书,且以高价在卖,用这些利润来买房子装修,或者给孩子做学费等等,这样非常不好!)现在就要印两本经书,然后再忏悔,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卖经书了。

有些人问:“那我纯粹是为了弘扬佛法而卖经书,可不可以呢?”如果你自己没有享用这些利润,全部又用来印经书倒是可以,这也没有什么过失,但你能不能这样做呢?自利和他利是要分清楚的,有些人挂羊头卖狗肉,表面上是在利益众生,但实际上就想为了自己牟利。可能有些人确实不懂,但有些人即使懂了也觉得无所谓,根本不把因果当一回事。

世人为了身体,宁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为了保住生命,在身上截一部分肢体也心甘情愿;但是为了保护佛法,按理来讲,舍弃生命也是应该的,这就是我们的使命,是佛教徒的重大责任。可是现在的佛教徒,虽然大多数非常不错,有些人的发心和精进,我们出家人听起来也非常惭愧,觉得自己就连一个在家居士都不如,有时候真的不好意思。但也有一些人打着佛教的招牌,成天搞一些自己的利益。这样没有必要!你要学佛,就要如理如实地学,最好不要依靠佛法而堕入地狱。堕地狱的因,外面的社会上比比皆是,不需要用这种方式!
仁禅法师开示:

请 问法师:对于流通佛像,经书,印刷经书,从中获取利润,有相关戒律的指示么?
如果居士所办印刷厂不能印刷经书获取利润,那么普通人的印刷厂印刷经书获取利润有罪么?
如果开办流通店面,所获利润,全部用来弘法利生,是否有过失?为了维护店面运转的费用(比如工人工资)是否可以从利润中出。

仁禅法师答:首先,我们必须了知,作为一名佛弟子,佛像是所皈依对境之佛宝,经书是所皈依对境之法宝,是绝对不可以求利心而出卖的,否则将毁坏自己的皈依戒。若是已受菩萨戒的居士,见人买卖佛像经典等,必须救赎。《梵网经菩萨戒本》第31“不行救赎戒”:“佛言:佛子,佛灭度后,于恶世中,若见外道一切恶人、劫贼,卖佛菩萨父母形像,及卖经律……若不赎者,犯轻垢罪。”藕益大师《合注》云:“或如法流通经典,不犯。”

因为经律中有佛弟子不能卖经书的规定,所以佛门中有人 就说:“经书不可买卖,好心以成本价出售以流通经典,也会犯皈依戒!”此实因噎废食,好心反成毁法!
发表于 2010-8-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最好把原帖转完诶,就转一半?O(∩_∩)O~

妙莲法师:首先,我们必须了知,作为一名佛弟子,佛像是所皈依对境之佛宝,经书是所皈依对境之法宝,是绝对不可以求利心而出卖的,否则将毁坏自己的皈依戒。若是已受菩萨戒的居士,见人买卖佛像经典等,必须救赎。《梵网经菩萨戒本》第31“不行救赎戒”:“佛言:佛子,佛灭度后,于恶世中,若见外道一切恶人、劫贼,卖佛菩萨父母形像,及卖经律……若不赎者,犯轻垢罪。”

藕益大师《合注》云:“或如法流通经典,不犯。”

因为经律中有佛弟子不能卖经书的规定,所以佛门中有人就说:“经书不可买卖,好心以成本价出售以流通经典,也会犯皈依戒!”此实因噎废食,好心反成毁法!

若以好心弘扬佛法,开办流通经典的店面,所获利润拿着用来弘法利生,又有何过?实属功德无量,应当合掌赞叹!印光大师《文钞·复李德明(即李炳南)居士书》:“此各书皆赠阅,其印书费从何而来?现今学佛者甚多,若能赠阅,则谁不愿请,何不详看照本流通?此则要请多少则付多少。半价流通及全赠流通,乃有制限。若通作赠阅,勿道印资无来源,而印刷及包扎之人,不知用若干人方能了事。此事乃明道师所办,光殊不以全赠、半价为然。”又“复江易园居士书”云:“所有近印之书板,通交居士林。彼似开佛学书局,以广流通,不过彼带有营业性质,比光之只算成本者,当贵近一半耳。”可知印光大师流通经书时只算成本价。

又问:“为了维护店面运转的费用(比如二人工资)是否可以从利润中出?”

