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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非常重要:五钱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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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盗戒中,五钱不可悔。

有三说
1、五块
2、折算,八分银子
3、以所在国盗窃判死罪为限

这几天看了敏公上师、弘一大师、南山律等很多开示,仍然不敢形成定解。

涉及春节求受五戒与菩萨戒的问题,最头疼的就是这一点。
发表于 2009-1-22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至少不是第三种
发表于 2009-1-22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盗戒是五戒里在现在这个时代最难界定的。五钱在制定戒律的年代是指什么货币单位真不好说。肯定不是五块钱,判死刑那就不得了了。
发表于 2009-1-2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多位师兄曾与阿扎上师共同讨论过盗“五钱”破盗戒的问题:

  一、制戒因缘:有人盗了钱,反映到佛那里,佛问一位曾当过大臣的比丘:你们国家盗多少钱会判死刑。那位比丘回答:盗五钱的人会被判死刑。佛于是制戒:盗的钱物值五钱者,即为破了盗戒。由此可以作如下理解:
    1、盗了五钱会破盗戒。2、盗钱的数量会导致判死刑时,这个数量即为破盗戒的量。
  二、佛当时的五钱是多少呢?参考资料为:当时有一为皇室打造金器的工匠,年收入为500钱。折换成今天,专门为欧洲皇室设计制造金银器皿的大师,年薪的1%,就太大量了。
  三、参考我国因贪污判死刑的案件,用赃款的巨大数量推算,如果以被判死刑的量作为破盗戒的标准,那么,破盗戒的可能性就太小了。
  四、涅磐经中,佛说应按当时、当地的规矩和风俗对某些戒条作灵活改变和增减。
  五、明朝的藕益大师认为:盗五文钱,破盗戒。
  综上所述,阿扎上师要求我们:就按五元钱来遵守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1

资持钞取第三义,南山律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抉择,但仍然不是很清楚。南山律取第二义,就是古印度五钱折算现今的价值,理念是判罪宜通,摄护须急,宁可少算,摄护非己份内一分不取。

廉洁奉公,在家居士很容易做到。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大问题,按税法,范围很广,但目前税务局在具体操作中认可企业一个缩小的范围。个人所得税企业代扣代交,但最近我进帐的数万元,纳税无门,平时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虽无盗心,但客观上导致了税源的流失。若以五钱一、二义论,受戒后则可能根本犯,那么这样,在家居士守戒的经济环境太差了。另外,单位行为,所谓合理避税(主要指企业所得税,其他税种没问题),企业所得税税源涉及企业利润总盘子的问题,这个非一己之力能驾御,也是个麻烦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摄护须急,按五元来操作守戒,是应该这样。

但目前在家居士的经济关系很复杂,自己只能驾御部分经济关系。以上讨论主要涉及根本犯的问题,根本犯了则戒体失去,那么,根本犯的界限到底在哪里?摄护的界限很明确了,有二元与五元以及折算说,若根本犯的界限也是这样,那受五戒、菩萨戒的居士有多少能保证不失去戒体?现在的经济环境太复杂了。以我而论,从以世间法的观点来看可谓清廉,但若受盗戒,以个人所得税来说,就早已超过五钱、五元或时价,这正是我烦恼的原因。对五戒、菩萨戒十分渴求,利益众生成就佛道的根本,但目前一个盗戒根本犯的界限问题使我犹豫再三,无法前进。或者只有先采用先受持不杀不邪淫戒,配合八关斋戒学修,五戒全受与菩萨戒且作缓图。但如果盗戒的界限可取第三义,那春节就去求受五戒与菩萨戒。其他戒都可自己做主,唯盗戒涉及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根本范的界限也不是很清楚。
发表于 2009-1-23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生世世顶礼至尊上师释迦牟尼佛!!!
     据 律藏根本说一切有部之《律上分》、二圣之释迦光的《戒律三百颂》、藏地智贤律师《戒律根本论善解日光教海疏》即《日光疏》,佛在制戒时,一般确定以五个“磨洒”(又译 摩挲迦,是一个货币计量单位)为价值过量 犯不与取(即偷盗)根本罪。五个“磨洒”价值四百个贝齿,也等于四分之一个嘎夏巴奈、即二十个 磨洒 等于一个嘎夏巴奈。  
     但是据《律上分》记载:佛对持戒第一的优婆离尊者说,有的地方十二个 磨洒 等于一个嘎夏巴奈,这样在这个地方就应该是 三个 磨洒 就 已经价值过量;又有的地方四十个磨洒 等于一个嘎夏巴奈,这样的话,在那里就应该是十个 磨洒 才价值过量。
     因此,只要大于或等于了 佛制戒时所在的王舍城的五个 磨洒,也就是当时的四分之一个 嘎夏巴奈 的价值,即违犯了 不与取(即偷盗)根本罪(他胜罪)。
     律藏根本说一切有部之《律上分》说,嘎夏巴奈是古印度 孔雀王朝时期制造的一种铸有优美文字的银币,每个 真 嘎夏巴奈有当时的半钱重。
      至尊圣龙树菩萨 《戒律偈文》 中说:偷 四分之一个嘎夏巴奈,即破戒律。由于每个 真 嘎夏巴奈银币有当时的半钱重,所以四分之一个嘎夏巴奈即是 八分之一 钱的银子重。   因此之故,莲花戒论师在《戒律偈文释》介绍了一 印度论师的观点:“偷八分之一的银子即成 他胜(根本)罪”; 布玛木扎“小释”二圣之一的功德光尊者《戒律根本论》中说:“佛在世时,偷八分之一的银子也作为犯他胜(根本)罪”。
      以上应是共同的“数量”等认识。然后,最主要的是应该确定当时佛在世时制戒的价值过量的银子的“重量” 等同 转换成现在的银子的重量的现代计量单位“克”等,再按照“当地”现在的每克银价的最小值 人民币计算。引据宁玛巴传承:应该是用1.11乘以当时、当地的银子的价钱是为 犯佛制戒 不与取(偷盗)他胜根本罪 之现代纸币价钱。(应是大于等于2.47元、其实应是随市场价值适当浮动)
以上引据《走向解脱》,谨供大家参考。
发表于 2009-1-2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许多书中说,上师的话比佛经更切合自己。
  如果你没有上师,请最先最先找一位上师,这也符合修行次第(能成众德之体具恩师,如理依止道之初步正。)
  当遇到疑问时,上师可以释疑,我们的修行道路会顺利很多。
  鉴于我们周围许多师兄的坎坷遭遇,我深切的感到上师在关键时刻的重要性,所以请你先找上师。
发表于 2009-1-23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意乐,加行,究竟。四支具足,根本破,不可悔。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诸位师兄的指教,但仍未能圆满解答。

