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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竹仁波切接受新加坡某刊物采访《佛教徒捐献器官是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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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祈竹仁波切:佛教徒捐献器官是善行 -- 文/图:欧阳启仁



有关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法令Human Organ Transplant Act (HOTA)的修订案将提呈国会,卫生部長许文远指出捐献器官者理应获得合理的补贴,这笔钱可以由病患或福利团体来支付,而受益者和捐献者的年龄限制也应该取消,使更多国人受惠。

从宗教的立场上看,捐献器官会否抵触教义呢?
祈竹仁波切应新加坡佛教显密研修院的邀请,前来我国主持灌顶与教授法会,弘法利生。本刊特约记者访问了这位来自中国四川名刹大藏寺之法台兼著名藏医,听取了他对这方面的见解。
祈竹仁波切曾经在他的著作中这样写道:“有很多人问衲:‘临终捐赠器官,是否会影响往生者?’这是不可能的。依因果定律来说,善心只可能得善果,断不可能得到不善果。依医学来说,在断气后,亡者之感官已失效,手术并不会令他感到痛楚。再者,作为大乘佛子,能够救助别人,根本是义不容辞的善行。对此问题,大家不必怀疑。衲本人亦参与了答允临终捐赠器官的计划,而且也常常鼓励弟子共同参与这种一等的善行!”——取自《生死自在》第15-16页。
仁波切清楚地指出,捐献器官在佛教里属于布施行为。他说:大乘佛教有六度万行,其中第一行为‘布施’。而‘布施’也具有三种:一、法布施,二、财布施,三、无畏“布施”。而捐赠器官则属于财布施之一的内财布施。


圆满的布施
捐赠器官原本就是一种社会行为,对佛教是否有抵触或矛盾?他回答说:这会出现两个情况:第一种:捐献人本来就发心把器官捐出去,一般修行的人都可能会发愿,心想死之后把器官全部布施出去。立下这种意愿,到往生后,把器官捐出,在佛教里属于上等布施。所以佛教认为不管是物质或身上器官的布施,沒有舍不得的心,应该完全放下,真诚地做布施,佛教称这种行为是圆满的布施。然而,有一些是要个别处理的,例如:一个小孩发生意外突然走了,父母觉得器官要捐出去,通过父母的答应和同意后,也是可以的。捐赠器官属于身体的布施,对社会肯定有意义。相信大家都听过西藏的天葬吧!这都是属于“施身”的布施,把尸体切开几份,给在天空盘旋着几百只饥饿的秃鹰啄食。根据西藏的葬礼有:一、天葬;二、水葬;三、土葬;四、火葬。这也要看实际的情况,往生者身体帶毒素或有传染病都不能作天葬法事,这个就叫做颠倒的布施。
也许有人会问,往生的时候会不会受到影响?因为一般人认为,在死后12小时內不能移动尸体。
他指出,若是在医院病逝的人,可在他臨走前,在头颅顶上拉三次,然后才动手术。这时不可能有嗔恨心了,因为往生后已经沒有知觉,就如一塊木头,打针也不会刺痛,往生时先从脚底冰冷,知觉慢慢失去,最后冷却的器官才是心臟,动手术的时候,可以摸一摸心臟,是否还存热气,身体各部份肯定是冰冷的,这时,就从头卢顶端拉三下,神识从此处出来,才可以开始动手术。还有一种检验法是按压死者的肌肉,如果没有弹性者,表示意识已经完全离开。相反地,如按压肌肉恢復原貌,其意识还存在。至于讲到8个小时内不能碰着身体,并不是说身体会痛,而碰脚会下地狱种种这样说法,一般而言,第一先要摸着的是头顶,意识就会从这里出来往生善道。
是否应该向佛教徒大力推广捐献器官?仁波切说,当然可以推广,但方法不能错误,而且要正确,只单单了解到这是很好的布施是不足夠的,一定要更加清楚明白的一点是:当今社会还有许多人需要搶救才能生存下来。


捐献器官的布施最圆满
仁波切说,作为一位佛教徒,他应该常记住布施。当我们往生的时候,身体要被丢棄,因而要放下,发意愿作施身布施。先放下对身体器官的执著,昇起菩提心利他的发心、发愿,这个情况下捐献器官的布施才是圆满的。不过,若目前还沒有达到菩萨的境界,也是要先种下一个好的因缘,将来跟过去的菩萨们一样,就像佛陀当年舍身饲虎行菩萨道时的修行态度。然后是我们要跟他讲,一定要非常好、非常正确的动机,菩提心基礎的动机,这样做的布施工作,是不可思议的。人一旦往生了,身体再怎样保养都沒有用的,最终会烂掉而浪费掉,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死后的身体就像臭皮囊和破烂的衣服一样,到底还能执著些什么呢?
生前能做到真正的发心,意觉到往生后把身体的器官布施给众生,不管你是捐献肾脏、心脏,还是眼角膜,只要能让他人得到好处,就是最大的布施,是功德无量的。
仁波切提醒大家,佛法知识不足会误解经典上的意思,一定要放下执著之心,很开心也具大菩提心,当然可以簽字捐赠。纵使是出家人也可以发心把器官捐出去。