答:当然可以。《文钞》“复丁福保居士书”:“有谓阁下谋利之说,亦非无因,阁下以弘法利生为己任,不当效书肆,出一新书,便以新书订价,不论纸张工本。阁下所刊诸书,当于工本外微加少分赢余,庶大型法流通,而亦不赔本。倘过于工本数倍,则人将功反议为过矣。”可知印公也许流通经书时,定价可以比成本略高,所获赢余(不可说“利润”,似有求利之嫌故也),可作邮寄费等。

关于居士办印刷厂印经书,若为发财,纯为求利心而办厂,前面已讲过,将会毁坏自己的皈依戒,因为对法宝甚为轻视,不尊重故。而普通人办印刷厂印经书,因为他并非佛弟子,没有皈依戒,所以他不犯佛制罪。可见二者是不一样的。

《优婆塞戒经》的受戒品(十四品)这麽说:“如法求财,若得财物,应作四分:一分供养父母、己身、妻子、眷属,二分应作如法贩转,留余一分积藏俟用”。

[ 本帖最后由 luming 于 2010-8-13 10:2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谢谢提醒:)
发表于 2010-8-18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ok,O(∩_∩)O~
还有一个开示似乎可以作为补充参考:

法宝收入的运用原则
/梭巴仁波切


主要的心态

我们应该永远避免“我们在贩卖佛法”的念头。最主要的发心应该是为了利益有情而要让佛法广为流传。所以,虽然某些在佛书佛具店出售的法宝可以收取费用,或是为了维护中心的设施而收取佛法课程的费用,很重要的是你主要的发心不应该是用法宝来赚钱,而且对于你如何运用所有来自法宝和佛法开示的收入要非常清楚。



什么是法宝

佛书、佛像、唐卡、上师和本尊的法照、内有咒轮的转经轮、宝座所用的十字金刚杵锦缎、佛塔、铃杵,全都是法宝。



所有来自这些法宝的收入可以用来购买更多同样(或类似)的法宝。此外,这些钱可以用来建造佛塔、印佛书、建造转经轮、请佛像、画佛像、委托制作唐卡、为唐卡或圣像裱框或以锦缎裱褙。来自法宝的收入也可以用来买水供杯和其他供养,例如酥油、装蜡烛和酥油灯的容器等等,也可以购买吉祥物、法会音乐的乐器等等。



哈达、念珠、曼达供组、水供杯、吉祥物、僧袍、七政宝和八吉祥一般不认为是圣物。因此贩卖这些物品而得到的金钱,可以用来作为中心的一般开销。



应该避免的事

☆用贩卖法宝的钱购买日常消费的饮食。

无论动机为何,如果有人咽下以贩卖法宝的钱所买的饮食,都会有负面的影响。

过去,为了避免吃到用贩卖法宝的钱买来的食物,(举例而言)一个请求他人绘制唐卡的人,会供养画师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这能避免画师因为贩卖唐卡(法宝)而得到钱财。



☆用法宝的收入来盖建物。

用法宝的收入来建造的建筑物会有微细的负面影响(一种染污的形式),圣者马上就能感受到。一般人不会感受到这种染污,但也会招来不善的果报。



☆法宝收入不适合购买荟供物。

如果贩卖法宝的利润是用于制作更多法宝而非用在购买其他非佛法的物品或食物上,获取合理的利润是可以的。主要的发心、态度,必需是为了要让佛法广为流传。



如何运用来自圣物的收入

如果你生产法宝,出版佛书或拥有贩售法宝的商店,可以善巧地负担生活开销、薪水等费用,但同时要避免运用来自圣物的收入来买饮食和盖建物。



☆区分来自法宝的收入以避免恶业

算出法宝(如佛书或佛像)的成本,厘清其收入有多少比例必需用来负担生产所需的费用,例如薪资、常态支出(如暖气、电灯、租金);多少比例用来负担物料费;以及有多少比例必需用来支应未来的生产或购买法宝。然后,个人、公司或中心必需非常小心确保收入用于这些用途。

