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4481|回复: 29

为什么供完佛或者护法的贡品不能当垃圾丢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7-1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六味地黄丸 于 2017-7-19 11:39 编辑

看很多开示和 佛法书籍里都说供完佛或者护法的贡品不能当垃圾丢掉?供佛的水供过之后也不可以冲入下水道?也不能自己食用,要放置于无人践踏的清净之处,按佛法理论说,奉献供品是为了积累福报,而不是佛菩萨真的受用,
末学始终不明白,请教一下,上供之后为什么不能将供品当垃圾丢掉?
这方面的佛学理论和依据是什么?如果当垃圾丢掉会怎么样?



发表于 2017-7-22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7-7-19 12:45
如果你没有关于护法供养之类的传授传承,没必要给你讲为什么。

那你就别说呗,这么牛哄哄干什么,哪里来的这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连我这个过路人都看不下去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9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认为关键是不要当作“垃圾”丢掉!
而不是完全指你丢在哪里。
下水道里也有很多众生啊,估计数不清有多少,假如是布施回向给它们的话,有何不可啊,如果想到它们因为享用了这些水而得到了生存的资粮,甚至解脱的机会,为什么不给人家。但是如果是当废物丢弃在下水道里,我认为就没用了,也没有敬意了。
食物可以与人分享,或者布施给其他动物。道理也是一样,就是好东西别总想着自己,让大家都能得到利益。
愿吉祥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7-19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没有关于护法供养之类的传授传承,没必要给你讲为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7-7-19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了意 发表于 2017-7-19 12:27
在下认为关键是不要当作“垃圾”丢掉!
而不是完全指你丢在哪里。
下水道里也有很多众生啊,估计数不清有 ...

一般的要求是要放在无人践踏的清净之处,但是城市里这样的放似乎不是很好找,如果放在室外垃圾箱里,不知有什么过失
发表于 2017-7-1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味地黄丸 发表于 2017-7-19 13:34
一般的要求是要放在无人践踏的清净之处,但是城市里这样的放似乎不是很好找,如果放在室外垃圾箱里,不知 ...

那个我就不懂了,但是当“垃圾”丢掉有点不可思议!在这个世上,希望吃顿饱饭而不能如愿的人,应该还是有的,所以把食物当垃圾丢掉,why呢?
供佛的食品最好能与人分享,包括其它动物,最好不要独享,上供下施比较完整。
这些本身都是修行,如果只是供佛,然后第二天当垃圾丢掉,这是什么修行啊?浪费粮食而已啊!
这是在下自己的看法,其实就是能够去能有一颗利益他人的心,虽然事情微不足道,但是不断的这样串习,会减轻对事物的贪着,并习惯这种与人分享的利他心。
其它的我就不懂了,到此为止。
愿吉祥
发表于 2017-7-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主贴是从哪里看来的不能丢不能吃。

祈竹仁波切开示:供了佛的食物应如何处置?如果有一天忘了供养怎么办?

如果仍然是新鲜的食品,可以自己受用或送予别人,如果供品已经变坏或过期了,则只好丢弃吧!供在佛坛上的食物,不需要放太久时间,即使只放一分钟而在心中供养,也已足够了。佛经并未开示必须供多久的时间,但诸佛根本不需要凡俗的食品,所以你不需要放很久去等圣众受用完毕才撤供,略供一会儿即可以了。

祈竹仁波切:《生死自在》

修弥陀净土的行者,在佛坛上供的食物宜用素品,如水果等。食品必须是干净、新鲜的,不应把好的自己吃,快过期的才供在坛上。这里所说的素供,是指坛上所放之食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未能持素,只要吃的并非为己而杀的肉,则一样可在受用前在心中供养。供完的食品和水,都可以自己吃用。

多识仁波切 黄赞巴拉常修仪轨讲解

……净水献完了以后,最好自己喝了,不能随便乱倒,也不能用来洗东西,献过的水不能再献第二次。……

 楼主| 发表于 2017-9-23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了意 发表于 2017-7-19 15:59
那个我就不懂了,但是当“垃圾”丢掉有点不可思议!在这个世上,希望吃顿饱饭而不能如愿的人,应该还是有 ...

供护法的供品不能吃,这个师兄不知道吗?
发表于 2017-9-2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了意 于 2017-9-23 17:25 编辑
六味地黄丸 发表于 2017-9-23 11:37
供护法的供品不能吃,这个师兄不知道吗?