长期以来,论坛中看到很多师兄基本上是在谈论学修很高的大ˉ法的相关问题,但一切成就的根本是戒律,无法很好学修戒律的话,一切成就免谈。

但是,受戒守戒,太不简单,特别是盗戒,甚难甚难。盗戒中的五钱定义,关系非常重大,这个问题若没有定论的答案,只能从严,稳妥前进,以藕益大师抉择的时价论。若如此,则五戒全受、菩萨戒,目前只能欣慕渴求,当前的学修重点是受持不杀生与不邪淫戒、配合八关斋戒,同时深研五戒、菩萨戒。

此次多宝讲寺之行,当向宙上师请示盗戒五钱问题。
发表于 2009-1-23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朝代的剂量衡不一样__现在手头没资料,若需要,容后补.
斤=多少克?,是计算的根据,各个时期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度量衡制度之前的称是16两制的,那么
1斤=16两=,假设=500克的话,那么,1两就=0.0625斤=31.25克.
两与钱之间,又是十进制了.
发表于 2009-1-24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有佛才能了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请教:

菩萨戒中摄律仪戒,护持十善法部分,其中的盗戒与别解脱中的盗戒有何区别?其最大界限是什么?

另,六重与别解脱五戒有对应关系,十八他胜就没有一一对应,那么,受了瑜珈菩萨戒如何持守五戒?五戒在瑜珈菩萨戒中的对应?
发表于 2009-1-2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成就的根本是戒律  一切戒律的意义就是清净  用清净心去对待这个问题恐怕会更好些吧

佛家戒律讲不杀生  但是有的时候也要为了制止恶人造更大的孽而杀人  除了慈悲  应该也有方便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1-28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金刚圈 于 2009-1-28 21:28 发表
一切成就的根本是戒律  一切戒律的意义就是清净  用清净心去对待这个问题恐怕会更好些吧
佛家戒律讲不杀生  但是有的时候也要为了制止恶人造更大的孽而杀人  除了慈悲  应该也有方便吧


哈哈,四根本我还是先学遮,要开的话不是我这种业力凡夫能做的。

现在三门了,明早到多宝讲寺。

这里有个想法,盗戒清净持守问题非常烦恼,特别是共业圈子中自己很难不被业风波及伤害,五钱若取犯罪或死刑,太不保险了。这几天考虑再三,想出一个办法,能不能五戒中盗戒先暂时不受,但心怀惭愧与极力防护之心行,以此四戒之身心去受菩萨戒?别解脱五戒缺支能受菩萨戒吗?

明天下午多宝讲寺要讲解菩萨戒,到时一定请教。此次到多宝讲寺,是为自他解脱而来,想受持五戒、参加宗大师灌顶受菩萨戒,盗戒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参阅,反正原则是这样,盗戒持受条件不成熟就暂时不受,但仍然常忏悔与极力防护之心行,请上师三宝尊护法加持,盗戒持戒因缘条件尽快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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