所以,向请圣物的人说明哪些是圣物的生产、物料及人力费用,并请他们负担这些费用,这是可以的。这样就不是在贩卖法宝。唐卡画师的例子也类似于此,获得的供养明确用于负担他的生活开销,就不会因此而必需贩卖唐卡。

所以,你可以列出制作圣物的时薪表,反映出创作者花在这项圣物上的时间及材料的费用、其他相关的常态开销,这样,你可以说这项圣物的成本是:

时薪xxx元。

材料及行政开销的费用是 xxxx元。

这样,你就可以制作圣物而没有任何贩售祂们的念头,你贩售的是创作者的时间和原料,这样,你赚到的钱不会是来自于贩卖圣物。透过这种方式,你就不会在恶趣经历到沉重的障碍和苦难。

可以如同上述收取原料及劳力费用,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随意做额外的供养,以继续购买或创作更多法宝,这是可以的。

虽然对那个人而言,了解钱是怎么运用的,对他的心或许有益,但并不一定需要公开解释。最主要的责任在商店/出版社/创作者要能非常清楚收入将怎么区分开来。

同样的公式也适用于供养佛法开示和课程。



☆回送圣物给供养者以避免恶业

另一种方式是当有人供养你的时侯,你回送他们圣物以感谢他们,这样能避免贩售的动机。

最主要的是为了利益众生而令佛法广为流传的动机,并避免任何贩售圣物的念头。



如果无法采用这些技巧时该怎么办?

最理想的员工薪资是以不是贩卖法宝的钱来支付,或者是如上述方式,以指定作为薪资的专款来支付。

如果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支付薪资,必需用贩售法宝的所得来支付,那么就秉持着牺牲自己并珍爱他人、惟愿藉由带给众生佛法而利益他们的态度,这样是可以的,但其中必需有正面的态度,主要动机是要让佛法广为流传,而且必需体认到使用贩卖法宝而得的钱来买食物的果报会是恶业──如梭巴仁波切所说“使用贩卖圣物所得的钱来买食物和饮水时,连高证量的瑜伽士都会经历到障碍。”

简言之,如果你的中心能找到其他经济来源,不要用贩售圣物的收益来支付薪水,这样最好。

喇嘛梭巴仁波切曾说:

“有一次当僧众去会见DL喇嘛尊者时,有人提出关于出版佛书和法本等等,而且必需靠这种收入生活。就我记忆所及,尊者说,‘如果你在出版社工作,而且没有其他方法了,那么,你就得靠卖那些书得来的钱生活。’”

“关于这点,我(喇嘛梭巴仁波切)想要说,如果你有其他的方法来维持自己的生活,那很好,而且最好选择这种方式。最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态度。一般而言,你在教授中听到的是你不应该贩售佛法典籍、佛像等等。但是,既然没有人能供养所有其他人佛像和经典,假设有两、三个人开始了例如制作佛像的生意,无论他们的心态是利益他人或利益他们自己,无论他们制作了多少尊佛像,数千尊,就给了那么多数量的其他有情一些累积功德的机会…”

“你会发现,如果没有人出版佛书,没有人愿意忍受可能造恶业的艰辛,那么所有其他有情就没有机会透过阅读而值遇佛法。”

“在这个例子当中,很重要的是要对其他因为欠缺佛法的智慧眼而受苦的有情众生有强烈、难忍的悲心(他们是多么无明!),以及拥有完全出离自己只珍爱他人的念头:“无论未来会经历何种苦果我都愿意去经历。无论这样会生起何种麻烦我都愿为一切其他有情的缘故而如此经历。”如果你的态度是像这般完全自我牺牲,我想由于它本身的力量,它本身就是极大的净业法。”

