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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次第·大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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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看到一介绍,转载如下:

旷世巨典《道次第•大疏》正在排印

《道次第•大疏》以色拉寺显密教证圆满的大善知识昂旺朗吉堪布讲授的《菩提道次第略论释》为蓝本,重新进行精心编排。此教授综合了《广论》、《略论》之精华,国内外著名的法王格西无不以此版本为基础进行道次第之教授,无有超越。

然纵观国内外之诸多版本,难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诸如繁体难认、竖排难读等等,使得这一无价之珍宝往往被人束之高阁,尘灰蒙蔽,顿失华光,我们乃发心对此旷世宝典进行重新编排,使之精美,更趋人性化,极便于现代人阅读。

据悉,善知识讲堂日后将以此书为教材,进行有计划、有次第之菩提道次第讲授。所以此书堪为有心实修的同修们人手一册的无上法宝。让我们共同期待《道次第•大疏》的早日出版,以使宗喀巴大师之法流广布,利益一切如母有情。

转自:

http://www.shanzhishi.com/zuixinfaxun/daocididash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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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对道次第的闻思

既然主题内容取自略论释,最好不要进行随意的改动,因为略论释本身结构已经很圆满了,是当年听讲人之一,恩师贺老费了很大精力根据多位同学笔记综合比较录出的,后人不了解情况,轻易改动,似乎不妥。此书版权持有人只说可以广为印刷流布,而没说可以改动,随意改动也是触犯版权的事情。既然是简体横排,那就说简体横排也很好,内容还应保持原状。
再一个,“国内外著名的法王格西无不以此版本为基础进行道次第之教授,无有超越。”似乎也不靠谱,略论释很好,可是那是对汉地而言,藏汉格鲁巴共许《掌中解脱》才是无以伦比的大作,略论释不需要如此夸张的形容,可是他仍然是一本好书。
发表于 2010-1-2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师兄说得在理
发表于 2010-1-25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愿能够真正做到 “精心编排”

提醒一下
比如,《菩提道次第略论 释》 关于 无上资粮田 部分
当年翻译可能 有瑕疵 “金刚持” 误为 大日如来 了吧!?

:handshake “对汉地而言,藏汉格鲁巴共许《掌中解脱》才是无以伦比的大作”:loveliness:
发表于 2010-1-25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掌中解脱》,一般是拉萨和圣域的三大寺等很重视,而在吉祥拉卜楞等情况有不同。

抛却内容开合详略等,《掌中解脱》和《略论释》还有一个不同点在于:前者有明确的诵、讲传承;而于后者,系根据当年记录的诸位大德的笔记整理而成,似乎未见诵、讲传承方面的记录。
发表于 2010-1-2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笨者之帚 于 2010-1-25 08:41 发表
新看到一介绍,转载如下:

旷世巨典《道次第•大疏》正在排印

《道次第•大疏》以色拉寺显密教证圆满的大善知识昂旺朗吉堪布讲授的《菩提道次第略论释》为蓝本,重新进行精心编排。此教授综合了《广 ...



太好了,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10-1-2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笨者之帚 于 2010-1-25 08:49 发表
既然主题内容取自略论释,最好不要进行随意的改动,因为略论释本身结构已经很圆满了,是当年听讲人之一,恩师贺老费了很大精力根据多位同学笔记综合比较录出的,后人不了解情况,轻易改动,似乎不妥。此书版权持有人 ...


看过了再说改不改动的话吧,妄加评论:L
发表于 2010-1-28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流通了,欢喜赞叹呀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看来楼上师兄是看到了

那么师兄看到的大疏,对略论释有没有改动呢?
发表于 2010-1-2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名字那么标新立异,何必呢?
发表于 2010-1-2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笨者之帚 于 2010-1-28 11:07 发表
那么师兄看到的大疏,对略论释有没有改动呢?

很可惜,和您说的不同,让您失望了
发表于 2010-1-29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B42 于 2010-1-29 11:21 发表

很可惜,和您说的不同,让您失望了


你意思是对略论释有改动, 还是没有改动?
发表于 2010-1-29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了了 于 2010-1-29 12:25 发表


你意思是对略论释有改动, 还是没有改动?

建议您好好学学中文
发表于 2010-1-29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29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酒囊饭袋 于 2010-1-29 13:02 发表
大家何不这么想想:

1看见书,有证据,才有发言权,现在找心烦,何必

2改不改不是重点吧,有没有保留其本义精髓才是重点,若真能做到对作者本义不做改变,而语言文字,又能善巧,方便更多的人都看懂,原作者也 ...

如你所说,真是个公道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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