哦,抱歉,在下不供护法,不太懂。不过我有时候会把做的功课,对护法专门做个回向,因为我觉得功德比那些食物更重要,而且人家那么辛苦的工作,获得功德回向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发表于 2017-9-24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藏经利益存亡品:复次长者,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后,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未斋食竟,及营斋之次,米泔菜叶,不弃于地,乃至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

如此,从这段经文看,供品是可以吃的。
发表于 2017-9-24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喇拉曲智仁波切的窍诀,我们可以首先将物品陈设于三宝前作供养,请三宝享用之后,再观想三宝将供品转变成悉地并赐予自己,然后自己再享用这些物品。这样作供养也能积累许多资粮。

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经常有汉地的居士问我:能不能吃供过佛的东西?对这个问题,汉传佛教界有各种说法,藏地的高僧大德也有不同的说法。以前我认为供者不能享用供品,因为乔美仁波切说:“供养佛菩萨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也不能布施给狗等旁生,而应倒在洁净的高处。如果有鸟类啄食,那是可以的,因为鸟类属空行种性。”

记得我去泰国时,见到许多人将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会儿就拿下来分食,并说这是求佛赐悉地的一种方式,当时我也有点看不惯这种做法。但现在根据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观点,供品在供养三宝之后,只要观想三宝赐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也说:我们准备穿一件新衣服时,在自己还没有穿之前,先把衣服在空中甩动一下,观想供养三宝,然后再观想三宝将其赐给自己,这样就可以穿了。华智仁波切并没有说,供完三宝的新衣服只能扔到一个清净的地方,自己绝对不能穿。所以今后大家可以享用供过佛的供品。
  
至于乔美仁波切的观点,我们可以从某些特殊修法的角度来理解。对汉地的佛教徒来讲,这样对处理供完佛的供品也比较方便。因为汉地不像藏地,藏地到处是清净的山坡和草地,很容易找到倾倒陈旧供品的地方,而汉地的城市里很难找到一处干净的空地,如果把供完佛的供品吃掉,这样处理就比较方便。


注:【悉地】,梵文siddhi ,意译作成就、妙成就,梵汉并举而称成就悉地、悉地成就,即修法时所求之愿,如意现前,故曰成就。于密教,意指依诵持真言等,以身、口、意三密相应而成就世间、出世间种种妙果。


----------------------------   
以前有个小孩到别人家去作客,看到佛前供了一些水果,便问:“我特别想吃这个,可不可以给我啊?”主人说:“给你也可以,但这是供养莲花生大师的,你最好先问一下,莲花生大师同意就行。”于是这个小孩问:“莲花生大师,我很想吃这个水果,你可不可以给我?”然后,他压低自己的嗓音,粗声地说:“可—以—”之后就拿下来吃掉了。


不过,乔美仁波切曾说:供品不能随便吃,可以倒在一个干净的地方。但是,现在汉地在处理供品的问题上争执比较多,扔在垃圾桶里不干净,倒在别人房顶上也不行,若能真正观想这是诸佛菩萨赐给我的,就像会供品一样,那吃这些供品也可以。藏地有些寺院开法会时,有时候也将供品分给大家,大家观想诸佛菩萨说“可以”,然后就可以享用了。当然,这个问题上,大家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关键是不能以贪心来享用。---摘录自索达吉堪布《藏传净土法》29讲
   
发表于 2017-9-2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7-7-19 12:45
如果你没有关于护法供养之类的传授传承,没必要给你讲为什么。

即使没有传承也可以从法义上简单明了的讲解一二,密宗之密并不是故弄玄虚,只是愿意讲不讲的问题罢了!
发表于 2017-10-1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优婆塞戒经》杂品之余 节录
若自造作衣服钵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师长和上先一受用。然后自服。若上佛者。以花香赎。
发表于 2017-10-1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释氏要览》(宋朝道诚法师编集)(卷中):“律云:供养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善见律》云:佛前献饭,侍佛比丘得食,或白衣侍佛者亦得食(侍佛比丘即今殿主,白衣即净人也)。”
    【注】:1、若供佛的食物由侍佛的僧俗人员撤下来之前,非侍佛的人员偷食,即是盗佛物---
    2、若侍佛人员将施主供佛的食物未经供养而先食用,是盗佛物,望损施主福而结罪。
    3、供佛的食物由侍佛人员撤下来后,侍佛人员可以食用,即是归侍佛人员所有,侍佛人员可以作主分给其他人吃。
    4、治塔人是治理佛塔(佛殿、佛像)的人,即侍佛人员(如现今寺庙中的香灯师),非是专指修建佛塔(佛殿、佛像)的人员。供佛的食物,捐款修塔的施主和修塔的工人都不得擅自撤下来食用,否则犯盗,须由侍佛的僧俗人员(香灯师)撤下来食用。
发表于 2017-10-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藏经利益存亡品:复次长者,如是罪业众生,命终之后,眷属骨肉,为修营斋,资助业道未斋食竟,及营斋之次,米泔菜叶,不弃于地,乃至诸食未献佛僧,勿得先食。

如此,从这段经文看,供品是可以吃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3 07:50 , Processed in 0.034480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