[ 本帖最后由 luming 于 2010-8-18 13:30 编辑 ]
发表于 2010-8-18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感激了,这个完全就是我最近在思考寻找的答案,无上感恩!!谢谢师兄!
发表于 2010-8-1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动机为何,如果有人咽下以贩卖法宝的钱所买的饮食,都会有负面的影响。
佛像经书不能买卖,如有买卖.其业不小
发表于 2010-8-24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卖经书的太多了。很多佛教用品店都是卖这个的。

如果不是他们,很多人都接触不到佛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功大于过。

如果不叫他们卖经书,估计很多人是接触不到佛法的了。

不注意众生的实际情况,盲目的说一些必须的。让很多众生从而接触不到佛法。不知道是不是众生的可悲。
发表于 2010-8-2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unlala1 于 2010-8-24 20:23 发表
卖经书的太多了。很多佛教用品店都是卖这个的。

如果不是他们,很多人都接触不到佛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功大于过。

如果不叫他们卖经书,估计很多人是接触不到佛法的了。

不注意众生的实际情况,盲 ...


○佛教徒可以经营佛具店及佛像买卖吗? -祈竹仁波切

◎皈依了佛宝的人,应视一切金、银、铜乃至纸造佛像为真正如来,不可视为商品而典当或售卖,此乃皈依三宝之各别学处之一。上述尤指贩卖如来以维持生计及糊口,如果并无分毫营利而纯以成本供应及以方便他人的心去做,则还可以说得过去。经营其它佛品,例如香、油灯等物品,则绝对没有问题。现今商业社会有太多的奇怪佛教产品,纯粹是不懂佛法或不理佛法的商人自以为是地制造出来的,例如印上经文的香炉、印上经文的茶杯及铸有佛陀圣像的腰带扣等,我们应尽可能不售卖这些仿似提倡佛法,实则在颠倒佛法的产品。制造佛像的人,最好不要以此为糊口的职业,只收造像材料成本是最好的。最重要的是,工匠必须依〈佛说造像量度经〉或有关论著而塑像,比例及细节要正确无误,不可凭一己想像而发挥创造。佛经有教导造像的人应如何如法地造铸佛像,其中并没说你可以自己凭创意及世间艺术的风格去发挥乱做。如果连我们佛教徒本身都不依佛语及佛经去做,就不必叹息佛法渐衰了,我们自己就正在令它灭亡。请购佛像的时候,要注意不要在不经意中作语之不善业。如果卖者索价太高,你静静走开就算了,不要讨价还价或说出:'这阿弥陀佛不值一百元!'这类的话。在讨论评述佛像工艺时,只可以说:'这工匠的手艺不太高明!'而不是:'这观音实在太丑了!'。你不要以为这些小节不重要,修持的人要连最微的不善及过失也戒免,最微不足道的小善也不可忽略。
发表于 2010-8-25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听说如下建议的:
因果不和你客气,而盈亏难算清楚,故宁可亏一点,或者干脆免费作功德。
发表于 2010-8-25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unlala1 于 2010-8-24 20:23 发表
卖经书的太多了。很多佛教用品店都是卖这个的。

如果不是他们,很多人都接触不到佛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功大于过。

如果不叫他们卖经书,估计很多人是接触不到佛法的了。

不注意众生的实际情况,盲 ...



有些人问:“那我纯粹是为了弘扬佛法而卖经书,可不可以呢?”如果你自己没有享用这些利润,全部又用来印经书倒是可以,这也没有什么过失,但你能不能这样做呢?自利和他利是要分清楚的,有些人挂羊头卖狗肉,表面上是在利益众生,但实际上就想为了自己牟利。可能有些人确实不懂,但有些人即使懂了也觉得无所谓,根本不把因果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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