佛教教人往生后,需要24小时助念,不可移动。如果发愿死后躯体捐出,是否不得往生善处?
死后将躯体捐出,乃生命的延续。佛陀曾言:“头目骨髓脑悉施人”,绝对没有一个救人的人还下堕地狱的,今日的科学证明了两千多年前,佛陀的正知正觉。——取自证严法师《清净的智慧》



祈竹仁波切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四川名刹大藏寺之法台及著名医师,法师10岁于大藏寺出家修学三藏佛法,同时也随名师习医多年,后于位列世界三大佛教学府之色拉寺学习至考取“格西”学位(相当于佛学博士学位),并取得政府认可之传统西藏医学医师资格。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1。上文里的‘我国’,指新加坡。
2。文章里有的部分可能和原话经过翻译、删减后,轻微有点出入。无伤大雅。
发表于 2009-4-28 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悲心慈语。
国外某些异教鼓吹不能献血不能捐脏器,却能生啖海鲜鱼虾。
优劣一看便知。
发表于 2009-4-2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头卢顶端拉三下,神识从此处出来,才可以开始动手术。”
“一般而言,第一先要摸着的是头顶,意识就会从这里出来往生善道。”

“仁波切说,......但方法不能错误,而且要正确,"

我觉得这是非常的关键,一定要神识离开色身后再手术。一般的医院里的医生并不一定会这么做,甚至为了取得新鲜器官而迫不及待。
保险的方法是,请大活佛超度成功之后再手术。

[ 本帖最后由 lotus0619 于 2009-4-28 09:28 编辑 ]
发表于 2009-4-2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活佛!
发表于 2009-4-2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13545.shtml



  我敢说,器官被卖了,因为在我们老家,经常发生类似老年人被“活剥”事情,去年一共有三个老头的肾被人取走,而附近就是巨野县人民医院

******
http://news.sina.com.cn/world/2000-09-01/122770.html
泰国医生。他们在1997年共谋杀害了两名患者,窃取了他们的内脏器官

http://www.m-lawyers.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5980
精神病乞丐被人杀害
残忍凶手变卖其器官

被害人仝革飞(乞丐)

2006年11月15日凌晨4时左右,王朝阳如约弄来两部车,接医生们前往离县城约20里地的那处废弃的变电站。到达目的地后,医生们在一间屋里作准备,王朝阳和一人去抬仝革飞。
  借着手电筒的光线,器官摘除顺利完成,“大约花了20分钟”。其间发生了一个小小细节——王朝阳7月3日在法庭上供述说,“正切割时,仝革飞突然抬起手臂抓了一个医生的臂膀一下,有名医生踩住仝革飞的胳膊,很快就弄完了。”
  “王朝阳联系器官买主时只提到有肾源,可医生们摘走了仝革飞的双肾、一肝、一脾、一胰腺共5个器官。有3个器官还在县公安局刑警队,我们要求把这些器官和我哥一同下葬,可公安局的人说要等到庭审结束后才能交还。”仝革飞的弟弟仝辉宇说。
  这一切完毕后,陈杰付给王朝阳1.5万元。
******
很明显,被害人在被摘除器官时,并没有死亡。感觉医生像屠夫
******
也许为了取得新鲜的肾,不会顾及是否已经往生,或者在头顶拉几下之类的。
总之一定要小心


[ 本帖最后由 lotus0619 于 2009-4-28 10:3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说:
“从头卢顶端拉三下,神识从此处出来,才可以开始动手术。”
“一般而言,第一先要摸着的是头顶,意识就会从这里出来往生善道。”


回应:
这是亲人做的,不是指望大夫。


4楼说:
“仁波切说,......但方法不能错误,而且要正确,"


回应:
这个是说推广方法,不是手术方法!

4楼说:
我觉得这是非常的关键,一定要神识离开色身后再手术。一般的医院里的医生并不一定会这么做,甚至为了取得新鲜器官而迫不及待。


回应:
很明显医生一定不会。

4楼说:
保险的方法是,请大活佛超度成功之后再手术。

回应:
这点很明显,如果可以当然要超度。

发表于 2009-4-28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活佛!
发表于 2009-4-28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
“头卢顶端拉三下,神识从此处出来”是怎么拉啊?
“一般而言,第一先要摸着的是头顶”怎么模啊,有方向吗?
如果学会了,要是亲友往生时没有上师在身边超度或本人或家人不信佛,我们这么做一下是不是对往生者也会有帮助
 楼主| 发表于 2009-4-28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9楼:
以上只是个采访,正确细节请看书。
亲友往生时没有上师在身边超度或本人或家人不信佛,处理办法请看书。
发表于 2009-4-2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上師!
謝謝上善師兄分享.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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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一个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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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藏生死书也提过捐献器官的问题
功德很大
 楼主| 发表于 2011-3-3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布施器官,救人救己 - 香港杂志采访祈竹活佛





許細文為同袍無條件的捐出自己的肝臟,這種無私的行為,絕對是大善人的典範。身為佛教三寶弟子,對於器官捐贈的善舉,應以怎樣的態度來看待?
採訪器官捐贈特輯的時候,適逢四川大藏寺法台祈竹仁寶哲身在香港,我們請教了他,佛教如何看待器官捐贈的問題。
祈竹仁寶哲的回答非常清晰:佛教徒絕對可以捐贈器官,這是毫無疑問的一件大好事,只要是他本人願意捐出來給他人,而絕非本人不同意,或被對方強迫他這樣做,甚至是殺害他以取用他器官的,就可以了。
仁寶哲更鼓勵大家:「從大乘佛教來說,拿自己的器官捐贈給有需要的他眾生,是六度萬行之一的布施行為,屬內財布施,修菩薩道的人都應該這樣做,只要是他本人發願要做的就行了。器官捐贈與佛教完全沒有絲毫衝突牴觸,而且這樣做的功德非常大。器官捐贈對修行大乘佛教的弟子尤為有益,因為修行大乘的人都要修菩提心,修菩提心的人都應該發大願,可以發願將你的身口意已經捐贈給一切眾生了。

利益善業行為

仁寶哲說:「很重要的一點是,器官捐贈的本人應該是善良和慈悲的,在自他兩者之間,他比較重視和照顧他眾生的安樂,比自己的安樂更為重要。重視一切眾生都能遠離痛苦,希望一切眾生都能獲得快樂。佛陀成佛也是要放下自己,重視一切眾生離苦得樂,這樣他才能修成佛的。相反,我們都重視自己的安樂利益比他眾生重要,所以我們未能成佛,執著於自我,執著於輪迴痛苦。」
對於簽署器官捐贈卡這種行為,祈竹仁寶哲很清楚的說明:是修行大乘佛教的弟子應該做的事,只要是自己發願,答應器官捐贈的,就可以了,因為這是利益自己善業的行為。
是否可以向佛教徒推廣器官捐贈?仁寶哲說,當然可以推廣。但方法不要錯誤,要正確。只單單了解到這是很好的布施是不足夠的,更加要清楚明白的一點是,當今社會還有許多人需要搶救才能生存下來。
仁寶哲開示:作為佛教徒,他應該恆常記念布施。當我們往生的時候,身體都要被丟棄了,就要放下,發願作施捨身體的布施。先要放下對自己身體器官的執著,生起菩提心,利他的發心、發願,這樣器官捐贈的布施才是圓滿的。

往生八小時勿動疑慮

有些佛教徒認為,往生後的八小時不應移動遺體,否則亡者會生起瞋恨心,影響他們墮落三惡道,所以他們對器官捐贈敬而遠之。
祈竹仁寶哲早在他的著作《生死自在》開示,臨終因捐贈器官而影響往生是不可能的事:「依因果定律來說,善心只可能得善果,斷不可能得不善果。依醫學來說,在斷氣後,亡者的感官已失效,手術並不會令他感到痛楚。再者,作為大乘佛子,能夠救助別人,根本是義不容辭的善行。對此問題,大家不必懷疑。」

簽捐贈卡義不容辭
面對家人親屬的反對又如何?祈竹仁寶哲說這個並不重要,主要視乎你本人是否願意布施往生後的身體,自己仔細考慮好了才簽署器官捐贈卡。有的時候,往往在行善時是會出現障礙的,但只要你發了願,出現障礙並不重要。
仁寶哲提醒大家,佛法知識不足會誤解經典上的意思,一定要放下執著的心,很開心的發起大菩提心,簽署捐贈器官卡是大好的善事,不僅是在家眾可以布施捐贈器官,出家眾也應該作這樣的布施,祈竹仁寶哲自己就已簽下了器官捐贈卡,在其香港的道場也印備有器官捐贈卡,在過往的活動亦曾呼籲信眾簽署器官捐贈。
對那些目前仍未能發心作器官捐贈的朋友,仁寶哲勸勉大家不要氣餒,先種下一個好因緣,發願日後能發起你的菩提心,就算今生不能布施,也希望來生能夠做得到,終有一天,能效法佛陀當年捨身飼虎時行菩薩道的精神,布施自己的色身救護一切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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